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时间:2024-06-26 17:11:51 雪桃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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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每年端午过后不久,陕西就进入了高温天气,气温在几天内迅速攀升至30度以上,然而不论天气是否炎热,建筑工人、外卖或快递小哥、警察等特殊行业的职工都必须坚持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此类人群都可以享受到高温补贴政策,那么,陕西省高温补助是多少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陕西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2016年高温津贴标准参照执行。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每年的6月至9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陕西每人每天25元补贴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从2015年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钱从哪来?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高温天有哪些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按照相关规定,陕西省高温补助为每人每日25元,发放时间为6月起4个月时间,高温补助可以每个月随工资一同发放或者一次发放到位,对于单位为职工配备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其他物资,其支出不能抵为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

  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即将进入高温高湿天气,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针对石家庄市近期高温的实际情况,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高温天气。为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夏季高温高湿,在大气温度升高(>32℃)、湿度较大(>60%)和无风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或强体力劳动,又无充分防暑降温措施时,缺乏对高热环境适应者易发生热射病,即中暑。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现场施工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暑降温措施:

  1、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高湿天气引发工人中暑以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2:00~15:00时段进行室外作业或露天作业。

  3、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作息时间为,施工时间为早上5时~10时,下午3时~7时(根据天气气温可进行合理调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时段项目部停止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防止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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