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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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处罚办法

  一、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处罚办法

  锚喷支护巷道

  1、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片材质、品种、规格、强度、锚固剂、喷浆材料符合设计要求。一处不合格对材料采料采购员处罚20xx元。

  2、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每25m打一组观测孔,至少打3个且均匀布置)。少打一个孔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喷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标准。一处不符合按30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网片必须绑扎牢固,绑丝间距不能超过200mm。发现一处按照1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5、网片必须铺设在锚杆托盘下方,紧贴岩面发现一处不符合按照1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6、网片搭接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没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进行处罚。

  7、网片后不得出现大块松动浮矸,炮崩网必须及时处理,网片铺到基础坑底或采取初喷成形后挂网打锚杆。发现一处不符合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8、锚索绳直径、长度、锚固剂使用数量必须符合设计值,锚索外露长度150mm-250mm,锚索的预紧力不低于160KN,锚索间、排距不能超出设计值±100mm,锚索托盘紧贴岩面。发现一处不符合按照5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9、所用混凝土材质符合标准的配比,不符合的对施工单位处罚3000元。

  10、锚杆的抗拔力试验、锚杆拉拔力检查低于设计要求的(帮50KN、顶80KN),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500元/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11、锚杆扭矩力(120N.M)符合设计标准,发现不合格的按照300元/根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2、锚喷巷道每班对迎头10米范围内锚杆必须逐根进行二次紧固,不得出现锚杆螺丝松动现象,否则对施工单位按照200元/根的标准进行处罚。

  13、锚杆外露长度超过50mm的,按照100元/根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4、锚杆托盘必须紧贴岩面,贴岩面积不应小于3/4;锚杆不得锚在活矸上,否则对施工单位按照100元/根的标准进行处罚。

  15、非水沟侧底锚杆距离底板不超过300mm,水沟侧距离水沟底板不超过300mm,否则对施工单位按照100元/根的标准进行处罚。

  16、锚杆间排距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与设计值偏差不能超过100mm,否则对施工单位按照100元/处标准进行处罚。

  17、锚喷巷道控顶距距离迎头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米。

  18、对质量监督及验收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排查不按期进行处理的,每条罚款200元。

  19、谩骂、殴打质量监督检查和执行验收的人员,罚款5000元,严重者并做出辞退。

  可缩性支架支护巷道

  1、金属棚材、卡缆及构件、配件材质及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一处不合格对材料采料采购员处罚20xx元。

  2、U型棚搭接长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支架间距严格要求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架设,发现不合格按照1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支架扭矩(≤50)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卡缆间距(允许偏差±20)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6、卡缆螺母扭矩(不得小于设计值5%)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3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7、缺少卡缆螺母的发现一处,按照10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前倾后仰(偏差±1°)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9、迎山角(偏差±1°,不得退山)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0、缺少一处撑(拉)杆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连续三处没有撑(拉)杆的按照5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1、撑(拉)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处不符合按照100元/根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2、柱窝深度(柱窝到实底不小于设计3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3、背板不充实的发现一处不充实按照1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4、U型棚搭接处严禁塞螺丝及其它填充物,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混凝土浇灌工程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xx元/处的标准对材料采购员进行处罚。

  2、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有强度试验报告,没有试验报告的对施工单位处罚20xx元。

  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0)检查点上任选一点用靠尺量最大处,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接茬(允许偏差≤15)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基础厚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允许偏差0-+30)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6、壁后充填饱满密实无明显空顶、空帮现象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3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7、表面质量无明显裂缝,1m2范围内蜂窝、孔洞、露筋等不超过两处,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5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队组进行处罚。

  8、构件连接要符合设计要求,连接钢筋、连接件做到紧固不松动,发现一处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队组进行处罚。

  9、内筋、外筋间排距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一处按照2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临时支护

  1、临时支护方式及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500元/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临时支护必须与顶板接实、接紧,确保临时支护有效,严禁空顶作业,发现一处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临时支护间距排拒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一处不符合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4、爆破后必须用长把工具敲掉工作面悬矸、危岩后方可进行临时支护,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5、临时支护最大空顶距、最小控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与锚喷支护距离不得超过10m,发现一处不合格按照200元/处的标准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二、作业环境

  1、转载点、休息点、车场、硐室及工作面等场所的照明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2、水沟畅通无淤积、无杂物、不溢水。一处不符处罚200元。

  3、采掘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正常使用。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炮时距离工作面30m内的放炮喷雾及回风巷水幕必须开启,防止尘土飞扬。一处不符处罚50元。

