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建立经过

时间:2023-04-27 14:20:34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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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建立经过

历史回顾: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建立经过

历史回顾: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建立经过

对下列材料简要说明:

2004年3月以前,成臻铭尚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务科研处工作。龚荫先生有来院继续发挥余热的想法,为此成臻铭向院领导打了报告。由于各种原因,事情未能办成。2004年3月,成臻铭调入吉首大学政法学院以后,在吉首大学各级领导支持下,成臻铭终于促成此事。龚先生顺利来校讲学,并担任校客座教授,直接策划成立了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它是我国土司问题研究史上成立的第一个研究土司文化的专门学术机构。

材料一:关于吸引龚荫教授来院担任终身教授的请示

院领导:

目前,我院理科教授指导青年教师搞科研使青年教师在学术上成长很快,但文科方面还没有教授专门指导青年教师科研工作,致使我院文科理科在学术上发展不平衡。为了尽快提高我院文科中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准,根据吉首人学师范学院师院院字(2002)007号《关于高明哲、刘建成两位教授工作安排的意见》文件精神,请求吸引西南民族人学民族研究院退休教授龚荫先生来院担任终身教授。

龚荫,男,1933年7月生,早年师从已故著名民族史学家方国瑜先生从事民族史学研究。他身体康健,长期从事民族政策史的教学与研究,笔耕不辍。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出版一系列专著。先后有《明清云南十司通纂》(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明史云南土司传笺注》(云南民族山版社,1988年)、《中国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120万字)、《中国国民族政策通史》(福建人民山版社,2003年,120万字;此为国家级课题成果一部分,计划出12卷本500万字)、《龚荫民族研究文集》(58万字,等待资助山版)。另外,他在《中国社会科学》、《民族研究》、《思想战线》、《广州西民族学院学报》、《贵州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学院学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中国民族学界享有崇高的声望。“不读龚教授的书,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民族政策史研究”。能吸引龚教授来院担任终身教授,那是我院一笔无形资产。

龚教授愿望是,希望剑吉首大学来带研究生或开专题讲座,通过这种方式培养一批年富力强的科研人员,与他一起完成所带来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他在生活待遇上要求不高。我们通报了学院对本院高明哲、刘建成两位教授享受的标准(每月职务津贴300元+行政坐班津贴762·3元+专家津贴500元=1562.3元;拥有办公室桌椅、书柜、沙发、上网电脑设备、直拔电话、空调等,征得教授同意情况下,配备科研助手;支持平和帮助申报科研课题;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全面体检;主要从事科研,指导青年教师,对全院教学和科研进行调研和指导,每年作学术报告l——2次),他表示可以接受,并提出他自己工资,可以不要学院另外提供财政工资。他尤其对以吉首人学师范学院名义发表论文,“古首人学”有A、B、C、D四种论文奖励以及师范学院有论文奖励感兴趣,认为奖额很高。他说云南人学曾给他提供四室两厅的住房,但对本院住房条件的要求是有2间工作室就行了,并说不单独做饭吃。我们提出提供两室一厅既作教授办公室又作起居室行不行,他说行。另外我们提山,一年给报销1、2次同家探亲路费,提供一定经费参加全国学术会议。

情况就是这些。请求学院资助龚教授先来院洽谈合作事宜,并吸引他来我院担任终身教授。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务科研处

2003年5月19日

材料二:关于邀请龚荫教授来校讲学的报告

科技处:

为了加快我校民族史学科建设,提高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水平,进一步强化民族史、民族学相关课题的命中率和在我校成立“中国土司研究会”等事宜,经过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的多次研究讨论,决定于2004年10月邀请龚荫教授来我校进行学术访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邀请目的

1、给硕士生讲课

按我们的研究生教学计划,龚荫教授来校要上两门课。这两门是:一是中国土司制度史,预计开10个专题,20个课时;二是中国民族政策史,预计开15个专题,30个课时。

2、筹建中国土司研究会

将吉首大学历史系办成中国土司研究中心,勿庸置疑会进一步提升吉首大学的民族史学术研究品位。成立中国土司研究会的设想,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先后向李汉林院长、游俊校长作了汇报,已达成了相关意向。此次邀请龚荫教授来,就是要具体办理此事。

