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5-08 01:29:38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1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一种伟大的东西,书在绝境中帮你寻找出路的方向,书是心灵上的安慰,一本好书可能会成为你人生的导师。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即使没有了光明,但他还是不放弃希望,不放弃那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微弱的光明。

  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给我读书听,可我还是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暴风雨的过后总会有彩虹。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会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坚持不懈的尝试,才会见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个自卑胆小的女孩子,记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条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娱自乐,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急了,我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这时慌了,可是我心里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是一个看不到光明,他都没有放弃,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绝对不能放弃,这次,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度过了这个肌瘤区,可是自己的身体已经虚脱了之后,我就用平稳的速度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支撑不住了,可是前面还有一个大的肌瘤区,我不小心撞到旁边的岩石上,渐渐没了知觉,这时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这回是哪里呢?我用尽全身力气,用一点点力量睁开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伦凯勒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双眼睛,少了一辈子的光明,可他都没有放弃,而我就这么放弃了,我不甘心,我绝对不能放弃。一睁开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表,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一定不能放弃,我要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没有光明,还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海伦凯勒虽然改变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变自己,我就想像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样子。我喜欢的一本书光明,海伦凯勒就是我的人生灯塔。

  我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迎着风去与它抗衡,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精神,我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出自己的样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从我出生到现在,读过很多书,它们犹如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在我的心中。但其中有一本书,就算过了很长时间,我都还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书令我记忆如此深刻呢?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爷爷的爷爷哪里来?》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从小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一哭闹,她便会递给我一本书,我就会安静下来,津津有味地翻看书上的图画。后来上了学,识了字,对书更是情有独钟。

  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从《鲁滨逊漂流记》到《西游记》,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上下五千年》,我都看的不亦乐乎。然而,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却是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青铜葵花》就让我聆听了许多高尚的人说的许多感人肺腑的话。高尔基也曾说过“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一次不经意间,听同学说到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叙写了人间最质朴最纯真的感情,很值得一读。于是便买来看了,没想到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就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流在我的脸上,也流进我小小的心田,一直滋润着我的.心灵。

  那是一个昏沉的天,我一人在家专注的看着《青铜葵花》。看到了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亲情,然而,使我最感动,便是青铜和葵花看马戏的那一段。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兴致勃勃地去看马戏。那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看完了这场马戏。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直在眼中打转,忽然间青铜好似来到了我的眼前,我看见他憨憨地傻笑着,吃力但却高兴地驮着妹妹,自己就几乎什么也看不到,而妹妹却兴奋地看着马戏,全然不知驮着自己的哥哥的辛苦。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可能是一般兄妹不会拥有的,更何况他们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

  让我更为感动的是青铜一家又重逢的那一段。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妹妹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啊!它甚至能创造奇迹。青铜一家虽然生活十分困难,但他们相亲相爱、相依为命。而我们生活优越,却还是常常抱怨家人给予的关心、关爱还是太少太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知什么时候泪水已滑过我的脸颊。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感人事迹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至真至纯的爱而流泪。

  读完这本书,我忽然觉得我的心灵好像被洗涤过了一样,一下子变得纯洁了、透明了。我想:也许这就是一本好书给人们心灵带来的强烈感染力吧!《青铜葵花》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给我带来感动,带来快乐,更带来震撼。愿每一个人都能多读书,多读好书同时也能像我一样幸福地拥有一本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字叫《比糖果甜蜜》。

  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这是在我三年级时妈妈买回家的,当时我就被这充满诱惑力的书名字吸引了。“比糖果甜蜜”,可能是讲甜蜜的故事吧,我想。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书中一个个有趣的篇名让我眼花缭乱:《鼻涕虫的教训》、《骨碌骨碌换》、《鳄鱼原来很美丽》等等。故事的情节吸引着我,不舍得放下它,像是担心怕它跑掉似的。甚至到了晚上,等父母已经睡熟了,我在被窝里用脖子夹着大手电筒,双手端着书再一次看起这动人的故事……我那时对这本书达到痴迷的程度了。

  书中有两个故事现在仍让我记忆犹新。一篇的名字是叫《小鸟得救的意义》,讲的是:在一次大洪水中,有一头叫琥珀的小犀牛临危不惧,勇敢地救起一只掉下鸟巢的小鸟。琥珀让小鸟拼尽全力地朝自己背上爬,小鸟因此得救了。在大洪水过后,潮热的天气让犀牛们苦不堪言,大量的不足米粒大小的虫子在它们背上生长繁衍起来,小虫子们吸食犀牛的血,又痛又痒难受极了。这时候,琥珀却很自在,是因为它救起的小鸟正在琥珀的背上为它捉虫。这样,琥珀既不难受,又能让小鸟填饱肚子。别看犀牛外表凶悍,其实是个大近视眼,因为食物奇缺,小犀牛往往会成为野兽们的美餐。但是,琥珀又是个例外,因为小鸟飞上天为琥珀大声报警,为琥珀的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帮助。这些是让琥珀没想到的,当时的小举动,现在得到了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生动,让人有所感悟:犀牛琥珀在救起小鸟的同时,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这些凝成一个词,其实就是“自助得助”。无论星球怎样旋转,日子如何更替,一个朴素的道理总是在人们心中跳动:当你向处在困难中的人施以援手、加以关怀,那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缕温煦是阳光。

  另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伟大的小》,名字很奇怪,讲述了一个名字叫小草根的孤儿在小事上从不吝啬他的善心,最后得到应得的回报成为了王子。伟大的小,“小”字突出的不正是这伟大的善心吗?善举虽渺小,但积累多了就是伟大。

  细心的作者在每个故事的'结尾会献上“魔法”,每一个“魔法”其实就是我们为人处世上,应该或不应该做的道理,引导我们在做人这方面走上正路。

  这位细心的作者是谁呢?她就是儿童文学作家李晓玲。名字有些陌生,但她的作品你一定听过《写给小读者》。李晓玲的笔名叫晓玲叮当,她希望自己的作品时时在小读者如花的季节里叮当作响,希望小读者能像喜欢巧克力一样喜欢她的作品。

  经过我的介绍,大家也应该明白了这本书的“过人之处”了。对我们来说,这是本非常有益的书,不知你是否被它吸引?快来读读这本书吧,它会使你的内心感觉比糖果还甜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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