  4、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作业时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进回风斜井、矿井和采取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距工作面30m内必须设置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雾、水幕灵敏可靠,雾化灭尘效果好。一处不符处罚200元。

  5、施工现场如有水应设临时水沟顺水(或用泵抽水),严禁水沿整条巷道流淌。一处不符处罚500元。

  6、巷道中清洁无杂物,无撒落的煤、矸(20mm以上),无积水淤泥(淤泥积水长度不大于5m,深不大于0.1m)。一处不符处罚50元。

  7、躲避硐内无物料、杂物,清洁卫生。一处不符处罚50元。

  8、巷道两帮及顶上无积尘(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悬、塞杂物。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9、所有掘进工作面硐室或人员较集流动中的地点,都要设置固定垃圾箱。垃圾点挂好标识牌管理,注明“垃圾箱”,垃圾存放最多时不得超过箱。一处不符处罚50元。

  三、物料码放

  料场管理总体要求

  料场的设置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设置在支护良好且不影响行人运料生产,安全间隙符合规定,严禁在风门之间及风门、密闭墙附近5m内设置料场或存放其他设备。专用料场、主要硐室、掘进工作面迎头50米外范围内严禁有分料场或散料。巷道初始施工时临时料场设置于距迎头不超过100m范围内的巷道内。一处不符处罚500元。

  1、所有材料、设备的码放必须距离轨道500mm以外,每种材料码放的间距不小于700mm。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2、生产性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分类码放,材料、设备码放要成线,坏设备不能在井下维修的要标注“升井”字样,注明日期及时升井。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所有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必须挂牌管理,牌板悬挂牢固,放置在材料垛的正前方或正上方。标志牌要写清设备的型号、材料种类及数量等内容。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4、料场要选择在顶板支护完好,通风良好和无淤泥积水的地方。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5、料场要保持整洁、规范、有序,无废旧塑料袋及其它杂物。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各种材料码放标准

  (一)坑木材料码放标准:

  1、坑木材料必须按种类和长度分别码放,严禁混放。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2、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防止倒塌。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3、坑木材料码放必须整齐,行人侧错茬不得超过30mm。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4、长度小于1.5m的半圆或木垛料层与层之间应横竖交错码放。大于1.5m的半圆或大板码放时,必须用平整小板垫实,小板距木料两端各500mm,要上下对齐,外露不超过50mm。若巷道不够宽时,可顺放,但必须码放整齐。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5、坑木材料在卸料和使用过程中掉下的树皮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二)支架材料码放标准:

  1、支架要按不同规格分别码放。有底鞋的棚腿可相互交错码放,平放时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m,层与层之间必须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平垫实,小板距两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对齐,错茬不超过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巷道不够宽时,支架可竖放,往巷帮侧倾斜5-10度,层与层之间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平垫实。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3、支架的小件不得散放,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变形棚子要尽可能码放整齐,保证不影响行人行车,并及时装车运走。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三)锚杆、钢带、金属网、塑料网码放标准:

  1、锚杆必须上架分层码放并挂牌,钢带码放层与层之间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实,小板距两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对齐,错茬不超过50mm。发现一处处罚200元。

  2、锚杆片、锚索托板、锚索不得散放,必须分别上架码放整齐并挂牌。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锚固剂要上架离地面300mm以上码放,防止受潮变质。码放高度不得超过3层。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掘进使用的钢筋网、塑料网分类分层码放,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现场条件不允许时可竖放,但必须码放整齐。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四)水泥、沙子、土、风筒和管药箱的码放标准

  1、水泥要码放在无淋水和不潮湿的地点,下方垫300mm高,长时间不用时要及时运走,防止结块。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沙堆、土堆外沿离轨道不小于500mm,并堆放成形。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风筒必须上架并码放整齐,架距离地面不得小于300mm。坏风筒在井下无法修补的必须及时升井。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管药箱必须上架、上锁,并摆放整齐,设专人看管。管药箱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且远离缆线、设备。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各类设备、备品备件码放标准

  (一)皮带件:

  1、皮带辊必须分类码放,便于清点,严禁混放、堆放,坏辊及时升井。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皮带可卷放或叠放,卷放必须平面朝下,叠放时回采不超过30m,掘进不得超过10m。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皮带架应整齐摞放在一起,高度不超过1.5m。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轴及滚筒码放要与垫木垂直,其两侧用小板倚稳,防止滚动。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二)溜子件:

  1、溜子链必须整齐码放,便于清点,不得散放、堆放。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散链、刮板要及时回收。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专用于起吊、牵引的大链等小件,要集中于工具房或箱子内。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溜槽的码放,要相互交错,两头对齐,码放每垛高度不超过1.2m。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三)钢管、单体柱、钢梁