3、指导建设民族史上硕士点

主要是在课程开设、教材建设、材料的准备与申报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

4、为申报中国民族史课题提供谘询

龚荫先生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了“中国土司制度”和“中国民族政策史”两大课题,曾申报中国民族史部级课题和国家课题多项,在申报有关课题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5、论证“民族史”学科建设项目

二、经费预算

1、住宿费

预计龚荫教授来校讲课5周,从第6周(10月10日)到第10周(11月13日)。以每周7天计算,在校内住宿35天。住宾馆120元/天,需住宿费4200元。

2、学术报告费

预计召开全校性学术报告会2场,在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作学术报告2场。如校级学术报告500元/场,系/所级200元/场,预计总需学术报告费1400元。

3、讲课费

计划讲课38课时,课时酬金按学校规定标准开出,预计讲课费约1200元左右。

把住宿费、学术报告费和讲课费加起来,预计经费约6800元。

吉首大学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2004年9月8日

附:龚荫教授学术简历

1、学术背景

龚荫教授,男,四川成都人,1933年7月生,1959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历史系,获学士学位。现为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教授,云南大学西南边疆民族研究中心研究员。

大学期间,他专修了著名史学家、云南地方史、西南民族史研究的拓荒者和奠基人,被誉为“南中泰斗”、“滇史巨擘”的方国瑜先生(1903.1——1983.12)开设的《彝族史专题》和《云南史料目录题解》等“民族史专门化”课程。

2、学术经历与主要成就

1959年毕业之后,他仍经常向方国瑜先生请教学问,在云南民族学院,一边执教一边进行研究工作。从1978年春到1983年底,在方国瑜先生具体策划、指导和帮助下,他开始研究“云南土司制度”。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无论从珍贵史料提供、史料整理项目确定、史事考证办法使用还是一些有关云南土司问题的基本见解提出,他都能时时刻刻得到方国瑜先生的得力指导。

在方国瑜先生的具体指导下,龚荫教授在中国土司研究领域取得累累硕果:1985年,出版《明清云南土司通纂》(云南民族出版社)一书;1988年,出版《明史云南土司传笺注》(云南民族山版社)一书。之后,他将研究土司制度的目光转向全国,为著述《中国土司制度》一书,走遍云南、四川、贵州、广西、湖南、湖北、甘肃、青海等十一省区的民族地区,对四百余家大中土司实地进行详细调查,翻阅正史、类书、丛书、方志等古籍一万余种,披览五六十年代西、南部三十几个少数民族的有关材料。1992年,洋洋120万字的《中国土司制度》一书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奠定了他运用传统方法研究中国土司制度的集大成者地位。在此基础之上,他认为土司制度是民族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始研究中国历代民族政策,并在西南民族学院创立“中国历代民族政策硕士学位研究生点”,培养国内外研究生9人。2003年,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支持下,他出版了120万字《中国民族政策史》(福建人民山版社)。2004年,又出版58万字的《龚荫民族研究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

另外他还在《中国社会科学》、《民族研究》、《思想战线》、《广州西民族学院学报》、《贵州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学院学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

到目前为止,他总共撰著七部书,撰写论文120余篇,近400万字。

材料三:申请成立“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的报告

校党委、校行政:

为推动我校的民族史学科发展,提升我校民族史研究品位,我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特此申请正式挂牌成立“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以此建构一个对外学术交流的平台,加强与全国其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横向联系,为自身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的纵向发展、深入提供一个坚实的依托。基于此,我们作出如下论证,恳请领导审阅教正。

