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集锦【4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1、教室:
讲台、桌凳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窗台、玻璃光洁明亮,表册齐全,条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净无蜘蛛网。
2、办公室:
桌凳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办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学生作业本摆放要井然有序。
3、各功能室:
仪器设备、柜、桌、凳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桌子、窗户、墙壁干净,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
4、厕所卫生:
地面干净无大小便和积水,墙面不乱写乱画,顶面干净无蜘蛛网,粪水池的粪、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5、食堂卫生:
生活用品、餐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要分类、分柜存放,始终保;持地面、桌面、窗户、墙面、顶棚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油污、无鼠害,无剩饭剩菜。
6、校园内卫生:
地面无纸屑、果壳、垃圾袋、污水,墙面无墙洞、印迹,无蜘蛛网,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垃圾车倾倒及时。
二、采取责任区制度,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1、将校园环境卫生按班划分,班主任对本班的卫生打扫具体负责。
2、各班坚持每天打扫,学校领导同时督查。
3、各班分别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班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督查时间为每天早读前、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读前。
4、学校利用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5、班主任及教师要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写乱画乱踢,不随地大小便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6、在就餐时,学生不得将剩饭、剩菜随意泼洒在地。
7、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督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扣班级管理分并通报批评。对本班的环境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8、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和班级给予表扬,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地面、走廊、卫生间、厕所)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八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第三章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满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放在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第十条每逢双月,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属我公司打扫卫生;当日轮值人员不但要打扫办公室地面的公共卫生,还要打扫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的卫生。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的垃圾桶满时,轮值人员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将更换的垃圾放在一楼楼栋口旁,由物业保洁人员定时运走。
第十三条洗手间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用水管冲洗过滤框和桶。
第十四条当日轮值人员有事外出,由次日轮值人员顶替值勤,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规定行政部监督执行,每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扣罚当日轮值人员50元,由行政部开出罚单,总经理签字,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增加员工的文明意识,树立公司的形象,为客户和员工创造一个清洁、舒适、优雅的工作环境,建立起良好的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室内各种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长期不用的'物品及时交所属部门入库保存,不得存放办公室内。
2.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举止文明,不准随地吐痰,倒茶根、污水,保持室内清洁,不准乱扔废纸、杂物、烟头,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渍。室内卫生杂物、废纸不准堆放地面,及时放置纸篓内,由各自负责清理。
3.办公桌台面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台面不得堆放大量资料、报纸等,更不准将文件、资料、报纸等堆放在窗台板面。
4.不准往门外、窗外、楼道内扔杂物。
5.勤俭节约,不准浪费笔、墨、纸等办公用品,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脑,饮水机、照明灯、空调,电扇等用电设备。
6.工作区域禁止抽烟。
二、楼道及走廊环境卫生管理
1.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楼道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烟头、杂物。
2.除按规定放置的`物品外,不准堆设其他任何物品,爱护环境,保持清洁,不准在墙壁及地面上乱涂乱画,不准用脏物污染墙壁。
3.各部门不用的物品,不准堆放于楼道内或卫生间内,应及时处理或交仓库入库存放。
三、其他方面管理
1.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个人贵重物品,若发生丢失,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2.为保证空调开放效果、供暖效果和防止风沙侵入室内,不得随意打开窗户,以节约能源,保持卫生。
3.会议室的管理,由总经办负责会议室的保洁和组织安排。会议室的使用由总经办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召开会议,应提前通知总经办准备会议室。
4.每月未下班前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大扫除,彻底清除各部位垃圾污垢,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5.轮值人员定于每个工作日的下午下班后统一打扫,其他时段要做到及时处理,随时保持公司各部位的整洁。
四、检查与处罚
由总经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部门经理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内。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提升员工的工作舒适度,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
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和监督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部门内的`环境卫生符合公司要求。
3.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遵守卫生规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改善活动。
三、环境卫生要求
1. 公共区域:公共区域的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墙面、门窗应无污渍、尘土。公共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洁,保持正常运行。
2. 办公区域: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灰尘。员工个人物品应妥善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3. 会议室、休息区:会议室、休息区应保持整洁,桌椅、沙发等家具应无污渍、尘土。茶具、餐具等应定期清洗消毒。
4. 卫生间:卫生间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地面、墙面、洗手台等应无污渍、水渍。纸篓应及时清理,保持干燥。
四、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 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全体员工参与,共同改善公司环境卫生。
2. 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环境卫生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环境卫生管理不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整改。
4. 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
五、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1. 公司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
2.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环境卫生知识,掌握正确的环境卫生维护方法。
3.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讯、宣传栏等方式,普及环境卫生知识,提醒员工遵守环境卫生规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公司环境整洁、美观。
二、管理原则
1. 全员参与: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环境。
2. 责任到人:各部门应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确保各项卫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定期检查:公司应定期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管理内容
1. 办公室卫生
(1)各部门应确保办公室内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摆放整齐,无杂物堆积。
(2)员工应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3)办公室内应保持空气清新,定期开窗通风,禁止吸烟。
2. 公共区域卫生
