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道德标准

时间:2024-10-30 13:26:47 偲颖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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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道德标准

  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职业道德标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职业道德标准

  标准1:

  本道德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级管理人员(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高级副总裁、投资副总裁,及其他被上市规则和董事会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应级别、职务的管理人员)。

  一、基本准则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致力于最高标准的诚信和道德行为,包括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是公司立足于市场经济社会的基石,是公司与客户、股东和社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所有公司员工都应遵守。同时,公司全体员工在进行公司业务时,应遵守中国大陆、公司上市地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作为中高级管理人员更应以身作则,诚实、道德地履行自身的行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遵守公司经营中应遵守的公司政策和程序。同时中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建立高道德标准的公司文化,保持对遵纪守法的高度重视,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员工提出问题,并迅速解决员工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中遇到的问题。

  二、维护公司利益,明确自身职责,履行责任

  公司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行为。 各工作岗位应明确自身的职责,以勤勉敬业的态度进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员工应妥善保护和使用公司资产,确保其有效、完整,并有效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贪污、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维护员工隐私,创建安全、和谐的工作场所

  员工在工作中应互相尊重对方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和个人隐私,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和胁迫,造成不和谐工作环境的行为,应发扬团队合作精神,树立全局意识,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努力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与股东、及全体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安全的工作环境,对外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四、遵守商业道德,诚信对待合作伙伴。

  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公司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公司客户、供应商,为客户、供应商提供平等的商业机会。对客户,应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依法保护客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谨慎处理与销售相关的佣金、折扣、授信和补贴等安排,禁止通过贿赂、回扣等方法与客户建立商业关系。针对供应商,公司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致力于业务伙伴的长期合作和战略合作。公司严格遵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诚信对等地处理与业务伙伴间的商业往来和业务合作,提供其公平参与招投标的机会,并通过专家参与、纪检监督和集团决策等途径,确保采购及其它合作活动的合理、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在与供应商进行商业交往时,禁止收受其提供的贿赂、回扣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商业判断的重大利益,尊重业务伙伴公司文化的同时,按照商业礼仪对待业务伙伴及其商业代表。

  针对竞争对手,禁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等规定的行为。

  五、遵从保密原则

  员工对因其任职而获得的保密信息应以最严格的方式加以保密,除非有适当的业务上的理由,不得在公司之外讨论保密信息;不得披露给公司之外的人员,但依据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客户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的披露除外;不得使用或披露有关公司或其团队成员、客户或供应商的专有信息,但与公司的业务有关而做出的适当披露或按法律规定进行的披露除外。

  六、避免利益冲突

  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避免利益冲突,应当以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为重,正确行使经营管理职能。当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私人利益以任何方式妨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利益,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任何直系亲属因为该中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的职务而取得不当个人利益时,应当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中高级管理人员还应注意可被合理地解释为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行为,并应努力避免该种行为。

  如果中高级管理人员对与公司之间的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有任何疑问,其应将上述疑问及时通过公司内审部上报给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审核,并确定采取适当的行为,包括是否需要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或采取行动。如果上述问题被提交给董事会,该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负责人全面披露所有的事实与情况,并应取得董事会的事先书面批准。涉及任何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回避与此相关的任何决定。

  七、公司证券交易

  员工禁止使用其拥有的与任何公司证券有关的未经公布的股价敏感资料,在有关规定禁止买卖证券期间买卖公司证券。 此外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公司的任何员工、或附属公司的任何员工,不会利用他们因在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职务或工作进行证券内部交易。

  八、披露

  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建立并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公司有关披露程序和要求,全面、公正、准确、及时且易懂地对外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客观真实、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严禁编制假账,严禁虚报财务及运营数据。同时应促使所有员工遵守上述要求。

  九、报告、调查和处理

  员工如果存在道德方面的疑问或者发现了违反道德的行为,可以通过道德专线进行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公司应尊重举报员工的意愿,保护举报员工的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到损害。举报后,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授权或以其他形式经公司程序授权的人有权开展调查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行动。违反本道德规范将受到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审计委员会授权内审部对违反本道德规范行为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报董事会批准。

  中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禁止因员工善意地报告可疑违规行为而对员工进行报复。

  如果公司员工寻求对本道德规范的豁免,其应向审计委员会全面报告其所处的特殊情况。对本道德规范的修改和豁免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公开披露。

  标准2: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特殊教育事业中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而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结合特教工作实际,对当代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无歧视性、客观准确、保护隐私、注重合作、提高专业水平、与时俱进、为人师表等规范性建议。

  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或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形成,反过来又指导着教师正确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成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2008年,教育部修订颁布了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等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然而,截止当前,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求不一,标准不一。因而出现了诸多师德问题。随着时代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给予了重点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当代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笔者结合特教工作实践,认为特教教师职业道德应当具备以下几点。

  一、无歧视性,以人为本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儿童,他们或在生理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存在差异性和特殊性。这就对特教教师提出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无歧视性、公平公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教育教学实施过程中,不以种族、肤色、信仰、性别、国籍、年龄、政治活动、家庭、社会背景、性倾向或异常方面的不同而歧视特殊人群;(2)在测量和评价过程中,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儿童,而非因人而异,随性而为。

  二、尊重人格,维护儿童自尊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有尊重的基本需要。每个人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其中当然包括特殊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可以说特殊儿童对于自尊和尊重有更加明显的需求。在教育实践中,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更加关注特殊儿童的尊重需要和心理需求,保障他的人格和尊严,切忌简单粗暴对待、讽刺挖苦、冷漠、无耐心、管教过严等行为。

  三、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特殊教育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对特殊儿童的成长、发展和评价具有重要影响。这要求教师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客观准确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教育训练、管理和咨询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事实资料、准确数据为依据,客观准确地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价,向行政部门、同仁和家长提供资料。

  四、保护隐私,坚持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特殊儿童的个人隐私更应得到应有的保护。因此,特殊教育教师的一个重要操守是保护特殊儿童的隐私,对特殊儿童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保密,绝不向任何商业机构、非法团体或个人泄露特殊儿童的隐私信息,或以非道德的方式以特殊儿童的隐私来获利,而是在尊重彼此隐私的基础上,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合作,畅通渠道

  特殊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特教事业的发展,服务特殊儿童和特殊群体。特教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也离不开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因此,特教教师应和其他专职者、相关人士、特殊儿童家长和社会机构等,相互合作,相互鼓励,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畅通特殊教育服务渠道,促进特教事业发展。

  六、提高专业,激发潜能

  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专门化的职业,也是一个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变化,要求不断提高的职业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营造合适的环境,采用恰当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向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生活和学习的潜能。这也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

  七、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为保证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特殊教育教师应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研讨会、专业会议等继续教育计划,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活动等来保持对特殊教育和相关教育领域先行研究和文献学术动态的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

  八、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在特殊教育工作中,教师的道德水平集中体现在对待特教事业的态度上,这既是党和国家对教师的根本要求,也是根本的师德要求。因此,热爱教育事业是特教教师必备的基本素养,也是搞好特教工作的前提和动力。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用行动践行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绝不容忍、也不做违纪违法违规、有损职业操守的事。

  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区别于其他行业,究其原因是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特殊学生作为参与主体,其自身的特点直接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要求。如何更好地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思考,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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