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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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司法考试信息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行为

  一、商行为的概念

  概念:商行为就是经营行为。

  ☆对于“经营” 的理解:以营利为目的。(盈利、赢利);以营业(包括投资)为行为;经营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包括投资)行为。

  二、商行为的特征

  1、商主体以营利目的的经营行为;

  2、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风险与风险防范; 保密性与公开性并存;注重效率)

  3、商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经营行为。

  三、商行为的分类

  (一)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

  1、绝对商行为: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行为的形式为认定要件。

  2、相对商行为:主观性和行为性质

  (二)单方商行为(大陆)与双方商行为(英美)

  (三)基本商行为与辅助商行为

  1、基本商行为: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2、辅助商行为:相对主商行为,起辅助作用行为

  (四)固有商行为与推定商行为

  分别是商主体与拟制商主体所实施的营利行为

  四、一般商事行为与特殊商事行为

  1、一般商事行为

  (1)商法上的债权行为

  (2)商法上的物权行为

  (3)商事交互计算

  2、特殊商事行为

  (1)商事买卖 (6)商事信用

  (2)商事代理 (7)商事期货交易

  (3)商事行纪 (8)融资租赁

  (4)商事居间 (9)商事仓储

  (5)商事信托 (10)商事货运

  3、《合同法》——分则第九章——第二十三章

  4、其他特殊商行为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