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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首席畅销书籍《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2013年欧洲首席畅销小说,上市一年,仅英美德三国累计销量1,000,000册!!感动36国,同名电影拍摄中。本书2012年3月在英国上市,持续一年半保持亚马逊总榜前15名,4颗半星好评。读者评论,“小说的主人公就是自己”,“笑泪交织的阅读”。
内容简介
《一个人的朝圣》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内容简介:
这是故事的另一面,这是奎妮,这里有一个埋藏了20年的秘密,有生命中无数的微小瞬间,有温暖的大手,坐在车里的对话,海上的花园。如何处理痛苦,如何爱,如何休息和放松,如何相处,“因为同一样东西发笑也可以是另一种在一起的方式”。当哈罗德开始旅程的同时,奎妮的旅程也开始了。他们因此各自变得完整。
“跟哈罗德一样,奎妮有其阳光和黑暗的一面,但当故事结束,合上书本,作者巧妙地让黑暗消失了,挥之不去的是奎妮坚定的爱的光芒。”
没错,奎妮的情歌是来帮助我们的。
作者简介
蕾秋·乔伊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星期日泰晤士报》专栏作者。作为剧作家,于2007年获Tinniswood广播剧奖。她还在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皇家国家剧院担任主要角色。
乔伊斯于二十年的舞台剧和电视职业生涯之后转向写作,2012年出版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该书入围2012年布克文学奖及英联邦书奖,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2013年出版小说《完美》,2014年出版《一个人的朝圣》相伴之作《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继续掀起阅读热潮。以上图书由大鱼读品陆续引进出版。
精彩书评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
——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Wonderful!
——《卫报》
这趟旅程穿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
——《泰晤士报》
这本小说凝聚了作者的智慧,绕过过度伤感或异想天开的泥淖,达到了一个几乎令人难以承受的动人结局。
——《每日邮报》
本书不仅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持久爱恋的故事,还是对混乱的、不完美的、隐秘的人性的歌唱。奎妮的情歌是来帮助我们的。谢谢你,蕾秋?乔伊斯。
——《华盛顿邮报》
一本感人至深的小说,结局的真相让人震惊,奎妮的故事很有趣,满是忧伤又饱含希望,她走向死亡,却充满了生命力。
——《人物》
乔伊斯把这本书称为一个同伴而非续集,但本书更为大胆的是她采用相同的素材,却又是完全不同的视角。在这两本关联如此之深的小说之后,读者一定还希望有第三本。
——《每日电讯报》
一场美好的阅读。在阅读奎妮带着苦和甜的故事之前,不一定非要看完哈罗德的故事,因为本书有自己的节奏和乐趣。当然,如果都读的话自然会收获双倍的愉悦。
——《独立报》
精彩书摘
【1、哈罗德与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礼拜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修建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
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
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体态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信似的。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认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一直盯着他。他扶一扶老花镜。信是打印的,地址是一个他从没听过的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的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一惊。”他的目光一下跳到信的末尾。
“谁啊?”莫琳又一次问道。
“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一小块黄油,在土司上抹匀。“奎妮什么?”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了。你不记得了吗?”
