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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10篇
在工程建设的浩瀚海洋中,监理工作犹如一座坚实的灯塔,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指引着方向。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监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分享!
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实施细则作用
1、对业主的作用: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2、对承包人的作用: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
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3、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监理实施细则分类
一般有: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钢结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通风、空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5、场区给排水、采暖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6、场区动力管网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7、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8、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9、路、桥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0、设备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1、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细部划分:监理细则,比如土建:钢筋绑扎细则,土方施工细则,模板施工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实施细则 2
一、工程概况(与脚手架工程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浦江双辉大厦施工阶段。
本工程由二幢办公楼组成,基地面积为xxm2,总建筑面积为xx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xxm2,层数为49层,建筑高度为。
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xx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层数为4层。基坑开挖深度为:裙房区,塔楼区,电梯井。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脚手架;
3、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5、《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
7、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xx]230号
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
⑴、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⑵、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⑶、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⑸、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撑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5—2)、全部附着支撑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项保险装置全部检查合格;
(5—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5—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体搭设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5—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5—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5—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5—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⑹、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及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6—3)、所有妨碍架体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拆除结束必须拆开;
(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架体上,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有人员进入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6)、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6—7)、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6—8)、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7—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7—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7—3)、在架体上推车;
(7—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动架体,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7—6)、其他影响架体的安全作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⑴、搭设用于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执行;
⑵、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⑶、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⑸、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⑺、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⑼、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
⑽、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⑾、钢管上严禁打孔;
⑿、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
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⒁、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⒂、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⒃、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⒄、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⒆、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版)。
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⑵、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⑶、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⑷、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⑸、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⑹、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⑺、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⑻、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接墙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xx。
4)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⑵、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⑶、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⑷、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⑸、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⑹、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⑺、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⑻、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⑵、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⑶、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⑷、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⑸、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⑹、脚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为,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⑺、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⑻、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及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
⑴、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拆除时应配备良好通讯器材;
⑵、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规定执行;