  钢管、单体柱、兀型钢必须分类、分层码放整齐,每层用两块平整的小板隔开垫平垫实,小板距两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对齐,错茬不大于50mm,层间要分隔明显。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五)电机及配件

  1、电机码放与垫木垂直,其两侧用小板倚稳,防止滚动。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减速器码放与垫木垂直,其输出轴与垫木平行。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开关码放要摆正,并且其转盖或前门朝外。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联轴节码放要平放在垫木上,并且其对轮孔侧向上。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油品存放标准

  1、油品放置要有专门的储油点。储油点要凉爽干燥,支护、通风良好,不得有煤矸杂物落入油桶内。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油桶要分类放置,不能串换盛装。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油桶必须严密无损,加盖封好。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4、在储油点不大于2m位置要配备灭火器2个,专用防火锹1把及0.2m3装满砂子的沙箱一个。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防火材料码放标准

  1、防火沙必须装袋码放整齐,袋子要扎口,码放时袋口方向一致,严禁散乱堆放。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砖必须4块一组横竖交错码放整齐。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3、防火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标志牌要写清材料种类、数量和责任人。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井下工具房管理标准

  1、工具房内的工具、小件要分类码放整齐、整洁、有序。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2、工具房不允许存放大型材料、设备、建材、化工等物资。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200元。

  四、管线吊挂

  1、施工用供水、供风、排水管路必须吊挂整齐,每节管路采用两副管卡固定,管卡在管子上要均匀布置。管路距离耙装机不超过10m,钢管必须做防腐处理。过路管路必须规整美观,喷浆巷道管路严格按设计及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移完扒装机后24小时内接到扒装机处。管路卫生保持清洁,吊挂美观成线。施工中,风水叉前软管必须沿巷道一帮用专用钩子吊挂,迎头放炮时,将耙装机前软管拆除,挂放好。一处不符处罚500元。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o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30o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井型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1.5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3m。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4、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两个电缆钩间垂度不大于75㎜。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电缆在电缆钩上吊挂位置要一致,不得有打铰现象。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水淋。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一处不符处罚300元。

  6、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7、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两端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的标志牌。一处不符处罚50元。

  9、电缆穿墙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0、采掘工作面顺槽和掘进单位施工巷道管路均须采用统一挂钩进行敷设,严格按规程施工。一处不符处罚50元。

  11、顺槽的管路吊挂要求高度符合规程要求,特殊情况,必须有分管副总批准,多重管路时,由上向下依次按等宽间距排开。悬吊点间距为2.5m(±100mm),管路接头处应有吊点,防止接头处因下垂而受力。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2、敷设管路应与巷道起伏一致,同一坡度内管路必须成一直线,严禁出现管路因自重而下垂现象,沿管线10m拉线,弯曲不超过50mm。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3、管路上托管梁后,必须全部上齐配套的U型卡,并采用相应螺母上紧拧牢,安装后管路应呈一条直线。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4、管路过交岔点(峒室)时,应设过门管路,拱形巷道沿齐脸依据巷道形状过路,矩形巷道沿顶板过路或高度不低于轨面上2.5m过路。一处不符处罚200元。

  15、管路阀门方向一致,不影响行人、通车,管接头、阀门无跑冒滴漏。定期防腐处理,无锈蚀、无灰尘。供风水管路设置过滤器。一处不符处罚50元。

  16、所有敷设电缆的巷道必须设置电缆钩,锚喷巷道内采用打眼及水泥锚固剂固定电缆钩。电缆钩下缘距轨面或巷道底板的高度为1.9m(±50mm)、间距为1.5m(±20mm),电缆悬挂高度应能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特殊情况必须有措施。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7、所有电缆均上钩,电缆敷设由上向下依次为通讯(监控)、信号(照明)、低压、高压。要求基本无垂度,无交叉、不脱钩、无灰尘。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8、照明钩的设置必须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其偏离设计中线允许误差为±20mm。照明钩间距为1.5m(±20mm),照明灯高低一致,沿巷道成一条直线。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19、电缆钩布置在顶部或采用双排以上电缆钩时,在规程措施中明确标示,并有可靠的固定电缆方法。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20、电缆过交叉点时,应按巷道形状设过桥,采用水平过桥高度不低于2.5m,固定牢靠。电缆接线盒的固定及接地极安装必须符合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21、原则上不允许管线在巷道同一侧敷设,如在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在上,管路在下,电缆与管路之间的距离≥0.3m。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22、所有下井用风水管等需要防腐的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否则,不准下井使用,如已下井将追究安装或使用单位责任。一处不符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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