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报告四

时间:2023-04-29 11:28:54 幼教文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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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报告(四)

  B.目标,战略和行动  

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报告(四)

  33.自从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以来,许多关于儿童的目标和指标已经得到重要的联合国会议和首脑会议及其审查会议核可。我们坚定地重申我们一定要达成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承诺,一定要把父母们没有得到的机会给予今世和后代的儿童。为再进一步建立巩固的基础,以达到2015年国际发展各项指标和千年首脑会议的各项目标,我们决心在本十年(2000-2010)内,就以下各优先行动领域,达到未竟的目标、目的,达到与此相应的一系列中期指标和基准。 

  34.我们考虑到儿童最高利益,承诺实施下列各种目标、战略和行动,并针对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以及全世界不同区域和国家的各种不同情况与处境进行适当调整。

  (1)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35.由于贫穷和得不到基本社会服务,每年有1 000多万五岁以下儿童,其中将近一半是在未满足月期间即死于可预防的疾病和营养不良。每年有50多万妇女和青少年死于妊娠和分娩引起的并发症以及产贫血和营养不良,还有许多人健康受损、成为残疾。十亿多人无法取得安全饮用水;1.5亿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20多亿人无法获得适当的卫生设备。 

  36.我们决心打破这种代代相传的营养不良与健康不良的循环,使所有儿童都能够安全而健康地起步;向所有社区提供有效、平等、持续和可持续的初级保健制度;确保取得信息和转诊服务;提供足够的用水和卫生服务;并推动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决心按照联合国最近各次大型会议、首脑会议和大会特别会议各项报告内的结果,达到以下目标: 

  (a)将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力争在2015年达到减少三分之二的目标; 

  (b)将产妇死亡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力争在2015年达到减少四分之三的目标; 

  (c)使五岁以下营养不良儿童所占比例减少至少三分之一,尤其特别注意两岁以下儿童,并将出生体重不足的比例比目前至少减少三分之一; 

  (d)使无法享用卫生设施和获得负担得起的安全饮水的用户按比率减少至少三分之一; 

  (e)制订和执行国家幼儿发展政策和方案,确保促进儿童身体、社会生活能力、情绪、精神和智力的发展; 

  (f)制订并执行国家青少年保健政策和方案,包括目标和指标,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g)尽早并不迟于2015年通过初级保健系统向所有适龄人提供生殖保健。 

  37.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和指标,并根据国家法律、宗教和道德价值以及各国人民的文化背景,遵循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考虑到儿童的最佳利益,我们将执行下列的战略和行动: 

  (1)确保把降低产妇和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定为保健部门的优先事项,并确保妇女,尤其是青少年待产母亲,都能随时获得负担得起的基本产科护理、设备完善而且配备足够人员的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熟练的分娩护理、产科急诊、必要时有效转诊和运交较高层次护理、产后护理和计划生育,以便除其他外促进安全孕产。

  (2)向所有儿童提供适当、方便和高质量的保健服务,教育和资料。

  (3)按照最近联合国各种会议和首脑会议的承诺和结果,包括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以及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其五年期审查会议及其报告,有效开展工作,让所有适龄人都过上健康生活。 

  (4)促进儿童健康和生存,尽快消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这些国家内部的差距,特别注意消除女婴和女童过高而可避免的死亡率。

  (5)保护、宣传和支助在婴儿初生六个月期间全母乳喂养、并继续以母乳和安全、适当、充分的补充食品喂养到两岁以上。向有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母亲提供关于婴儿喂养的咨询意见,使她们能作出自由、知情的选择。

  (6)特别是对生活在得不到服务的地区的人,必须特别重视产前和产后保健、基本产科护理和新生儿护理。 

  (7)确保为全国90%,各地区或同等行政单位80%以上的一岁以下的儿童进行全面免疫接种;至迟于2005年将麻疹导致的死亡率减少一半;至迟于2005年消除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症;并使所有国家的儿童都能够得益于新疫苗和改进的疫苗及其它预防性保健干预措施。

  (8)至迟于2005年核证在全球根除小儿麻痹症。

  (9)消灭麦地那龙线虫病。

  (10)通过向父母(包括残疾父母)、家人、法定监护人和看护者提供适当服务和支助,特别是在妊娠、出生、婴儿和年幼期间加强幼儿发展,以确保儿童的身心、社会生活能力、精神和智力方面的发展。 

  (11)针对构成儿童死亡率和发病率主要原因的疾病和营养不良现象,加强采取经证实的具有成本效益的行动,包括将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死亡率减少三分之一;将五岁以下儿童腹泻症的死亡率减少一半;将肺结核死亡率和流行率减少一半;减少肠道寄生虫病、霍乱性传染病、艾滋病/艾滋病等和各种形式的肝炎的发病率,特别是在处于社会极端边缘地位的地区和人口中确保人们能负担得起并可以得到有效措施。

  (12)将与疟疾有关的各种致病率减少一半,并确保60%易患疟疾的人,特别是儿童与妇女能睡在经杀虫处理的蚊帐内。 

  (13)通过提供家庭粮食安全、获得基本社会服务的机会和适当的照顾办法改善妇幼(包括青少年)营养。

  (14)支助粮食严重短缺和遭受饥荒的人口和国家。

  (15)加强保健和教育制度并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以在家庭、社区、学校和初级保健设施中增加提供有效的综合性保健、营养和儿童保育服务,包括及时注意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男女儿童。 

  (16)通过制订和执行适当的预防措施,减少儿童意外受伤或因其他原因受伤。 

  (17)确保残疾儿童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切实获得包括康复和保健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推动为这些儿童的父母、家人、法定监护人和看护者提供家庭内照顾和适当的支助制度。

  (18)向精神或心理失常的儿童提供特别帮助。 

  (19)通过玩耍、体育、娱乐、艺术和文化表现促进儿童(包括青少年)的身心和情绪健康。

  (20)针对儿童(包括青少年)制订并实施政策与方案,以防止除医疗目的外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吸入剂,减少其滥用的不良后果,支持特别是针对吸烟和酗酒的预防政策与方案。 

  (21)制订针对儿童(包括青少年)的政策和方案,以减少暴力和自杀。 

  (22)至迟到2005年做到可持续地消除缺碘症,至迟到2010年做到消除维生素A缺乏症,至迟到2010年做到将贫血症(包括缺铁症)减少三分之一;并以饮食多样化、食品添加营养剂和补充营养办法加速减少其他微营养素缺乏的病症。 

  (23)在设法确保人人都能享用安全饮水和适当的环境卫生设施时,更加注意建立家庭和社区管理现有系统的能力,并通过保健和卫生教育促进行为的改变。

  (24)消除土著儿童和属于少数群体的儿童在健康和取得基本社会服务、包括保健服务方面的任何差异。 

  (25)适当地在国家一级制订立法、政策和方案,并加强国际合作,以期除其他外,防止儿童受到空气、水、土壤和食物中的有害环境污染物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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