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

时间:2024-06-10 04:10:51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深圳劳动法关于辞退赔偿的规定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的不同,各个地区对于劳动法辞退赔偿的相关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一些地方的规定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深圳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

  (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深圳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相关文章:

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有哪些?10-05

关于劳动法的规定04-26

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07-25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10-25

劳动法退休年龄最新规定08-19

我国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08-03

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条例(3)10-18

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规定09-23

工伤赔偿具体的流程规定08-06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定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