⑶、脚手架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⑷、脚手架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如遇强风、雨、雪、六级以上大风等特殊气象,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⑺、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⑻、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⑼、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⑽、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⑾、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⑿、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⒀、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⒁、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⑴、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⑵、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⑸、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⑹、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⑺、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⑻、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⑼、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⑽、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3)其他脚手架的装、拆安全规定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监理实施细则 3
监理大纲
1、监理范围与目标
1.1监理范围
1.1.1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监理。
1.1.2监理工程项目
按照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本工程监理项目包括: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1.1.3监理工作内容
(1)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5)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6)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收费计量
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1)其他相关工作。
1.1.4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发包人负责、为工程服务的宗旨,以“在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贯彻“监督、管理、协调、帮助、服务”的十字方针,对工程全面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向发包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以确保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的实现,从而达到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设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目的。
1.1.5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规定;
(2) 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3) 四川省监理有关规定;
(4) 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 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6)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及设计文件;
(7) 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 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9) 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
(10) 发包人为工程建设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
1.2监理工作目标
1.2.1工期目标
自——日至——日,工期控制目标如下:
(1) ——开工;
(2) ————完成;
(3) ——工程完工。
1.2.2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1.2.3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内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并为实现工程的最大效益,而争取工程的提前优质完工。
1.2.4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质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数据收集、统计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使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所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极力协助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1.2.5安全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将施工安全作为主要目标严格控制,按国家规定的监督
和检查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争取达到无伤亡事故。
2、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监理工作将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业务领导下,成立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参见附图: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监理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如下:
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工程师2人;
现场监理员:2人
2.2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3)主持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审核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理细则》;
4)根据《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规划》的实施;
5)负责建立项目监理的合同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7)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9)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1)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12)主持审核工程支付;
13)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14)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5)适时向监理公司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1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17)主持设计交底会议;
18)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例会;
19)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20)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此外,在整个监理工作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并授权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2)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负责工程计量及复核。
参与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并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建立工程质量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监理实施细则 4
一、总则
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1.3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2砂石垫层铺设
3.2.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
3.2.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垫层铺设
(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
3.2.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3.3.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
(1)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
3.3.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
(2)混凝土预制块铺设
①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③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
④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监理实施细则 5
一、 工程项目概况
㈠工程项目名称:xxx办公综合楼
㈡工程地点:xx
㈢建设单位:xxx
㈣承包单位: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㈤设计单位:xx设计所
㈥建筑面积:xxxm2
㈦结构形式及层数:xx
㈧投标报价:xx元。
㈨施工工期:x天
二、工程项目监理组织:
㈠监理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㈡项目监理组织人员情况(见表1)
表1 项 目 监 理 组 织 人 员 情 况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和监理的程序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㈠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⑶起重机构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