莫琳耸耸肩。“我记来做什么。干嘛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递一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的。做得可好了。”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
哈罗德静静把她要的瓶子递给她,又读起信来。果然写得流畅又整洁,和信封上的鬼画符一点都不像。他一时间笑了,忆起奎妮总是这样子的,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
莫琳抿抿嘴。“收音机有个小伙子说法国人想打我们面包的主意。法国的不够分了,他们就来这儿把我们的都买光。那人说我们到夏天就可能供不应求了。”她停了一下。“哈罗德,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哈罗德一言不发。突然他站起来,嘴微微张着,脸色苍白。到他终于能说出话来,声音却微弱而遥远。“她……得了癌症。她是写信来告别的。”他还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只好到处摸索着,终于猛地从裤袋里抽出一条手帕,重重一擤鼻子,“我……唔。天啊。”眼里渐渐盈了泪。
一片安静。或许过了几分钟。莫琳咽一下口水,打破了沉默。“我真抱歉,”她说。
他轻轻点头,想抬起头来给她一点回应,却没有力气。
“今天天气不错,”她又说,“不如把露台的椅子搬出来坐坐?”但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莫琳默默把脏盘子收拾好,回到厅里。不一会儿吸尘器又轰轰地响起来。
哈罗德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好像哪怕动一下四肢,甚至只是牵动一丝肌肉,他努力压抑着的复杂情绪都会喷薄而出。怎么这样就过了二十年,连一个字都没有写过给奎妮?她的形象渐渐浮现在眼前,一个娇小的黑发女人,多年前曾和他一起工作过。她应该有……几岁了?六十?还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等最后时刻的来临。真不可思议,他想。全世界那么多地方,偏偏是在贝里克——虽然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北的地方。他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他把奎妮的信装进口袋,轻轻按了两下,确认放稳妥了,才站起来。
莫琳轻轻掩上戴维的房门,站了一会儿,感受他的气息。她轻轻拉开每晚亲自关上的蓝色窗帘,看垂到窗台的帘子边缘有没有沾上灰尘;然后细细擦拭他在银色相框里的剑桥留影,还有旁边的黑白婴儿照。房间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因为她在等戴维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哪一天会突然出现。在她心里,有一部分会永远这么等着。男人不会明白身为人母是什么感觉,那种因为爱得太深而带来的痛,即使孩子已经离开也不会消散。她又想到楼下的哈罗德,还有那封粉色的信,心想要是能和戴维聊聊就好了。她悄悄离开了戴维的房间,就像进去时一样,然后开始整理床单。
哈罗德·弗莱从梳妆台抽屉翻出几页信纸和莫琳的圆珠笔。该对一个罹患癌症即将离世的女人说些什么?他很想告诉她自己有多遗憾,但“深表同情”几个字感觉怎么都不对,就像不幸的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才从店里买张卡似的,而且也太正式了,显得他其实并不那么在乎。他试着下笔:“亲爱的轩尼斯小姐:真诚希望你的身体早日康复”,停下来想想,太拘谨了,况且也已经不太可能发生,于是把纸揉成一团丢掉,重新开始。他从来都不太会表达自己。这个消息给他带来的震撼太大了,实在很难用语言去形容;就算他有这个能力,向一个二十年没联系的昔日好友倾诉这些,好像也不太恰当。如果换过来是他病了,奎妮一定会知道该怎么做。要是他对自己也那么有信心就好了。
“哈罗德?”莫琳吓了他一跳。他以为她还在楼上擦擦洗洗,或者和戴维说话。她把金盏花拿了出来。
“我在给奎妮回信。”
“回信?”她总是爱重复他的话。
“对。你要不要也署个名?”
“不用了吧。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写信怪怪的。”
不要再为措辞患得患失了,简简单单把心里的话写出来就好。“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你的(划掉)祝好,哈罗德(弗莱)”。有点无力,但也只能写成这样了。他迅速装好信,封上信封,把圣伯纳丁临终关怀院的地址抄上去。“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
已经过了十一点。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莫琳喜欢他把衣服挂在那里,打开门,一股温暖、微咸的空气扑面而来,他刚抬起脚,妻子就叫住了他。
“会去很久吗?”
“到街尾就回来。”
她依然抬头看着他,用她那双墨绿色的眼睛,纤细的下巴微微抬起。他真希望自己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好,但偏偏事与愿违;至少没有什么话能改变目前这种状况。他渴望能像旧时那样触碰她,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好好歇息一下。但现在太迟了。“待会儿见,莫琳。”他小心地把门关上,以免发出太大响声。
福斯桥路位于金斯布里奇的一座小山上,是房地产经纪口中居高临下的好地段,有绵延的乡村景观可供欣赏,只是家家户户的花园都颤巍巍地向低处的马路倾斜,园里的植物都保命似的紧紧缠绕着竹栅栏。哈罗德大步走下颇有点陡的水泥街道,速度有点快了,但他留意到有五朵新开的蒲公英。也许下午他还会把那张《西部大赶集》翻出来听听呢。那就了不起了。
住在隔壁的雷克斯看到他,朝他挥挥手走过来,在篱笆边停下。雷克斯并不高,头和脚都小小的,中间挺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时不时让哈罗德担心如果不小心跌倒的话,他会像个水桶一样骨碌碌滚到山下,停都停不下来。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六个月前去世了,大约就在哈罗德退休那阵子。自此以后雷克斯就老爱向别人诉说生活有多艰难,一开口就没完没了。“至少你可以听一听呀,”莫琳说。只是哈罗德弄不清她的这个“你”到底是泛泛地指所有人,还是就针对他一个。
“出来逛逛?”雷克斯问。
哈罗德试着摆出一副“我现在没时间”的样子,半开玩笑地说,“嘿,老朋友,有没有什么要寄的?”
