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

时间:2024-02-24 22:19:46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好朋友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好朋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好朋友作文

我的好朋友作文1

  我的朋友有很多,其中关系最好的,非巴燕莫属了。

  高挑的个儿,白里透红的脸上镶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跟你传递着什么好玩的消息一样。一张小巧的嘴巴,平常喜欢扎着一束马尾辫,看上去既可爱,又精神。她呀,就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巴燕。

  有一次,巴燕过生日,她邀请了他的朋友们和我去她家为她庆祝岁生日。我呀,是一个毛手毛脚的人,可巴燕和我关系最好,所以让我来端生日蛋糕,我两只手小心翼翼的,轻轻的端起蛋糕,慢慢地,轻轻地向餐桌走去。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我一不小心不知道被什么圆圆的东西给绊了一跤,蛋糕虽然逃过了“自由落体”的命运,但是蛋糕的`边缘还是擦到了巴燕的脸上,浓浓的奶油涂到了巴燕的脸上。大家都说,给寿星涂奶油的时间提前了。但巴燕并没有生我的气,因为大家都在笑,不仅没有搞砸,还把当时的气氛推到了高潮。巴燕还半开玩笑的跟我说:“没关系,这是你给我的生日惊喜呢!”

  她刚刚转到我们班时,比较内向,我们在一起做了几天同桌,我们竟然连对方的名字还不知道呢!那一次数学一单元考试,老师在前一天就说了要求,必须要用钢笔,还必须要用蓝色的钢笔。可我这个丢三落四的马大哈,竟然忘了装钢笔!别说蓝色的钢笔了,就连其他颜色的也没有。我心慌意乱地在书包里翻了个遍,没有;把抽屉里所有东西掏个底朝天,没有。那时考试已经进行了差不多半节课了,我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我左看看,右看看,就是找不到借钢笔的人,因为他们都只带了一根钢笔。正在我抱怨就要考零蛋了的时候,巴燕把她正在用的钢笔递过来说:“你用我的吧。”“那你呢,你的卷子还没做完呢。你怎么写?”巴燕笑着说:“没关系,老师要是问起来,我就说钢笔没墨了,就用油笔写了。”我激动的眼泪在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快写吧,一会考试结束了。”我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能点点头。我便埋头写卷子了,终于在交卷之前把卷子赶完了。就是这一次,我便们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

  还有一次,我有一道自认为非常难的数学题,思来想去,实在是想不出来了。如果用一句古诗来说的话,那就是“山穷水复疑无路。”突然想到,巴燕学习还是不挺好的,我便拿着题去请教巴燕。他非常有耐心的一个字一个字的给我讲,我没听懂,她又一遍一遍的给我讲直到我听懂了为止。可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巴燕,他像一盏明灯,照亮我的心灵,在我迷茫时,为我指引前进的道路。她好似一束鲜花,时时刻刻芬芳着我的心灵。

我的好朋友作文2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些都是古代诗人为了抒发自己内心对朋友的重视和对朋友的感激,而留下的千古名句,由这可以看出,古人对友情是抱有重视和珍惜之情的。

  这种感情至今也没有因时光的流逝而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而是保留了下来,还已经片布整个世界,在外面有朋友的帮助,在里面有朋友的支持,可以说友情以无处不在,但是世界上却存在着一些人怀有见利忘义的思想和把朋友当作利用的东西,觉得没用了,就把朋友随风抛弃,正是使社会陷入了僵局,他们不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还连朋友之间的信赖也当作儿戏,对于这些人我是非常痛恨的,但正因为有这些人,使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无比的.自豪,因为我正好有一个与这些人相反的朋友,而且是一个跟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是存在着深刻友谊的朋友,也是我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他就是我的表哥。

  我的表哥是一个总把他人看得比自己重的人,特别是朋友,他做任何事都先以朋友的角度去考虑,还预测朋友心情的好坏,得到结果后,再去做,因此他非常惹人喜爱的,我们每次相见,我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谈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心声和说不清的快乐和快乐,我们不仅互相尊重对方,互相把信赖给予对方,还非常珍爱这段友谊,从此可以看出,朋友在我们的心目中占了非常之多的地位。

  曾经有一次,我在表哥家玩,本想与表哥一起去跟其他同学去踢足球的,但因为我突然觉得电脑更加好玩,就假装自己的腿扭伤了,不得不留下来,表哥是知道我这一套的,但却假装不知道,还装得很惊讶,后来还说不去踢球了了,要留下来陪我,我不知自己是惊还是喜,只看见表哥面带微笑,表哥虽然面带微笑,但是他内心的那种失望,已在脸上浮现,即使用微笑来覆盖也不能完全地覆盖掉,于是我产生疑惑,就问他为何留下?他的回答超出了我的意料,他回答是,表弟难得来我家一次,怎么可以令表弟失望呢?