(1)公司公共区域包括走廊、楼梯、洗手间等,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2)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员工应配合保洁人员的工作,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3. 室外环境
(1)公司室外环境包括停车场、绿化带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无乱停乱放、乱丢垃圾现象。
(2)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公共通道。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环境卫生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 “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生产系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生产系统各部门、各科队办公室、会议室、澡堂、厕所、花坛、门窗等办公场所主副井材料堆放、机电机修工房的卫生。
二、卫生管理的标准是:所有人员务必着装上岗,持续个人卫生;室内外门窗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档案柜内各类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打印机、配电柜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澡堂墙面、地面清洁干净,下水无堵塞,各种洗浴设施完好;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主副井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机电、机修工房内外维修设备摆放整齐,维修人员着装统一,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各种车辆(包括叉车、三轮车等)要时时持续车内空气清新,车外洁净无尘等。发现一处不贴合以上标准的0,罚款50—100元。
三、生产系统办公室负责各科队卫生管理、督促检查和评比;各科队负责人为本科队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职责人;各岗位员工是自己工作范围环境卫生的直接负责人。
四、办公室每周一、周五下午组织各科队负责人统一进行卫生大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准确记录,每月汇总,对成绩好的进行表扬,成绩差的进行批评和督促更改,并把每次检查和每月汇总结果在公示栏公布,对排行最后的..科队进行处罚。
五、各办公室内严禁抽烟,办公及经营场所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等,发现一处,扣除负责人50——100元。各科队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一天务必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内清扫干净;要认真对待环境卫生管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生产系统环境卫生。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1.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和整理。
3. 员工: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维护,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
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办公区域: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文件、资料归类摆放,不得随意丢弃废纸、杂物。公共区域如会议室、休息区等,应定期清洁,保持地面、墙面、门窗的干净。
2. 生产车间:设备、工具应摆放整齐,生产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油污、杂物堆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仓库:物品应分类摆放,标识清晰,保持货架、地面的清洁。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的物品。
4. 公共卫生设施:厕所、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定期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四、环境卫生检查与考核
1. 公司将定期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对环境卫生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9
1、学校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学校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校组织领导亲自过问卫生问题,并配有一名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全体师生要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对于违反制度的`学生应在周一晨会时予以批评。
3、学生应爱护校园公共卫生,不谁随地吐痰,不准随意将瓜及果壳、纸屑、烟头等扔进花坛内或操场上,不准乱倒垃圾、污水及其它脏物。对于违反制度的班级要予以扣分并在晨会上通报批评。学生课余不得在沙坑乱蹦,更不许乱扔沙。
4、学生要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得在花丛里追打,不乱折树枝,乱摘花草。
5、学生在校园内不许高声大叫,追逐打闹,更不许在校园墙壁上乱涂乱画,对于乱画的学生应要求其擦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6、教师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不准吸烟,努力将我校营造为一个美好的无烟区。
7、清扫保洁班要认真负责,班主任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保洁好的班级在晨会上给予表扬,不好的班级要予以通报批评。打扫教室应坚持一日三扫,做到六面光,保健教师每日不定时检查并予以登分,该成绩在周一晨会时由总值周老师公布,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参考项目。
8、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要放在学校指定地点并放整齐。
9、校内禁止乱晒衣物、饲养家禽等,对于违纪教师要扣除效益工资。
10、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园玩耍,双休日未经允许也不得来学校。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
二、教育居民群众严格执行市、镇政府制定的`各项规定,开展周末环境卫生日活动,建立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三、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
四、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带领社区成员认真绿化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五、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作专门部门整洁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机关服务中心为 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 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 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 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员工工作环境质量,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2.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3. 加强监督,强化考核,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管理内容
1. 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桌面、地面无杂物、无积尘。
(2)文件、资料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3)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保持空气清新。
(4)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湿度适宜。
2.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走廊、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2)公共区域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定期清洁,无污渍、无涂鸦。
(3)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卫生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并保持设施完好。
(4)垃圾桶应分类设置,定期清理,避免垃圾堆积。
3.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1)厂区内道路、绿化带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无垃圾。
(2)生产设备、工具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便于操作。
(3)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应按规定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4)加强厂区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营造优美的`生产环境。
四、责任分工
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3. 员工应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五、监督与考核
1. 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整改和通报。
2. 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环境的整洁与卫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卫生。
二、环境卫生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2. 各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制;
3. 倡导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卫生;