“没人会写信给我。伊丽莎白走了以后,信箱里就只剩传单了。”
雷克斯凝视着半空,哈罗德马上意识到这段对话在往某个方向发展了。他抬眼撇一下天,几缕云飘在高远的空中。“天气真好。”
“是啊,”雷克斯应道。一阵沉默。他重重叹一口气,“伊丽莎白最喜欢阳光了。”又静了下来。
“今天很适合除草啊,老友。”
“是啊。哈罗德,你会把割下来的草制成肥料,还是盖在植物上护根?”
“护根的话会黏在鞋底,莫琳可不喜欢我把杂草带进屋里。”哈罗德低头看看脚上的帆船鞋,奇怪为什么人们根本没有出海的打算,却还要穿着它们。“嗯,我该走了。得在中午邮差收信前赶过去。”他挥挥手中的信封,转身走开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哈罗德为比预期中早看见邮筒感到失望。他还特地绕了点路,但邮筒已经在那里了,在福斯桥路的转角等着他。哈罗德将给奎妮的信举到投信口,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向走来的路。
座座独立的房子刷成黄色、蓝色、橙红色,都被岁月洗刷得有点斑驳了。有些房子还保留着五十年代的尖顶,一根根装饰用的梁木围成半个太阳的形状;有几栋盖了镀着石板的小阁楼;还有一间完全按照瑞士风格的小木屋做了改装。哈罗德和莫琳四十五年前刚结婚就搬到这里来了,光是房子的订金就花光了哈罗德所有的积蓄,连买窗帘和家具的钱都没有了。他们比较内敛,这些年来邻居们来来去去,只有哈罗德和莫琳一直留在这里。家门前曾经有过一小片蔬菜田,还有个别致的小池塘;一到夏天莫琳就会亲手制作印度风味的酸辣酱,戴维还在池里养过小金鱼。屋子后面曾经有个棚舍,里面挂着各种园艺工具,还有一卷卷麻线、绳索,总弥漫着一股肥料的味道。但这一切早就已成过去。就连戴维的学校——就在他的小房间旁边——都已经铲平,变成了五十间红色、蓝色、黄色的经适房,房前的街灯也改成了乔治王朝时代的风格。但这二十年里,哈罗德又做了些什么呢?
他想到了写给奎妮的信,为那几行软弱无力的字感到羞愧。他想像自己回到家里,听着莫琳叫戴维的声音;除了奎妮即将在贝里克郡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哈罗德突然间不能自持,信明明已经放到黑幽幽的投信口,却怎么也投不进去——他没法松手。
虽然身边没有什么人,他突然大声说了一句,“反正今天天气这么好。”既然没有别的事可做,他大可以逛一逛,走到下一个邮筒再说。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他拐过了福斯桥路的路口。
这样冲动可不像哈罗德,他自己也知道。自退休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有裤头更紧了,头发掉得更多了。他睡得很差,有时整晚都睡不着。当另一个邮筒又比想象中更早出现在视线里时,他再次停下;仿佛一件什么事情开始了,虽然他还不知道是什么,但自己已经在做了,而且停不下来。细密的汗珠在他额头上沁出,血管因着期待而不安分地跳动。如果他走到福尔街那个邮局的话,信肯定要第二天才能寄出了。
哈罗德继续沿着新住宅区走下去,温暖的阳光覆在他脑后、肩上。经过窗户的时候往里瞥一眼,有时是空的,有时恰好有人,一旦对上他们的眼神,哈罗德就有一种必须赶紧离开的感觉。有时他也会看到意料之外的东西,比如一座瓷像,一个花瓶,甚至一个大号,都是人们用来阻隔外界污染、保护自己内心柔软的物件。他试着想象人们经过福斯桥路13号时对莫琳和他的生活会有什么感觉,突然意识到他们不会了解到太多,因为家里装着窗帘呢。他往码头方向走去,大腿上的肌肉开始一抽一抽。
潮退了,几艘小船错落在坑坑洼洼的黑色河泥上,懒洋洋地,已经褪了色。哈罗德蹒跚着走到一张空着的长凳旁坐下,打开了奎妮的信。
