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

时间:2024-01-07 23:17:44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作文(精)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最爱作文(精)

我的最爱作文1

  电脑、手机、手表……都是现在最流行的东西。它们各有各的好处,但我觉得电脑最好。

  电脑也分大小。有台式电脑,有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也可以带走,非常方便。它能对别人发微信,能看电视,能听音乐,能玩小游戏……

  电脑中的小游戏,虽然父母都不准我们玩,但在学习之余可以劳逸结合,玩一下,消除疲惫,训练一下思维。

  在电脑上看电视,虽不像电视那么大屏幕,画面和音效没有电视那么清晰和震撼,但家里人多,所看节目不一的时候,还是可以带到自己的小房间看看的,只不过,虽然电脑屏幕小,也是要离远一点,不然,会伤害到眼睛。

  发微信,让我们与远方的亲人可以面对面地联系,既可以听到声音,还可以看到画面,而且实时播报。这样与亲人又进了一步,特别是现在的留守儿童,远嫁他乡的妈妈们,都可以随时看到自己的亲人。

  电脑也给我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捷。在家里,不想出门购物,就可以在电脑上购物,不想出门去吃饭,也不想自己在家做饭,也可以在电脑上点外卖……真是没有它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电脑也给我们学习带来了便捷。在学习过程中,有不懂得可以在电脑上查阅资料;作业帮里头连详细讲解步骤都清晰的很,如果步骤还没懂,还有相关视频可以看;还可以在百度上查找词语及更多的相关资料,便捷而迅速。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电脑的优点有很多,所以现在人人都离不开电脑,电脑的很多客户端都有手机APP了,更方便了,一机在手,应有尽有。你们说,电脑是不是不得了,是不是让更多人着迷,我这个00后,新时代的希望,又怎么会拒绝呢!

我的最爱作文2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不同于初一的放纵,初二的潇洒,初三的生活总是伴随着紧张与压抑,它宛如一杯香浓的咖啡,苦涩的背后却带着回味无穷的香甜。

  步入初三的门槛,紧张的`压力好似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们手足无措。面对骤增的作业,无数的习题,老师们每天繁多的小考,也只能咬咬牙坚持下去,偶尔的小憩,变成了我们日常最大的享受,每当完成当日的功课,就如同过完千里长征的红军,有着数不尽的疲惫。就连躺在床上,嘴里也依旧背着数学、物理的公式,政治、历史的重点。直到复习完当天的重点,才敢谨慎的步入梦乡。

  教室里都是为了中考而努力的人,每天认真地听着老师乏味的知识点,努力让自己没有倦意,保持最清醒的状态对每一堂课。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因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中考上改变命运的关键。只能用手拍拍脸,继续强忍着倦意,听课,做笔记。

  操场上跑过一圈又一圈,拼命地为了加快一点点点速度,奔跑,不顾一切代价去追求它,实现它。哪怕跑完步后,自己像缺水的鱼一样难受;哪怕跑完步后,双腿如灌铅般沉重。我们都可以无所畏惧。只为了一个心中的梦想,不在初中生活里留下一丝遗憾。

  正如那句老话:“付出就会有回报”。每当看见自己辛苦的汗珠变成一个个鲜艳的红勾。对于我们这群学生而言,已是支持我们继续向前的最大动力。在那杯香浓的咖啡中,只要你能忍耐住之前的苦涩,等待你的不就是耐人寻味的香甜吗?

  时钟滴答滴答作响,告示这初中生活即将结束,距离中考也不远了。我曾认为时间是无情的,给了我们太多如果,如果……殊不知,时间是公平的,分秒必争才是获胜的关键。我只知道我会走好每一步,在初三这条充满泥泞的道路上,证明我曾努力过,付出过。这杯咖啡即将喝完,但它余留的醇香依然回味无穷。

我的最爱作文3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我的最爱。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4

  我的小学校园并不大,但却拥有了我很多的美好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那一片红绿相间的篮球场,总是会有很多人在那里打球;那一幢幢的教学楼总是传出同学们的一阵阵读书声或者弹琴的声音。那样的声音在当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世界上最普通不过的声音,但现在看来,那是最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记得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整个操场都是一个纯白的冰雪世界,一踏进雪里,就有软软的感觉,就像踩在一团棉絮里一样。天上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下来,落在我们的头发上,一个个都变成了老奶奶,老爷爷了。