4.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办公室卫生:各部门应确保办公室内桌椅、地面、墙面、门窗等清洁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扔垃圾,废纸等杂物应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2. 公共区域卫生:公司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应保持清洁,无杂物、无异味;各部门应定期清理公共区域的卫生,确保环境整洁;
3. 室外环境卫生:公司外部区域如庭院、停车场等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无杂草;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区域的室外环境卫生,确保环境美观;
4. 垃圾分类与处理:公司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将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对于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5. 绿化与美化:公司鼓励各部门进行绿化美化工作,提高公司环境品质;员工应爱护公司绿化植物,不得随意破坏。
四、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
2. 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环境卫生的责任,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环境卫生检查与监督
1. 公司将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估;
2. 各部门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 对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学校环境,保证学校乾净、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制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更改学校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讨论订立我校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制度,实行三制。
1、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学校清洁区内乾净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每周两次抽查并公布检查成绩,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紧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方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午扫。每周五第七节课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检查。
(2)、打扫要求:每天打扫。要求: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2、清洁卫生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不定时、不定期。
(2)、检查范围:包含教室、卫生区、厕所。
(3)、检查人员:校委会、全体班主任。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方法:流动红旗
4、清洁卫生维护
(1)、清洁卫生应坚持常常维护,争取做到:课前课后维护、即时维护,充分利用好课间操休息、课间休息、午间休息、课外活动时间,实行全程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负,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5、清洁卫生督办
(1)、各班劳动委员组织领导本班同学完成学校调配的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清洁打扫和每月的卫生大扫除;
(2)、布置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5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放在机器设备上。
5.4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存在油污、灰尘、结垢现象。检查、维修、拆卸进行清洁时,不得污染食品。
5.5工作台、操作工具、容器、电子秤、物品架表面在使用后均应清洁后擦拭干净,特别是台案的棱角部位及地脚部位,电子秤的底盘及缝隙部位、小推车的车轮部位应加强清洁。
5.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如菜刀、菜板、筷子、漏子、水舀、小钢桶(盆)等在下班后先刷洗干净,再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5.7清洁工具使用后清洁干净,然后按指定位置摆放。
6、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6.1所有员工须经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车间,不许走物流通道。清洁区员工与一般作业区员不许串岗:如精加工车间与杀菌车间不能互相窜岗;饮料包装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果浆线投料车间与灌装车间不能互相窜岗等。
6.2、进入洁净工作区的员工必须更换整洁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口罩。
6.3工作服应衣扣整齐,工作帽应能达到将头发全部覆盖的目的,口罩也应佩戴标准。
6.4工作服及里面的衣服上不能有小的装饰物,工作服的口袋内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防止落入产品及设备中。
6.5男士不能留长发,不留长胡须,女士不化浓妆,不喷香水,不涂指甲、口红等。
6.6进入工作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项链、耳环,不留长指甲等并且不可在工作帽上佩戴装饰物。
6.7进入工作区的员工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清水→洗手液→清水→消毒液→清水→烘手,洗手的同时包含清洁指甲。
6.8工作服、帽、鞋不能穿出生产区域,需外出时应更换自己的服装。
6.9上厕所、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必须按卫生规范要求洗手、消毒。
6.10不允许在工作区里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背对生产线并用卫生纸掩住口鼻,然后彻底洗手消毒。
6.11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将围裙、手套等个人物品放在车间内。
6.12不允许在车间内吃药、吃食品、喝水(饮料)等。
6.13严禁用脚踩、踏成品物料,严禁坐在成品及包装物品上。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的整洁,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和过往人员。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人民政府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各单位必须服从所在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的管理,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公安、工商、园林、城建、房管、城管、卫生、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阻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
第七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负责主要街道、广场、桥梁以及公共厕所、公共垃圾容器等的清扫保洁工作。
居民区、街巷、开发区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人分片负责清扫保洁。
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由各自管理部门负责清扫保洁。
肉菜市场、农贸市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住户应执行门前卫生、绿化、秩序责任制,搞好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积极参加消灭蚊蝇孳生地等环境卫生活动。并对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卖等行为进行批评监督。
在城市建成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应当依照港口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船上的垃圾、粪便。城市建成区的`海域(包括滩涂)、江河、湖泊、排洪沟等水体的保洁,由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禁止在街道、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吐槟榔、吐口香糖、便溺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包装箱、容器、蔗渣等废弃物。禁止从楼房和各种车辆上向外吐痰、倒水、抛丢废弃物等。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立即清扫,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海、河、湖、沟等水域岸坡、水面倾倒垃圾。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清除,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市、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和公共厕所的粪便。街道、人行道、小巷和公共厕所应当在每日七时前普遍清扫一次,专人巡回保洁。对公共厕所定时冲洗,经常保持清洁。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责清扫保洁的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进入城市建成区的各种陆路交通工具,应当保持整洁,装载物不得沿途洒漏,污染街道。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因科研、教学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居民养犬的管理,适用《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并按每只家禽家畜每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生物制品厂和科研、教学等单位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放射性和其他有毒物质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有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清疏沟渠和下水道的污泥必须当日清运。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清运,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和夜市必须建立卫生制度,设专人清扫场地,营业产生的垃圾须当日清运,不准堆积或者倒入居民生活垃圾桶内。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责任单位或者直接负责人清扫干净,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下水道、沙井口、污水沟等设施应当保持完好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和住户将污水排放到道路上。
