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文章作文

时间:2024-02-25 14:34:40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集锦【11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集锦【11篇】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

  “如果时光不说话,记忆怎会开出花?”认真体会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留心身边的人和事,那美好的记忆就是一朵朵花儿,绽放着,温暖我心田。

  初读这篇《如果时光不说话,记忆怎会开出花》,感动就在奔腾。一个被娇宠着的女儿,面对寄住在家里的哥哥,总是想办法巩固着自己在中的地位,还发起了“挑战书”,而这个哥哥并没有把它当一回事,依旧认真绘画,想着如果能获奖就可以骄傲地寄回自己的证书给妈妈,这样美好的愿望,一幕幕播放。然而,没想到的是桌上的画被打翻,调色板摔在地上,颜料星星点点地泼在画上,而事件的罪魁祸首显而易见。他并没有责怪,一顿早餐换来一个原谅,妹妹也开始变化,慢慢接受这个哥哥。直到后来,他得了遗传病,病情越来越严重,在医院里,她总是陪伴着这个早已是家人的哥哥,看到他有多难过,她就有多痛。她说要为哥哥种一山坡的向日葵,以为“阿葵”像向日葵面朝太阳一样,有着温暖的`光。再后来啊,她追着他在世界各地展出的画,环绕了地球一圈,每到一个地方就会留下一颗向日葵种子,算是一种希冀。而这样美好的愿望,一定会灿烂绽放。

  一个陌生哥哥,竟有如此巨大的魔力,温暖着她,教会她如何宽容,如何成长。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她总是宽容,理解,体会我的感受,认真陪伴着我的成长,关注我的一举一动,给我带来无限的感动。这个人就是我最最熟悉的妈妈,工作再累,晚上一回到家,变着花样给我做喜欢吃的饭菜,总是督促我要喝水,不要熬夜太晚,不要贪玩要努力学习,像这样一遍一遍的督促,絮叨而不厌其烦。而我,一贯任性的女儿,不想听,甚至还觉得不耐烦,相比这篇文章的妹妹,我愧意久长。我要学着改变自己,从读这篇文章开始,我明白了爱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付出,我也要为妈妈做一件件她喜欢的事情,最简单的是她温暖欢心就好。

  这个结局让我释然的故事,内容不长,但足够丰富。如果时光不说话,记忆怎会开出花?亲爱的时光啊,请你走慢些,让记忆在最好的年华里开出美丽的花。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2

  从小,就喜欢白色,最爱看冬日里一街素白,冰清玉洁,恍若仙境。站在雪地里,好像就站在天地的中央,我小小的心灵里,第一次涌出对天地的景仰。那么北极,该是最圣洁的地方了吧!

  那里势必冰雪绵延,望而无际,或许连天空都是银白色的吧!天地上下皆白,银装素裹,不时有浑白的北一极熊在其间嬉戏打滚,在这片极北之地,开出生命不屈而绚烂的花。可是,当真如此吗?闲时翻阅书摘,便见一篇名为《北极熊仍在,冰雪已消逝》的'文章,触目,便是惊心,果真是这样吗?急忙翻开,一眼便看到一幅插图,盈着白意的天空中,飘扬着几缕云丝,下方是一片广袤却贫瘠的黑土地,一滩湛蓝的海水涌着花白的浪,无力前行。黑土地上,蹲着一只浑白的北极熊,它颓然地望着眼前的浪,凭添悲伤。

  鲜明的黑白色调,微微刺痛我的心,属于北极的冰天雪地,素白裙裾都去哪儿了?急急读了文章,才知这幅摄影作品名叫《没有雪也没有冰》,拍摄者帕蒂是《国家地理杂志》颁发的20xx年度最佳自然摄影师得主。帕蒂本不是专业摄影师,因为酷爱冰雪而来到北极,本想一睹为快,哪知看到的竟是这般景像,便忍痛用相机记录下来。‘’全球气候变暖使北极的冰雪大多消融了,北极熊不能玩耍也不能觅食,生存已受到了威胁。"帕蒂如是说。

  我们不住在北极,所以北极冰层融化不关我们的事,我们不住在海岛,所以海平面上升不关我们的事。可是,北极熊呢?它们已经由于温室效应,失去了北极冰雪这一份天然的保护,失去了轻松找到食物的条件,失去了生存所需的最根本的保障。它们的境遇岌岌可危,难道人类还要袖手旁观吗?难道人类还不能明白如果它们如果消失了,最后受到惩罚的是我们吗?难道人类还没有醒悟,如此无节制地伤害地球,只能触怒自然承受报复吗?

