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4-02-21 10:11:47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日出,每日的清晨站在高山上,在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上,淡蓝淡蓝的天空之下,一颗艳红艳红的圆鸡蛋从东方升起,淡淡的天空变得明亮许多,远处的白云变了样,慢慢地变色变红,不知不觉中,那颗大“鸡蛋”一点点,一点点上升,努力地往上爬,终于在天空中出现了一个被云霞包围的大“鸡蛋”,它好像把它身边的云点亮,发出与众不同的颜色,如果你能身临其境,你会感受到大自然的雄伟奇观!感受到神清气爽的感觉!

  我喜欢湖水,如果你发现一面宽广清澈的野生湖,里面一定有好多好多肥大的鱼,不由得会让你拿起鱼杆,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把你事先带的鱼饵捏一点,放在鱼钩上,然后猛力的一甩,大功告成,坐下,好了,你可以全神贯注、目不转睛的看着浮在鱼钩上的浮标,也许在一瞬间浮标会猛地往下沉,说明鱼上钩了,看准时机抬起来,收,鱼出水,可能是条肥大的草鱼,可能是一条年幼的小鱼,正因如此你在等的时期里,心中会洋溢着一种兴奋,钓到大鱼会有自豪感,钓到小鱼会有一丝失望,钓鱼只能凭运气,我觉得这才是钓鱼的乐趣。

  我喜欢在农村里看星星,一到晚上就出现了好多好多的小星星,那像是在一张宽广无边的大白纸上,出现了数不尽的小点点。你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想象力,你可以把他们连成一幅幅生动大胆的画,你可以把它们连成一只手,一只天鹅,一匹马……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世间中的万物,不过星空中偶尔也会出现一条长长的尾巴——彗星,当你在夜晚仰望星空时,如果运气好,你会看到彗星,当彗星从冰冷的外太空进入太阳系时,太阳的`超高温会让它解冻,放出体内的尘埃和蒸汽,当它经过地球时,它那标志性的小尾巴非常引人注目。

  我还喜欢美食,那让人“垂涎三尺”的芝士汉堡,看那爆辣的芥末,香甜可口的奶油,还有香脆的汉堡肉,张开你的那张嘴,张得大大的,咬一大口,撕开,那妙不可言的味道在一瞬间流入你的味蕾,你一定会说:“太棒了”你会觉得怎么缺了一样东西,那当然是一杯加了冰块的可乐,那一定会更棒,更好,让人回味无穷。

  ……

  我非常喜欢这个世界,因为他不但有我最想要用的东西,也有我最讨厌的东西,它是多么奇妙,多么神奇呀!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下雨的日子,喜欢雨中的世界。在雨中回味人生的苦乐酸甜,总让我回味无穷。

  下雨了,向窗外望去,白茫茫一片,一根根亮晶晶的银线,从空中往下垂,噢!是雨丝。仿佛连接在天与地之间的条条琴弦;每个雨滴,则是琴弦上跳跃着的音符;天空和大地,乃是它演绎的无边无际的舞台。

  雷声隆隆闪似剑,为雨鸣锣开道。此刻,一场伴风肆虐的暴雨从天而降,丝丝入扣的音符是如此紧凑相连,又是那么飘洒恣意。然而,花草树木都在贪婪地吮吸着雨水。雨之中,蜜蜂是否还采蜜;雨之中,蝴蝶是否还在翩翩起舞;雨之中,百花是否还在争先恐后地绽放,望着一片雨际,我浮想联翩。

  我喜欢雨,因为“润物细无声”,这飘飘洒洒的生灵啊!是生命的血液,冰封的大地需要它的滋润,沉睡的'万物等待它来唤醒,天使派它来敲开季节的大门,它原来负着春的使命,飘洒的是生命的灵魂!曾有多少次,一场似飞瀑的倾盆大雨,向窗前的我倾诉它的苦楚;曾有多少次,雨用她那纤细的手指敲击着家家户户的窗户,向雨下的我散下无数的珍珠;曾有多少次,当雨从空中散落下来时,大地万物在欢笑,而雨却在哭。此时又有谁能理解雨的苦楚?