一、土司问题研究现状

土司问题存在于南宋后期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前后共800年。其中以清代雍正大规模“改土归流”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一度出现于我国西部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广东、江西、西藏、青海、甘肃、陕西、湖南、湖北等20个省区诸民族中;后一个阶段分布于四川、云南、青海、甘肃、西藏等青藏高原东缘以及云贵高原西缘一线。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一批从事于中国土司制度的研究人员。主要集中于北京、四川、湖北、云南、广西、贵州、湖南等省市,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土司建置沿革、土司政治(包括改土归流、朝廷政策、土司制度、土司官制、社会行政宗法组织、机构(衙门)、土司管区民族关系等)、经济(主要是指对朝贡制度、经济结构、经济性质、土地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土司文化教育和宗教、军事研究等领域,通过多年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然而问题还是存在。从研究者关注的区域看,主要集中于中国南方西南8个省区,对广东、江西、西藏、陕西以及东北地区的土司未予应有的关注。从时段上看,既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元朝至清代“改土归流”一段,对清代雍正大规模“改土归流”之后这一段关注不够。在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及其取得的成果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土司政策层面,而对土司区内部社会形态、运作模式等缺乏关注。从具体的考察范围看,早在清朝康熙时,顾采、陈鼎等就曾先后进入云贵高原东缘容美土司区及西缘普安土司区作田野考察,民国时期又有周希武、江应樑、刘锡蕃、林耀华等先后深入安多、腾龙、思普、康区、大小凉山等云贵高原西缘及青藏高原东缘一线的土司带以及岭南广西地区进行考察,他们的考察多侧重于土司制度结构的探究;近十年来,一些外国学者开始进入中国土司研究领域,如日、美、德学者就曾在西南省区、“康区”考察土司问题,但遗憾的是,以上这些具体的考察,其视野还是停留于清代土司制度及土司人物等,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亦多为史料的挖掘和整理,缺乏理论总结和阐释的提升。

总之,既有研究,虽有从横向上深入土司制度内在结构的不同层面和地域之间的差异,纵向上对土司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段演递变迁的关注,甚至还表现出了在土司制度实施过程和土司区社会形态考察土司制度内容的努力。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史学研究的关注点侧重于中原地区而忽视了边地或少数民族土司问题的研究,致使在有关土司问题如民族民间社会组织、结构、生活变迁、宗教和思想文化等的相关研究非常薄弱,从而也使该问题的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入研究成为必要。

二、可拓展和深入的研究领域

1、时空的纵横延展

该问题的研究,在历史纵向轴上的时间纵深。此即指把土司制度的渊源叠加,可上溯唐宋进入秦汉时期。在中国民族史上,自秦汉始,从西北到西南它实际存在一条“土司带”,直至1956年新中国的民主改革完成才走向结束。这就意味着土司问题研究在时间概念上的重建的必要性。在研究空间的拓展。研究对象不仅所涉西南、中南地区,而且西北地区(如目前的热门话题安多地区)、东北地区(如奴儿干都司辖区)亦应包括于内,也就是说覆盖到全国20余个省份,南方民族史和北方民族史均纳入其中,并视土司制度为一种政策进行研究。实际上,在中国民族史的研究中,脱离了对土司制度的考察,就无法很好的把握中国民族的演变和进递。

2、家族村社与土司问题的研究

从家族村社为切入点来观照有关土司的诸问题,就不仅仅只是单纯一个民族史领域研究的问题了,它必须将历史学、民族学或文化人类学与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融合,民族史与地方史、社会史等的研究形成全方位沟通。在实际的研究操作过程中,与各省市区民委系统、旅游部门、文化部门等形成合作关系。