⑷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⑹冬期、雨期等季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⑺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⑵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⑸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㈡安全监理方法
⑴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⑵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⑷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⑸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⑺现场监督与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堆程操作;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四、预防措施
㈠土方工程
⒈土方开挖
⑴施工准备工作
①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设物、
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②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③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④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⑤需要做挡土桩的深基坑,要先做挡土桩。
⒉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⑴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⑵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的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护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⑶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时,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⑷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理实施细则 6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7.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8.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xx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
1、观察检查
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
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监理实施细则 7
现在很多的城市开展了园林景观建设,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很高,因此园林景观在建设的时候,对施工要求很严。人们可以在园林景观中看到景观所带有的艺术特点,而且园林建设有一定的技术性。园林景观在建设的时候,就将精细化,但是精细化施工需要技术的支持,同时也要求施工人员有过类似的施工经验,而管理者也要知道精细化化管理的方法。下面我们分析下精细化施工。
1、园林景观工程特点
1.1 园林景观工程的随意性较强
园林景观的建设主要是为了能够突出观赏性,因此没有具体的规定尽管的外形以及尺寸,反而给设计者很大的设计的空间,让其发挥想象力。在建设的时候,同样如此。如果建设人员有足够的能力,在建设的时候,常常会临时发挥。例如需要在园林中种植树木,那么树木的种类以及数量都要有讲究,对种植的方向也要严格要求,才出现分歧的时候,设计人眼或者是建设人员要有能力去化解分歧,并且说出这么设计的道理。
1.2 园林景观工程要追求工程的艺术美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景观工程在园林小品、古典建筑、植物配置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人工塑石、自然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1.3 园林景观工程要做到自然
园林景观还要讲究自然性,这一特点就要保证人们在观赏的时候,能够感受到自然特点,因此园林要保持原有的色彩,保留野味,同时又讲究新奇,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对景观很奇怪,又觉得是在哪里见过,这样也可以让人们接受。因此在设计以及建设的时候,要集思广益,同时严禁抄袭。
1.4 园林景观工程大部分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
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在于实施对象多是活体,通过对各种乔灌木、花卉、地被、草皮的栽植与配置,充分发挥不同植物的生态功能和形态特征及季相变化,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净化空气、吸烟滞尘、调节温度、隔音杀菌、营造观光休闲与美化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它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它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1.5 园林景观工程监理的特殊性
园林景观工程的特殊性提出了不同于一般工程特定要求,作为园林景观工程监理企业,要适应园林绿化事业的飞速发展,就必须加大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找出解决各种问题的新对策。协助业主选好施工单位,并协同制定现场管理的一些特定办法,如“五大员”考勤制、书面通报、制定处罚条款等,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才能搞好园林绿化工程成本控制。园林景观工程监理人员,不能仅停留于一般的熟悉图纸,按图施工,还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了解与掌握在某些设计领域难以深化的部位,深刻领会设计意图,督促施工单位针对这一部位制定详细的施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认真监督把好艺术关,力求达到最好的环境艺术效果。
2、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措施和方法
2.1 工程管理人员要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园林景观施工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施工过程中有多个学科交叉,主要有艺术、建筑以及园艺,辅助的学科有水电以及市政等等。而且景观施工的范围很大,与之相联系的工种多,因此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工种在参与到施工中都要有专业技能,而且管理人员也要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只有这样的人员才能在管理的时候,与施工以及设计人员沟通,知道设计的含义,而且能够找到更合理的管理方法,2.2 园林景观工程需要“三分设计,七分施工”
因为施工的范围广,因此需要很多的施工人员,但是现在很多的景观施工队伍素质不高,在施工的时候,没有能很好的表达出设计人员的思想。很多无经验的施工人员认为建筑施工讲究技术性,而且要求施工的过程严谨,门槛过高。但是园林景观施工就不同,施工就是种花种草,没有技术性,而且获得利润高,因此无经验的施工人员在选择工作的时候,更愿意选择园林施工。由于没有施工经验,在工作的时候,要么机械施工,要么胡乱施工,在施工的时候自作主张,不与设计人员商量。园林景观施工不是单独的工作,设计者与施工人员共同合作才能保证完成的园林景观是优质的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很重要,一个好的设计是保证施工效果的'前提,但是如果不能做到精良施工,好的设计也没有意义。
2.3 园林景观工程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了解园林景观的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要熟悉设计流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进度,盯住施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各种机械设备准备到位,如搅拌机、挖掘机、土方车、电焊机、汽油泵、割草机等都是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具。
2.4 园林景观工程进度控制
在管理工程项目的时候,要对工程的进度进行管理,而且进度管理也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控制进度就是为工程制定一个明确的施工时间,而且要保证编制的计划科学。在按照计划施工的时候,要时常的检查施工效果,并且检查施工进度,而且对施工的进度也要追踪检查,然后对比计划,找到中间的差距,同时要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并且及时的调整,直到工程完工。在控制施工的时候,要有一个最终目标,而目标就是为了能够保证工程能够在约定内完工,而且完工的前提是不再增多造价。
2.5 园林景观工程质量控制
园林景观的所有环节都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整个流程每环之间都要相扣,而且与项目有关的资料都要妥善的保管。园林景观中核心的部分就是施工,而且施工环节的重要性足以对整个工程造成影响。因此在对园林景观施工管理的时候,要全心全意的投入,将管理工作落实在施工的每一处,从而使园林景观的质量稳定。
3、结束语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在整个工程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园林景观工程的成败。施工精细化管理不但需要很强的技术性,还要求管理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单位有序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把园林景观工程的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监理实施细则 8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津南区大韩庄联合小学
建设地点:
津南区大韩庄
建设单位:
天津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天津天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
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津南区大韩庄,±0.00调整前为大沽高程4.100m,调整后±0.00为大沽高程3.900m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其中地下(设备用房)200㎡、地上15000㎡(教学楼9343.21㎡、行政楼3586.01㎡、风雨操场及餐厅2037.33㎡、门卫16.78㎡、设备用房出口16.67㎡)。总建筑基底面积4761.45㎡(教学楼基底地面积2638.6㎡、行政楼基底面积1171.9㎡、风雨操场及餐厅基底面积917.5㎡、门卫基底面积16.78㎡、设备用房出口基底面积16.67㎡。建筑密度17.84%,绿地率38%,机动车位44L,自行车位330L.。本工程所有地上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地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均为III级,外墙及屋面均为节能设计。