  我喜欢雨,尤其偏爱在雨天散步。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是惬意地打着一把小雨伞独行雨中,倾听着人生中雨的各种音韵旋律,使心灵的天空自由飞翔。慢慢感触匆匆在雨中走过的行人,看她们的欢聚别离,听她们对雨天的谈论,猜想她们的生命故事,也许这是一种洒脱吧!忽然间,轻轻地把雨伞放下,迎着蒙蒙的细雨,然后闭上双眼,让雨轻轻的抚弄,托起了一份寂静,托起了这个可爱的雨中的世界。

  顿时,我完完全全被陶醉了,就是这样,任雨带走我的烦恼,带走我的痛以及我的泪水,让我原本心事重重的我变得轻松自如,让受过伤的小小心灵重新振作起来,不断自我鼓励,告诉自己:不要轻易说“不”,不轻言放弃!

  正所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也许,这就是一种奇妙的境界吧!

  在雨的世界里,我总是静静地感受着雨水,感受着切肤的冰凉,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洗清心头种种的不快,所以,我喜欢下雨天。

我喜欢作文3

  关于书,我可是有着说不完的话。

  它是知识的殿堂它是智慧的宝藏它是通向真理的路它是遨游知识海洋的舟。它永远也不会背判你,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书。

  对于我来说,书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像吃饭、睡觉一样必不可少的。我每天都要花大量的.时间来阅读书无论是课内书还是课外书。我十分喜欢看书,从小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也很多,很多……

  记得那是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妈妈为了培养我爱看书的习惯,带我到书店去买书。那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多,只能找一些带画油,有拼音的书来看。书―到我手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竟入迷了,投入到了书里的情节,我那时才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可以使人充满幻想与块乐。

  那时我便喜欢上了书。

  于是,书陪伴着我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对书竟越来越着迷,书从来不离手。这儿还有一件有趣的事儿呢!

  这天,我做完了功课,便习惯性地捧起了我心爱课外书,心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要去买菜了,你帮我看着点儿锅里的饭,别让它糊了。”我不耐烦地答了一句:“好了、好了!知道了!知道了!”心里想:真烦,人家还要看书呢!开始,我还边看书边注意着那正煮着的饭,看到精彩的地方了,越看越投入,眼睛竟怎么也离不开书上了。心里惦记着饭,可别让它给糊了。可眼睛怎么着就是不听使唤,再看一句,再看一段,再看最后一段……锅里饭的事儿,早八辈子就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嗯……什么味儿呀!难闻死了!“正全神贯注看着书的我被一阵糊味儿打断了思路。顺着味道飘过的地方,我找到了‘肇事者’原来是妈妈出门时交代的事儿,锅里的饭!”哎呀!这下可完蛋了,等老妈一回来,哎!我那可怜的耳朵又要被“轰炸”了!这时,“叮咚”门铃响了。一定是妈妈回来了!哎,“世界末日”到了!我的后果不言而喻!……

  不管怎么样,书永远是我的最爱!现在,在我的“小天地”里“书影”无处不在。书架上、琴架下、窗台上、桌下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整个一书的天地!我是有名的“小书虫”呀!话不离口,书不离手!

