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全科知识

时间:2023-12-14 17:00:33 赛赛 全科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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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全科知识

  沙县,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沙溪河下游,东邻尤溪县、南平市,南接大田县,西靠三明市、明溪县,北连顺昌县、将乐县,总面积1815平方千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沙县全科知识,欢迎阅读。

沙县全科知识

  沙县全科知识

  沙县(福建三明辖县—沙县)

  沙县,简称虬,古名沙阳。隶属福建三明,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闽江支流沙溪下游,位于南平和三明市之间,介于北纬26°06′-26°41′,东经 117°32′-118°06′之间,东出南平至福州,西过三明至厦门,北上浙赣至中原华北,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距福州约200公里,距三明和南平分别为20公里、60公里。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萝卜岩楠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保护区。沙县小吃名闻遐迩。名胜古迹有开县始祖灵卫侯祠堂、唐代兴国寺、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祠堂、明起义首领邓茂七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依山凿刻石卧佛定光佛。自西晋始,五胡乱华,永嘉之难,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南迁,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东晋(前379)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戊,东晋义熙年间(405)沙戊升格为沙村县,隋(581-618)改...

  目录 地理环境 资源 历史 行政区划 收缩展开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沙县位于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之间,沙溪横贯全境,地势由两侧向中间倾斜,东南部与西北部属中山,中部属低山丘陵。境内的山脉纵横,丘陵起伏,山间小盆地错落期间。沙县中山面积约占全县山地总面积20%,平均海拨900米左右;低山占30%,海拨高500-800米;高丘陵占40%,海拨高250-500米;低丘陵占10%,海拨50-250米。地形复杂,山峦起伏,为沙县农业、林业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地质

  沙县岩性主要是: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三大类,代表岩种45种,其中花岗岩,流纹岩、凝灰岩等酸性岩占57.3%;闪长岩、安山岩等中性占3.4%;砂砾岩、粉砂岩、页岩等沉积岩占20.6%;片岩、变粒岩等变质岩占18.7%。地质构造主要为断裂构造,但无大规模的区域性断裂通过,区域构造是稳定的。

  气候

  沙县年平均温度15.6-19.6℃,极端最低气温–7.1℃,极端最高气温40.1℃,≥10℃积温4478—5859.2℃,年平均降水量1510—1840毫米。

  水文

  沙溪是闽江重要支流之一,在沙县境内河流长50多公里,与主山脉大致平行,成由西向东流向。发源于县境内的东溪、豆士溪、南溪、马铺溪是沙溪的支流,与沙溪成直交或近成直交,水流湍急,水量季节性变化大。沙溪流域沙县段有高砂电站、城关电站和官蟹电站。 据沙县水文资料记载,原沙溪全年平均水位约104米,年平均流量为283.6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90.49亿立方米,年平均输沙率35.9公斤/秒,年平均输沙量113.4吨,年侵蚀模数119吨/平方公里。由于高砂电站、城关电站、官蟹电站的建成,沙县境内沙溪河水位提高1.10米。

  资源

  土地资源

  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构成中,林地面积221.5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81.38%;耕地面积24.0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8.84%;茶果园面积9.29万亩,占土地面积3.41%,水域面积5.48万亩,占2.01%,交通、居民及工矿用地11.85万亩,占4.36%。

  森林资源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21.56万亩,有林地204.75万亩,疏林地0.28万亩,无林地7.91万亩,未成林地6.19万亩,灌木林地2.43万亩。森林覆盖率75.9%,绿化程度93.2%,活立木蓄积量117289.4万立方米,立竹量4796.87万株。生态公益林面积52.96 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0.93万亩。

  水力资源

  河流水力资源蕴藏量25.72万千瓦,已开发装机容量16.68万千瓦,年发电量达5.25亿千瓦时。 沙县境区内有水利工程3307处,灌溉面积196800亩,旱涝保收面积190350亩,其中蓄水工程134座,蓄水量5678.24万m3;灌溉面积62968亩,旱涝保收面积60492亩,引水工程2777处,灌溉面积125713亩,旱涝保收面积122683亩,提水工程86处, 灌溉面积8119亩,旱涝保收面积7444亩,防洪治河工程262处,长度91.289km, 防洪面积26838亩,喷灌、管灌工程60处, 灌溉面积23083亩,水电站工程154座,装机容184182kw。水资源供需已基本平衡。

