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我的家手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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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我的家手抄报资料

  荆门位于湖北省中部,全境以山地为主,辖境南部接江汉平原,北通京豫,南达湖广,东瞰吴越,西带川秦,自商周(约公元前16世纪)以来,历代都在此设州置县,屯兵积粮,为兵家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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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

  土地

  全市土地面积122.44万公顷(不含沙洋农场0.9551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01.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2.9%,建设用地13.59万公顷,占11.1%,未利用地7.35万公顷,占6%。在农用地中,耕地49.66万公顷,园地1.98万公顷,林地38.2万公顷,草地0.0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6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9万公顷,其他土地1.7万公顷;在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7万公顷;在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万公顷,草地2.68万公顷,其他土地0.47万公顷。全市人均占有土地6.11亩,人均占有耕地2.53亩。

  动植物

  境内维管植物有172科755属1647种,其中蕨类植物27科40属 79种;裸子植物7科17属24种;被子植物138科698属1544种。在被子植物中双子叶植物117科553属1220种;单子叶植物21科145属 284种。在维管植物总类中,乔木类植物有54科142属453种,灌木类植物有65科184属479种,藤本类植物有23科63属147种,草本类植物有123科608属1247种。用材类植物有43科114属280种。在全市植物资源类型植物中,淀粉植物类86种、食用油脂植物类37种、维生素植物类 16种、野生蔬菜76种、野果植物类46种、蜜源植物182种、药用植物1011种、用材植物87种、纤维植物143种、香料植物97种、工业用油脂植物 138种、园林花卉705种、能源植物107种。全市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栎树、刺槐、泡桐、对节白蜡、银杏、桂花、香樟,其中国家二级、省级珍贵树种11种。马尾松、杉木、银杏、香樟等树种主要分布在中部丘陵和南部平原湖区。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4.53万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5.9%,其中森林面积40.53万公顷,人均拥有森林面积2.03亩。活立木蓄积量1752万立方米,亩均蓄积2.88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9%。全市主要陆生野生动物170种,其中鸟类100种、兽类7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红腹锦鸡、小灵猫、猫头鹰、灰鹤、白尾鹞等20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果子狸、狗獾、猪獾、黄腹鼬、豪猪、红白鼬鼠、豹猫、华南兔、绿头鸭、白鹭、棕腹啄木鸟、画眉、苍鹭、灰雁、乌鸦、环颈雉、八哥、灰喜鹊、董鸡、王锦蛇、银环蛇、湖北金线蛙、黑斑蛙等,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2499公顷。

  矿产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尤以非金属矿具有矿种多、储量大、品位高的特点。全市探明矿种50多种,已开采23种矿产,225个开采矿区。其中,市直属5种,4个矿区;钟祥市10种,76个矿区;京山县8种,87个矿区;沙洋县4种,9个矿区;东宝区7种,35个矿区;掇刀区6种,12个矿区;屈家岭 3种,7个矿区。已探明储量并得到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煤炭、石膏、磷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累托石、白云岩、砖瓦用粘土、玄武岩、矿泉水等23种。截至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包括占用和未占用)分别为,累托石698万吨,居全国之首;石膏、磷矿石、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硅石储量居全省前列,分别为11.18亿吨、8.38亿吨、1.35亿吨、3.04亿吨和1.06亿吨。已探明的23种主要矿产具有广阔的开发价值和经济价值,主要矿产累托石储量居全国之首,石膏、磷块岩、白云岩、石灰岩储量居全省第一位。荆门矿产资源丰富,全市探明矿种50多种,矿床(点)543处,探明储量并开发利用的矿产达23种。尤其是非金属矿具有矿种多、储量大、品位高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等特点。其中,在石油钻探和航天工业等领域有广泛用途的累托石储量673万吨,居全国之首;石膏、白云岩和水泥用石灰岩储量居湖北省第一位,分别为11.6亿吨、12.5亿吨和6亿吨,磷矿石储量3.6亿吨,居省前列。

  水利

  全境大小河流600余条,水域面积18.49万公顷,地表水、地下水总量为40.12亿立方米,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28万千瓦。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泉眼、水库星罗棋布,地下水和地表水十分丰富。全境大小河流900余条,形成以汉江中下游、漳河、长湖和府环河为主的四大水系,连接着58座湖泊556座大中小型水库、71处河坝和12.95万口堰塘,全市水域面积18.52 万公顷。

  据测算分析,辖区内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3.6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5.4亿立方米,除去重复计算量12.94亿立方米,全市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总量为46.13亿立方米。过境河流主要有汉江、漳河和富水河;入境河流主要有蛮河、长寿河;出境河流主要有京山河、天门河、西荆河。汉江皇庄站多年平均过水流量1710秒立方米,过境水量504亿立方米;漳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8.91亿立方米。境内百亩水面以上湖泊58座,正常蓄水位容积5.5亿立方米。其中,千亩以上水面的湖泊19座,正常蓄水位容积5.33亿立方米。