她还记得。过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得。而他却一成不变,任岁月蹉跎,好像她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他没有试着阻止她,也没有追上去,甚至没有道一声再见。又有眼泪盈上他的眼眶,模糊了天空与眼前马路的界限。迷茫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年轻母亲和她孩子的剪影,他们手中握着雪糕筒,像举着火炬一样。她抱起孩子,放到椅子另一头。
“天气真好,”哈罗德努力让自己听起来不像一个正在哭的老人。她没有抬头,也没有附和,只是弯腰把孩子手上正在融化的雪糕舔了一下,不让雪糕滴下来。男孩看着他的母亲,两人离得那么近,动也不动,仿佛两人已经融为一体。
哈罗德努力回忆自己有没有试过和戴维在码头边吃雪糕。应该是有的,虽然他无法成功在脑海中搜寻出这一段回忆。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完,把信寄出去。
午休的上班族在古溪旅馆外面拿着啤酒嬉笑,哈罗德几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爬上福尔街陡峭的上坡路时,他脑子里全是刚才那个母亲,她全心全意沉浸在自己和孩子的世界里,忽略了其他所有人。他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莫琳把两人的近况告诉戴维,是莫琳在所有信件、卡片的结尾处替他署下“爸爸”两个字,甚至连他老父亲去的疗养院也是莫琳找的。接着一个问题出现了——当哈罗德站在斑马线前按下行人按钮时——如果一直是她在做哈罗德该做的事,那么——
“我是谁?”
他就这样走过了邮局,连停都没有停下。
【第一封信】
亲爱的哈罗德:
收到这封信,你可能会有些吃惊。我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距今已久,可近来我总想起过去的许多事。去年我动了一次肿瘤手术,但癌细胞已经扩散,医生也无能为力。我现在状况平稳,也还算舒适,只是,我想要感谢你许多年前给予我的友谊。请代我向你的妻子问好。如今我想起戴维,仍觉喜爱。
献上我最好的祝福,
奎?轩
【第二封信:那我开始了】
很久以前,哈罗德,你对我说过:“有很多东西我们不去看。”你指的是什么?我问。“就在我们眼前的东西。”你说。
当时我们坐在你的车里。你在开车,像往常一样,而我坐在乘客座。我仍记得,夜幕正降临,所以我们一定是在回啤酒厂的路上。远处,路灯点亮达特穆尔高原的蓝色丝绒裙边,月亮是一抹粉笔迹的朦胧。
真相就在我的嘴边,呼之欲出。我再也忍不住了。靠边停车,我几乎要大喊出来。听我说,哈罗德·弗莱——你戴着驾驶手套指向前方:“你看到没有?我们走过这条路多少回了?我还从来没注意过那个。”我朝你指示的方向看去,你大笑起来:“真好笑,奎妮,我们竟错过这么多。”
就在我几乎要供认一切时,你却在赞赏一片扩建的屋顶。我打开手包按扣,拿出一块手帕。
“你感冒啦?”你说。
“你要薄荷糖吗?”我说。
时机又一次错失。我又一次说不出口。我们继续行驶。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二封信,哈罗德,这一次会不一样。没有谎话。我会坦白每一件事,因为那天你说得对。有太多事情你没有看到。有太多事情你还不知道。我的秘密已被我深埋二十年,趁还不算太晚,我必须一吐为快。我会告诉你一切,余下的终归寂静。
我看见外面特威德河畔贝里克的城垛。北海的一根蓝丝线穿过地平线。我窗边的树缀着浅色的新芽,在暮色中熠熠发亮。
那我们走吧,就你和我。
我们时日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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