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向校长递交辞职信,本人是去年9月开始到学校上班,我们签了5年的合同包含一年的试用期,本人现在还是试用期内,校长说要交违约金下面是合同内容:
1、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双方特别约定:乙方自动离职按违约处理,乙方申请辞聘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申请解除合同在暑假进行。特别约定如果与本合同其他条文抵触,以此约定为准,2、乙方违约后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要支付甲方子啊合同期内引培训等相关费用,每服务期一年递减20%
整个合同中没有写在试用期要给违约金,但是我们虽然是试用期但是发的是正式员工的工资!我们试用期是从2011年8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
[试用期教师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后面附签订合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