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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1-10-05 19:26:04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大连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01号)精神,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连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2005年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8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以上“从事税务相关工作”系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二)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4年12月6日~12月16日(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沙河口区新华街208号、市国税局太原街办公楼对过),咨询电话:84351101.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3.3厘米近期免冠照片1张,经单位同意后,到报名处审核报名。上年度部分科目已通过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上年度考试准考证。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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