  较大湖泊为长湖,正常水面11.34千公顷,镜月湖、借粮湖、彭冢南湖、林湖、贺吕湖、虾子湖、黄荡湖次之。蓄水工程有大型水库7座(外管3座)、中型水库29座(外管4座)、小(Ⅰ)型水库157座(外管2座)、小(Ⅱ)型水库363座,另有2座在建未验收投运,总库容49.9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6.43亿立方米(不含外管水库);12.95万口塘堰总容积2.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主要分布在汉江沿线,有大小引水闸16处,引水流量210.7秒立方米;71处河坝可蓄水量5961.1万立方米,引水流量20.6秒立方米。提水工程有大中型电灌站77处,年提水能力3.17亿立方米。机电工程35处装机97台,容量2657.7千瓦。

  林业

  荆门平原土质深厚肥沃,丘陵岗地宜草宜木,土地自然生产力高。全市各类土地面积1219.26千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49.4千公顷,森林面积340千公顷,淡水养殖面积5.95千公顷,人平分别为1.2亩、1.7亩和0.3亩。森林覆盖率35.7%(极高),活立木蓄积量1120万立方米,树木136科251属485种。

  建制沿革

  夏商时期(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至十一世纪),天下为九州,荆门属荆州之域。约公元前十二世纪,商王武丁后裔于汉江西岸(今沙洋县马良镇西)建立权国,为“古代第一县”;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秉成王之命,封姬姓王族于长湖边今沙洋。

  春秋战国时期,楚族势力渐大,楚人南移,约楚熊鄂至若敖时期,灭冉阝(即“那”);楚武王(公元前704年自称)时期,灭权,迁权于冉阝(即“那”)处;楚文王(公元前689年)都郢(今江陵纪南城),现荆门成为郢都近郊,钟祥为郊郢,系楚国陪都;秦昭王时,秦将白起拔郢(公元前278年),于楚郢都设南郡,领县十八,在今荆门南郊设当阳县,属南郡。

  西汉初期,在荆门北设编县,景帝时期,在今荆门城区南郊置当阳县,仍属南郡;王莽篡汉,升编县为南顺郡。东汉初年复西汉旧制,县址仍在原处;三国时期,当阳属吴。

  西晋时期沿吴旧制。东晋时期于编县置武宁郡。后又于编县故城置长宁县,属武宁郡,于长宁县置长宁郡,治长宁县,不久又徙武宁郡至乐乡县,领长宁、乐乡二县;徙当阳县址于沮漳河西,治原境。

  南北朝时期,宋齐沿晋制。泰始初改长宁郡为永宁郡。后梁废编县入长宁县,于内方山(又为马良山,今沙洋县境内)置基州,辖章山、上黄郡,分长林县置丰乡、绿麻二县,分属章山、上黄郡;北周废当阳置平州。

  隋文帝开皇七年(公元587年),灭后梁,平州改玉州;九年(589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废永宁、武宁、章山、上黄四郡;十一年(591年)废长林入长宁县;十八年(598年),复改长宁为长林县,属南郡。

  唐初,长林县属荆州,改当阳为基州,复置章山县为属县。德宗贞元二十一年(公元805年),拆长林县立荆门县,废当阳县入荆门县,属南郡江陵府,荆门县名由此始。唐末,又改荆门县为长林县。

  五代时期,荆门为荆南国所据。后晋天福五年(公元940年),设荆门军,领长林县。不久军废。后周废乐乡县,南境入长林县。

  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复置当阳县,复置荆门军,领当阳、长林二县,属荆湖北路。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废军,划长林、当阳二县属江陵府;元佑三年(公元1088年),复荆门军,仍领县长林、当阳。

  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升荆门军为荆门府,属河南行省;天历时期,降府为州,属荆湖北道宣慰司,仍领长林、当阳二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降荆门州为荆门县,属荆州府,改长林县入荆门县;十年(1377年),拆当阳县入荆门县;十三年(1380年),升荆门县为荆门州,复置当阳县;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荆门州改属承天府(今钟祥),领当阳县。

  清代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改承天府为安陆府(今钟祥),荆门州仍领当阳县,属安陆府。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升荆门州为直隶州,属湖北布政使,领当阳、远安二县。

  民国元年(1912年),降荆门直隶州为荆门县,属湖北省襄阳道;十六年(1927年)废道,荆门县属湖北省;1949年2月4日,江汉军区部队解放荆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荆门一直设县,属湖北省荆州行政区专员公署;1960年,设立沙洋市与荆门县同属荆州行政区专员公署;1961年撤沙洋市,仍属荆门县;1979年11月将原荆门县划为荆门市和荆门县,属荆州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荆门市升为地级市。撤销荆门县,将荆门县的行政区域并入荆门市。

  2018年,湖北省撤销京山县,设立县级京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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