  这只是一句短短的话,却不简单,后来我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这一句话不仅暗示着:表弟也不应该让我失望;还教育了我不该再耍小孩子气了。我明白后,立即向表哥道了歉,接着去踢球去了。

  或许在生活中你有比我的表哥更好的朋友,那么我相信你已明白到,真正的朋友不一定要患难之交,真正的朋友只要能尊重你,能与你一起分享快乐还能与你一起承担痛苦有自己的主见会告诉你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会因怕你生气而一味的顺着你,就行了。

我的好朋友作文3

  湛蓝的天空愈发黑沉,思绪也此起彼伏。已记不清你我分别的时日,但你憨态可掬的面貌在我朦胧的双眼前愈发清晰。

  还记得你刚降生的那个晚上,沉寂的`小院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跃。我知道,从此我将不再孤单,你会成为我的朋友,丰富我的世界。于是,在那个值得纪念的晚上,我想到了“念念”这个名字。

  你走起路来,那圆滚滚、胖乎乎的小肚子,活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儿,在地上滚来滚去,真叫人担心,哪个小孩儿没留心会把你当球踢了出去。还有那蓬松松的小尾巴总是摇开了花,好像一点也不嫌累,实在惹人怜爱。尤其是那双黑黝黝的小眼睛,看什么都好像那么痴迷。

  渐渐地,你我之间架起了一段无形的桥梁。我喜欢日落,你便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在榆树下等着我回家。有时作业多了我也就忘了,你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时不时地冲我叫,还轻轻地撕咬着我的裤腿。我跟着你来到树下,美丽的落日红了半边天。我把眼光朝向你,你就这么坐着,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边,像个小绅士。我禁不住地笑出了声。你回过头去望了望我,突然起身叫了几下,此刻,连那最后几缕残光也心生爱意,默默地吻着你,暖了半边天。

  外婆说你傻,不会看家,见人就乱叫,我便不爱听了:“我家念念才不傻呢,它见我就会摇尾巴。不会叫的狗才是哑巴嘞!”不知什么时候,你突然窜出冲着外婆就一阵“汪汪”。我伸手抱过你,你的脸和我凑的那般近,从你的眼中,我似乎看到了整个世界。外婆说你很闹,怕我跟着你误了学习,要把你送走。我吵着闹着说,你走了我就跟着你走。

  直到那天下午放学,走到家门口,没有见到你的身影。我想你准是又发现什么好玩的东西,忘了我们的约定了。我扔下书包,卧室里没有,厨房也没有,菜园也找过了。我意识性地去问外婆,她说早上上街时你跟丢了,还说你会自己回来的。可我却听不进去,发了疯地冲出家门,自言自语:“我家念念聪明着呢,准是又贪玩了。”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我满脸泪水,赌气地想:“你再不回来就不要你了!”风和着雨飘洒而下,我竟无助地哭出了声,又承诺道:“念念,回来吧,只要你回来,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那个下午,落日和你一起走了。

  天黑了,夜静了,外公锁上的大门又被我悄悄打开了。我心里默念道:念念,你看见门口那盏红灯笼了吗?看见就回来吧,我在等你。

  月亮不知不觉圆了一次又一次,桂花不知不觉香了一阵又一阵,而你却不曾回来一次。你离开后,我才发现在我的生活中你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我不再去看日落,对于中秋节的乐趣也随你一起离开。我不再养小动物,因为心太小,住不下太多,此生有你足矣!

  有种关系叫朋友,有种情谊叫友情,有种回忆叫我们。

我的好朋友作文4

  朋友,多么温暖与亲切的称呼。在儿时,总给我一段精彩的回忆。友谊,多么美好的字眼,它是我们一起成长的动力,是我们遇到困难时的那双给予帮助的温暖的手。让我们用这双手去翻阅生命的篇章吧!

  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经踏进五中的校门,六年七班是我新的学习和生活的地方,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教室,所有的一切都发生改变。在这个集体里,我认识了一位好朋友,叫霏儿,她映入眼帘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露珠一样晶莹。淡淡的眉毛,一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一张停不下来吃的嘴,一个字:靓!

  还没进入五中时,我便和霏儿相识,我们在一个画画班上课,她画的画非常形象生动,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暗暗的对她产生好感,于是我们成了朋友,我渐渐的发现她的优点很多,如学习好,画画好,纪律好,长得漂亮。她还写有一手很好的字体。在她的帮助下,我的字也改善很多。我是一个男孩的性格,每一次我的字写不好,她就惩罚我,一罚就几遍。就这样,我也学会了她的字体,小而齐,得到老师的表扬。说到吃,她的眼睛必定瞪得大大的,舔舔自己的舌头,思考想吃什么,一开始,我觉得她挺文静的,直到和她一起吃饭时,暴露她的`吃货的本性,一个大大的披萨,狼吞虎咽吃起来,我惊讶看着她,瞬间盘子里剩下两块了,我一块还没吃完,她看看我,微笑一下,好像暗示我还没吃饱,我就把盘子推到她的跟前,她对我做个鬼脸,头不抬就吃。我嘴里披萨差点喷出来,我们有说有笑度过美好的一个下午。

  我们之间的故事很多很多,但让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才让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不离不弃,我们的友谊变得深厚牢固。

  有一次,我没有来上学,她半信半疑,从不会请假的我,居然没来上课,一节课下来,她回头无数次看我的座位,空空如也。她心里惴惴不安,生怕我发生不好的事情。下课后,她打听六班的轩轩,“妮妮为什么没来上课?”但还是杳无音信。放学后,她就匆匆地跑回家,用她妈妈的电话给我打电话。那时,我还在医院里打吊针,身体虚弱得很,说话都没有力气。我告诉她我得了胃肠炎,从昨天起到今天已经吐了无数次了。电话那头的她已经泪流满面,“你好好休息吧!稍后我把作业发到你的手机里。”这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说“谢谢她的关心。”电话落下,她便把今天的作业一一的详细的给我发到微信里。几天过后,周五我出院了,她放学后,向离弦的箭一样跑到医院,医院离学校不远,推开门,我们就拥抱在一起。那种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这件事使我永远忘不掉,扎根在我的心里。