1、教学楼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343.21㎡,檐口高度16.05M
2、行政楼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86.01㎡,檐口高度12.30M
3、风雨操场及餐厅为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37.33㎡,檐口高度16.75M
4、门卫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78,檐口高度为3.70M
5、设备用房为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地上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16.67㎡(其中地下200㎡,地上16.67㎡),檐口高度3.50M。
1.2专业工程特点
津南区大韩庄联合小学工程电气专业包括图纸中的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视、电话、消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编制依据
2.1主管部门和市政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
2.2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任务书,设计要求及市政条件资料
2.3现行的国家电气专业.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
2.4国家颁发的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5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市政条件资料
2.6现行的国家电气专业·行业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7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8监理规划、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
2.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
2.12《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2.1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16《智能化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B50/T5006-1999)
2.17《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2.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2.19《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规范》(GB50198-94)
2.2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2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版
2.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2.23《智能技术标准》(GB/T50314-2000)
2.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6《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范》(DBJ50-060-2006)
2.27《建筑施工安全检测标准》(JGJ59-99)
2.28《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法规、规范等》。
2.29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监理大纲.委托
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
三、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6.3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是否满足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为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以及能保证“全天候”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3.4审定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及进场时间,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3.5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记,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并注明天气情况,起止时间。
3.6督促供货单位将其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时供货到施工现场。
3.7工程进度的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重点审核如下事项:
3.7.1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3.7.2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7.3如出现工期拖延应分析拖延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纠正措施,修订进度计划,并审查其可行性。
3.8协调本专业与其他专业间的相互配合,督促及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3.9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呈报的月完成工程量,并在原始凭证上签署处理意见。
3.10按时参加由总监组织的监理例会,督促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分析未解决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11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总监报告本专业工程进度情况,针对存在的电气工程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四、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5.1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过程款支付工作:
4.1.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4.1.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
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5.7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4.3熟悉图纸设计要求,查明执行何种规范、标底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和薄弱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4.4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避免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4.5认真协助总监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4.6督促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按期、保质保量供货到现场。
4.7关于变更洽商
4.7.1审核《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内容符合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
4.7.2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承包单位才能执行;
4.7.3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否则导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7.4设计变更洽商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共同签认方可生效;
4.7.5在办理变更洽商时土建、水、电各专业应相互沟通,以免对其它专业造成不利影响或困难,必要时应进行会签;
4.7.6《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4.7.7《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费用较大时,要事先和建设单位协商。
4.8根据施工单位的申报对质量和工程量进行计量,及时签认(扣除管道试压、保温、设备调试等未完项目)。
4.9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4.10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4.11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五、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6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专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8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3督促施工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责任要落实到人。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应持证上岗,在正式开工前承建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备案。
5.4督促承包单位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三检”中应有书面记录并签字齐全,并经常对“三检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5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并经我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后方可施工。主要审核专业方案以下内容:
5.5.1审核设计方案中电源、电压等级、电源数量、切换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
5.5.2审核设备造型、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满足工程要求,核查有无建设部明文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
5.5.3审核设备布置、房间尺寸高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设备操作、维修距离、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
