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的作文300字

时间:2023-06-28 16:23:53 优秀作文3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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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蟋蟀的作文300字合集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蟋蟀的作文300字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蟋蟀的作文300字合集7篇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1

  夏天的时候,我常常听到蟋蟀在草丛里唱歌,它们还不时地从草丛里蹦出来,像是个小丑在蹦蹦床上一跳一跳的好象在给我们耍杂技。

  今天,我决定要去草丛中看个究竟。当我到草丛里时候,发现刚刚那些活灵活现的蟋蟀怎么都无影无踪了?难道蟋蟀会分身术?我观察了一下,原来有一些蟋蟀是绿色的',正好跳到了绿草上,掩藏得真好,我不禁赞叹道。于是,我屏住呼吸,闪电般地伸出手把蟋蟀抓住了。蟋蟀在我手里、掌心里动来动去,似乎想挣扎出来。我把捉到的蟋蟀放进了盒子里,饲养了起来。每当我来看蟋蟀的时候,已经分不出来哪个是叶子,哪个是蟋蟀。

  蟋蟀的颜色有很多种。它头上的两个笔直的触角像电线杆一样,蟋蟀的背上有几片像翅膀一样的东西,似乎给蟋蟀穿了一身很特别的盔甲。有时我想拿起蟋蟀观察,它总像胶水一样紧紧地贴在叶子上,非逼你用劲不可,就算逮着了它也会趁你一步留神溜走,悄无声息的跳开了。有时它甚至还在你的手上拉一跎屎,蟋蟀经常把我弄得哭笑不得。

  蟋蟀既是一个表演的小丑,又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总是在你不留神的时候,给你一个大惊喜,让你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

  蟋蟀可真有趣!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我读完这本书,深有感受。

  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所以这本书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原名乔治·赛尔登·汤普森。

  一天,小蟋蟀在乡下,他叫柴斯特,在集上的篮子里吃三明治。不料被三明治压住了,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并让它住在报摊里。在这里,它结识了聪明又大方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亨利,并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玛利欧一直坚信蟋蟀代表好运,可并不是这样,一次把一张两块的钱给啃了,请塔克和亨利来开宴会,又把报摊烧着了。妈妈宣布必须赶走它。

  在关键时刻,它演奏出了妈妈喜欢的歌曲,并在纽约出了名,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最后它与塔克和亨利告了别,塔克帮它登上了回乡下的火车。

  友谊是不可少的,我们珍惜友谊,不要让它从身边白白流失。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3

  我经常在学校生态园里观察蟋蟀,我发现它们经常在石头上跳来跳去。

  蟋蟀的颜色大多是黑色的。大一点的蟋蟀身长三、四厘米,小一点的蟋蟀,全身总长才一厘米多。它们的头顶上长着一对触角,可以灵活地转来转去。触角挺长的,基本上和身体一样长。我听说蟋蟀的触角是用来感觉信号的,如果一不小心弄断了,蟋蟀就像没有天线的电视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蟋蟀身体前面有两对前腿,前腿细长,有助于它的爬行和跳跃。它还有一对后腿,后腿非常强壮,可以让蟋蟀跳得很高。仔细观察,蟋蟀的后腿上还有小锯齿,书上说这些小锯齿在它造房子时可以用来推土。

  蟋蟀在很安静的.时候,会碰撞翅膀,发出叮叮的响声。蟋蟀虽然很好看,但是有许多天敌想吃它。所以,它的家被许多青草掩盖住,洞口很隐蔽,难以发现。为了迷惑天敌,它还在草旁多留一个小洞。许多鸟飞过来,会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些堆起来的草。

  蟋蟀真的很聪明,把家做得那么隐蔽,它的叫声又那么好听,真是一只可爱的小动物。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4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童话,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村蟋蟀,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里的奇妙经历。