  一个毛毛细雨的下午,我一个人孤单单的往家走着,突然后面跑来一个撑伞的女孩——是菲儿。她把伞举过我的头顶,伞好小,我们淋湿半边的肩膀,但是我们心里却是无尽的温暖。

  友谊是世界上最美的名词,朋友是世界上最棒的情谊。我和菲儿朋友情谊将永远地久天长。

我的好朋友作文5

  好朋友爱笑,她最招人喜欢的就是常常挂在脸上的笑容。

  她爱扎一个马尾辫,挺直的鼻梁上经常架着一副眼镜。柳叶眉,眼睛会说话。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上扬牵成一条线,嘴里露出整齐而洁净的牙齿,最讨人喜欢的是中间两颗又白又大的兔子牙,再加上被挤出的胖乎乎的腮帮,显得可爱极了!

  她是班上的阅读高手。下课喜欢待在教室里阅读。每次邀请她出去玩,她总是摆摆手,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一次,黄老师建议大家搞一场阅读比赛,将阅读后的每一本书的书目记录下来,看谁一周内阅读的书最多。很快,约定的日期到了。一开始大家都很活跃,踊跃举手。比赛结果,让大家十分期待。黄老师以报数的方式来确定阅读的数量“十三、十四、十五”我好朋友的手一直不肯放下来。让大家惊叹不已的'是,她竟然在短短的一周内看了十八本书。

  一天,我和她约定好,下午去她家借书。到了她家门口,我连敲五次门,屋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嘟嚷道:“说好了下午来借书,怎么不在家呢?”她以往都很守信,是不是临时有事?我十分失望地离开了她家。回到家,我决定打电话给她。“嘟嘟”五秒、十秒、十三秒终于接电话了!简直像过了一个漫长的四季。原来她在家,只是把书房关上了,听不见外面的动静,所以没有开门。我马上奔向她家,她早已在等候,热情地招呼我进去。我来到她的书房,床上左一本右一本尽是书,地上还有一些书没拆开包装,书架上摆满了她喜爱的课外书。她称这书房为书的天堂。的确如此,人走进去,一股清新的书香扑鼻而来。

  书成了她的日常用品,每天必需,从不离身。

  她乐于助人,替人着想。午读时间,洪老师正在讲解一道数学题,黄老师走进教室,让发表了习作和上课作文被引为例文的同学下楼合影。哈哈!真是荣幸啊!我连蹦带跳走出教室。合完影后,回到教室。同学们已经开始午睡,扭头一看黑板,题目讲解完了。啊!我还不理解呢!我看着黑板琢磨着,不一会儿,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下课铃响了,我打了一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眼睛瞄了一眼黑板。啊!题目还没有懂呢!怎么睡着了?我猛得睁开眼,一下子清醒了许多。琢磨没有用啊!去问老师吧!我拿着数学书,走向办公室。刚走过讲台,好朋友一下子冲过来,好奇地问:“你题目听懂了吗?”“没有。”我摇了摇头。“我听懂了!来吧,我来教你。”她一下子兴奋起来,牵起我的手,奔向她的座位。听她耐心地讲解后,我完全理解了。短短的几分钟就解决了一道难题,真得好好谢谢她。

  你们问我的好朋友是谁?啊呀,就是既阳光又可爱的彭希萍!

我的好朋友作文6

  书,一直是我的好朋友。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儿不错,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因为书不仅给我知识,也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收获。

  书,是人们知识的源泉。从古自今的文人墨客都对书情有独钟,道出了自己的读书观和人生观。一位叫赵恒的皇帝曾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也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不过想把书读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苏轼就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所以读书还要有“三更有梦书当枕,半山绝句当早餐。”的精神。读书对人们来说是一种乐趣,在书海中遨游是一件快乐的事。冰心奶奶就说:“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我觉得书是一种人类文明传播的工具,读书是探索知识和真理的重要活动。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从注音版的童话到世界名著。书伴我走过了好多日子。读完了注音的童话故事,我就跟小伙伴们一起讲故事,谈论童话之中的人物。海底深处的小美人鱼,坚强的丑小鸭,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儿……他们告诉我人世间的真、善、美,不断充实着我的心灵。悄悄地我长大了,学校的《自主阅读》让我很喜欢。就连妈妈那涩暗的《新少年》我也照读不误。书不知不觉的走进了我的生活,领着我走进了知识的殿堂。每当用攒下的钱买到一本好书时,我都是爱不释手。甚至院里跳皮筋时也要跳一会儿,看一会儿呢!我的小书箱的书越来越多,我对书的体会和理解也越来越多。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在什么环境下都要满足,不断努力。《童年》让我知道一个人无论遇到多大的不幸也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坚定地活下去。《一千零一夜》让我走进了童话的世界,知道了一个个有趣奇妙的故事。《简·爱》里面主人公追求平等和自由,坚强的品质永远感动着我。书让我开阔了眼界,知道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人和事。是书让我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要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心中的梦。一本本的书好亲切,好温馨。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让我爱上了文字。每当在书中伴着作者一起经历成长中的喜怒哀乐,就格外满足。不知不觉,在书中积累了许多妙词佳句。当我怀着快乐的心去创造时,常常会蹦跳出精美的词语为我的文章增光添彩。我心里很清楚,如果我没有读那么多的书,我一定整日为作文烦恼。回眸往事,那一幕幕如饥似渴读书的.场景就像一张张美丽的图画成了我记忆中珍贵的页面。读书为我的生命插上了翅膀。书,真是我的好朋友,默默帮助我。我想对书说:“书,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读书中,有一种倾听别人心声的感觉,这就是一种享受。培根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既然读书有这么多的益处,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冰心奶奶也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向一只只勤劳的小蜜蜂,尽情地在书的花海中采集知识的花蜜吧,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7