  醒一醒,请人类醒一醒吧,让我们为大地上撒欢儿的生灵撑起呵护的伞骨。一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缓解温室效应,让天地间的素白永远留存,让每一份爱心都闪烁光亮,让像北极熊一样的生灵尽情生长,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满载希望。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3

  夜空中,我的迷茫,在遇见你之后便烟消云散。

  ——题记

  或许是偶然,又或许是命中注定,冥冥之中我遇到了你,喜欢上了阅读你的各类书籍,我的作文水平也在家长、朋友的惊讶中飞速提升。我开始学着模仿你的写作风格,学着向你不断靠近,你成为我奋斗的目标,你的名字很唯美——龙应台。

  初次认识,是一篇《目送》的文章,它几乎和我形影不离,即使看过数十遍,还是忍不住再翻看。一字一句,像是烙在我的心上,或许是舍不得,又说不准是贪心吧,旁人向我借阅,我竟没有借出。看过各形各色的文章,最爱不释手的还是这篇,平日少得可怜的闲暇时光,总会分大半来一遍遍翻看它。翻看着,嘴角裂开一条美丽的弧线,像是深秋寒冬下的读书人,那么痴迷,世界像是只剩下我和它。

  文章中说“不必追”。是啊,人总是会长大,我们又何尝不是在亲人的次次目送中长大。“不必追”,或许我们该停下脚步回头张望,或许我们该强挤出一个微笑,告诉他们不必担心。但又怕目光触碰的那一刻,眼角的`泪水瞬间涌出。人啊,大概都是在长辈的目送中长大,又在目送、等待晚辈中渐渐老去。

  这文章像是一道闪电,打破了我原本平淡无味的生活,天空为之一破。哦,那或许是一颗流星,不偏不依刚好滑入我的世界。自此,阳光一点点透过乌云,多么绚丽,直到我的世界满是春光。若我今后事业有成,也有功于这篇文章吧。

  文章很朴实,却字字戳心,冷漠、淡然会在这阅读中蜕变成柔和、温暖。若他日心灰意冷,别忘了拿起这篇文章来读读,就像是到哪儿都别忘了自己的初心。人性本不该冷漠,世态炎凉不会是未来的样子。愿你能够在徘徊中找到真正的自己,愿你在绝望中找到希望,愿你能够在泪水与欢笑中成长,愿你别再让父母在一次次的目送中老去……

  文章很美,仿佛身临其境,那是经历过生活的沧桑而写出的,没有人会真正理解故事背后的辛酸。

  星空中璀璨着的,那会是什么?——不忘初心。星夜下,我张开了双臂,感受着文章带给我的一切。夜空很美,故事也才刚刚开始。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4

  暮春五月,东风温润而柔情,没有初夏的冷意,也没有夏天的炎热浮躁。街边新栽的榆叶梅冒出新芽开出红艳的花朵,我倚在栏杆上,夕阳的余晖倒映出孤独的影子;那一瞬,我仿佛与她若般跌进了这春光乍泄里,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魂还带着些朦胧的睡意。与她一同望着这发狂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不自觉地已经跌入了暮年人的园地,是时代的落伍者,被无形地摒弃了。而这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迟暮》这篇文章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她娓娓道来的“迟暮人”让后人也与她一同跌进那片春光里,久久难以释怀。

  《迟暮》中有这么一段话;“反而是那朝生暮死的蝴蝶最为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了,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和享乐而来的。像人呢?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连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这句话里蕴意着深刻的思想,在独特的视角上,夹带着略有悲观的感情色彩,在壮烈的文章中感受到了“悲”。在这般“凄美”的氛围中,不免让我的心头一颤,触及到我柔软的心灵。

