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备考资料

备考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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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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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http://meiwen.anslib.com)。下面XXX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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