  “书呀!书呀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喜欢作文4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我非常喜欢读书,家里珍藏着许多经典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经典作品便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作者把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刻画的十分生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十九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许多狗都被拉去拉雪橇,主人公布克遭人暗算,也加入了拉雪橇的行列,这与它在法官家的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布克在拉雪橇是不忘“诚信”,凭着毅力克服了险恶环境,最后同爱基斯摩狼一起回归到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记得那一天,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王嘉慧有道题不会,想让我帮她看看,我爽快的答应了。可是通话结束后我有沉醉在了电影情节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直至王嘉慧三番五次的打来电话催,并且我看完了电影才向王嘉慧家走去。再去的路上我想:前两天看的那本书:《野性的呼唤》里的布克,之所以在爱基斯摩狼里有高的地位,是因为有诚信。而我呢?答应过王嘉慧的是一拖再拖,这不是不讲诚信吗?讲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是最重要的,还是像王嘉慧照实说了吧。进入王嘉慧家我先向她道了歉,没想到她说:“朋友之间嘛,别记心上,快点给我讲讲题吧!”我们俩肩并肩,朝书房走去……从此以后,我和王嘉慧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我深深的被布克的诚实守信所感动了,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如果没有了诚信,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该怎么发展呢?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让我们携带诚信,在浩瀚无比的交际之海中远帆起航把!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的地方,不大,不远,也不是什么名胜风景地。它小小的,就在几乎触手可及的地方,那就是我卧室中那张爸爸妈妈为我而添置的小床。

  小小的房间中,有张软软的,躺上去很舒服的床,有个看似蛮大的衣橱,还有一张小小的木桌。

  床上有只猴子,一只兔子,还有一个小学同学送的抱枕。每天,不论是困了,累了,不舒服了我都抱着它,靠着兔子和猴子在同一张床上躺着,睡着,休息着。即便是高兴或伤心时也是躺在床上大喊:“万岁!”抑或是垂头丧气地在那儿唉声叹气。

  这张小床好似有魔力一般。

  每次,不论我心情好坏,只要睡在这张床上,与玩偶们一起入睡。醒来后,心情就又会变好了。虽然那时的我睡眼朦胧。

  每次,被窝里都是暖暖的。不仅有那热水袋的温度,还有爸爸妈妈为我而操劳的'那份心。

  冬日,这个房间总是充满着无限暖意,让我无法放下它,走出这被窝。总想着:哎呀!时间还早着呢!再睡五分钟吧!但如若是周一到周,我则会这样想:哎呀呀!快点!再快点!已经六点三十分了,要来不及了呢!

  夏季,我总是不必担心自己会迟到。因为,一般这个时候,我每次都是一觉睡到自然醒,多好呀!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在慢悠悠的穿着衣服,还慢悠悠的拥着玩偶们眯一会儿,不想离开这暖烘烘的被窝。每次,一到最后,我就是手上干着活,眼睛看着钟上的时间,嘴里大喊着:“爸!妈!快一点!要迟到了呢!”

  这个温暖的小房间,总是让我对它依依不舍。我悲伤时会在这儿,埋头窝在被窝里,无声的哭出来,直至泪干为止。有时,这张小床会因太过温暖,而使我早上爬不起来,导致上学迟到。晨扫周就是如此,让我一再贪恋它的温暖。

  但是,不论如何,我依然喜欢这张小床,喜欢这片小天地,只因在这儿,我不会被打扰,并可以在这儿安然入睡。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细细的雨。在蔚蓝色的天空中缓缓落下,还在空中调皮地打了个滚儿,如同一颗颗晶管剔透的珍珠,圆润可爱,洒向清澈的湖面,还在湖面上溅起轻轻的波纹,好似水姑娘在轻盈地跳舞。放眼远眺,如诗如画,蒙蒙细雨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白纱,美丽极了!

  我喜欢秋晨中的雾。雾,若隐若现,给人神秘的感觉;雾,宁静而优雅,给人清新自然的感受。一条玉带般的云雾,绕着壮丽的高山,露出顶的山峰,如同围上了白纱巾的姑娘,还有些妩媚动人!

  我喜欢清景的阳光,每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细小的叶缝,象征着黑夜的孤独已经过去,光明的世界已经到来。花儿们努力地绽开,一朵又一朵的花儿散发出清清的香味,绽放出己自己独一无二的光彩,不再是只有单调的黑色,而是贪婪地吸收着阳光,享受着阳光带给它们的生机。阳光也照到了人们的脸上,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脸,使那孤独的心灵不再悲伤,连空气里似乎都充满了和善。是那一缕缕阳光,让人间充满生机与光明。

  我喜欢千姿百态的云。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每朵云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造型,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向。有的云好似一朵雪白的百合,有的云好似一座小桥,有的云好似一叶小舟,又有的好似一架宇宙飞船……,每一朵云都有自己的形象,都有自己独特的亮点。尽管有些云的亮点很难发现,但依旧保持最初的恒心,只要坚持努力自前,是金子总会发光!