  我与《迟暮》这篇文章中所描写的“她”相似,恍若能看见自己的影子;真真切切的叠影重合使我为之动容,不禁落下泪来。好像轻轻一触及,那段蕴韵着灵性的`文字就会泛起波澜,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映照出我的影子。

  在往后消磨殆尽的岁月里,我也是一位迟暮者。我没有化蝶纷飞的潇洒与自由,也没有勇气奔赴尘世,在他人的惊异和窃议中斟酌,卑微地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只有在这短暂的十几个春秋里,趁着大把的好春光,创造出社会的青红,不辜负这一生中的黄卷青灯。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迟暮》这篇文章真正打动和启发我之处。

  在光怪陆离的人间,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我们总要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尝遍百味,才可更加生动而干净。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就能使知识更加丰富,视野更加开阔,身心更加充实。每读一本好书,或是一篇好的文章,我们的精神境界就会上升一个层次,气质也会有所变化。在我读过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没有那么可怕》。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在风雪交加的天气里,学生们被冻得无法专心学习,而他们的老师却让他们站到操场上,并且他自己也脱下了羽绒服,和学生们一起在操场上站了5分钟后,都回到了教室。老师对学生们说:“其实风雪并不可怕,困难也不过如此。”

  学生们在教室里,都觉得外面的风雪是那么可怕。老师提出到操场上的要求时,学生们都挤在屋檐下。他们是如此的害怕寒冷,以至于没有一个人敢向操场迈出半步。他们在操场上站了5分钟回到教室时,才发现原来风雪并不是那么可怕。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我在做数学题时,那一长串的题目、一条条复杂的公式和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几何图形,犹如那巨大的风雪,让我心生畏惧,从而不敢去面对这场风雪,躲在屋檐下,心里也在打退堂鼓:要不上网搜答案吧,方便而且准确率又高,何必在这绞尽脑汁的自己做呢?当我产生这个念头,准备去搜答案时,我又克制住了自己。我应该再好好看看这道题,只要我去搜答案,就表示我不会这道题,我就成了这道题的“手下败将”。于是我静下心来,就像那些学生一样,在犹豫后,终于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操场,与风雪“作斗争”,我也在努力与难题“作斗争”。最后学生战胜了风雪,我也成功解决了这道难题。我心里有了满满的成就感,也突然觉得,这道题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凭着自己的'力量,我还是做出来了。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在困难面前,许多人都戴了放大镜,把困难看到是强大的,不可战胜的,而自己看起来是弱小的,手无缚鸡之力。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敢于面对,和困难拼搏一番,这时你就会发现,原以为不可战胜的困难不过如此,我们所面对的困难,就像这篇文章的题目所说的,“《没有那么可怕》”。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

  《古井》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它主要描写了生活在古井周围的乡亲们,在古井风格陶冶下,长年不断地帮助两位孤寡老人挑水的事,赞扬了乡亲们无私地奉献而对别人一无所求的美好品德,读完文章后,我不禁想起了我们邻里之间那种融洽的关系。

  殷爷爷是我家的邻居,他很早就参加革命,右腿负过好几次伤,走路很不方便。我们两家之间有两个垃圾桶,每天早晨,殷爷爷去倒垃圾,总是顺便把我家的垃圾也一起倒了。

  有一天早晨,我被门外的争执声吵醒了,就下床走出卧室。原来是我家爷爷和殷爷爷在争着去倒垃圾。从他们口中,我得知,我爷爷每天早晨起床后,总发现垃圾不见了,感到很奇怪。有一天,他起了个早,发现是殷爷爷帮我家倒垃圾,心里很过意不去,就抢在殷爷爷前面,连同他家的垃圾也一起倒了。从此以后,两个爷爷就经常为这件事像讨论一个疑难问题似的,争得面红耳赤。今天早晨又为这件事争执起来。

  我听了他们的话后,一把抢过垃圾,对爷爷和殷爷爷说“爷爷,殷爷爷,你们别争了,应该我去倒!”没等两位老人反应过来,我已经飞快地跑下了楼梯。

  从这以后,楼梯口再也听不到这两位老人的争执声了。每天,当晨光熹微的时候,在花园旁边的小道上,总有一个剪着运动头的小姑娘,拎着两袋垃圾向清洁箱走去。那是谁?我不说,你们也知道。

  事后,我没有多想什么。读了《古井》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如果我们的邻里之间,都这么和谐友好,每一个人都能尽力为他人做好事,热情地向他人奉献自己的'一切,却不计报酬,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美好!

