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3-30 17:56:39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精]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林童话》的封面是龟兔赛跑中的场景:乌龟气喘吁吁地往前爬着,旁边的兔子正在呼呼大睡。正中间还有“格林童话”四个漂亮的花体字。整个封面色彩丰富,动物神态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刚买回家时,它就像美味的'食物一样,让人一拿起来就不愿放下,我天天抱着他看。有一次,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我仿佛看见那狠毒的王后正在下毒,令我气愤不已的场景,我仿佛听到了王子和公主结婚时教堂里敲响的钟声,让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仿佛来到了他们生活的花园宫殿,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花香……当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突然“砰”的一声,原来是我的碗掉到桌子底下去了。奶奶责怪我不好好吃饭,于是我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赶紧找个角落看书去了。

  我爱书,爱它的美丽,爱它的智慧,爱它的博大……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我要继续和它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我的成长故事会随着书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旭彤,咱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哈哈,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的书皮颜色是黄黄的,封面上有两个人;一个是秃头大胡子的父亲,宽容而感性,一个是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却善良。是每个小朋友都喜欢,也都是必读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里希·奥塞尔”。是我特别喜欢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父与子》。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和妈妈去商场看到那里有书卖。我就去翻看了,看着看着,咦,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本书,又立刻打开看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一副图画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幅画的内容是;有一条长长的绿蛇张开了大嘴,正在吃一只小动物,一位秃头父亲和一个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正在拼命地从蛇嘴里往外拽救小动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继续翻看,里面有很多的画面都很打动我。

  虽然那对父子他们有时候会误解对方,但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虽偶有奇遇,却依旧保持善良本心,以一颗泰然之心,乐观处之。就是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方式,感染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使《父与子》历经八十多年而长盛不衰。

  《父与子》这本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亲情的抚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初遇见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在蓝蓝的海中,一位王子沉睡着,小美人鱼抱着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它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翻阅着这本书,从《海的女儿》到《野天鹅》,再停顿于《夜莺》。童话中的细节是如此的贴切,让你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生活。

  在《蓟的遭遇》里,安徒生写了蓟(花)长在篱笆外,却向往花园和花盆,可一直等到最后一朵花被镶入画框,它也没能离开原来的地方的故事。在朴素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分明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啊。“只要孩子们去了好的地方,做父母的哪怕是待在篱笆外面,也没有怨言!”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大概是前天吧,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了起来,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换一种心态,换一种语气,多体谅妈妈一点儿该多好啊。

  在《癞蛤蟆》中,安徒生写了一只小癞蛤蟆周游世界,却死了的.故事。在小癞蛤蟆的眼中,天是一望无际的,它总是渴望着爬得更高,也希望拥有妈妈所说的那颗宝石。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奋斗渴望的“宝石”。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做事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的我是多么羞愧!

  悄悄地合上这本书,走到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知识和无限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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