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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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解决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总工会已启动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凡符合条件的2016年新入学的和在读的历届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大专、本科学生,可填写和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到所在市直基层工会。以下是具体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2016年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确保全市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市总工会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016年,全市工会救助名额1300名,其中:市直100名,县(区)1200名,县(区)救助名额分配:镇原县200名、宁县200名、庆城县200名、西峰区130名、环县190名、正宁县100名、华池县100名、合水县80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县(区)的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上报县(区)总工会审查确定。市直及部、省属单位的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统工会或单位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市总工会。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复印件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填写救助申请表;

  4、家庭困难证明(家长下岗证、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在单位证明)。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要通过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势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

  3、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联系电话:*************

  庆阳市总工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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