  这篇读后感没有太多地重复课文的内容,也没有一般化地空谈感想,作者联系实际,有体会、有叙事,具体而充实。

  有些学生写读后感,往往落入俗套,要么自己过去有什么不足之处,读了课文或课外读物受到教育,很快改正,好像读一篇文章就有了不起的作用;要么读了一篇文章受启发,学者文章中人物的样子去做好事。这样写都让人觉得不够真实。这篇读后感,是先有事实,后有感想,就显得实在。

  文章中间叙事的几个自然段,写得合情合理。第五自然段写得尤其别具匠心,巧妙地说出了作者自己的行动,给读者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

  书,知识的象征,书,精神的食粮,书,童年的玩伴,因为你我的生活充满书香。

  我最喜欢的无疑是我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是老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也是庆祝我全部热情去读的一本书,我喜欢它,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当中的主人公的坚强毅力。

  海伦凯勒,是在美国出生的一个不幸的女孩儿,刚出生就是一位聋哑人,渐渐失去了她美丽的声音,面对一个比我们还小,就看不见光明,听不见声音,也不能发出声音的孩子,谁能料到就是这样的她,成为第一位考上清华的聋盲哑人呢?我欣赏她的意志她的坚强,我也羡慕她的导师——莎莉文。刚开始的海伦不相信生活会重现光明,她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直到她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她教她绘画,写字,发音,她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家庭教师!是她的出现让海伦重新感觉到生命的美好,让海伦重新认识亲情一直都在她的周围,从未离开过。也因为有莎莉文老师的出现,让海伦重拾信心,她努力练习口型,学习发音,坚持就是胜利吧,最终她成功战胜了命运,经过一次“逆天改命”之后,她提出更大胆的决定——要报考清华大学,这时莎莉文老师已经年近高龄,视力也越来越不佳,做了多次手术后,她放弃了治疗,陪海伦一同考清华,这样伟大的老师,也是海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吧!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静静的想,细细的品,生活中的我与书中不受命运摆布的海伦像吗?不像。这是我不经大脑思虑一下就跳出的`一个答案,但又想了想,不像就让它成为像,我们就要学习她的那种毅力与意志,她的成功,她的导师,和她内心的求知,坚持,自信,这也是她成为美国意志力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原因。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给我的东西,一本好书,一个益友。

  正如苏轼所说:“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突破学习上重重阻难。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8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这些好文章能够医治人们的愚钝,洗净人们的灵魂,开导人的思维,使读者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意味深长的一些好文章,更能引发读者来自心灵的感触和共鸣。人因阅读而进步。好的文章,是精神粮食中最“可口”,的美国作家莫顿·亨特的一篇《走一步,再走一步》,是我饥饿时最可口的“饭菜”。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一篇记事文,虽然这篇文章语言平白,但仍耐人寻味。就选材而言,这种“以小见大”的写作方式绝对是少有的.。文中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的回头看,自己所走的路是多么漫长。”实际上讲,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开头,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做好了开头,然后再坚持下去,就可以把一件事做好,做成了。记得上学期复习的时候,面对落下了两三个单元的英语课程,面对那一百多个要背的生单词,我已经生无可恋了。这时我想起了那段话,于是我开始慢慢的摸索,不慌不忙的用心记每一个单词,只一个上午,我就背了30多个单词,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次的英语考试,我取得了好成绩。

  所以说,面对困难,我们不应该畏惧。不要因为觉得事情难办而撒手不干,如果你尝试一下就会发现,那其实比你想象中要容易得多。那就不必在乎前方挡路的庞大之“纸老虎”,不要想着脚下的漫漫长路。首先迈出一步,然后,再慢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自豪地回头看。自己所走的路是多么漫长。

  所以说,远行时,不要在乎前方路程漫长,先迈第一步;登山时,不要在乎山顶高不可及,先迈第一步;那就走一步,再走一步!