  在一个大课间,我们一起去操场打雪仗。我自己那肉肉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小堆雪,然后用力地把它们压成瓷实的雪球。大家就互相玩了起来,看着雪球砸到别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棒极了!后来,直到老师从窗户探出头来喊我们进去,我们才肯罢休,拍拍手赶紧跑进去。到了屋子里,才发现手都冻的通红了。

  后来,我来到了十一学校,这里可真大啊!比我的小学大多了!

  第一次狂欢节使我印象特别深刻。在校园里,几乎每个人都扮演了应和年级主题的角色,有的搞笑,有的可爱,有的经典,有的恐怖。可以看出大家都在很认真地准备这次的狂欢节装扮活动。我从宿舍乘电梯下楼,看见了一个长相十分精致,带着黑边眼镜的学姐。她也看见了我,对我友好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甜美微笑,一个酒窝在脸上深深地陷进去。我们俩就这样各自站在电梯的一角,都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尴尬。终于,她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沉寂,对我笑了笑,问:“你是初几的?”

  “常规初一。”我赶紧回答她。

  话音未落,“叮咚”,电梯到了。因为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记住她长什么样子,可能乘电梯又遇到过几次,但我也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她。

  但,这却让我感到了十一学校的一丝温暖。也对十一,有了深深的感情。

我的最爱作文5

  风,像一双温暖的大手,时时抚摸着我;风,像一把奇妙的乐器;时时发出沙沙的声音,是那样动听;风,又像一个淘气的小孩, ,让我总是抓不到!不过,风,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最喜欢夏风,吹起来凉凉的。在夏天燥热的时候,风总能给我带来一阵阵清凉,夏天的燥热,烦厌,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带来的却是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有一次,夏天,我在奶奶家的亭院中央坐着,头上的是一串串未成熟的葡萄,还有一颗皎皎残月。地上是点点的“金星”,好像是仙女马上要下凡了呢!在大人们高声谈笑之时,我隐约听到了沙沙的声音,好像是大自然送给人们的乐曲,又传来几声蛙叫,好像是一声声的鼓掌和赞叹。接着,就是那凉爽的风了,呼呼,好像在说:“我表演得好吗?”我兴奋的跳起,和风要来一个拥抱,接着,它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又失落的回去了。

  我多想把风捕捉到家呀!让我能回家慢慢的感受它给我带来的乐趣,静、凉、温暖。可是我却总也捉不到它总是来无影去无踪。不管用什么办法也捉不到,哪怕我用尽各种工具,它总是与我擦肩而过……那时,天真年幼稚的我,还不知道,风是永远也捉不到的,但是即使我知道了可能也还会去捉,因为风就像一个淘气小孩子,总时时与我嬉戏。

  我喜欢听风,风吹树林的沙沙声,风吹池塘的叮叮声,吹风车的吱吱声,都非常的好听,这也是我爱上风的原因。

  我喜欢风,喜欢它的声音,喜欢它的凉爽,喜欢它的淘气,也喜欢它给予人们心中的快乐,喜欢它让人们充满激情,喜欢它赶走了烦躁。喜欢它吹走了我对生活的讨厌。

我的最爱作文6

  有人喜爱有“花中之王”美称的牡丹,有人喜爱被称赞为“花中之后”的月季,有人喜爱被誉为“严寒四君子”之一的梅花;但我的最爱还是那朵朵芬芳脱俗的荷花。

  当夏季悄无声息地来到时,当小狗被热得吐舌头时,当知了在一声声地喊着“好热呀,好热呀!”时,荷花悄悄地开了。

  瞧!那朵还在含苞待放的粉嫩嫩的荷花,就像一把利剑,指向天空,好像在跟太阳宣战;那朵已抽出了两三片花瓣的白色荷花,就像是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青涩少女,正羞答答地对着你笑呢;最靠近岸边的那朵粉色荷花,好像已经不能再等了,全部花瓣都开了,似乎在向我们展示它那茂盛的生命力,旁边还有荷叶弟弟来陪衬。偶尔有一两片花瓣落在水面上,荡漾出一圈圈的`水波,引起小鱼们的注意,纷纷给荷花姐姐叫好。这场景,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每当荷花盛开之时,荷花园就门庭若市。游客们“咔嚓咔嚓”的照相机声不绝于耳,荷花也热情好客地“接待”了他们。一阵风吹过,荷花“仙子”们便会给游客们来一段优美的舞蹈,引来蜻蜓蝴蝶给她们伴舞。清波荡漾,“花”影绰绰,给人画一般的美感。此景、此花、此画,让我不禁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佳句。