污水沟等设施有损坏或者堵塞的,主管部门或者业权人必须及时修复和疏浚。将污水排放到道路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家禽、家畜、老鼠及其他小动物尸体应当放入动物尸体收集容器,由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收集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丢、乱放。
违反前款规定,对单位或者责任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老鼠及其他小动物尸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依法向市建设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垃圾堆放场或者填埋场、储粪池等,必须远离居民集中的生活区、交通要道、公共娱乐场所、食品厂和水源防护地带,并定期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生和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研究、推广城市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进入城市建成区的垃圾源。
第二十二条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公共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街道两侧、广场、公园以及其他重点地段应当按规定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由该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并保持完好和清洁。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违反前款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按照"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单位、摊档、住户必须按时缴纳垃圾清洁费。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拒缴清洁费的,按应缴清洁费的2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卫生监察机构和监督电话、监督信箱,接受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的投诉、检举和控告,依法处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盗窃、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殴打、侮辱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阻碍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8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需严格执行。
二、环境卫生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预防环境污染和卫生问题为主,加强日常清洁和维护,确保公司环境整洁有序。
2. 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各部门需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卫生。
3. 倡导绿色办公,节能减排:推广绿色办公理念,鼓励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减少废弃物产生,实现节能减排。
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公共区域:公司公共区域(如走廊、会议室、卫生间等)应保持清洁整齐,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卫生安全。
2. 办公区域:各部门办公区域需保持整洁有序,桌面、地面无杂物,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员工应养成随手整理、保持卫生的好习惯。
3. 餐饮区域:公司餐饮区域应保持干净卫生,餐具、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标准。员工用餐后应清理桌面,保持环境整洁。
4. 垃圾处理:公司应设置分类垃圾桶,员工应按规定投放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四、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与监督
1. 各部门负责人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9
为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环境最新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村级卫生保洁员制度,按照800口人以上两人、800口人以下一人的标准建立村级卫生保洁员队伍,全面负责村级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2、建立卫生清洁员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清洁员会议,及时进行环境卫生交流工作。
3、建立垃圾集中处理制度。政府分别在杨家、峨庄、东石设三处垃圾处理场,集中焚烧深埋,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4、建立政府驻地卫生清洁制度。各门头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政府设专职卫生管理员,配备垃圾流动车,每日一清理,实行城市化管理。
5、建立洪峨路两侧卫生清洁制度。乡政府成立18人的'清洁员队伍,每周二次对公路两侧的垃圾“白色垃圾”进行清捡。
6、建立垃圾定期清运制度。政府组织车辆、人员定期将各村的垃圾统一清运到三处垃圾场集中处理。
7、建立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小组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与村年终考核及清洁员工资挂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0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美化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桐乡市教委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组。(三项竞赛检查组可作为环境卫生检查组)
(三)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区将学校划分成若干责任区,责任到班,落实到人。
(四)卫生标准
1、校园内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2、校门外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3、草坪内无垃圾。
4、楼梯、走廊及各室地面无灰尘。
5、墙壁、门窗、栏杆、各种物件无污迹、垃圾、灰尘。
6、各室物件安放有序,整洁,美观。
7、厕所干净,无较强臭味,水槽、开水桶干净无异物。
8、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9、自行车停放整齐。
10、教室抽屉干净,清洁工具干净,卫生角整洁,装贴科学有序。
11、办公室内地面干净,桌面无灰尘,物件安放有序、整洁,装贴整齐。
(五)措施
1、坚持综合治理,意识为先,树立“讲究卫生光荣、不爱卫生可耻”的.风气。
2、各责任区要划分更小的责任包干区,做到人人有责。
3、充分发挥检查小组的作用。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记分、表扬批评、教育督促、公布扣分情况等。
(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2
为促进我局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预防保健能力和身心健康全力投入地税工作,为创建卫生单位,建卫生城市做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要起到积极组织作用,把机关卫生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每个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公共卫生,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改善并保持环境卫生。
三、每天上班前搞好室内和分担的卫生责任区,物品摆放要整齐,卫生器具每日要清洗干净。
四、每周五下午用一小时时间搞环境卫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尘、地面亮洁,用品整齐。
五、负责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天对卫生间、公共设施、办公楼内外的环境,要进行彻底清扫。平时发现脏、乱、差、污迹等随时进行清扫,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六、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停放。
七、看好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整理和浇水。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3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 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 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 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 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 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星期五下午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况下室外卫生责任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 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 室外卫生责任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xx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八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楼各办公室,综合大楼医生、护士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员工食堂,小车班值班室及车辆等。
三、办公区域的维护
1、办公期间员工在办公室内时必须将办公室门敞开办公(开空调时也要留有缝隙,不得将门紧闭)。
