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4-05-16 19:25:06 好文 我要投稿

【热】我喜欢作文14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我喜欢作文14篇

  我喜欢作文 篇1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 篇2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喜欢作文 篇3

  或许,在剎那间爱上兴趣;或许,于漫长中着迷喜好;或许,因艰辛中依赖志向。风风雨雨的处境,有我们闲置的喜好,风平浪静的悠闲,有众人激昂的刺激,在环境创造不同于时事的新奇,或着点缀那恬淡的生活方寸。

  人们以“喜欢”缔造情绪,而情绪呈现喜悦之情,倏忽中渲染了人生的黑白。

  在水泄不通的交通,在拥挤不堪却稀于真诚友情的城市中,为了放下心中的文字和起伏,有时我奋力下笔,似乎仍和压力搏斗,记下种种造成疲累、引起生命侵蚀的不顺,在日记中流露困苦中的沧桑;泪留悲伤中的伤痕;缤纷点燃中的希望,有时轻柔的寄托,有时困惑的寻觅,等着感情找到耀眼的光芒,而彻底释放,大放异彩。

  即使有流光的催泪,纵使有未来的压迫,我仍喜好发呆、沉思,那脑海定格的瞬间,往往却是最清新的一刻,浑浑噩噩度过的光阴,在此刻也只是流逝的粉末,悲喜的情也只是顿时色彩,那色彩会褪去,粉末也会随风而逝,在沉思的时刻,我与世隔绝,有份归宿的神定,有份累积的笑容,更在空白的脑海思虑中,由繁杂化条理,由枯萎中化为盎然的璀璨。

  旦夕的时光也许真贵,但由喜欢而写下生命才是万丈光芒中的'异彩,我对于散步有着兴趣,那非只有外表中的平静,那份沉淀,在一步步中徐缓迈进,有时聆听全新的律动,感受出环境的氛围;有时观察细微的景物,望见周围的巧妙;有时看着地板的尘土,感到蜕变的自然。在步步中体会一点一滴的人生哲理,在平静中唤醒萌芽的生气。

  环绕于身的事物,可以由喜欢改变人生的角度,换上亮眼的披衣。别被羁绊的苦恼,而暗化理想的旅程,而弃下筑梦的工程,在追求中了解你的喜好,在无际的跋涉看清乐趣,将每每的变化,在日记中记下,永不忘怀;在沉思中整理,条条有理;在散步中迈进,使之更进步,在生命中的喜欢化一切为乐趣。

  我喜欢作文 篇4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我喜欢作文 篇5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 篇6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 篇7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我喜欢作文 篇8

  我喜欢春。春来临,树木总会笨拙地动动身子,欢快地抽出新芽。春风掠过世间万物。春风轻拂人们的脸颊,让他们感受春天的气息。我喜欢春天的气息。喜欢这清新又透过一丝妩媚。

  我喜欢夏。夏天的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夏天总像个孩子,大哭大闹,雨水砸到地面,弹出水花。当遇到糖时总是又笑了。也不错,能看到彩虹。我喜欢这天气变化莫测。喜欢夏天调皮又幼稚的性格。

  我喜欢秋。秋总是透着丰收的喜悦。麦子像浩瀚的海洋,一路愉悦地“流动”着,层层叠叠煞美丽。秋天的果实像一个个精致的灯笼,欢欢喜喜地张结着。我喜欢秋中的'叶,像一只折翼的蝴蝶,打几个旋,缓缓落入尘土。威风轻荡,落叶如万只彩蝶飞舞,在朝霞的映照下,红如玛瑙,黄如玉片,艳丽极了。透过阳光,落叶的叶脉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树上的枝丫沙沙作响,像在深情地为离去的叶子吟唱着一支送别的歌。落叶做完了它该走的路,该做的事。我总会拾起这些落叶,小心地夹在厚厚的书本里。这些日子,他们便成了很好很美丽的标本。我喜欢这生命奇妙的轮回!