  荷花不仅好看,而且一身都是宝。荷花经过处理,可食用;莲子可食用,也可做药用,用来煲汤再好不过;莲藕可食用,也可作药用,排骨莲藕汤中的材料就是用的莲藕。

  荷花一生平淡,但它一生都无私奉献,更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望着这一池的荷花,感觉自己也变成了其中的一朵,正迎风舞蹈着

我的最爱作文7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火烧云的绚丽景象,炽热的残阳正亲吻着外婆的银发。

  ——题记

  我的外婆是一位祥和,节俭的老妇人。

  我是由她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后面干农活。外婆辛苦地劳作时,我在一旁拔点小草,然后拢在一起,捧在手心上,向天空抛弃——一个漂亮的“仙女散花”!“外婆,你快看!”稚嫩的童声在田间回荡。外婆笑弯了眼,和蔼可亲地赞美:“嘿,这是哪个小仙女哪!”时不时,我又跑到小路旁,摘下几朵小野花:蓝的、白的、紫的、黄的,鲜艳又吐郁着芬芳。我往头顶放上几朵小野花,兴致勃勃地跑向外婆,在她耳旁挂上两朵小花。外婆扭过身子,将耳边的野花取下,静静地说:“娃儿,外婆老了,早就不美了,你瞅瞅这皱纹。”说罢,指了指她额间的皱纹。我看了看,像迷宫一样,又深又多。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闷闷的',很难受。

  一晃眼过了十年,外婆的腿脚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只能偶尔做点家务活。

  一个秋日的下午,我趴在外婆腿上,回忆着昔日生活的酸甜苦辣。“娃儿,你说时间过得多快呀!你一下子就从小娃娃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我呀也老了,不中用了……”灿烂的阳光照在外婆的脸上,金灿灿的,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夕阳西下,佳人在旁。所谓伊人,非在水一方。“谁说的,您不是还可以炒菜、煮饭、扫地嘛,再说了,在我心里,您可是最美的老姑娘!”外婆被我逗乐了,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落叶飞舞,今非昔比……

  我抬起头,发现天空中洁白的云朵被夕阳渲染上一层橙色的胭脂,像一位位羞涩,纯真的少女。那正是民国四大才女——萧红在《火烧云》中描写的秀丽景色!

  烂漫的阳光深情地亲吻着外婆的银发,我知道,即使过了多年,我也不会忘记——那藏

我的最爱作文8

  初上初中,经历了数学、地理分数的残酷,我发现“语文” 才是我的最爱。

  我当数学老师让我做题时,我都很苦恼,每次都是同学们做完题了,我才会写完一道题。在数学式子中随处可见的方程,等式,总是马虎不得,代错一个式,整题分数就没了。相比,我发现了,语文是多么的“可爱”,并在其中发现了许多乐趣。

  步入初中,我读了许多本课外书,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四大名著我都通篇全读,也乐在其中。虽然他们都很好,不过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笔下那栩栩如生的孙悟空。他是那样的聪慧,无畏,坚持,吃苦耐劳等很多精神品质吸引了我,似乎他的优点太多了,以至于我想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不过,这可能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并且因为他的那种独特的精神。才有了展现在人们眼前最完美的西天取经的结局。

  我感谢语文,让我认识了他,并且也会向他学习。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所有的天才都是1%的智商,99%的汗水,才会收得果实”,所以我相信,只要我如孙悟空一样坚持,吃苦耐劳,付出辛勤的汗水,也会收获果实。