5.5.4审核线路敷设以及敷设方式和部位符合规范规定,线路与其它专业管线交叉点标注是否明确,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5.5.5审核电缆桥架安装部位和标高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安装方便与否
。
5.5.6审核新技术、新材料的选用,有关鉴定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是否齐全。
5.5.7审核标准图、通用图选用是否适宜以及承包单位是否便于采购和满足施工使用的要求。
5.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逐级落实质量责任制,并要求施工单位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5.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
5.8材料控制及材料报验
5.8.1审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5.8.2审查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或合格证、材料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5.8.3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以及当地建委科技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熟悉相应的规程和标准;
5.8.4对进场材料进行品种、规格
、标志、外形尺寸检验;
5.8.5对重要的设备以及电气材料应会同建设单位考察生产厂家;
5.8.6签认《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5.8.7检查总包单位材料采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材料采购。凡实行使用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的产品,其采购渠道应符合重庆市建材产品使用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不得采购使用未通过认证和供应资质认证的流通单位供应的产品;
5.8.8凡报验的材料,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安装使用;
5.8.9如果在成品中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将暂停施工,听候处理;
5.8.10电工产品的合格证,认可证明,检定证明应符合重庆市或军队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5.8.10.1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厂名、出厂日期,尤其是还必须有厂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5.8.10.2抄件或复印件必须有(复印件)单位的红章外,还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和抄件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5.8.11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原件;
5.8.12所有质量证明资料必须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有任何涂改迹象;
5.8.13材料报验程序:
5.8.13.1订货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提供产品样本或使用说明书,有关质量证明资料以及产品样品,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订货;
5.8.13.2承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
5.8.13.3材料进场24小时内应通知监理验收。
5.8.14应报验的电工产品和材料:配电柜、配电箱、电度表箱、各种导线保护管、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各种接线盒、灯具、电话组线箱、电视前端箱、电视用户终端、消防产品、电话线、电视电缆、冷热镀锌扁刚、冷热镀锌圆钢等;
5.8.15各种电工材料报验时所需的质量证明资料:
5.8.15.1开关插座
5.8.15.1.1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合格证书
5.8.15.1.2产品合格证。
5.8.15.1.3设备上应带有认证标志(CCC标志)
5.8.15.2配电柜、动力和照明配电箱、电度表箱
5.8.15.2.1产品合格证
5.8.15.2.2安全生产许可证
5.8.15.3灯具
5.8.15.3.1合格证
5.8.15.3.2生产许可证
5.8.15.3.3安全出口灯,应急灯等应有消防证明
5.8.15.3.4强制认证(CCC标志)
5.8.15.4电线和电缆
5.8.15.4.1合格证
5.8.15.4.2电缆应有生产许可证
5.8.16.4.3防火电缆电线还应有消防证明
5.8.15.5电视电缆和电视用户终端
5.8.15.5.1生产许可证
5.8.15.5.2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电视器材入网认证证书
5.8.15.5.3根据规定的检测机关的测试报告
5.8.15.5.4合格证
5.8.15.6冷热镀锌扁刚、冷热镀锌圆钢、线管等需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5.9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制度。
5.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隐蔽前,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查员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待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隐检工程包括:直埋于地下或工程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入的设备层内的管道和设备。
5.11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在其验收记录表上签署意见。
5.12工程变更,报监理部审核后,再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5.13行使质量监督权,有下述情况之一者,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停工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施工并组织整改。
5.13.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5.13.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采取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的;
5.13.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者;
5.13.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13.5擅自将电气工程转包;
5.13.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5.13.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5.14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5.15认真记录监理日记,记录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等详细情况;
5.16组织现场协调会;
5.17签署有关质量,技术方案原始凭证,最后报总监核签;
5.18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5.19重要部位易产生的质量问题及预控措施(见附表);
5.20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六、质量预控重点
6.1基础和主体结构电气施工质量控制重点
6.1.1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连接
6.1.1.1电源进线处与接地极连接,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与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执行《接地装置安装》及《等电位联结安装》规范的有关部分条文;
6.1.1.2用扁钢连接必须三面施焊,搭接长度应大于其宽度的二倍;
6.1.1.4所有现场施工焊缝须饱满,无未焊透现象,无明显夹渣咬肉现象;
6.1.1.5管道焊缝药渣须清理干净,并刷两遍防腐漆。
6.1.2进户线保护管路的敷设
6.1.2.1进户管路的焊接应双面施焊,严密饱满,药皮清理干净;
6.1.2.2进户管路都应做好接地;
6.1.2.3进户管路的内外壁应有良好的防腐处理;
6.1.2.4进户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6.1.3配管工程
6.1.3.1镀锌JDG管的壁厚不应小于1.6毫米;
6.1.3.2埋入砼内的管路其弯曲半径应等于或大于其外径的10倍;
6.1.3.3采用专用套管连接,连接时应抹导电膏,与线盒连接处应用爪型垫坚固;
6.1.3.4钢管的保护地线应完整不间断,即每条配电线路的保护管应连接成一根不断的导体。跨接地线的规格应符合要求,其搭接焊长度应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6.1.3.5事故照明、安全出口灯、人防以及公共照明线路的保护管一律采用焊接钢管,不得采用PVC管,且保护层厚度应大于30毫米;
6.1.3.6埋入砼内的钢管应切实作好内防腐,刷两道防锈漆。
6.2关于分项/分部工程报验注意事项
6.2.1分项工程验收:
6.2.1.1承包单位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6.2.1.2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即签认认可;
6.2.1.3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6.2.2分部工程验收
6.2.2.1承包单位分部工程完成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
6.2.2.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6.2.2.3监理工程师坚持承包单位不自检,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不予验收的原则;
6.2.2.4一次验收不合格,监理将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承包单位整改并自检合格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收;
6.2.2.5分项工程报验及验收可分层分段进行;
6.2.2.6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分项工程不予验收:
6.2.2.6.1不符合设计图纸的;
6.2.2.6.2有变更洽商而不按变更洽商施工的;
6.2.2.6.3不符合施工合同或有违约的。
6.3强电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6.3.1质量控制要点:
6.3.1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标准参数选用不当;
6.3.2设备材料是否选用淘汰产品;
6.3.3设备布置维护问题是否合理;
6.3.4线路敷设方式和部位设计是否合理;
6.3.5电缆桥架安装位置不当,过墙预留洞遗漏;