2、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6、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7、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8、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9、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非医用电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炉时必须有人值守;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烟区外,其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办公室、车辆内不得有烟味,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1、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
四、食堂安全卫生维护
1、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严格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操作间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避免投毒情况发生。
3、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操作间内排烟罩、灶台、操作台等要勤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4、厨房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5、食堂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分发食物时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厨房各种用品、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消毒;库房保持通风、整洁、干燥、明亮。
7、下班后先检查炉灶是否熄灭,供油管阀门是否关闭;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车辆安全及卫生维护
1、驾驶员值班和出车期间不准喝酒和酒后驾车,违者扣罚500元,造成后果全部责任由其承担。
2、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每次扣300元,连续或一年内私自用车叁次者,作除名处理,后果自负。夜间用车须登记签名,次日交班时报院办备案。
3、驾驶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根据车况定期到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监督与奖惩
1、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全院员工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院办反映与投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维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3. 监督检查各部门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4. 协调处理环境卫生管理相关事务。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环境卫生符合公司要求。
第三章 环境卫生要求
第七条 公司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渍等。
第八条 各部门办公室内应整洁有序,文件资料归类存放,桌椅、电脑等设备摆放整齐。
第九条 员工个人应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条 餐厅、厨房等区域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 卫生间应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设施完好,及时清理垃圾。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整改通知。
第十三条 对于环境卫生管理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7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8
区教委作为教委大院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充分结合教委大院实际,制定,逐步改善大院环境,规范大院的管理秩序,为机关和住户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落实卫生保洁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车棚、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下水道、排水沟、沉沙井、化粪池保持畅通,无污水溢流;公厕保持清洁无臭味。
二、认真落实门前院内“四包”责任制,指定专人纠正违章,维护门前院内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三、大院主干道要保持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得停放车辆和沿路摆摊设点经营。
四、各单位和住户自觉遵守大院管理制度,维护环卫、绿化和道路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准乱搭盖、乱堆放杂物以及圈地搞种植;不准在绿地乱拉管线晾晒衣服;不准在墙上乱画、乱贴广告语;自觉清扫和维护走道卫生,不向屋外及走廊通道倾倒污水、抛弃杂物;不将剩余饭菜及垃圾倒入下水道,保持管道畅通。凡人为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五、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要打扫、保洁环境卫生,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和超过堆放时限,保持清洁卫生。
六、维护院内秩序,不准占用公共气场所扩大营业专场地和乱摆摊设点经营。经批准摆卖的摊点,要规范管理,依法经商,搞好市场卫生。
七、定期测试“四害”踪迹,施放药物,消灭“四害”滋生地,争创灭“四害”达标单位。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9
(一)保洁员的职责:
卫生保洁员是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卫生保洁员必须做到:
1、小区实行12小时保洁;
2、楼道、楼梯走廊、每星期清扫一次;
3、业主可随时将垃圾袋投放在楼道口指定的专用垃圾筒内,由卫生保洁员将垃圾统一集中清运;
4、定期疏通窨井、化粪池;
(二)本小区住户、居民和进入本小区来访者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必须遵守:
1、各住户将生活垃圾袋装,并系上结,投入垃圾筒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不得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好口,堆放到楼下指定地点,以便保洁人员及时清运;
2、严禁任何人员在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瓜皮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由该户业主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帖及乱竖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则由监护人负责;
6、小区内不准私自饲养家禽、家畜、家犬,确有需要的.则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报管理处备案方可饲养;
7、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能将废弃物弃置走廊、楼道或公共场所;
8、小区周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间、走廊,堆放物品扩大经营场地,应在适当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户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抛纸屑、烟头、杂物等;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社区将配合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卫生管理规定予以阻止,阻止无效者将通过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0
为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本院卫生事宜,全体医务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院办负责宣达。
一、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一条,办公环境是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二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三条,办公室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卫生员负责清扫。
第四条,原则上办公桌椅、地板每天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二、病房环境卫生
第一条,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第二条,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第四条,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第五条,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第六条,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三、职工宿舍环境卫生
第一条,职工宿舍是本院提供给职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第二条,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第三条,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第四条,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公共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
第一条,范围:医院主楼面前后的坪和停车棚以及水沟,宿舍前面的坪和水沟、宿舍与医院主楼之间的道路和水沟等
第二条,工作标准:街道内无各种废弃物、纸屑、垃圾等杂物,无杂草,整洁、美观;每逢职工大会时候清扫一次;划分责任区予以各科室。由科室主任人负责。
五、附则