  每次做阅读,我都很认真的分析标题,审题,理清线索与思路。当然,我知道我每经历的数次考试优分,是我收获的果实,也是我吃苦耐劳取得的“真经”,但是我也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所以我会更加的努力,知道真正的如孙悟空一样“取得真经”。

  “语文”你是我的最爱。我掌握了学习你的简便方法,把语文做为是乐趣的前提下,去学习,让我在苦中作乐,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学习,我相信我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我的最爱作文9

  欢欢是姥姥家的一只小狗,它是我非常要好的玩伴。我喜欢它的温顺、安静,特别是欢欢爱干净,它经常梳理胡须,有时把四只“小靴子”舔得雪白雪白的,非常讨人喜欢。

  欢欢是一名忠诚的卫士。欢欢是邻居送给姥姥的,记得它刚来的那天,无论你怎样讨好它,它也高兴不起来。给它好吃的也不理会,无精打采的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久,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天空,染红了房屋。夜幕来临了,欢欢还是舍不得原来的家,它站在高高的.黑铁门外面,“汪汪”地叫着,还不停地用爪子敲打着门。好像在说:“主人快开门,快开门。”欢欢的叫声很凄惨,任凭姥姥怎样叫它,它都不肯回来。欢欢在铁门外蹲了一个晚上,叫了一个晚上。欢欢太伤心了,看起来筋疲力尽。从那以后,欢欢总是跟在姥姥的身边,成了姥姥的小尾巴。姥姥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生怕再被抛弃。

  欢欢非常聪明可爱。一次,姥姥带我去赶集。我们一路上说笑着,我不经意回头看见欢欢在后面跟着我们。我停下了脚步,欢欢也停了下来,我大喊:“欢欢快回去。”欢欢一动不动,姥姥在原地躲了几下脚,欢欢吓得扭头就跑。走了一会儿,我一回头,看见欢欢还跟在我们后面,我在原地捡起一个小石子向欢欢投去,欢欢赶紧掉头往回跑,还边跑边向后张望。就这样,我们向前走,欢欢就跟着我们向前走,我们一回头,它掉头就往回跑,反反复复,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它都不回去,有时怕我们看见还藏在树后。最后没有办法只好领着欢欢去赶集。欢欢在集市闻闻这,嗅嗅那,可开心了!

  欢欢有趣的故事很多很多,在我看来,它到我家就是来送欢乐的。它生气勃勃,聪明可爱,是我的最爱!

  自评:这是老师发的卷子上的作文,写自己喜欢的小动物,这学期我们的习作上也写过。关于欢欢的日记和作文我不知写了多少,每次写它的故事都会带给我很多快乐的回忆。我主要通过两件事来写欢欢,它既忠诚又聪明可爱,是不是很招人喜爱?我现在真的很想它,真想一下子见到欢欢!

我的最爱作文10

  在八月五号这一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

  电影一开始,自称“美男子”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他虽然长得胖,爱喝酒,但是内心十分善良,不像申公豹,不仅长得丑,而且内心十分邪恶。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

  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但因申公豹的阻挠,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并将其取名为哪吒。申公豹将灵珠取走,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并取名为敖丙。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

  在三年后的某一天,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于是就逃出李府,去海边找敖丙,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

  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

  敖丙心性本为善,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就在这时,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

  敖丙失败,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

  这部电影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的最爱作文11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儿时,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是我的最爱。短小的文章,精美的图画,将奇妙的.故事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每当翻开这些有趣的书籍,就让我陶醉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之中。同时,也使我积累了更多词汇和知识,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已经是九年级学生了。因为我热爱读书,所以养成了饱读诗书的习惯。不仅读书的种类更加丰富了,而且数量也增多了。《爱的教育》、《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这些书籍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也要乐观、充满信心的对待生活,因为人不应该被困难吓倒,而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出去有事,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妈妈刚走,我便拿起现在正在阅读的书_由丹尼尔·笛福创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感到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感到高兴;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同鸟儿没有翅膀。爱书吧,朋友,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精彩,人生会更有意义。