  我喜欢冬。冬天的阳光丝丝缕缕穿透薄薄的云层,给天空镀上了耀眼的金黄。我站在阳光下,感受着它的抚慰,在寒冷的冬天里,不禁闭上了眼睛,张开双臂,想尽情拥抱着阳光。我喜欢它带给我的温暖。

  我喜欢花。我喜欢浓郁的玫瑰,妩媚地扭动着身姿。孤洁的百合,高傲地仰着头。我也喜欢不起眼的桂花,散发出阵阵幽香。

  我喜欢画。我喜欢故事里有趣的插画,我喜欢逼真的素描,也喜欢抽象的动漫。

  我喜欢书。当我阅读着这一本本书,就会想起一脉脉智慧的香火将永远传承下去。

  我喜欢光着脚丫走在田野上。嗅着田野的芬芳,看着劳作的人们,你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纯粹。

  我喜欢朋友。喜欢和她们讨论着话题;喜欢她们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来安慰我,原本阴郁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晴朗起来;喜欢她们一本正经地策划着活动;喜欢她们小小的恶作剧;喜欢她们在我出其不意的时候来找我。

  我喜欢汉字。喜欢方正的笔画,每一笔都透着刚劲,每一个字都透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每个汉字都有着各式各样的表情。

  ……

  我喜欢所有,也深深地喜欢着我心里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9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一切琐事。

  清清浅浅,素心天成。

  我喜欢在落日的余晖中,捧一杯清茶。碧玉沉浮,茗香四溢,就着瑰丽的晚霞,洗一洗混沌的肺腑,可以清心亦能明目。初入口时,是难以忍受的苦涩,让人面容一下子搅在一块,而苦涩过后细细回味时,却是无尽的甘甜。不尝苦,何有甘?人生,本就是一场甘苦与共的旅行。

  我喜欢在父母不在时,看一看那个翩翩少年。我喜欢他浅笑时唇畔隐隐浮现的`两旋梨涡,喜欢他在阳光下慢跑时扬起落下的黑发和被照得白里透红的肌肤。那双看向他人的眸子里,仿佛盛下了令人沉醉的星子,好像他的眼便是这漫天的星;那张笑容中,好像承载了世间所有的温柔,是那么动人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我喜欢他穿着白衬衫,唱着好听的曲调。那一瞬,舞台上的一切,都仿佛成了他的布景。我喜欢的少年,愿你一辈子鲜衣怒马,初心不负,长乐未央。

  我喜欢在风的软语中,做一个梦。这个梦或许是天马行空的臆想,又或许是展望未来的理想。但只要是梦,我都喜欢。或许,我会梦见自己乘了一匹白马,一颠一颠地漫步在沙滩之上,轻盈优雅,走着走着往海里走去,好像是要去逛一逛海中的美丽景色;亦或是摇一屏小扇,在一摇一摆中,扇走了身旁的燥热,也送走了人世的思怨惆怅。在梦里,我品过雕花梨木窗下的莼菜鲈鱼,亦赏过苍凉大漠中的落日孤烟。我喜欢以梦为马,闯荡江湖,执一把尚方宝剑走遍天涯,用一壶女儿红结交四方。但我最喜欢的梦,正是那明黄暖灯下的母亲的笑容。

  我喜欢许多,亦希冀许多。我希望好好品一品自己喜欢的茶,碰到一个喜欢的人与他擦肩,深刻的铭记自己做到的各式各样的梦。我喜欢这世间的江河湖海,名川大山,喜欢春天的桃红柳绿,鸟语花香。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回想起来,甚觉温暖。

  唯愿半生,那些喜欢偏偏飘往怀中!

  我喜欢作文 篇10

  我喜欢和爸爸一起打羽毛球。当一个羽毛球打过来的时候,就像打过来一个希望,因为我一用力就可以打得好远,爸爸跑到后面也不一定来得及接,那时我的心里就像拿到了全国冠军一样,别提多高兴啦!最好玩的是天黑一些的时候,在社区门口的平台上打球,因为天花板和羽毛球的颜色很相近,打到天花板上时羽毛球好像隐形了,只有掉下来的时候才看得清。我和爸爸东张西望地寻找空中的球。看啊,爸爸摇着头,像一只觅食的`小鸭子,我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爸爸看到了我满头大汗笑弯了腰的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啦!

  我喜欢秋天的梧桐树。大自然是梧桐树的美容师,它让梧桐树慢慢地穿上了黄色保暖大衣,有的只是一点点叶子尖是黄色的,有的树叶一半绿一半黄,有的满树都是黄色的梧桐叶。你看街道两旁笔直站立的梧桐树,叶子长得如此丰满,把整棵树都遮住了,远远望去就像一把把大洋伞,希望人们可以休憩一会儿。我最喜欢的是深秋的叶子落在了地上,就好像是厚厚的地毯,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嘎滋嘎滋“的声音。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与爸爸妈妈一起去踩深秋的梧桐树叶,在那树叶上踩一踩,你会发现它们是如此的柔软,如此的有弹性,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如果说要比踩海绵更好玩的话,那就是“嘎滋嘎滋“的声音,那是在给你玩耍时伴奏啦!