  我的身边总有你陪着,你的阳光总能驱散我心中的阴霾。有你真好,我的朋友。

  小时候,我们玩在一起。那时候,我没有朋友,我自以为要朋友是没有用的,形成我独来独往的性格,我活在黑暗之中,是你的出现,把我心中的黑暗给打破掉了,让我见到了阳光,是多么的明媚啊!那一天,我走在黄昏之下,你带着笑脸匆匆忙忙的跑来问我要不要和他做朋友,我无情的拒绝了。你的表情是多么的无助啊!就在某一天,我被几个社会混混给欺负了,你刚好路过我那儿,看到我被欺负了,不顾一切的冲过来,

  结果你和我都被修理了。我当时骂你很傻本来没你什么事的冲过来干嘛,你的回答让我认定了你这个朋友,当时你说我和你有着差不多的遭遇,看到你这样我也于心不忍,想和你做朋友,虽然你没有当我为朋友,但我心中依然把你当做朋友。于是在夕阳下的我有了一个朋友,看着对方狼狈的样子,我们俩不禁都笑了起来。回到家中肯定少不了父母的骂,第二天的时候,我们俩在一起聊天,述说着昨日被父母骂的情景,不过我和你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就算被骂了也心情舒爽,我们笑了笑。班上的同学都对我们指指点点,除了几个人在看书没去管我们。虽然我感到有点自悲,不过这种想法被你灭杀掉了。你挺起身说道你们太过分了,你的话语就像火焰般在我心中燃烧,谁说孤独的人和孤独的人做不了朋友,孤独的人也有属于自己另一面的阳光,我也愤然起身,怒吼道,周边的人退了,我和你也继续谈了起来。夜晚的时候我们俩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别人都是三五个人,我们只有两个,有种说不出的寂寞感。也许这才是孤独的人该有的吧!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的笑脸出现在我的眼前,对我说:我们现在已经不在是孤独的一个人了,我笑着说:对啊,我们已经不在是孤独的一个人了,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又认识了几个人。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是你将我从黑暗中救出,每次看到你的笑脸,我便忘掉了所有烦恼。那一天,我们还是个小孩,可你不知不觉已经陪伴了我三年的时间,虽然三年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短。你和我的关系亲如亲兄弟,我们也有了几个兄弟。那一个下雨天,我忘带伞了,你把你的伞和我一起用,结果,你和我都被淋湿了,看着对方淋湿的样子,我们都不禁笑了起来。那一天,你跑来向我说:我要走了,因为我父母的缘故。我当时的情绪很复杂,当时你只对我说了一句,有你真好,我的朋友。其实,这句话也如同我的心情。过了一天后你走了,只剩下我的泪水和另几个朋友在一起。在你走后,这几个朋友和我玩的挺好的,但我知道就是有了你,我才有了这几个朋友,我一直想对你说的话,有你真好,我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8

  我的好朋友阿谨,是一个很奇特的人。

  阿谨有一张瘦削的脸,临近眼睛的地方还有几颗雀斑,但她那双标准的杏仁眼却十分炯炯有神你,长直发标准地梳成一丝不苟的细马尾,刘海也剪得整整齐齐,没有任何多余的发丝,一架眼镜的大小也与她的脸型相得益彰。

  阿瑾是个很“冷”的人,藏在镜片后的双眸时常闪出寒光,一脸都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势。阿瑾时常挂在嘴边“呵呵”“嗯”“哦”等简洁又不带任何温度的'语气词,常让我这个“话痨”无话可说。阿瑾从来不理会那些所谓的“八卦”。有一次,班上的某位八卦爱好者兴冲冲地对阿瑾说:“哎,我告诉你,某某……”阿瑾面无表情地听着某同学的高谈阔论,待这位同学说完时,阿瑾把头仰起,齐刘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弧线,眼睛直逼兴致正盛的同学,光线的反光让她的镜片射出了锐利的寒光,语气依然是无感情的冰冷:“呵呵,终于说完了,以后不要老是在背后说别人闲话,不然就是切切察察的长舌妇。”此同学小脸涨得通红,又羞又恼地走开了。阿瑾眼中的不屑收回,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继续低头干自己的事。

  阿瑾是我的同桌,我又是一个传说中“不说话会要命”的人。当我上课管不住自己,偷偷地和阿瑾说一句话时,阿瑾总是目不斜视地看着老师,无感情地说一句“闭嘴”,冻住了我下面的话……为了不被阿瑾那时刻准备着的大冰块砸中,我只得悻悻地闭上嘴。

  阿瑾也是一个非常“暖”的人。别看她天天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人缘却好得不得了,为什么呢?这都应归功于她温暖的“第二人设”。

  阿瑾总是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以援手。那一次,一位同学因为跑到终点时惯性太大,硬生生地摔在了地上,我们都被这突发事件吓傻了。阿瑾马上跑到跑道上扶起倒地的同学,只见同学的膝盖上血肉模糊,殷红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红色的跑道上,受伤的那位同学看到这么重的伤势,立马放声大哭起来。阿瑾皱了皱眉,对呆如木鸡的我们大喊:“快点,把碘酒拿来!别愣在那里!”她满脸焦急,脸上的雀斑起伏跳跃,语气里充满了担忧与心急,双手在空中挥动,是那么有力地挥在我的心上。

