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问题说明

时间:2023-04-29 17:48:21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天津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说明

  一、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经历,并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是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唯一指定承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教学任务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单科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两科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为通过,可进入下一认定程序。

天津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说明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知识水平和所必须具备的能力。申请人须登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申请人应参考《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目录》选择考试的学科或专业。《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只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当年有效。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津市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的一种学科或专业。

  五、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天津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具体负责(培训测试工作咨询电话:23627628)。

  一、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经历,并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是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唯一指定承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教学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考试报名工作。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单科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两科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为通过,可进入下一认定程序。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知识水平和所必须具备的能力。申请人须登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申请人应参考《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目录》选择考试的学科或专业。《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只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当年有效。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津市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的一种学科或专业。

  五、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天津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具体负责(培训测试工作咨询电话:23627628)。

【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问题说明】相关文章:

苏州市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时间通知04-26

濮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04-26

东莞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通知04-28

2011年郑州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04-26

2011年漯河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通知04-26

南平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时间安排04-30

天津市2011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条件04-28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公告04-25

籍贯认定问题及其法律思考04-27

2011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