  我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没有蚊子、小虫子,就不会再因为被虫子叮出一个痒痒的大包而烦恼啦!冬天紧跟着就是过年了,我放假了,可以与亲戚朋友们一起过节了,我也长大了一岁,还有一个个大大的红色等着我啦!最好玩的还是那如面粉一样的白雪,拿一团在手里搓搓,就会变成一颗颗晶莹剔透水露,手会变得凉凉的,可以去摸爸爸的脸,冻得他“哇哇“直叫,皱着眉头看着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我喜欢春天与爸爸在社区门口打羽毛球,我喜欢夏天与妈妈一起旅游,我喜欢秋天在微风中踩梧桐叶,我喜欢冬天与大家一起过年,我喜欢可以自由自地享受着幸福的童年!

  我喜欢作文 篇11

  我喜欢早春的田野上掠过的风,吹面不寒,饱含杨柳即将返青的气息。我喜欢此刻从枯草丛中探出头来的那些小草芽,它们稚嫩的身姿,好奇的表情,是那么的可爱。

  我喜欢盛夏的雨,喜欢大雨到来时那种黑云翻墨、倾盆而至的气势。我喜欢雨中闪电撕裂天空,雷声震彻大地的那份壮美。我更喜欢大雨给大地带来的那份滋润和清凉,还有吸饱了甘霖的泥土散发出来的特有清香。

  我喜欢深秋枝头燃烧的果实。红彤彤的苹果,火灿灿的石榴压弯枝头;黄橙橙的柑橘和柿子挂满树枝。我相信每一滴汗水都是一粒燃烧的火种,要不然为何也能将秋天映照得像春天那样般的万紫千红?

  我喜欢冬日里的朔风紧起、彤云密布的苍凉气象。我喜欢经过一晚上的期待后,终于迎来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雪中景致。我喜欢站在雪地上,欣赏能净化灵魂的那种圣洁。我喜欢回到家中火炉旁,感受如炉温一般家的温暖。

  我还喜欢站在中国地图前,饱览被浓缩数百万倍的大好河山。当我的`目光投向南国的边陲,我仿佛又一次站在南海边的沙滩上,感叹南海的浩瀚辽阔;当我的目光触摸到秦岭,我仿佛行走在巍巍秦岭的石径上,仰望白云深处有人家。

  我还特别喜欢爸爸给我讲述他那略显粗糙的童年往事,那里有很多我没见过的野趣横生的故事。他们在荷叶丛中跟小龟一起学习潜水,在树洞旁边耐心地智擒黄鼠狼,这一切是多么有趣呀!我超级喜欢他们那种快乐又自由的童年生活。

  我喜欢大城市的喧闹繁华,也喜欢乡村的清幽寥廓,与世无争。我期望无论哪一种生活状态的人们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都能过上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

  我喜欢拥有一颗清澈见底的童心。我喜欢用山泉一样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我喜欢用我钟爱的文字不停去挖掘,挖掘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真、善、美。

  我喜欢作文 篇12

  我喜欢春天黄绿色的嫩芽,当清晨那晶莹的露珠从芽尖上滴上去,滴到叶子上,送走了叶子上的灰尘,我的心也变得纯洁了。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我喜欢看荷花一天一天渐渐开放。早晨,皎洁的月光照射在碧绿的荷叶上,立即泛起一片微光,这时,我也仿佛变成了一个荷花仙子,在荷叶的上空回旋。

  我喜欢看在秋风里慢慢落下的枫叶。那片枫林在人们的欣赏中,不再孤单。那些枫叶打着旋儿,渐渐地落在地上,铺成一张白色的地毯。

  我喜欢冬天那雪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生动的孩子们堆起的雪人。他们给雪人戴上围巾,戴上帽子,让雪人变得更有暮气,孩子们欢笑着,把树上的积雪都震落上去了。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那种巧妙的觉得。我梦见长着白色翅膀展翅翱翔的天马,洁白的`鬃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天空中美丽的彩虹,渐渐地消逝在无边无边的天空。我最难遗忘那次梦见本人长着一双翅膀,飞过四面八方飞过田野,飞到一座美丽的山峰上。我的心里充溢了欢乐。

  我喜欢那些长满树的森林。我喜欢那在树枝上放声歌唱的小鸟,我喜欢在森林里无拘无束的小植物。听到小鸟的叽叽喳喳声,看到小植物们上蹿下跳,我的心立即开朗了。

  我喜欢花,不论是一文不值的野花,还是出生高贵的花儿,我都喜欢。我喜欢鲜艳的蝴蝶兰、热情的玫瑰、芬芳的茉莉、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在花的陆地里,香气扑鼻而来,香极了,我沉醉了,感到沁人的酣畅。