院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职责: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职责管理单位,负责对职责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职责: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职责管理单位,负责对职责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职责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三)管理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职责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保洁员对卫生职责区内每一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职责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到达宣传教育目的。
(二)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务必到达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三)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四)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礼貌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务必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三、垃圾清运制度
(一)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四、监督管理
(一)社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及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二)巡查、检查结果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下发起执行。
宿舍区保洁标准及考核办法
1、范围
1.1宿舍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巡回保洁;
1.2楼栋内走廊、楼梯道等全方位的清洁和日常保洁;
1.3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包括:
1.3.1道路、场地:清扫、保洁和冲洗。
1.3.2草皮拾荒:清理垃圾及枯草烂叶,保洁。
1.3.3果皮箱:清理垃圾、冲洗、消毒。
2、保洁服务基本要求
2.1上岗时应穿着工作服,佩戴胸牌。
2.2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所管区域内的道路、绿化、宣传栏、宣传牌、沟道、各楼宇内公共部位清扫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3作业时间内,不允许闲聊、吃零食或做与保洁工作无关的事。
2.4配合公司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保洁服务作业规程
3.1环境卫生清扫
3.1.106:00~08:00、13:00~15:00,每日两次对包干区进行清扫。
3.1.2清扫时,用竹扫帚将地面清扫一遍,并把垃圾集中放入垃圾桶。
3.1.3对绿地内的杂物应用夹子夹清,绿地内应立姿目视无纸屑、果皮、塑料袋等,保洁时应不损坏绿化、草皮。
3.1.4经常对雨水口、明沟进行清扫,立姿目视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1.5对每日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垃圾时不将垃圾散落在地,持续垃圾桶的整洁,防止产生异味及飞虫。
3.2走廊、过道保洁
持续整洁无垃圾。用扫帚清扫垃圾,用拖把清除污垢,洁净干燥后,加适量尘推 油或光亮剂用尘推反复推尘,持续地面明亮,无污渍、水迹。
3.3楼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保洁
每一天两次清扫楼道、楼梯台阶,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持续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一天两次擦拭扶手、栏杆,持续扶手干净光滑。
3.4墙角、墙顶、墙面
每周用掸帚掸清墙角、墙顶、墙面,持续墙上四周无灰尘。
3.5垃圾房(垃圾桶、垃圾箱)保洁
3.5.1及时将垃圾以袋装行驶分类送到垃圾房或投入垃圾箱、垃圾桶。
3.5.2协助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3.5.3打扫垃圾房周围通道地面,清除排水沟内垃圾,用水冲洗,油污用碱性清洁剂刷洗。
3.5.4用水冲洗垃圾桶(箱),用刷子刷洗垃圾桶(箱)内外表面,清洗垃圾房内外墙面、门,用刷子刷洗污迹,持续外立面干净清洁无污垢、无黏着物。
3.5.5配置消毒杀虫剂,用喷雾器对垃圾房及其周围5米处进行消毒、杀虫。
3.5.6做好垃圾清运记录。公共地面、楼梯持续干净,无杂物、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积水。
3.5.7公共墙面、墙底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无蛛网、无脱皮;瓷砖墙面干净明亮、无积尘,无水渍。
3.5.8门窗玻璃光亮见本色,无积尘、无污渍。
3.5.9金属门窗框架、趟槽物见本色,无锈痕、无积尘、无沙粒。
3.5.10宣传栏及公共装饰品表面干净,无污迹,无积尘。
3.5.11实行全天候保洁,随时巡视所管区域,随时清理保洁。
3.5.12每一天自检、自评,虚心理解检查人员的考核。
3.5.13以上所列标准一条达不到扣2元,因以上项目不达标被公司及集团公司验收处罚的,一次扣20元。
社区秩序维护人员负责东区、南区垃圾箱,发现损坏的及时报440调度中心,由440人员及时通知维修队进行维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2
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爱卫办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机关办公楼由门卫和保洁员负责,必须保证办公场所及办公室走廊、卫生间、楼梯、“六包”区域内的卫生,定期做好清扫保洁,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无垃圾、污垢、积水、烟蒂等。
2、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楼梯、天花板、窗户等进行清扫,确保无蜘蛛网。
3、会议室卫生做到定期打扫,确保常态保洁,随时备用,会议室使用完,应及时清洗会议用具、果盘等,确保干净整洁。
4、会议室内张贴禁烟标识,劝导与会人员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
二、办公室室内卫生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好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保持办公室整洁,下班后清理当天垃圾。
2、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等,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室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宣传品。
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垃圾。
三、定期开展检查整改
1、卫生检查由局创建办负责检查督促,每月检查一次,具体对各股室和公共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
⑴办公室内门窗、玻璃干净无污迹、无尘土;
⑵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无垃圾、无废弃物;
⑶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文件放置有序;
⑷墙面洁白,无蜘蛛网,无乱钉、乱挂现象;
⑸办公室走廊、楼梯地面干净、整洁,门窗、玻璃干净。
3、对不符合卫生工作要求的由创建办提出整改意见,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社区居民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居民区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居民区街巷、楼幢、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居民区内的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夜市应定点定时经营,保持摊位整洁。
第八条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用。
第九条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管护良好;使用煤制气、天然气的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经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第十条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第十一条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十二条开展除“四害”活动,无“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活动。
第三章居民区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居民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五条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居民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街、巷、楼幢检查评比,参与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六条居民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使街巷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七条居民区楼长职责:
(一)管理好楼幢卫生,组织居民参加周末卫生日和卫生责任区清扫活动;
(二)建立楼幢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楼幢卫生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楼幢的脏、乱、差问题;
(三)实行楼幢卫生规范化管理,楼幢楼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场所要达到“十无”标准,即: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倒(扔)垃圾、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无乱贴乱画、无乱挂晒、无粪便、无污水外溢、无杂草、无乱搭乱建、无违章种植。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4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民的公共卫生意识,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公共厕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本市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厕所务必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鼓励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非经营性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第六条本市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向公众收费。
