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从今年开始修正考勤制度,增加了年假,因为公司为六天制,员工们得知也大快人心,因为总算不用挤国家法定假的时间去旅游.但,老板对年假的理解在开始有员工填单时才和我们确认。我们过年放11天假,(2月15日至25日),法定假三天,再加上中间有2个周日,故,公司算放5天假,余下的6天算年假,也就是说公司统一安排休假.。
在公司服务1到3年的正好是6天年假,这个没问题。但未达可休年假的条件,作何处理比较好呢??
在处理这个事件中,我们应当注意什么?
[有关年假操作上遇到的问题]
我们公司从今年开始修正考勤制度,增加了年假,因为公司为六天制,员工们得知也大快人心,因为总算不用挤国家法定假的时间去旅游.但,老板对年假的理解在开始有员工填单时才和我们确认。我们过年放11天假,(2月15日至25日),法定假三天,再加上中间有2个周日,故,公司算放5天假,余下的6天算年假,也就是说公司统一安排休假.。
在公司服务1到3年的正好是6天年假,这个没问题。但未达可休年假的条件,作何处理比较好呢??
在处理这个事件中,我们应当注意什么?
[有关年假操作上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