具体而言,这个层面的研究可分三个方面:其一,关于中国土司及其自署职官的研究。土司自署职官的研究是中央到土司层面、土司到家族材社层面这一纵向伸展研究的过渡环节。土司自署职官,即土司自主任命、正史职官志所不录的未入流的家族村社小头目。这些小头目可望形成新的土司。那些小头目如土舍、舍把、土目等只是土司自署职官研究的一些具体对象。清晰了土司自署职官系统的内部结构,就必定致使从土司到家族村社的行政结构变得更为清楚。其二,关于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的研究。从中国历史文化的链条中来关照中国土司问题,我们将会获得许多新的发现,这些发现已不再局抑于传统民族史学理论所阐释的范畴,而是在面对新问题时要求理论的重建或创新。譬如,我们或许会将关注的目光从熟悉的精英而转向久来忽视的大众,从政治转向社会生活、宗教信仰、民族心理甚至民众的日常起居、服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非主流观念意识,等等。因此,这也就将我们的土司问题研究带入田野,从田野中获得作为建立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建构的最基本的资源,给我们的个案研究提供了巨大的理论想像空间,也为我们构建土司内部行政模型(或称单个的土司模型)以及土司群关系模型打下了基础。如,从湖南永顺老司城建筑遗址来理解其所包含的文化底蕴,并将其与道教建筑、宗庙建筑、佛教建筑、土地堂、书院建筑相比较来获取合理的结论,解读土司治所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其三,关于土司区历史变迁的研究。这与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有许多共通之处。尽管历史文本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我们更重于从田野、从点到面来考察土司区的历史流变。这样一个重要的后果是,我们可能会对民族史上的一些结论进行重新建构。如“改土归流”政策评价问题。以前学界研究,主要从正史的角度切入,关注于主流社会或官方(朝廷)判断,甚至受其文献左右,因而其结论往往是与正统或官方正史一致,其价值判断并不会越出早已铺设好的演绎轨道。而历史真相或许并非如此。关注某一土司区具体的危机事件或其他,从历史本相切入来分析,结论自然就有违常论了。这就是我们的评价标准、范式应该更立足于具体的考察对象。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第一方面已有一定高度,构成了中国土司制度基本研究系统;第二、三方面则刚刚开始,这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领域,期待进一步的深入和发展。

三、成立“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的现实意义

1、进一步提高吉首大学及其民族学科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学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学术研究的品位、质量,为我校相关学科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促进学术发展提供一个起点较高的平台。

2、从目前国内相关学科的研究机构来看,尚无一个类似的研究中心,如果我们率先成立成立这样一个研究中心,无疑就将在这一研究领域内占得先机,也就将获得自身发展的优先性。

3、中心的成立,能有助于整合目前我校内已有的科研力量和其他各类资源,形成做大课题研究所需要科研队伍,使内在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达到一加一达于二的效果,从而使科研队伍建设、科研项目、成果系统化,整体化。

4、为民族史学科硕士点申报作支撑。

四、成立“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的既有条件

1、有一个民族学省级重点学科和历史系作为“中心”的支持和依托。

2、在种类和数量上有较为丰富的相关科研资料,其中,来自于田野的第一手的原始资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和特色,而且这些资料仍在不断地扩充、增加。

3、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7个“文化与田野”基地。

4、处于湘、鄂、黔、渝边区,为多民族聚居区,有地缘和区位优势。

5、我民族学科有较好的外部环境,并已经与国内和海外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较好的交流关系,并在已达成一些方面的合作意向。

6、有外部人才资源的支持。我们已与云南、四川、贵州、北京等地的名学者、教授取得联系,探讨了有关我校成立“研究中心”事项,获得了他们的积极支持,有的学者已经直接参与到该中心的筹备工作中来。

7、有一支学科专业结构合理,学历、年龄层次合理,善团结协作的学术研究队伍。

8、有学校领导有力支持。

五、工作步骤及基本思路

1、2004年挂牌成立“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作为一个研究实体存在,以之为中心,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学术队伍,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学术交流、资料采集整理、课题申报、学术成果发布等诸项工作。

2、2005年,以“吉首大学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名义向全国发函,召集土司问题研讨会。其目的有三:一是推广我校我研究中心;二是搜集资料和建立学术交流网络;三是开阔研究视野,发掘新的研究领域,以逐步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

3、2005-2006年,建立土司历史文化研究的资料中心,创造自身的资料产品和资料特色,以来自于田野的原始资料为主体,推出土司历史文化研究的系列科研成果,确立我校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在全国同类研究中的地位。

4、2006-2007年,开始寻找与政府部门或相关的文化企业合作,如地方民委、旅游、文化、方志机构等,开展地方土司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开发,力求科研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文化保护的同时,巩固我研究中心的地位。