  酒精来了,碘酒拿来了,阿瑾细致地用酒精吸取受伤者伤口上的泥沙。伤口抹上酒精的丝丝疼痛让受伤同学大哭不已。阿瑾小声地安慰受伤的同学:“没事的,别哭,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有关系的……”她的声音不再冰冷,眼神和语气都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说着,还用手轻轻拂去了受伤同学的泪花。

  很久之后,我依然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阿瑾逆光给同学疗伤,金灿灿的阳光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她细心的动作、温柔的语气,以及那镜片后依然散发出的理解且柔软的气息,都永远留存在我的心灵深处。

  阿瑾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奇特人物。她面对错误事件时的冰冷与果断,面对别人困难时的关心与认真,与我而言,都是一个值得钦佩的品格。

我的好朋友作文9

  说起来真的很有意思,我认识很多“忧伤”的年轻人。翻开同学们的qq空间,能见到的除了那些搞笑和时下热门话题,就是一些颓废忧伤的主题。但是我想,现在的我们有什么可以忧伤的呢?

  我们每天都朝九晚五的上课放学,不断地汲取新知识,不断地面对挑战,不断地提升自己。如今的我们,没有杜甫的“感时花溅泪”和“恨别鸟惊心”,没有范仲淹忧国忧民的情怀。也没有辛弃疾肝胆相照的气概。我们有的,更像是纳兰性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所谓感伤,多为情伤。我们可能忘了“城春草木深”,但我们都知道“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其实,我和她,就真是因书中的“情”而结缘。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发小、闺蜜,古丽娜。

  从小我们就一起玩耍,能有一个和自己志趣相投的朋友是最开心的事,一本书,我们中的一个读完,再借给对方,我俩都读完之后再交流读书心得。

  结起我俩情缘的第一个人是海明威,海明威我们都了解,中学课本说的明白得不能再明白了,虽为落魄写手,却是硬汉一个,最经典的那句“你可以杀死我,但你无法打败我。”可谓风靡一时。乃至于他最后吞枪自杀,我们亲爱的语文老师也认为他并没有败在残酷的生活脚下。我俩都被海明威的硬汉精神所感动,这才是真“男神”。

  海明威有个好朋友,菲茨杰拉德,他的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曾被评为20世纪最应该读的一本书,甚至排在了海明威的所有作品之前。在当时的年代,海明威比菲茨更受认可,这从当时的诺贝尔文学奖花落谁家就可见得。因为海明威的作品带着民族的色彩,充斥着民族的痛苦以及奋斗拼搏的精神,其结局更是让人甚感悲怆。

  反观菲茨,作品中满满的儿女情长,似乎菲茨的眼中只有骄奢淫逸的生活以及悲欢离合的伤感。就像纳兰性德的作品并没有资格成为中学课本的重点,一个大男人,却如此凄凄惨惨戚戚,难登大雅之堂。同为美国“迷惘的'一代”,二人却风格迥异。说来你可能不信,但他们是好朋友。有多好呢,虽不及管鲍之交,也算是流水知音。

  读书就是会让人产生灵魂的共鸣。

  古丽娜和我,也是如此,一个是封冻千年的寒冰;另一个是狂躁燎原的热火。我总是蹦蹦跳跳,她却永远淡定。当遇到困难时,我会迷失方向,没有目标,镇定的她总会给我建议,就像黑暗风暴海面上的指示灯,给我希望。

  她也有受伤的时候,那次期中考试她意外失误,被老师和父母认为是把精力全用在“看闲书”上才耽误学习的。平日里山崩也不变色的她,嘴角也流出一丝悲哀与绝望,而我,就像暖暖的太阳,给她疗伤。

  我们俩,永远是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10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王雪。她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个子高高的,平日里总喜欢穿一件朴素的方格外衣和白色裤子。虽然她穿得很普通,但就在这个极为普通、极为平凡的她身上,却发生了一件另我敬佩不已的事。

  那是一个特别炎热的下午,太阳猛烈地照射着大地。我和我的好朋友王雪一起嬉戏,欢乐得就像两只小蝴蝶,在花丛中自由自在地飞舞。突然,天暗了下来,霎时间乌云蔽日。我惊慌地叫道:“王雪,快下雨了,家里的麦子都还没收,快回家给家人帮忙吧!”于是,我和王雪便各自回家了。

  我回到家中,家里人早把麦子都收了。于是,我便飞快地跑到王雪家准备给她家帮忙,因为她爸妈都不在家。到了王雪家,我破开了嗓门叫道:“王雪,王雪!”“人呢?门开着,人怎么找不着?”我自言自语。我走到她家平房上准备先帮她收麦子,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突然发现王雪这时竟然正给邻居收麦子。我以前来过王雪家,知道她的邻居是一位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王雪”,我赶忙叫道,王雪转过头看见了我说,“是你啊,你怎么来了?”我气急败坏地说:“快下雨了,你家的麦子还没收,你还有闲功夫帮别人收麦子?”王雪听后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没事,我帮王奶奶收完麦子再收我家的.,她一个人没办法弄”。我被王雪诗一般的语言打动了,对自己刚才所说的话懊悔不已,赶紧和王雪一起帮王奶奶收麦子。等把王奶奶家的麦子收完时,我们俩人的身上都沾满了灰尘,脸也变成了熊猫脸。现在想想,我俩那狼狈不堪地样子真好笑,期间王雪的手还不小心在墙上擦破了皮,我给她做了简单包扎。