  我还喜欢鱼,不管是生长在深海里的鱼,还是生长在小溪里的鱼,我都很喜欢。我喜欢心爱的小鲤鱼、橙白相间的小丑鱼、尊贵的金龙。我也喜欢那些生长在小溪里不知名的小鱼。在鱼群中,鱼儿像一条条不安分的生灵,窜上窜下,好不快活。

  我喜欢看书。喜欢书里无量无尽的知识,喜欢书里优美的言语。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的心里有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 篇13

  喜欢,代表一种朦胧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某样美好的事物已在心中扎根,并渐渐生产。——题记

  我初次接触书,是在幼儿园时阅读动画片改编成的漫画书。动画片十分有趣,围绕着主角,上演了无数令人笑意盎然的故事。但在阅读时,虽缺少了人物奇特的嗓音,但无声的大字却更能体现出动画于屏幕背后的真谛。

  小学之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以金庸、古龙等大师的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武侠小说吸引了我的目光。诚然,小说中精彩绝伦的场面描写和五花八门的武功绝学都非常吸引我,但是,真正令我刮目相看的,却是郭靖、黄蓉、段誉等主角机智智慧、善良纯朴等性格和其优秀的品质。在阅读这些小说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在冥冥中,阅读也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进入初中之后,阅读的种子生根发芽。中外名著等真正的好书渐渐地出现在我的书架上。美国史蒂夫。平克的.《语言的本能》、英国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吕思勉的《两晋南北朝历史》、钱穆的《中国文学史》、美国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那些外国名著像亲和的友人热情地带领我领略了丰富的外国文化,《格列佛游记》讽刺地抨击了中世纪时欧洲的灰暗。这本书通过描写作者游历过的四个国家,我如身临其境般地了解了当时灰暗的政治风貌。而传统的中国名著更像一位仁厚的长者和蔼地与我说道解惑。《本草纲目》的作者“药圣”李时珍花费数载光阴,编成了世界闻名的医书;西汉太史令司马琰、司马迁父子排除万难,承一家之言留下开创性史学巨著《史记》;东方学问第一人,孔丘,身怀异志,却几乎无人理解这“说乐君子”,但他仍不悲、不喜,完成史书《春秋》。

  书籍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我喜欢阅读,是因为在阅读中,我可以饱尝人生百态的酸甜苦辣,贯览世间万貌的纵横开阖。小小的书籍里,却能包纳大大的世界。

  我喜欢作文 篇14

  我喜欢的地方,不大,不远,也不是什么名胜风景地。它小小的,就在几乎触手可及的地方,那就是我卧室中那张爸爸妈妈为我而添置的小床。

  小小的房间中,有张软软的,躺上去很舒服的床,有个看似蛮大的'衣橱,还有一张小小的木桌。

  床上有只猴子,一只兔子,还有一个小学同学送的抱枕。每天,不论是困了,累了,不舒服了我都抱着它,靠着兔子和猴子在同一张床上躺着,睡着,休息着。即便是高兴或伤心时也是躺在床上大喊:“万岁!”抑或是垂头丧气地在那儿唉声叹气。

  这张小床好似有魔力一般。

  每次,不论我心情好坏,只要睡在这张床上,与玩偶们一起入睡。醒来后,心情就又会变好了。虽然那时的我睡眼朦胧。

  每次,被窝里都是暖暖的。不仅有那热水袋的温度,还有爸爸妈妈为我而操劳的那份心。

  冬日,这个房间总是充满着无限暖意,让我无法放下它,走出这被窝。总想着:哎呀!时间还早着呢!再睡五分钟吧!但如若是周一到周,我则会这样想:哎呀呀!快点!再快点!已经六点三十分了,要来不及了呢!

  夏季,我总是不必担心自己会迟到。因为,一般这个时候,我每次都是一觉睡到自然醒,多好呀!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在慢悠悠的穿着衣服,还慢悠悠的拥着玩偶们眯一会儿,不想离开这暖烘烘的被窝。每次,一到最后,我就是手上干着活,眼睛看着钟上的时间,嘴里大喊着:“爸!妈!快一点!要迟到了呢!”

  这个温暖的小房间,总是让我对它依依不舍。我悲伤时会在这儿,埋头窝在被窝里,无声的哭出来,直至泪干为止。有时,这张小床会因太过温暖,而使我早上爬不起来,导致上学迟到。晨扫周就是如此,让我一再贪恋它的温暖。

  但是,不论如何,我依然喜欢这张小床,喜欢这片小天地,只因在这儿,我不会被打扰,并可以在这儿安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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