  柴斯特是一只特别的蟋蟀,他不仅热爱音乐,而且很有天分,不管什么曲子,只听一遍就过耳不忘,还能够巧妙地演奏出来。

  柴斯特是一只诚实的蟋蟀,他在做梦时吃了一张两元的纸币,闯了祸,但他没有逃避,坦然接受了惩罚。

  柴斯特是一只很好相处的蟋蟀,他对朋友坦诚相待,不仅收获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谊,还获得了玛利欧一家的欢心。

  柴斯特也是一只天真的蟋蟀,当秋天来临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九月的忧郁,于是更怀念家乡了。

  这本书文字风格多变,时而幽默有趣,时而一本正经。内容也十分丰富,报摊起火、吃中国菜、开演唱会等故事,都写得十分精彩,是一部耐看的书。书中的插图非常精美,把人们的神情描绘得栩栩如生。

  柴斯特原来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意外地来到了纽约。他虽然过着快乐的生活,但时刻不忘家乡,按捺不住乡愁,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原。

  这本书告诉我:就算在外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5

  秋天来了,天气变凉了。湛蓝的天空一碧如洗,一阵秋风吹过,感到凉飕飕的,让我们想到了“金风送爽”这个成语。

  蓝天下一条小河,如同一条银色的绸带,弯弯曲曲地伸向远方。金色的树叶飘落在河面上,惊动了小鱼,它们把树叶当成玩具,不时用头顶着树叶,用嘴咬着树叶。

  漫步走进田野里,秋风如同秋姑娘的唇,它吻红了枫叶,吻红了高梁,吻开了棉花,棉花张开嘴笑着,吐出洁白的`绒球。玉米地里的玉米,像一位位老人捋着胡须站在那里,他们正思索农民伯伯何时把它们领回家。成群的麻雀在天空中歌唱,蹦蹦跳跳地蟋蟀在草丛中捉迷藏,还有那耐不住寂寞的金黄树叶从树枝上飘落下来,发出“哗啦啦”地欢呼声。

  那绿油油的麦苗又快露出了头,将为这金色的秋天增添无限的生机。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6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

  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它是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不寻常的友谊。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之间的真挚、坚定的友谊所感动,我想,大多数喜欢这本书的人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我在家时,经常会幻想,如果我也有像蟋蟀柴斯特、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种好朋友就好了。这样,我被欺负了,就有人帮助我;我有什么难处了,可以跟他们说;心里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可以向他们倾诉。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因为我爱书,我也爱读书。

蟋蟀的作文300字 篇7

  蟋蟀一种家喻户晓的小昆虫,长着两条长长的触角,尖尖的小头,前两足细短,后两足却十分粗而且长,一对油亮长剪翅,身体是棕色,便于藏匿踪迹,不引人注目。它们一般活动在草丛中,花坛中或小洞里,到了晚上,才出来寻找食物。

  蟋蟀家特别朴素,只是随便找一个洞就算家了。”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的。蟋蟀的`家的确没有那么不像蜜蜂那样豪华,但是也绝不只是随便找一个洞就算了”。另外这个朴素的家建造起来也绝不那么容易的:蟋蟀选址造房子时,的在草丛上找一个面向阳光,水分充足的地方,在挖一个一厘米宽的洞口,才开始往里处深挖,挖出大概三十厘米长的隧道。挖好后还要用前足在墙上打磨,把墙磨平,以防土掉下来。蟋蟀虽然是食草的,可是它不管有多饿,绝不会碰门口这丛草,多么聪明的建筑家呀!

  每天晚上,在洞口前的一片平地上,一只黑灰色的小昆虫正引吭高歌,那便是蟋蟀。可是,美好的歌声却引来了,邪恶的人类。他们把这位音乐家抓进盆里,再抓来另一位蟋蟀。逼它们自相残杀,战斗中必有一只蟋蟀失去生命,赢了的那只不会被放走,还会再一次进行战斗直到死去。

  夜晚,草丛中又响起了歌声,那不是欢快歌声,是悲痛的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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