  我和王雪正给她家收麦子的时候,天终于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伤心地对王雪说:“王雪,你家的麦子。”王雪眼眶里闪着泪花对我说:“没事儿”。我一边安慰王雪一边对王雪说:“怎么办?你爸妈回来会打你的”。王雪说:“我会向他们解释的。”王雪的爸妈回来后见王雪没把麦子收了,把王雪打了一顿。后来还是我向她爸妈说明了原因,她父母才原谅了她,并表扬她做得好。经过这件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我也要做一个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人,我也要做一个像王雪那样有着高尚品质的人。

  一个看似平凡但却有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满腔热血的心,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雪。王雪的人品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纯洁、高尚,她这种先人后已、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能像王雪那样,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文明、更和谐、更辉煌。

我的好朋友作文11

  嗯,说好啦,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的。

  乡下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留守儿童。没有亲情的陪伴,所以朋友的慰问显得难得可贵,也无比的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

  初一,刚进入新的环境,大家也都还不熟悉。嗨!我叫xxx很高兴认识你。彼此相互介绍着自己,相互熟悉着。“喂,你没长眼睛啊,把我脚踩了不知道啊”!“哦,对不起嘛,你也不用发这么大的火吧!”噢?那是我们班上长得很漂亮的一位女生,天呐,她脾气怎么这么差啊!我不禁在心中感慨到。

  不久后,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惹到了那位漂亮的女生,她对我动手动脚的,还冷言冷语的。我不争气的委屈的掉下了眼泪,惹不起我躲行了吧。就是因为我的哭,你才和我做朋友的,这是后来你跟我说的。

  有了朋友后,做许多事情都便不再是独自一人,就像是伴侣一样。在学校的任何一角落里都可以看见我不在是一人,而是我们。我们不管做什么都在一起,我话很多,性格大大咧咧的',对你更是亳无隐藏。以至多年后,我才发现你只不过是利用我罢了。

  班上的同学都很羡慕我们,老师也总是喜欢把我们俩联系在一起,老师跟我说:你内向,我比较外向,所以叫我多带带你。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如此的听话,努力的找到你的缺点并一路陪你改正。

  我把你当成我最要好的朋友,什么新鲜事心事呀,都告诉你了。可我每每问你的时候你总是说:我的生活很无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我就听你说好了。当时的我很单纯,单纯的以为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和平常的闺蜜一样,会在一起聊八卦,聊某一男生。每每聊这些时,你总是很冷淡,感觉没什么好新鲜的。大概是要初初毕业了吧,我告诉你,我好像对某一男生有好感了。你就说看出来了,我问:你觉得他是不是也对我有好感呢?你说:应该不会吧,他这么成熟而且还这么优秀怎么会看上你呢?当时的我以为你是在开玩笑所以没太注意,后来那个男生居然回我信息了,我很是高兴。我每次都会把我们的聊天记录给她看。当时她没有太大的反应,直到后来,随着我和他的越走越近,你的越来越反常。我猜想你应该也喜欢他吧。后来我就每次开玩笑的说:你将来不会要抢我男朋友吧!你总是笑笑不语。

  然后我们毕业了,我喜欢的那个他,居然说他喜欢我,我特别的惊讶!我没有回复他,我想到了你,不知你从哪里听到的,他跟我告白了。然后你问我答应了没,我没有回答,你也没有给我机会回答。你继续说可了下去,你说我们以前怎样怎样的好等等,我就听到了一句,你喜欢他。然后你哭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们三个才能有好的相处模式。我打电话问了问那个男生,说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你怎么办?他说我选择的是你又不是她关她什么事?

  我沉默了好久才说了一声好,便挂了电话。

我的好朋友作文12

  在“奥语”班,我有许多朋友,但是和王小宝做朋友,却还是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 王小宝的“小顽皮”称号由来已久。记得有一次课间活动,由于天热,许多同学把外衣脱下来,搭在楼下的双杠上,就一窝蜂地跑到大操场去玩了。这时,王小宝悄悄地走过去,拿起两件衣服就上了楼。他把衣服悄悄放进王勇的抽斗里,就若无其事的坐在那里看起书来。 上课铃响了。王光和李力吉光着膀子,怒气冲冲的走进教室,问谁看见他们的衣服了。没有一个人答应。田老师走了进来,看见王光和李力吉光着膀子,怒气冲冲地问:“你俩怎么不穿衣服?”王光说:“我俩的衣服搭在楼下的双杠上丢了。”这时,王勇站了起来,“报告老师,我的抽斗里有两件衣服。”田老师怒目圆睁:“这是谁干的好事?”在同学们不约而同的注视下,王小宝怯生生的站起来说:“是我……”。田老师说:“王小宝呀,王小宝,你这小顽皮什么时候才能改好?”从此,王小宝就背上了“小顽皮”这个“雅号”。同学们对他,也都避而远之。 调座位了。不幸的是,我和王小宝成了同桌。我一万个不情愿。因为我知道,和他做同桌就等于引火烧身。但是,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我只有硬着头皮去接受。自打我和他做了同桌以后,我从来不搭理他,还在桌面上用胶带贴了一条“三八线”。每次上课,老师让同桌讨论问题时,我也只是和身旁的其他同学讨论。有时他主动问我,我也只是“嗯”一下,从不和他多说一句话。可是,不久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们也从此成了好朋友。 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我正在削铅笔,被一个同学从背后碰了一下,锋利的刀片一下划到了胳膊上。顿时,我感到钻心的疼痛,鲜血顺着胳膊一直往下流。我急得哭了起来。周围的同学也都慌了神,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王小宝跑了过来。他一把脱掉自己的外衣,用衣服袖子把我的伤口紧紧的包扎起来。老师来了,把我带到校外的诊所上了药,重新包扎了伤口。当我从诊所返回教室时,我感动得哭了。我紧紧地拉着王小宝的手说:“小宝,谢谢你!”王小宝满不在乎的说:“没什么!这是应该的。衣服脏了还可以洗嘛!”…… 从此以后,我彻底改变了对王小宝的看法,看到了他身上那闪闪发光的东西。从此,我们桌上那条“三八线”消失了。我和王小宝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也越来越多。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在我的帮助下,王小宝的“恶作剧”也越来越少,没人再叫他“小顽皮”了。不知什么时候,同学们又给他起了一个响亮的雅号——“王大侠”,说他为人“行侠仗义”,就像电视剧里的“大侠”一样。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小宝,一个由“小顽皮”变为“王大侠”的王小宝。 2015年4月5日

