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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及预收的假账形式

时间:2021-10-05 19:51:03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应付及预收的假账形式

1.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账户常见假账形式

(1)虚增应收账款。企业有时为了完成利润指标,往往虚构销售业务或将不符合销售成立条件的也列作销售,从而虚增了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例如某企业将发给不独立核算的门市部的商品作为销售处理;再如企业在接近期末时发现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或为了人为地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而开出虚假的销售发票并登记人账。

(2)虚减应收账款。企业有时为了隐瞒利润,达到少缴税或为以后年度打埋伏的目的,将一些符合销售成立条件的业务不登记人账。

(3)收回应收账款后不入账或暂不入账,非法侵占、挪用或贪污企业的货币资金。

(4)不按规定提取、转销坏账准备。例如企业不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o—5%o)计提坏账准备,而多提或少提;再如企业所转销的坏账准备不符合现行制度所规定的确认坏账的条件或坏账的转销未履行审批手续。

2. 应收票据账户的常见假账形式

(1)虚增或虚减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一样,企业常常利用应收票据来调节企业的利润。

(2)应收票据的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使用商业汇票的范围仅限于有合同的商品交易,因此企业不能在非商品交易中使用商业汇票,或在虽为商品交易但没有合法的商品购销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商业汇票。

(3)带息票据的利息核算不正确。如果带息票据跨越两个会计期间的话,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损益。

(4)已向银行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未在报表中反映。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时,要从账面上注销该项应收票据,但因企业因此而承担了一项如果付款人到期拒付嘌据而必须由贴现企业承担的付款的连带责任,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如实反映这项或有负债,否则不利于报表的使用者获得相关的信息。

(5)应收票据长期挂账。应收票据到期后,如果付款人如期归还,应及时人账,反映货币资金的增加和应收票据这项债权的减少;如果付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应将应收票据转作应收账款;如果已能确定该笔债权确实无法收回,应将其作为坏账注销。

(6)提取坏账准备时,提取的基数中未包括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从而少提取坏账准备。

3. 预付账款账户的常见假账形式

(1)预付账款不真实、不合法,企业常常利用预付账款转移资金或从事舞弊活动。例如企业预付款没有相关的购销合同作为依据,实际上是有关人员挪用了企业的资金;再如企业为隐瞒销售废旧物资的销售收入,达到漏税或少缴税的目的,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付账款”账户。

(2)预付账款的转销不合理。预付账款的减少应是企业收到了供货方的商品或接受了所提供的劳务,或者由于供货方未能提供商品或劳务而退回的款项。如果是其他项目,则为不符合制度的转销。

4. 其他应收款账户常见假账形式

(1)其他应收款的内容不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应收款的内容比较繁杂,因此企业容易将一些属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及其他一些本不属于其他应收款的内容放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中进行核算;有些企业甚至将对外投资也放在其他应收款中,从而歪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还可以隐瞒投资收益。

(2)其他应收款的经济业务不真实、不合法。例如某企业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购进紧俏商品一批共800万元,企业所做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3)备用金的设置和使用、报销不合理、不合规。备用金是其他应收款的重点。备用金设置的金额应适宜;管理、审批制度应健全;备用金报销时的凭证应合规,不能以白条报销。

5. 待摊费用账户常见假账形式

(1)待摊费用的内容不合规。待摊费用从其性质上看,属于预付费用。但待摊费用这项预付费用的收益期应短于一年。因此,待摊费用项目中不应包括摊销期限长于一年的各种预付费用,例如开办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等。

(2)待摊费用的摊销不合理。待摊费用应根据收益期进行摊销,摊销期限的长短应合理,分摊标准的选择要恰当,且前后各期应一致。待摊费用很容易被企业用来调节各期的费用和利润。企业一旦确定了摊销的期限和标准,不能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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