  在以后的日子里,当我遇到困难或者麻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这篇文章,总会想起这篇文章中的那段话。它激励我直面困难,直面挫折,从这篇《走一步,再走一步》中,我体会到了细小一步的重要性,明白了一个道理——走一步,再走一步,你就能走过漫长的路。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数不胜数。但能和自己产生思想共鸣,使自己真正受益的文章少之又少。此篇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亦是我最喜欢之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短篇小说——《我不是最后一名》。

  这篇故事很有趣,同时故事的结局也很耐人寻味。有一位四年级的小学生叫泽康,虽然他是个男孩,身体也挺强壮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男孩在体育方面始终有一项缺点,就是不擅长跑步。

  放暑假了,泽康爸爸给泽康报了市里8公里长的长跑比赛,泽康知道了,急得眼泪都快来出来了。但由于爸爸去市里的报名时间过晚,票已经退不掉了。比赛的前一天晚上,爸爸走过来对正在发愁的泽康说:“泽康,不用担心,你要相信你自己。我保证,明天的比赛中,肯定有人跑得比你还慢。”

  第二天,随着裁判的一声枪响,比赛正式开始。泽康一开始就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冲刺着,想要跟上大家的脚步,但仅仅过了大约150米,泽康就体力不支,开始大喘气,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很快,就被脚步匆匆的“大部队”甩在了后面。

  陆陆续续的参赛者超过了泽康,泽康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他想起了爸爸说过的话,他平静心情,边跑边等待着。终于又过了5分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赛者超过泽康了。他想验证一下爸爸说过的话。他回过头去,果然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在他背后。泽康信心大增,咬牙坚持跑完了全程,那个人至始至终也一直在泽康之后。但泽康没有发现,那个人就是泽康爸爸。

  在我们即将走过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经历坎坷,在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缺乏那一份挑战自我的勇气,就像是一场长跑,即便你不像故事中的泽康一样,有人故意给你信心,也要想象着我不是最差的,增添那一份勇气,战胜一个个困难,咬牙坚持跑完那段长跑,一定要持之以恒,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放弃。只要你有信心和勇气跑完这段长跑,即便是最后一名也是光荣的,别人一定会为你鼓掌。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0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1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这是《祖母的葵花》的开头,设置了一个悬念,让人忍不住想要读下去。最初看到这篇文章,是在试卷的阅读题上。这是一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语句十分优美,读着读着仿佛融入到了文章里面。 至今还记得那一句:“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的黄花,黄得浓艳,是化不开的晴。”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景致啊。尽管是雨天,闭上眼睛,仍然能够感受到那浓烈的阳光、热烈的晴。

  在那淡雅而不失华丽的语句中,我似乎看见童年的作者围着祖母,看她绣鞋花,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又总拉扯葵花的花盘,看它弹跳一下,又把头颅昂上去的样子;还有等待瓜子成熟的时候,那种香香的期待。童年的一切,总是那样美好,那样纯真,就好像开不败的黄花,永远婆娑在心上,荡漾起一片水波粼粼,一片苦涩而又甜美的人生。

  一切都令人回味。作者的童年,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度过的。丝瓜,黄瓜,还有南瓜;小黄花,“乌子”,还有葵花。这些小生命陪伴着作者的童年,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我和朋友们搬别人家的砖头,自己搭成了一座“小房子”,又拿水粉涂了颜色;和伙伴们在房顶上“野餐”,还折了许多纸飞机;学骑自行车,学滑滑板,却摔得鼻青脸肿……结果搭成的“小房子”被大人推倒了,还把砖都搬走了;“野餐”时折的纸飞机“飞”到了楼下,被一个老人发现,去向家长告状去了;只有最后一个还好点儿,尽管身上“负伤”,但还是坚持学会了两样本事。

  如今,我已升入初中,在紧张的学习氛围中,再也不能和伙伴们在一起痛快地玩耍了。只有这篇《祖母的葵花》,能让我回忆起那些愉快的经历,那美妙的童年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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