第七条本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共厕所总体规划由公共厕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
第八条下列地区和场所应当按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一)广场和主要街路两侧;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展览馆、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三)各类市场;
(四)居民住宅区。
第九条公共厕所建设间距应当贴合下列标准
(一)一、二级街路为500米至800米;
(二)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区域为300米至500米;
(三)一般街路为800米至1000米;
(四)新建居民区为500米至800米,未改造的居民区为100米至150米。
第十条公共厕所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与工程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投入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费用中。新建的公共厕所务必是水冲型或生态环保型。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5
为搞好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各科室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停放,不准放在办公楼门厅内。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科室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并实行挂旗评比,挂红旗的科室在机关全体会上进行表扬,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一项条件。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6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每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 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 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 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 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 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 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 员工宿舍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 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 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 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制(详见卫生包干区划分)。 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7
为了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8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 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 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9
为了维护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审批环境卫生管理计划,监督检查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员工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部门环境整洁。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境卫生意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洁制度,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2. 责任明确,分工合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 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推广环保理念,采用环保材料,降低能耗,减少废弃物排放。
三、管理要求
1. 公共区域:保持楼道、走廊、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定期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杂物。
2. 办公区域:各部门应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清洁,保持桌面、地面、窗户等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3. 生产车间:车间内应保持整洁,设备、工具摆放整齐,废料、垃圾及时处理,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
4. 食堂与餐厅:保持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餐具、厨具定期消毒,食品储存符合卫生要求。
四、检查与奖惩措施
1. 检查:公司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各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2. 奖惩: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0
维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七十二团中学的每一个师生员工都有责任保持校园的整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学校卫生实行区域管理,各个班级所管辖的卫生要接受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检查,保证教室及环境区无污渍、无果皮、无纸屑、无杂物。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一、学生卫生习惯的管理
1、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
2、爱护卫生设施和树木花草,严禁攀折树枝花朵、进入草坪,努力使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3、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抹,不乱写乱画。
4、校园内严禁吃口香糖、葵花籽。
5、除饮水外,禁止携带任何食物进入教学楼和实验楼。
6、严禁在教学楼和实验楼内打球、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二、教室卫生的管理
每班必须在上课之前完成教室的清洁工作,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课桌椅摆放整齐。
3、屋顶、墙壁无明显污迹;窗台玻璃、讲台抹洗干净。
4、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扫帚和拖把一律摆放整齐。
三、环境包干区卫生的管理
环境包干区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早读课前完成第一次,中午第一节课前完成第二次,下午放学时完成第三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墙面、底角线、瓷砖、楼梯扶手和玻璃窗必须抹洗干净。
3、绿化带和花池内的'垃圾务必清捡干净;花池的瓷砖墙、雕塑必须抹洗干净。
4、垃圾桶要清洗、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
四、办公室卫生管理
各办公室、专用室保持整洁干净。作业本、教具要摆放合理,室内张贴要规范、美观,不准乱推杂物;各处室、办公室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五、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
1、各班设立专门的卫生委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的卫生轮值和保洁工作。
2、学校由政教处组织学生会每天对各班的教室、包干区的清扫和保洁情况进行客观的检查评比,其量化结果作为对年级组、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参数。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1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务必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持续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2
一、总则
为了维护公司环境的整洁与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各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二、环境卫生责任划分
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部门内的环境卫生负责。
2. 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环境卫生的.义务,应自觉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与卫生。
三、环境卫生要求
1. 办公区域
(1)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应摆放整齐,无灰尘、污渍。
(2)地面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
(3)墙面、门窗、天花板等应保持整洁,无蛛网、污渍。
2. 公共区域
(1)楼道、走廊、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
(2)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纸篓、洗手台等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
(3)会议室、接待室等应提前打扫,确保整洁有序。
3. 生产车间
(1)生产设备、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灰尘。
(2)地面、墙面、天花板应保持清洁,无污渍、蛛网。
(3)生产垃圾应分类投放,定期清理。
四、环境卫生检查与监督
1. 公司将设立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2. 对环境卫生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环境卫生差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3. 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检查与监督工作,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环境卫生宣传与教育