6.3.6选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
6.3.7设备图纸尺寸是否准确。
6.3.2质量预控措施:
6.3.2.1核查电源数量符合负荷级别要求;
6.3.2.2核查变配电所位置于负荷中心,变压器台数、容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6.3.2.3核查设计标准、设计参数符合有关规定与建筑物等级协调;
6.3.2.4核查设备、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2.5核定房间尺寸、标高、设备操作距离和维护距离符合设计规范规定;
6.3.2.6核定线路敷设方式,座标位置和标高符合现场状况和技术要求与相关专业会签齐全,管线交叉合理、间距符合要求;
6.3.2.7核查电缆桥架走向,标高合理,预留洞、预埋件齐全;
6.3.2.8核查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相应的标准规范。
七、电气专业旁站重点
7.1电气设备主要材料进场的检查;
7.2电气系统接地检测;
7.3电气系统通电试验;
7.4消防监控系统联动试验;
7.5电视、电话调试、检测。
八、安全控制
8.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列。
8.2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并以此进行安全施工,杜绝违规作业。
8.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在施工设备开始使用前将合格证明文件报监理备案。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临时用电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材料、设备、报验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8.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违规作业和安全隐患应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8.5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清理现场,做到随做随清,保持工完料尽场地场清的文明施工现场。
8.6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应堆放到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
8.7注意施工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噪音。
8.8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9检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8.10检查高空作业时是否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
监理实施细则 9
一、总则
为有利于机井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机井工程。
二、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检查凿井队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等级,检查施工组成人员是否达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人员等禁止入场。
(2)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部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3)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交施工措施计划,并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设备、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
4)质量保证措施。
5)组织管理机构
6)安全生产措施。
7)进度计划。
(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现场施工人员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7)检查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层条件选择合适的钻机类型进入现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验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并做到路通、水通、电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钻机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是否满足《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的要求。
3)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单位应在开钻前准备好管井施工所需的管材、滤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并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8)签发开工许可证:将施工单位报送的上述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1、钻进工艺应满足《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中关于钻进工艺的要求。
2、监督施工单位在钻进过程中及时采样并做好地层编录工作。
3、测量钻头(开孔、扩孔)直径,检查保直措施,凿井井身应圆正垂直。开孔时必须有监理人员旁站,检查无误方可开钻。
4、井管的检查
1)外观质量检查
①井管应无残缺、断裂和弯曲等缺陷。
②井管每米弯曲度不得超过3mm。
③井管的上下口平面应垂直于井管轴线。平面倾斜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外径的1.5%。
④井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井管内径±5mm,无砂混凝土井管内径±6~±9mm,混凝土井管内径±5~±6mm。
⑤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井管±2mm,无砂混凝土井管±4~±6mm,混凝土井管±3~±4mm。
⑥过滤器开孔率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开孔率的±10%。缠丝间距偏差不得超过设计丝距的±20%,缠丝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3mm。
⑦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m时,滤水管可比含水层厚度稍长一些。
2)井管安装质量检查
①安装前督促施工单位安照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合、排列、测量长度,并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②下管方法应结合实际,并参照《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xx)中对下管方法的要求。
③井管的连接必须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满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质量的要求。
④过滤器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⑤采用填砂过滤器的管井,井管应位于井空中心。下井管时要安装井管扶正器,其外径比井孔直径小30~50mm。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扶正器的数量。
⑥井管底部一般应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若下部孔段废弃不用时,必须用卵石或碎石填实。
5、填砾和管外封闭
①滤料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筛选,不合格的颗粒含量不得超过15%。滤料除按设计备妥外,还应准备一定的余量。
②填砾时必须连续均匀,及时测量填砾高度,校核数量,所填滤料应留样备查。
③不良含水层一般采用粘土球封闭,要求较高时用水泥砂浆封闭。粘土球应用优质粘土制成,直径为25~30mm,以半干为宜。投入前应取井孔内的泥浆做浸泡试验。
④管外封闭位置,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6、洗井和试验抽水
①填砾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洗井并补填滤料。
②洗井的方法和工具应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应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可根据井管类型选择合适的化学药剂配合洗井。
※③洗井和试验抽水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洗井完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b洗井完毕后,进行试验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钟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含砂量,其中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1/20000,粗砂、砾石、卵石含水层不得超过1/50000。
c试验抽水时,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稳定延续时间:松散层地区不少于8小时;基岩地区、贫水区和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地区,水位稳定延续时间应适当延长。有特殊要求的管井,应做三次降深抽水。
d试验抽水应达到设计出水量,如限于设备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亦应不低于设计出水量的75%。
e试验抽水终止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7、成井后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其内容如下:
①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
②管井结构和地层柱状图,包括岩层的名称、岩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钻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过滤器的规格及其组合;填砾及封闭的位置;地下水静水位和动水位;电测井资料。
③含水层砂样及滤料的颗粒分析成果。
④试验抽水成果。
⑤井水含砂量。
⑥水质分析成果。
⑦管井配套和使用注意事项的建议。
四、验收
管井竣工后,应由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1、井位、井深和井径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试验抽水时,管井出水量应与设计相符。如水文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时,可按修改后的设计验收。
3、井水含砂量符合设计要求;水质符合用水标准。