以上所陈,或有疏漏,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吉首大学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2004年11月5日

材料四: 关于聘请龚荫教授担任我校客座教授的报告

组织人事部:

为了加强我校民族史学科建设,提高我校民族史学术研究品位,请求聘请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龚荫教授为我校客座教授。

龚荫,男,1933年7月生,长期从事民族政策史的教学与研究,出版一系列专著。先后有《明清云南土司通纂》(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年)、《明史云南土司传笺注》(云南民族山版社,1988年)、《中国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120万字)、《中国民族政策通史》(福建人民山版社,2003年,120万字)、《龚荫民族研究文集》(58万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另外,他在《中国社会科学》、《民族研究》、《思想战线》、《广州西民族学院学报》、《贵州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学院学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在中国民族学界享有崇高的声望。能聘请龚教授来院担任客座教授,那是我校一笔无形资产。

关于聘请龚教授担任我校客座教授之事,乘他来我校开办为期一个月的学术讲座期间,已征求他本意见。他已表示同意。

吉首大学历史系 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2004年11月17日

材料五:申请用车报告

校办:

我校客座教授、民族史与土司制度研究专家龚荫先生拟于2004年报11月20日至23日前往永顺老司城和张家界考察,特此向学校提出用车申请,恳请支持。

此致

敬礼!

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材料六:关于追加龚荫客座教授讲课经费的报告

组织人事部:

2004年10月16日至11月19日,我校客座教授、云南大学西南边疆民族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教授龚荫先生,为历史系本科生和民族学方向研究生进行了为期34天的讲学活动。讲学围绕《中国土司制度史》、《中国民族政策史》两个方向展开,分22个专题,其中《中国土司制度史》10个专题,内容包括《20世纪土司制度研究的回顾》、《土司制度溯源》、《土司制度开始于元代》、《土司制度完备于明代》、《土司制度延续于清代残存于民国》、《土司制度作用与流弊》、《西南地区土司设置情况》、《中南地区土司设置情况》、《西北与东北地区羁縻卫所土司设置情况》、《怎样研究土司制度》;《中国民族政策史》12个专题,内容包括《怎样研究中国古代的治理民族政策》、《古代社会和民族的发展演进》、《历代王朝统治的思想观念》、《历代王朝经略民族的方针策略》、《历代王朝对于民族的管辖与贡赋》、《夏殷周王朝民族政策》、《秦朝民族政策》,《汉朝民族政策》、《唐朝民族政策》、《元朝民族政策》、《明朝民族政策》、《清朝民族政策》。龚先生作为中央到土司这个层面研究的集大成者,运用传统研究方法对全国20余个省份的土司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由此切入到民族政策研究,取得累累硕果,出版学术专著7部共计400万字,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民族研究》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多篇。他在总结研究经验时指出,不研究土司制度就无法很好的研究中国民族史,因为中国民族史它是以少数民族首领为骨干的历史。其讲课内容突出了我校民族史学科办学特色,将历史系本科生《中国民族史》专题讲座与民族学研究生《中国民族历史文化研究》课程内容很好地结合起来,使相关专业的师生深受教益,培养了我校师生民族史学科的学科自我发展能力,还为我校民族史学科由校级重点学科转化为省级重点学科,为我校2005年申报硕士点助了一臂之力,同时也为我校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作了必要的前期准备(报告见后)。

龚教授讲课一周后,我系师生及校内外有关专家强烈要求内容讲得详细一些。为此我们更改原来的教学计划,将原来计划25个专题压缩为22个专题,将原计划的46课时增加为126个课时,将原计划的每天2课时增加为每天4课时,将原计划的双休日休息改为双休日不休息。当时考虑,增加讲课时量可以使我们更容易将其讲稿整理成教材。这样调整原有教学计划后,我们的经费额度较原来有所增加,需要追加讲课经费3840元。即由原来的1200元增加到5040元。

此致

敬礼!

吉首大学历史系 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2004年12月11日

(2009-04-29 23:55:43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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