1. 公司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
2. 通过内部宣传栏、企业微信等渠道,发布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标语等内容,营造良好的环境卫生氛围。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3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办公区域以及工厂车间、仓库等,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持续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持续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掉显视屏,节约用电。
7、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四、部门办公区域的维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场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2、如多个部门公用同一间办公室,则须指定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每一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掉;当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务必关掉所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司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公司公共办公区域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含护栏、扶手)、门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一遍;
2、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3、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4、员工应注意持续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5、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持续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掉电器、电源照明。
6、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持续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1)个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屉、橱柜;
(2)公用部分:储藏室、文件柜等。
7、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8、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园艺公司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绿化植物由就近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六、环境卫生打扫标准
1、持续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持续门窗玻璃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水印、灰尘。
3、持续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持续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无手印、水印、灰尘。
5、持续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持续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持续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持续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桌面及办公机具表面、角落无灰尘、污垢。公共物品摆放整洁。
七、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八、监督与检查
1、公司行政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求责令整改,视状况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
2、公司行政部理解员工对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4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闭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约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责任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责任。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达到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5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镇卫生进行全面管理。
2、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组织保洁专业队伍、统一配备垃圾箱,统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统一实施门前三包。
3、农户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内,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拉运,并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场。
4、集镇主要维护街道,公共场所每天由保洁员保洁一遍。
5、集镇管理领导小组及专职卫生监督员要搞好保洁工作的督促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6、对专业保洁人员实行有偿聘用,各农户每月适当交纳一定的费用。
7、在户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统一规划下,到指定地点,集中饲养管理。
8、对集镇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饲养场所组织定期消毒。
9、所有经营商户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农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所有建筑材料不得占道使用。
10、各农户要认真搞好院内、屋内、厕所卫生;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保持清洁环境,并搞好除“四害”活动。
11、对违犯本制度规定的'农户和保洁人员,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12、本制度由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6
为了加强公司新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大楼大厅、走廊、楼梯、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一楼西侧敞开办公区域的卫生,由所在区域的5个部门共同负责,制定每周值日表,每部门每日轮流打扫并对当日卫生负责,各部门部长室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三、其他部门的办公区域卫生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制定每周值日表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对卫生的具体要求包括:地面清洁无杂物、门窗干净、桌面整洁。
五、办公大楼所摆放的绿色植物由各部门领养的'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养护,公共区域由办公室统一养护管理。办公室以后将不再添置绿色植物,请大家用心爱护。
六、办公室将每周不定期对各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对卫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
七、办公室负责本大楼的环境卫生的管理与考评工作,本大楼其它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划分的区域,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八、各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坚决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的不良行为。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全员参与,实现环境整洁、卫生有序的'目标。
第二章 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应设立环境卫生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卫生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卫生。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内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各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清扫、消毒,确保办公环境卫生安全。
第八条 办公室内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员工应保持个人办公桌面的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如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应定期清洁,保持地面干燥、无污渍。卫生间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
第十条 公司应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员工应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减少垃圾污染。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 对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以维护公司环境卫生秩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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