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20xx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城区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积极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按照全国20x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要求,立足市南区独特的地域优势、城区特色和人居特点,现制定市南区20x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第九届社区教育节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终身学习创造出彩人生
二、活动时间
10月15日——10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普及活动
积极引导居民自主学习、自我教育,通过普及“五个一”活动,积极培育终身学习文化,使终身学习的风尚融入市南的发展。
1、精读一本有益的书。引导居民通过读书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学习一项生活技能。引导居民将学习融入生活,了解生活知识、关注生活细节、提高生活质量。
3、参与一次社区学习。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的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空间。
4、掌握一项健身技能。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掌握一项健身技能,强身健体,提高生活质量。
5、践行一项文明行为。引导居民依照文明行为规范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用行动践行文明,不断提高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各街道
(二)主题活动
进一步整合全民终身学习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机制,面向不同的群体,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
1、婴幼儿——公益早教科学育儿
以“公益早教”为主题,通过组织早教课堂、亲子游戏等学习活动,满足更多家长的科学育儿需求,引导家长科学育子。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青少年——书海泛舟品味书香
以“书海泛舟”为主题,通过组织好书推介、与经典同行、交流心得等读书活动,激发孩子们对阅读产生兴趣,多读书、读好书,逐步培养起终生受益的阅读习惯。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3、青年团员——文明奉献激扬青春
以“文明奉献”为主题,通过组织“美丽海岸志愿行动”等活动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引导团员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的先进性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牵头单位:团区委
4、妇女——居家安全和谐生活
以“居家安全”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家庭安全、人身安全和紧急救援等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为和谐生活保驾护航。
牵头单位:区妇联
5、老年人——老有所学乐享晚年
以“老有所学”为主题,通过举办老年书画展、老年笔会、老年文化沙龙等学习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学习生活,引导更多的老年人参与终身学习,活到老、学到老,乐中学、学中乐。
牵头单位:区老干局
6、社区居民——文明公民和谐社区
以“文明公民”为主题,通过开设道德讲堂等学习活动,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不断加深理解认同,成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7、社区居民——时尚生活幸福人生
以“时尚生活”为主题,通过“百姓时尚秀”等活动,进一步活跃和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全面展示市南居民的崭新精神面貌,不断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
牵头单位:区文广新局
8、再就业人员——激情创业点燃梦想
以“激情创业”为主题,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等学习活动,激发创业潜能、培养创业能力、构筑创业平台,引导再就业人员满怀激情走上创业之路。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9、残疾人——健康心态笑看人生
以“健康心态”为主题,通过康复治疗、健康讲座等学习活动,鼓励引导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使残疾人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提高身体素质、生命质量。
牵头单位:区残联
10、务工子女——心怀感恩扬帆生活
以“心怀感恩”为主题,通过开设“乐恩社”,为务工子女开设知识类、技能类等多类别的公益学习项目,丰富务工子女学习内容,引导他们懂得感谢父母的哺育之恩、感谢老师的教诲之恩、感谢社会的关爱之恩,常怀感恩之心,以更饱满的激情投入学习和生活。
牵头单位:团区委
(三)惠民活动
学习周期间,通过举办终身学习超市、终身学习惠民活动、组织公益培训、优惠购书、参观社区教育基地、免费赠阅《青岛与海洋》、《品味生活》培训教材等形式,为居民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加大社区教育惠民力度,引导居民参与终身学习从自身做起,从生活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居民参与终身学习搭建更为便利的平台。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组委会成员单位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居民学习活动和社区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力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物力的有力支持,保障节庆期间各项活动现场的有序组织。
2、精心筹划。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优势和行业特点,精心制定教育节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终身学习活动,各成员单位教育节实施方案请于10月9日前发至snsjzx@163、com邮箱。
3、宣传到位。活动期间,组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展板、简报等各类媒体,提高活动知晓率,调动更多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
4、及时总结。组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组织、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及时将总结性材料及影像资料10月30日前报教育节组委会办公室(观海一路27号)。
社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0号)精神,南宁市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结合青秀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制定2015年青秀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下简称: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树立终身教育理念,弘扬勤奋好学精神,推动社会和谐文明。
二、活动目的
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激发市民积极向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凝聚力;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质,为中华复兴,民族振兴,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三、活动主题
发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组织领导
以青秀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为活动周领导单位,青秀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这次活动,联络小组人员由城区街道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组成。
五、主办单位
20x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青秀区社区教育活动日”主办单位为: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
六、承办单位
青秀区教育局、新竹街道。
七、20xx年青秀区“活动周”组织协调工作
(一)印发关于商请共同举办2015年青秀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函。协调辖区各相关部门共同举办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二)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青秀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动员辖区各职业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共同参与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相关工作。
八、开幕式主会场及分会场:
(一)主会场承办单位:青秀区教育局、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青秀区新竹街道星湖社区。
(二)分会场承办单位:活动周设32个分会场,每个社区教育试点基地、学校各自举办1个场以“发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主题的培训活动。
九、活动时间、组织形式、内容
(一)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3日至11月29日。
(二)组织形式: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城区活动周工作;各社区教育试点社区与各社团以及各类教育机构积极配合,共同开展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
(三)活动内容
开幕式主会场:
1、举办“活动周”开幕式。11月16日15:00在新竹街道星湖社区小广场举行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青秀区社区教育活动日”开幕式。拟邀请城区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商请市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和各协办单位领导参加,各试点社区派员参加。
2、青秀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向2015年辖区9个优秀试点基地发放数字记录设备。
3、主会场开设“大美青秀”社区居民摄影展。(具体布展工作由星湖社区配合青秀区摄协)。
4、开幕式会场举办辖区各培训机构开展终身教育信息咨询服务。
分会场:
5、各社区教育试点社区在“活动周”期间,围绕“发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主题,举办一期各类贴近社区居民学习、生活、自我提升等需要的专题讲座。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由各试点社区自定,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每个试点社区由城区提供社区教育活动经费由城区教育局统一申请。
6、“活动周”结束后由社区教育试点社区启动定点、定时,相对固定学习内容的免费教育培训,在各社区内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教育服务,开设居民需求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由各实施单位自定。青秀区32个被评为南宁市社区教育试点基地或学校的单位要完成1期培训活动。每期活动要求要有培训内容或课件、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视频或照片、培训简报。
十、总结表彰
20xx年1月下旬进行活动周的总结表彰,青秀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经评选35名“百姓学习之星”、20个“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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