  我也喜欢看书,特别是父母与亲人送的书。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见识,能培养我们的语感,还能牢记妙词佳句,还能使我们提高作文水平……。翻开书,一幅又一幅的画面,生动形象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书的海洋里畅游。如果是父母送的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感受到父母对我们的爱和一份温暖的情意。

  我也喜欢坐火车,特别是通往家乡的火车。火车轮子滚动的声音,如同一首欢迎我回到家乡的乐曲,让人身心放松,火车经过的每一个地方,如同记载着我童年美好记忆的照片,让人无比怀念……。火车“况且、况且”地飞驰着,承载着我滚厚的乡情与思念。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7

  喜欢,代表一种朦胧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某样美好的事物已在心中扎根,并渐渐生产。——题记

  我初次接触书,是在幼儿园时阅读动画片改编成的漫画书。动画片十分有趣,围绕着主角,上演了无数令人笑意盎然的故事。但在阅读时,虽缺少了人物奇特的嗓音,但无声的大字却更能体现出动画于屏幕背后的真谛。

  小学之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以金庸、古龙等大师的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武侠小说吸引了我的目光。诚然,小说中精彩绝伦的场面描写和五花八门的武功绝学都非常吸引我,但是,真正令我刮目相看的`,却是郭靖、黄蓉、段誉等主角机智智慧、善良纯朴等性格和其优秀的品质。在阅读这些小说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在冥冥中,阅读也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进入初中之后,阅读的种子生根发芽。中外名著等真正的好书渐渐地出现在我的书架上。美国史蒂夫。平克的《语言的本能》、英国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吕思勉的《两晋南北朝历史》、钱穆的《中国文学史》、美国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那些外国名著像亲和的友人热情地带领我领略了丰富的外国文化,《格列佛游记》讽刺地抨击了中世纪时欧洲的灰暗。这本书通过描写作者游历过的四个国家,我如身临其境般地了解了当时灰暗的政治风貌。而传统的中国名著更像一位仁厚的长者和蔼地与我说道解惑。《本草纲目》的作者“药圣”李时珍花费数载光阴,编成了世界闻名的医书;西汉太史令司马琰、司马迁父子排除万难,承一家之言留下开创性史学巨著《史记》;东方学问第一人,孔丘,身怀异志,却几乎无人理解这“说乐君子”,但他仍不悲、不喜,完成史书《春秋》。

  书籍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我喜欢阅读,是因为在阅读中,我可以饱尝人生百态的酸甜苦辣,贯览世间万貌的纵横开阖。小小的书籍里,却能包纳大大的世界。

我喜欢作文8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在日常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我要求自己勤奋做好每一件事。平时我要把每天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勤勤恳恳地做好每一件事。原来我的英语很差,英语单词总记不牢,后来,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 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我喜欢作文9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喜欢作文10

  我不仅喜欢明媚的阳光,甘甜的雨露,鲜艳的花朵,飞翔的小鸟,清澈的流水……还喜欢许多不起眼的`东西。

  你猜,我到小溪边玩耍回来,两个裤兜为什么变得沉甸甸的?原来,兜里装满了我从溪水中捞来的小石头。“你捡这些小石头干什么?”我的伙伴周善杭不解地问。“我喜欢它们……”我说。虽然它们不是精美的贝壳,不是名贵的珍珠、玛瑙,但是我能茌石头上画虹猫、蓝兔的卡通画,把这些小石头放在书桌上,作为书房的摆设。