  矿产资源

  沙县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29种,其中能源矿2种,金属矿7种,非金属矿20种。达大型矿床有1处,即琅口钾长石矿,达中型矿床有2处,即富口高地石灰岩和水南砖瓦粘土,还有小型矿床15处。 矿藏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已发现具有一定储量和开采价值的矿藏有石灰岩、钾长石、黏土、高岭土、石英石等。

  历史

  地位

  沙县的历史地位显要,其优势和特点有: 一是闽学文化的摇篮,据考古研究发现早在20万年前就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从地下出土的文物证明一万年前人文就更为丰富了。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青铜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达75处,还有大量的陶片、石斧、石锛、石镞等生产工具的发现,证实生活在沙溪两岸密林深处的先民从事着推动社会进步的生产劳动。 二是先贤文化之地,历史名人众多。唐代出了一个影响广东及东南亚一带的著名高僧惭愧祖师(俗名潘了拳)。“雏凤清于老凤声”的唐末诗人韩渥曾挈族入闽蛰居沙县。宋代文教昌盛,出现“五步一塾、十步一痒”的盛况,全县进士达129人,占历代进士总数的86%,其中有闽学四贤之一罗从彦,有首倡在泉州设立专营与外国进行商贸活动机构的陈篝,有以直谏和诗文名闻朝野的京官陈瓘、邓肃。还有谪贬沙县的国史编修,后复出为相的李纲。明代三朝元老、户部尚书陈山,清廉为政,更为后人称颂。明宫廷画家边文进的花鸟画被称为“禁中三绝”,“宋元后 一人”。 三是政治军事重镇,自前379年始设军事机构沙戌起,就一直是闽省的政治军事重镇。沙县初设时,辖地南尽黄田岭(今龙岩市界),西及站岭(今江西省石城县界),跨有如今的沙县、三明、永安、明溪、清流、宁化等县(市)的地域,南唐期间,沙县辖地曾远至闽西南的武平县地。明代,铲平王邓茂七占据此地领导了一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成为东南诸省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光辉旗帜。清初,罗南生拥戴明皇室后裔在夏茂建号反清复明,成为清兵重围之地。民国时期,沙县为南北军阀必争之地,地方军阀卢兴邦盘踞沙县长达10余年之久,1934年彭德怀和杨尚昆率中国工农红三军团在沙县建立苏维埃政府。二度进入沙县,并攻克县城,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 。 解放后,沙县仍然是福建省的政治军事重镇,国防科工委的重要基地。1949年6月16日解放,历属南平专区、三明专区(地区)、三明市。

  隶属

  沙县县名是因县治所在地南端有沙源地而得名,别称沙阳。884年, 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凤林岗(现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街道)之后,相传沙溪流经沙县城关河段(沙县县治在沙溪之北)水中有一条“虬”,即“无角龙”,故此河段又称虬江、虬溪,沙县又别称虬城。 沙县夏、商时代属扬州。周朝为七闽地。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秦属闽中郡。汉初为闽越国领地。汉昭帝神爵四年(前58年)属会稽郡冶县,汉建安初(196年)属南平县。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属建安郡。宋、齐建置、隶属不变。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建州。后并入建安县。唐永徽六年(665年)又复置,从此县置至今。 沙县大历十二年(777年)属汀州。五代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为别于蜀之剑州,闽之剑州改称南剑州,沙县隶属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州分别改为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陈有定据守延平路,沙县为陈有定辖地。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平陈有定,改延平路为延平府。清袭明制。元、明、清三朝,沙县隶属不变。 沙县自晋未建县,历经宋(刘宋)、齐、梁、陈、隋、唐,皆为蛮荒之地,唐永徽六年(655年)之前,随设随废。直至唐中和四年(884年),县事仍由远在汀州(今长汀)的汀州司录兼管。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废道,沙县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12月14日,“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193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失败。