4、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5、管井轴线垂直度,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应满足以下要求: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得超过1°;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2°。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不得超过2°,方位角不能突变。
五、其他
1、每一个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与计量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随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4、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监理实施细则 10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格资料。
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内容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8、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预控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
(3)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5)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7)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应打碎;
(3)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宜大于30cm;
(4)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6)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8)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
3、分项验收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2)填土土样试验报告及全线压实试验报告;
(3)测量记录、施工记录;
(4)自检记录、检测报告;
(5)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① 土样试验报告
② 压实度试验报告
③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④ 分项工程报审表
⑤ 路基基底检查表
⑥ 路基完成情况检查表
⑦ 工序质量评定表
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土路床 石路床
1 △压实度(0~30)CM 快速路和主干路 重型击实 ≥95% 次干路 轻型击实 ≥98%
重型击实 ≥93%
支干路 轻型击实 ≥95%
重型击实 ≥90%
2 △中线高程 ±20mm ±20mm
3 平整度 ≤10mm 30mm
4 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0mm
5 横断高程 ±20mm且横坡差不大于±0.3% 横坡差±0.5%
4、特殊情况的'处理
特殊情况:
(1)路堤沉陷;
(2)路基边坡坍方;
(3)路基沿原地面坡滑动;
(4)特殊地质水文情况的毁坏。
产生以上病害的原因:
(1)不良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不利的水文与气候因素;
(3)设计的不合理;
(4)施工不合规范。
发生以上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工程质量控制
1、预控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和检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线,复核重要桩号及坡度变化处高程;
(2)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配合比设计及有关试验报告;
(3)铺筑试验路。督促施工单位就混合料的拌和、摊铺、压实(不同厚度的不同碾压遍数)等工艺过程和数据进行系统整理。
2、 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1)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当天拌合的稳定类(半刚性)混合料必须3h前铺完、碾压成型;
(2)以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土类(半刚性)结构,若同时掺以石灰、粉煤灰等(俗称二灰土)应采用预先拌和法施工,即先将二灰按配合比在拌和机中拌匀,再运到现场
摊铺在已准备好的土料或砂砾料上,然后进行路拌,先干拌后湿拌,均匀整平后立即进行碾实;
(3)厂拌法施工:混合料在拌和站拌好后运往工地。其材料配合比应予严格控制,必须保证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4)摊铺成型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初压,再以重型压路机碾压,先慢后快、先边后中、先低后高,直至全宽范围内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实完成后应及时取样检验,每1000m2检验1处,路段压实合格率的标准是:合格率达100%者为合格,不足100%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6)碾压成型后,必须在潮湿状态下洒水养生,严禁用水管直接冲洒,养生期一般为7天。养生期内应封闭交通,必须通行的工程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7)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其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实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8)砂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碎石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的施工除按碎石基层要求外,还要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以上各种基层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9) 石灰土类基层中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用12 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10)块石基层的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3、分项验收及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主要内容有:
a、三线:左、右边线、中线;
b、六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中线两侧宽度、横坡度、均匀度;
c、三量:含水量、含泥量、含灰量。
(2)审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审查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4)审查施工记录、自检记录、检验报告;
(5)审查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 测量复核记录
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报审表
4、基(垫)层完成情况检查表
5、工序质量评定表
6、 道路弯沉值测量记录表
7、 压实度试验报告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
(1)原材料准备,包括:
a、沥青材料的品种和标号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针入度、延度、软化点等技术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40~170°C,加热至施工温度后的保温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当天加热的沥青应当天用完;
b、粗骨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表面应洁净,干燥、泥土含量应小于1%;有良好的颗粒形状,以接近立方体多棱角的碎石为好;扁平细长颗粒不应超过15%;当采用砾石拌制混合料时,5mm以上颗粒中至少应有50%碎石或扎制砾石;磨耗率小于6%,吸水率小于3%;
c、细骨料:石屑或砂应坚硬,有一定棱角,且有适当级配;砂最大粒径小于5mm,含水量小于5%;石屑最大粒径小于10mm,含0.074mm以下粉料不超过5%;
d、矿粉:一般采用低标号水泥或磨细石灰石粉,应具有足够的细度,小于0.074mm的颗粒应不小于80%,且干燥,疏松,不结团,不含杂质,亲水系数不应大于1.0 。
(2)施工机具的准备;
(3)测量放样结果及控制措施;
(4)基层表面清理应平整、干燥、粗糙、无浮砂、杂物。
2、 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现场应根据混合料组成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试铺,并对碾压12h后进行钻芯取样、报审;
(2)计量装置必须良好,严格控制称量误差;
(3)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视地区和温度而定,一般不宜超过130~160°C,改性沥青可提高10~20°C;
(4)出厂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石子和粗细料分离、结团等现象,一般观察:油多发亮,油少发散,过火焦红;
(5)抽检摊铺温度110~150°C,改性沥青提高10~20°C;
(6)注意压实顺序:一般是先轻压后重压,先钢轮压路机后轮胎压路机,先边后中,两次碾压时要使轮迹适当重合;
(7)控制压实温度:初压不高于100~120°C,终压不低于70~50°C;
(8)碾压成型后对压实度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找出原因,予以调整;
(9)成型后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性能(包括压实度,平整度,沥青用量等)和外形(包括宽度,厚度,中线高程,路拱坡度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3、 交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包括:
a、表面平整、坚实,颗粒分布均匀,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拥动、烂边、搓板、粗细料集中、泛油等现象;
b、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不得有明显轮迹;
c、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枯焦;
d、面层与平石、检查井、雨水口等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e、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压实度 ≥95% 5 宽度 ≮设计规定
2 厚度 +10mm,-5mm 6 中线高程 ±10mm
3 弯沉值 不小于设计规定 7 横坡度 ±10mm,≯±0.3%
4 平整度 ≤5mm 8 井面与路面高差 ≤5mm
(2)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a、测量复核记录
b、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c、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d、沥青试验报告