  我还喜欢田野的泥巴,把它当面粉揉,捏出泥娃娃,揉出泥火箭,捏出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把它们过塑后制成书签,夹在童话故事书里;我喜欢被遗弃茌田间地头的稻秆,用它们编绳子,编草帽……

  妈妈对我说:“对待一个人也一样,你要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你身为班长,对同学不能有偏见,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他们更需要得到尊重与赞赏。”妈妈的话让我想起了那次出黑板报的事来。记得那天放学后,我和几个班干部正负责出植树节的黑板报。黄潘达扫完地后,笑嘻嘻地对我说:“培涵,让我帮你画插图吧!”林丽明挖苦他:“就你那点水平,也来凑什么热闹,真是墙上挂门帘”“挂什么门帘?”潘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潘达看上去傻乎乎的,学习成绩不好,很多同学瞧不起他。我觉得他挺可爱,做事很认真。就说扫地这件事吧,其他值日生连垃圾也懒得倒,就溜了,只有潘达一直坚持到最后。我答应让他试一试。他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画好了一棵树和三只小鹿,而且画得很棒。我太高兴了!

  在我们的身边是不是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小石头”,有许多像潘达同学这样的人呢?让我们多些“我喜欢”,少些“我付厌”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阳光,充满乐趣,甚至会得到更多的“惊喜”.

我喜欢作文11

  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家的电话在每周五傍晚的六七点钟一定会响起。我赶紧跑去接了电话。正如我所料,那个电话果然是外婆打来的,听筒里传来了外婆慈祥的声音:喂,是大宝吗,记得明天到外婆家来玩噢。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我高兴地说。

  有一次,我照常带着妹妹去外婆家吃饭。那天吃完饭后,我像一袋米那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妹妹却抢着去帮外公洗碗。外婆十分高兴一边夸妹妹勤快,爱劳动,一边说我好吃懒做,吃完了饭只会看电视。我听着外婆对我的不满,越听越来气。我趁外婆不注意的时候,跑到阳台上,把外婆放在那准备明年开春种的喇叭花种子盒一脚踢飞。种子稀稀拉拉地撒了一地。外婆闻声赶了过来,她看了看一地的种子和满脸委屈的我,把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对我叫到︰你在干什么!我说:谁让你老说我好吃懒做的!外婆听了,更生气了:就算是我说错你了,你为什么把我攒的种子都踢飞了?说着拿起扫把就要打我。我见势不妙,强在外婆之前上了楼,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隐约听到外婆在说:下次再也不让这个捣蛋鬼来玩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外婆家接我们了。外婆站在一边,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我想,外婆下次可能真的'不让我来她家玩了。

  又是一个星期五,这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害怕外婆今天真的不会打电话来了。到了晚上,我第一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突然,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寂静。我有时第一个跑上去接了电话,听筒里又传来外婆那熟悉而慈祥的声音:大宝,记得明天来我家玩噢。我高兴极了,大声对外婆说: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那一次,我吃饭吃的又快又好,还帮外公外婆做了很多家务,用优秀的表现弥补上次犯下的错误。

  我终于明白我每周五到底在等什么了,我在等的不是外婆为我做的丰盛午餐,而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东西外婆对我们的牵挂。我的外婆已经快七十岁了,但她还是像原来那样,保持着对我们一家人的牵挂。

我喜欢作文12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仰望星空,看着一颗颗星星在神秘的夜空中闪烁﹑跳跃﹑嬉戏,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愉快舒畅,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在观赏啊!