我的好朋友作文13

  我有一个彝族好朋友,她叫阎昱冰。她是一个小姑娘,在班里数她个子最矮,她有着白白的皮肤,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每天上课就坐在我旁边,总爱扎着两个马尾辫,说话轻声细语,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可是到了教室我才发现,我没有带铅笔盒,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一会儿在课桌里翻翻,一会儿又在书包里翻翻,就是没有找到,急得我一头汗。

  正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被细心的阎昱冰看见了,她轻轻地走到我身边关心地问:“钱谦益,你在找什么呢?丢了什么东西了吗?”我低下头伤心地说:“我忘带铅笔盒了,没有钢笔我就写不了课堂作业。”阎昱冰微微一笑说:“我借给你钢笔,我有两支钢笔,修正贴我也可以借给你,放学还给我就行了”,我一下就被她的话感动了,急忙说了声:“谢谢你了。”心想中午回家一定记得把铅笔盒带上。但是,中午我回家后把这件事忘到脑后了,下午上学我又忘带铅笔盒了,我不好意思地对阎昱冰说:“阎昱冰,真对不起,我又忘带了铅笔盒了,我下午还得用你的东西”。“没事儿,用吧!放学还我就行了。”我握着阎昱冰借给我的钢笔,仿佛有一股暖流顺着这支钢笔流到了我的心里,我发现我写的字也好看了,有劲了。

  我发誓以后她有困难的时候,我也要帮助她。一转眼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了,阎昱冰的'钢笔被我用得一滴墨都没有了,我对她说:“阎昱冰你的钢笔没墨了,我拿回家给你灌上墨,明天早上再还给你吧?”“没关系,我自己回家灌。”说完我们俩就一块儿走出校门,一块儿回家了。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在铅笔盒里装两只钢笔、两支自动铅笔、两支勾线笔……就等着哪一天阎昱冰也忘带东西,我就借给她,可是等啊等,她每天都把学习用品准备得很好,从来没有忘带东西。终于有一天我帮了她。一天,课间休息时,我正准备跟同学出去玩捉迷藏,阎昱冰皱着眉头拿着数学《课时练》走过来,问我:“钱谦益这道数学题你会做吗,这是昨天的作业,老师给我打了个八叉,我也不知道怎么订正?”。我一看心想:太好了!这道题爸爸昨天给我讲过,我会做。

  我就信心十足地对她说:“来来来,拿张演算纸,我给你讲一讲。”我耐心地,一步一步地讲解这道题,她终于会做了,紧锁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了,她笑眯眯地对我说:“你好厉害啊!这么难的题也会做,讲得也特别清楚,谢谢你了。”“小菜一碟,以后有困难找我!”我得意地说。我被她夸得有些激动了,原来帮助别人,感觉这么好。虽然我牺牲了课间休息的时间,但是我和阎昱冰增进了友谊。

  和这位彝族少数民族同学在一起,我从她身上学到了乐于助人的品质,还有宽宏大量,无私奉献的精神。从她小小的身体里散发出满满的正能量,感染了我,我觉得帮助别人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以后要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真高兴能遇到这样一位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14

  我奶奶家的狗生了一窝狗娃娃,他们可有趣了!

  可是,那一窝小狗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整天缩在窝里,小小的身体,稀疏的毛,杂乱的颜色,眼睛也睁不开,只有一条缝。他们的四肢弱软无力,只能勉强爬动。那黑不溜秋的鼻子,随着呼吸,一伸一缩的。但是惟有一只小狗不停地努力把眼睛睁开,四肢伸缩,非常顽强。

  满月后的小狗,不在安于窝里的生活了,常常跑到外面嬉戏。那只顽强的小狗,经常和同伴嬉戏:等有的同伴过来时,他扑上去,扭到一块,于是,两只小狗就这样互相撕咬,打滚,直到筋疲力尽才会停下来,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全身颤动地直喘气。

  瞧!多么可爱的小狗狗!