  行政区划

  1995年,沙县辖凤岗镇、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虬江乡、琅口乡、西霞乡、南阳乡、郑湖乡、大洛乡、湖源乡、梨树乡、富口乡、南霞乡,13个居委会、158个村委会。 2000年,撤销大洛乡,设立大洛镇;撤销西霞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凤岗镇;琅口镇古县村划归凤岗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沙县辖8个镇、6个乡。2002年9月,撤销梨树乡,并入夏茂镇、高桥镇:梨树、中堡、月邦、坡后4个村并入夏茂镇,新桥、池窠、泉水峡3个村并入高桥镇。2002年底,沙县辖8镇5乡。 2003年8月25日,沙县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撤并整合为凤岗和虬江两个街道办事处:

  (1)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设立凤岗街道办事处、虬江街道办事处。

  (2)凤岗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西、府西、春晖、东门、城北、莲花、石桥7个居委会和大洲、西门、西山、北门、东山、庙门、西霞、村头、根坑、漈(石亥)、际口、古县12个村委会,以及原虬江乡的西郊、三姑、际岩、垄东、井后、水美、龙坑、灵元8个村委会。凤岗街道办事处驻城西南路(原凤岗镇政府驻地)。

  (3)虬江街道办事处辖原凤岗镇的城南居委会、水南村委会和原虬江乡的金泉、墩头、洋坊、长红、官南5个村委会,以及原琅口镇的茅坪、麦元、曹元、镇头、茶丰峡、田坑、田口、肖墩、山峰、安坪、后底、琅口、柱源13个村委会。虬江街道办事处驻洋坊村。 2003年,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 2009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办事处: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和1个省级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180个村(居) 委会,总人口25.31万多人,其中农业人口17.5万人。居民多为汉族。全境通行闽中方言(流行地区沙县、三元、梅列、永安),以城关话为主。 2014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省级开发区,183个村(居)委。

  历史沿革

  夏、商,属扬州。

  周朝,为七闽地。春秋战国,为楚国地。

  秦,属闽中郡。

  西汉初,为闽越国。神爵四年(前58年),属会稽郡冶县。建安初,属南平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建安郡南平县。

  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延平县,于南乡沙源地置沙戍。义熙中,设沙村县,属建安郡。宋、齐建置、隶属不变。隋,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更名沙县,属建州。后并入建安县。永徽六年(665年),复置。大历十二年(777年),改属汀州。

  五代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剑州改称南剑州,沙县隶南剑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南剑州改置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路改置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沙县为陈有定辖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延平路为延平府。

  清,袭明制。

  民国三年(1914年),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1928),沙县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沙县划归延建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沙县属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沙县解放,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属福建省南平专区。

  1970年,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改设三明市,属三明市。

  2021年,撤销沙县,设立沙县区。

  地理位置

  位置境域

  沙县区位于福建省中部,沙溪河下游,介于北纬26°6′—26°40′,东经117°32′—118°6′之间,东邻尤溪县、南平市,南接大田县,西靠三明市、明溪县,北连顺昌县、将乐县,总面积1815平方千米。

  地质

  沙县区地质以岩浆岩发育,地层出露不全,部分缺失或断失,以震旦系一下古生界为主,侏罗系及白垩系为次,其他地层零星分布。岩性以酸性岩为主,变质岩分布面广为特征。岩浆岩出露面积1134平方千米,占总面积62.48%;变质岩面积368平方千米,占总面积20.27%;沉积岩面积31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17.13%。[3]

  沙县区地层以震旦系—下古生界及侏罗系上统—白垩系上统大范围出露,侵入岩以燕山期花岗岩为主,褶皱、断裂构造多次活动,形成青州—城关、高桥—罗溪两条北东向断陷向斜盆地。断层发育以北东向为主。脉岩种类繁多,矿化活动较强,矿产比较丰富。

  地形地貌

  沙县区以构造侵蚀地貌为主,侵蚀剥蚀地貌、岩溶地貌、侵蚀堆积地貌为次。境内多山,以中、低山和丘陵为主。地势由两侧向中部倾斜,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山间河谷坐落其间。地表形态分为山地、丘陵、河谷盆地三大类型。

  气候

  沙县区属亚热带大陆性气候,气温日际变化大,昼夜温差悬殊,冷暖不定,一年四季明显,雨水充沛,干湿明显,雨量集中,雨季常有洪涝。主导风向为东风,夏季盛行行东南风,静风频率61%;年均降雨日174天,年日照时数1878小时,无霜期3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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