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佛山失业女性生育可一次性领3144元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meiwen.anslib.com - 学人智库】

  据市人社局介绍,原执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从2002年至今已实行了十多年,此次《条例》的修订,强化了失业保险在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对保障劳动者权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新规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了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同时,新规还增加了女性生育保障,对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据悉,目前我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新规实施后,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加发最低工资标准1310×80%×3倍=3144元。

  此外,新规还增加了就业鼓励措施,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为确保新规有序实施,市社保局近日发出通知提醒,7月1日起按月签收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在6月25日前填写《佛山市失业人员求职补贴申请表》(可到市、区社保局网站下载),并交回签收失业保险金所属的社保分局或办事处,从7月1日起即可领取求职补贴。未在6月25日前递交的,可顺延至7月10日,在此期间递交的,求职补贴随7月失业保险金发放。

  值得提醒的是,超过7月10日才申请的,求职补贴将依申请核定后的次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求职补贴的领取期限也自实领月开始计算,之前的不予补发。

  城镇居民和农民待遇统一

  在《条例》修订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规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失业人员不用交医疗保险费

  新规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支付改为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用缴费。

http://meiwen.ansli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