  奶奶让我挑选一只小狗,带回家给我玩,我实在是高兴不已。忽然,我感觉到脚边有一个暖烘烘的东西,一看,原来是那只顽强的小狗靠在我脚边,它真的好可爱呀!于是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

  因为这只小狗很聪明,我给它取名叫聪聪。聪聪的眼睛非常明亮,从它的眼睛里我能看出它的喜、怒、哀、乐;它的鼻子黑不溜秋,一看好像是一个黑珍珠似的;它的嘴巴闭着时,你会认为它是一只美丽的狗,但它张开嘴的可怕样子,有点像狼外婆。

  聪聪跟我生活的那段日子是我非常留恋的。它常常用舌头舔我的脸,用前爪抱我的腿,摇着尾巴跟我玩。有一次,我给小狗带上链子,拉着它去河边玩。在河边,我拉着链子向前走,可是小狗也许是看见别人都拉着手、并着肩走路吧,它就不走了,硬是抱住我的腿,让我抱着它走。我缠不过它,就只好抱起它走。来到一个小卖部前,我放下聪聪,拿出五角钱去买东西。可我买好东西出来又不见了聪聪。我大声地叫着聪聪的名字,差点急死了,就是找不见踪影。我转身向小卖部望去,只见一条小铁链拉在柜台外面,我顺着铁链找去,只见聪聪仰卧在人家玻璃柜台的下面,眼睛隔着玻璃盯着柜台里的火腿肠,前爪在玻璃上不停地抓着,口水流得好长好长。我一看心就不好意思了,连忙掏钱买了两根火腿肠,才把聪聪从柜台下哄了出来。还没等我剥开火腿肠的`皮,它就抱着我的腿,又是摇尾巴,又是撒娇。这小家伙真没出息!当着人家的面把火腿肠两口吃了个精光,还舔着嘴不罢休,我只好把刚才买的小食品又给它吃了,它才摇着尾巴不再撒娇了。

  还有一次,我在弹古筝,聪聪非常好奇,就一跃而起,跳到了古筝上面,用它的小脚拨着琴弦,细细聆听,看起来真像一个音乐家,也不知会他得到什么灵感。但是它也很懒,你如果在看书的时候不理它,它就走到阳台那,用阳光照耀着自己的毛,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你怎么叫唤,它都对你不理不睬,除非它肚子饿了,它才会乖乖地去吃饭,要不然呀,看它那副倔强的样子,它是不会对你屈服的。

  你看见它那天真活泼的样子,你一定会眉笑眼开,合不拢嘴的!

我的好朋友作文15

  上午上学我带了妈妈买的新鲜的桔子,来到学校,看到同桌正在领读书,我放下书包,拿起书,跟着读起来。啊!同桌读的可真好听,像小鸟在唱一曲欢快的歌!

  下课了,我拿着桔子,看来看去,黄澄澄的桔子,看着就让我留口水。拨开了桔子,哇!口水留下三千尺啊!一个个桔子瓣像好姐妹一样挤在一起说着悄悄话。

  哈!我有好办法了,“哎呀,我牙疼,痛死了。”“我去叫连老师”魏嘉秀说。“别,你先把这桔子吃了,要不然就浪费了”我说。魏嘉秀点点头,吃起了桔子。看着她吃完桔子,我问:“桔子甜不甜?”“甜”她说。“我牙不疼了,不用去找连老师,哈哈。”

  我的好朋友是吴昊东。他有一头黑油油的长头发,一对双眼皮的小眼睛。

  他是我转到实验小学小学认识的,我看到他和别人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他,很像我以前的一位好朋友,渐渐的我们成为了同甘共苦的好伙伴。

  还有一次上英语课,我没带书。“铛!铛1”上课铃响了,我失望地回到座位上,趴在桌子上面,心想,我没有带书,老师一定批评我。正当我着急的时候,吴昊东说:“刘怀谦这本给你,我和同桌共一本书就行了。”我怦怦的心一下子就停了下来。接过吴昊东的书,我感动地看着他。心想,我有一个这样好朋友,一定要珍惜。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怎么样,羡慕吧!

  我介绍一下我的好朋友--张语桐。

  张语桐有很多爱好。她爱画画,她的画被老师选中,挂在班级展览;她爱当严肃的小导演,前几天,我们排练舞蹈时,我想中途休息一下,张语桐说“不行,不行。”真是又严格又认真!

  张语桐是我知心的好朋友,有时严肃,显得有点“烦”,有时很可爱,一起玩!我们要取长补短,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好朋友是杜婉悦,她性格开朗,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头美丽的秀发,喜欢扎着一对羊角辫,显得十分可爱。她那嫩白的脸蛋上有一对长长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小鼻子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漂亮极了!

  吃饭时,在杜婉悦的陪伴下,一口一口的把饭吃了,当快吃完时,却发现自己最喜爱吃的白菜快吃没了,杜婉悦也发现白菜快没了,她自己也想吃,但想到了我,就指着白菜说:“给张玥吃。”我听了这话十分感动,很想说出来,但还是默默地把她对我的好记在了心理。

  我的好朋友-----李苗苗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不高不矮的个子,头发黑黑的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双浓浓的、弯弯的眉毛,一个樱桃小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李苗苗喜欢穿裙子长得非常漂亮。很多人喜欢她。

  李苗苗喜欢跳绳经常和我在一起玩。李苗苗跳绳一次跳不到好多。开始她一次跳得到几个。由于她很用功经常在跳,跳啊跳啊就可以跳几十到几百多个她经常和我在一起玩,我也愿意和她玩,玩得非常好,成了很好的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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