e、材料试验报告
f、配合比设计
g、沥青混凝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h、沥青混凝土压实度、厚度汇总表
4、特殊情况处理:
(1)未经压实即遭受雨淋的沥青砼,应全部刨除更换新料;
(2)、到场温度过低,应运回重新炒制。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
(一)施工前质量控制
1、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文件
(1)基层检验合格资料,包括:
a、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
b、隐蔽工程记录表——基层分项;
c、基层顶面弯沉检测合格报告;
(2)、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
a、水泥出厂合格证、化验单;
b、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c、配合比设计。
(3)、机械、设备、构件质量证明资料,包括:
a、机械质检证明;
b、设备检验证明,如测量仪器等;
c、构件出厂合格证,如井框、井盖等。
(4)、测量放线成果,包括恢复三线,即左右边线、中线、预检工程报审表。
2、对材料的一般要求
(1)、水泥:应优先用高标号、收缩小的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碎石:一般观察——洁净、坚硬、最大粒径<5cm,针片状含量<15%,泥土粉尘含量<5%;
(3)、砂:一般多用中砂,外观洁净、坚硬、含泥量<2%;
(4)、水:为洁净的自来水。
(二)、施工中质量控制
1、基层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淋水湿润。
2、模板是否支垫稳固,接缝严密,板面整洁、直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模板测量预检报告,并按板面标高,抽检测量砼厚度。
3、拉杆,传力杆,角隅钢筋,砼面加强筋,胀缝预埋板材等,预留构件安装是否准确.
4、混合料是否符合审批的配合比要求进行配制,运输或捣制过程中有否离析,有否人为乱加水,商品砼出厂到现场捣制成型时间由无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5、施工单位按规定现场制作砼试件。
6、砼板捣制过程中,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
7、高温季节、雨季施工时有无使用防晒、防雨设施。
8、检查施工单位在砼板成活后,有无按规定进行保护和养护,养护不少于14天。
9、督促施工单位拆模时注意不碰伤砼边角。
10、督促施工单位即时锯缝,缝宽度、深度、直顺度、间距应符合要求。
11、检查填缝材料及 工艺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施工后质量控制
1、砼板边角整齐,无裂缝、露石、浮浆、脱皮、印痕、积水,污染。
2、伸缩缝必须贯通,垂直,缝内无杂物。
3、切缝直顺,不得有瞎缝、跑锯,灌缝饱满、密实,缝面整齐,无漏灌 。
4、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1)、砼试件有见证,试验报告。
(2)、预埋件等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3)、砼浇筑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砼面分项工程申请表。
(5)、板厚钻芯取样结果。
(6)、工序质量评定表
5、砼面层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项目 充许偏差(mm)
1 △抗压强度 >设计规定
2 △抗折强度 >设计规定
3 △厚度 ±10,-5
4 平整度 ≤5
5 相邻板交差 ≤3
6 宽度 +20,0
7 中线交程 ±10
8 横断交程 ±10横坡≯±0.3%
9 纵缝直顺 ≤10
10 横缝直顺 ≤10
11 蜂窝麻面面积 ≤1%
12 井框与路面交差 ≤3
(四)、特殊情况处理
1、断板,按有关规定处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沥青或环氧树脂灌缝。
(2)、凿开∨形槽沥青或环氧树脂修补。
(3)、裂缝两边锯直缝两道。
a、凿10~15cm,扫净,冲水后,扫水泥水,铺钢筋网上捣不低于原砼面强度的碎石砼。
b、凿开,将混凝土全部打掉,按基层要求处理好基层后,用砼面同样砼重浇。
2、露石、浮浆、脱皮、大块崩裂、多因操作不当,提早开放交通、捣制3、过程中受雨水损伤等因素造成。一般按上述1中方法进行处理。
3、混合料到场时已过初凝时间3h应拒绝使用。
4、爆模,初凝前,按要求调好即可,拆模后,锯齐、打掉多余部分即可。
五、管道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一)、施工前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测量放线成果。
(2)、施工方案。
(3)、配合比设计。
(4)、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
(5)、水泥出厂合格证,化验单。
(6)、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7)、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机械设备年检证明。
(9)、现场组织机构及人员证明
2、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探明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并加以保护。
(2)、探明地下水位、土质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如:坑槽支护、排水、降水。
(3)、与有关单位部门协商,组织好现场交通,因开挖可能造成现场交通受阻。
(4)、落实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组织。
(5)、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的保证措施。
(6)、落实与其它管线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
(二)、沟槽开挖,施工中质量控制
(1)、开挖断面应符合下表:
槽底宽度(工作位) 边坡
管径(mm) 每侧工作宽度(mm) 土质 坡度
3m 槽深 5m 槽深3
500 0.4 砂土 1:0.75 1:1200
1000 0.5 亚砂土 600 1:0.5 1:0.67
1500 0.6 亚粘土 1:0.33 1:0.51100
2000 1600 0.8 粘土 1:0.25 1:0.33
(2)、督促施工单位注意以下内容:
a、有地下管线、设施段避免使用机械开挖。
b、开挖可能影响附近建筑物,电杆等的安全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重要措施应合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c、弃土应堆放在距槽边1m以外,沟槽两侧不能满足堆土需要时,应即时清运。 d、机械挖土应即时测量槽底高程和宽度,并预留20cm不挖,待人工清挖以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严禁超挖,防止少挖。
e、软弱地质情况地段,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开槽长度,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槽基裸露时间。采用防雨水,排明水,降地下水,加强支护等措施,确保槽基不蠕动、不破坏、不坍塌。
(a)、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有:排水井排水、井点排水及深井泵排水等。
(b)、沟槽支护方法有:单板撑、井字撑、稀撑、横板密撑、立板密撑、企口板桩等。
f、沟槽内作业人员均需佩带安全帽。
g、沟槽内防水不得乱排,加强环保意识。
h、已开挖的沟槽边应设必要的防护警示设施,以确保施工人员及行人车辆安全。
(三)、施工后质量控制
(1)、沟槽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 项目 充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砼抗压强度 设计要求 100m 1组 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 10m 2组 2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1点
高程 0
-15 10m 1组 水准仪
3 平基 中线每侧宽度 +10
0 10m 2组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1点
高程 0
-15 10m 1组 水准仪
设计要求 10m 1组 用尺量 厚度
4 管座 肩宽 +10
-5 10m 2组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1点
肩高 +20 10m 2组 水准仪,每侧计1点
5 蜂窝面积 1% 两井之间(每侧面) 1组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2)、施工单位应提交资料并签证。
a、沟槽开挖隐检记录。
b、沟槽开挖分项工程报审表。
c、工序质量评定表。
(四)、平基、管座施工中质量控制
(1)、检查沟槽开挖分项质量证明及签证。
(2)、检查沟槽是否清理干净,无烂泥、杂物、无积水。
(3)、督促施工单位复核中线及检验控制桩高程,并提交预检表。
(4)、检查支模是否符合要求。
(5)、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捣制平基砼管座,严禁带水浇砼。
(6)、施工单位现场制作砼试件。
(7)、雨天施工须有防雨遮盖.
(五)、平基、管座施工后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及签证:
a、砼试件试验报告。
b、隐蔽记录。
c、分项工程报审表。
d、工序质量评定表。
e、排水管道基底情况检查表
(六)、管道安装施工中控制
(1)、检查平基层有无因沟槽滑塌 、涌泥等造成平移、扭曲、破坏。
(2)、检查进场管材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机械、人员及工艺落实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中线,高程的复核结果严禁出现反坡 、倒流水。
(5)、管道安装必须从下游向上游进行,承插式砼管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
(6)、检查管道是否垫稳,缝宽是否均匀,管道内有无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7)、检查相邻管错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检查管道相交处,管道与检查井相交处,管道外露是否超长。
(9)、管道接口是否按规定进行。
(七)、管道安装施工后控制
(1)、安管充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签证。
a、隐蔽工程记录
b、分项工程报审表
c、工序质量评定表
(八)、闭水试验施工中质量控制
闭水试验一般要求:
(1)、在管道回填前进行。
(2)、在管道灌满水后24h进行。
(3)、上游水头2m或至井口。
(4)、两井间上游管口砌砖封口3天后进行。
(5)、允许渗水量符合规范要求。
(6)、闭水不合格时,查找原因,重新再做。
(九)、回填施工中质量控制
(1)、管道安装隐检记录。
(2)、闭水试验结果。
(3)、回填材料合格证。
(4)、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对称回填,用水冲插密实或分层压实。
(十)、回填施工后质量控制:
(1)、回填土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审查回填土的压实、实验报告。
(十一)、相关规范标准:
(1)、CJJ1-90(市政道路验评标准)
(2)、GBJ97-87(水泥路面)
(3)、GBJ92-86(沥青路面)
(4)、CJJ44-91(城市道路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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