  我喜欢秋风,喜欢清凉却又不刺骨的秋风吹过脸庞,钻出心窝。这风,仿佛带着一丝忧伤,几丝苦涩,里面渗着淡淡的寒气,待风过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甜了。

  我喜欢清澈幽凉的溪水,伸手抚摸,一缕缕凉气穿过,可又调皮的回来,萦绕在指间。掬一捧,浸在脸上,清凉无比呀!平时一有时间,我便用溪水沐浴自己,似乎把心也洗刷了一番,心里的尴尬与烦恼将被它彻底洗尽,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样儿,只剩下惬意与浪漫,神清气爽。

  我喜欢新生的小芽儿,小草枝丫上的,田野花朵上的,一派嫩黄与青涩。摘一颗揉碎,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一直冲到了五脏六腑,又渗入了“心田”。这是独属于植物与自然的味道,什么香水、薰香草都是比不上的。

  我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让一个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在我手中变得强大有力。记得有一次,一株花朵快要开了,可妈妈却生生连根拔起,只是为了给另一株花卉松土,呵护和“破坏”在同步进行啊!我非常生气,却又很委屈呀,几天没跟妈妈说话。

  我喜欢吃新鲜的水果,尤其是含有丰富的汁液的那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雪梨,清凉的西瓜,还有橙子、柚子、草莓、杨梅等。家中如有水果,哪怕是一个很大的西瓜,也会被我以光速去“消灭”。

  我喜欢读书,我既喜欢古老泛黄的线装书,又喜欢洁白干净的现代书。古老的线装书使我感到威严,它的字里行间暗藏玄机,而在现代书中我又非常喜欢长篇小说,一个玄幻故事,又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还可能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故事。读到开心的章节,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伤感的章节,哪怕是虚幻的,我也会泪流满面。

  我喜欢幽静的地方,小时候我最喜欢热闹了,而随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我又变得安静沉稳了。每当我到了一个喧闹的地方,莫名的气氛,心头有一团无名之火,非常烦躁。而到了安静之地,我就感觉非常舒服,无比的开心,心旷神怡啊!

  ……我喜欢生活,阳光,自然……我喜欢亲人,朋友,老师......

  我更喜欢阳光活泼的自己!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一切琐事。

  清清浅浅,素心天成。

  我喜欢在落日的余晖中,捧一杯清茶。碧玉沉浮,茗香四溢,就着瑰丽的晚霞,洗一洗混沌的肺腑,可以清心亦能明目。初入口时,是难以忍受的苦涩,让人面容一下子搅在一块,而苦涩过后细细回味时,却是无尽的甘甜。不尝苦,何有甘?人生,本就是一场甘苦与共的旅行。

  我喜欢在父母不在时,看一看那个翩翩少年。我喜欢他浅笑时唇畔隐隐浮现的两旋梨涡,喜欢他在阳光下慢跑时扬起落下的黑发和被照得白里透红的肌肤。那双看向他人的眸子里,仿佛盛下了令人沉醉的星子,好像他的眼便是这漫天的.星;那张笑容中,好像承载了世间所有的温柔,是那么动人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我喜欢他穿着白衬衫,唱着好听的曲调。那一瞬,舞台上的一切,都仿佛成了他的布景。我喜欢的少年,愿你一辈子鲜衣怒马,初心不负,长乐未央。

  我喜欢在风的软语中,做一个梦。这个梦或许是天马行空的臆想,又或许是展望未来的理想。但只要是梦,我都喜欢。或许,我会梦见自己乘了一匹白马,一颠一颠地漫步在沙滩之上,轻盈优雅,走着走着往海里走去,好像是要去逛一逛海中的美丽景色;亦或是摇一屏小扇,在一摇一摆中,扇走了身旁的燥热,也送走了人世的思怨惆怅。在梦里,我品过雕花梨木窗下的莼菜鲈鱼,亦赏过苍凉大漠中的落日孤烟。我喜欢以梦为马,闯荡江湖,执一把尚方宝剑走遍天涯,用一壶女儿红结交四方。但我最喜欢的梦,正是那明黄暖灯下的母亲的笑容。

  我喜欢许多,亦希冀许多。我希望好好品一品自己喜欢的茶,碰到一个喜欢的人与他擦肩,深刻的铭记自己做到的各式各样的梦。我喜欢这世间的江河湖海,名川大山,喜欢春天的桃红柳绿,鸟语花香。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回想起来,甚觉温暖。

  唯愿半生,那些喜欢偏偏飘往怀中!

我喜欢作文15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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