我的最爱作文12

  我小的时候,喜欢哭,爷爷就拿象棋给我玩。我还天天看到爷爷在和院子里的人下棋,他可是一个“常胜将军”。我越看越喜欢。

  小的时候,象棋是我的玩具,我常用它搭我喜欢的东西,久而久之,我就学会了下象棋。我经常都会拉着爷爷下棋。每次,在下棋之前我总会对爷爷说:“我们每人来说一句参赛宣言吧。”爷爷先说:“老将出马,一个顶俩。”我说:“初生牛犊不怕虎。”然后,开始下棋,爷爷先走了一个“炮”,我跳了一个“马”;爷爷一看,走出了一个“卒”,我走了一个“炮”;爷爷跳“马”,奶奶走过来帮我走“车”;爷爷眼珠子一瞪,对奶奶说:“下棋怎么能带帮呢,让他自己走!”爷爷走“车”,我用“炮”吃掉了他的“卒”……就这样,我们厮杀好几回,最后是爷爷赢了。我气得哭了起来,爷爷走过来安慰我:“失败乃兵家常事,你才10岁怎么可以打败我50岁的人呢,何况爷爷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你怎能打赢我呢,你要多下几回,积累经验,这样,你才有机会打赢我。”

  听了爷爷的话,我擦干眼泪继续和他下棋。

  我们就又来了一轮,我是黑方,爷爷是红方。爷爷照上一轮的.走法走,我也一样,但,我在关键的时候想了一下,走了“马”,来了一个“马后炮”,爷爷这下没辙了,乱走一气,我最后大胜爷爷。爷爷夸奖我:“你小子也学会叼了嘛。”

  现在,我已经和象棋结下了不解之缘。每逢爸爸在家,我就会他来一盘“象棋比赛”。虽然,输多赢少,但我人乐此不疲,因为,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的最爱作文13

  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世间也因为有了您的爱变得更加温暖。

  记得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您在苏州做生意,而又放心不下在这里的我,所以经常来回奔波。有一个临近期末考试的晚上,雨下的特别得大,我刚要朦朦胧胧入睡,我的房门被轻轻地推开了,有个人小心翼翼地走到我的床前,我心想:这么晚了会是谁呢?一定是您回来了!我猛的睁开眼睛,发现您用慈爱的眼光看着我。

  我下意识地瞄了瞄身边的闹钟,快十点了!我轻声地问你:“妈妈,你怎么这么晚还回来呀?而且外面还下着这么大的雨。您笑着对我说,明天你就要期末考试了,我特地赶回来给你加加油,希望你能考出好成绩。”我听了您的话感动极了,那晚,我带着您的祝福睡得特别的香……

  后来,你为了让我更加安心地学习,放弃了苏州那边的生意。每天你都赶在我放学前把手中的事情全部处理好,准时地来学校门口接我,风雨无阻。每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您总是手里捧着一本书坐在一边静静地看,或是打着毛线衣默默地陪着我。

  有时候我会对您说:“妈妈,您先去休息吧,我自己一个人会做的。”可您总是和蔼地对我说:“没事,不坐在你旁边我不放心。”冬去春来,您每天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不辞辛劳地操持着这个家。您的黑头发里已长出了几根白发,您的眼角上已增添了几条细细的'皱纹,那是您对我爱的印痕。您对我的爱无处不在……

  妈妈——您的爱像一股山涧的泉水;您的爱像一把冬天里的火;您的爱像一缕温暖的春风;您的爱是无与伦比的……

  我最爱的妈妈,您对我点点滴滴的爱我会永远记着,虽然我现在还无以回报,但我会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用优异的成绩来换您一个欣慰的笑……

  祝您永远幸福健康!

我的最爱作文14

  小狗,我的最爱!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特别喜欢小狗,看着小狗那毛茸茸的毛,就忍不住上去摸一下。

  以前家里总是会养几只小狗,都是姑姑家送的,因为姑姑家养了几条大母狗。小时候我不爱跟朋友们出去玩儿,大人又没时间陪我,所以小狗就成了那时我唯一的玩伴。记得有一次,家里的一只母狗生了五六个小宝宝,我非常高兴,就当那狗妈妈的小窝里去看。哇,好多小狗狗啊!我想抱一个来玩,可是,那狗妈妈就对我吼了一声,那意思好像在说:“不准你靠近我的孩子。”没办法,我只能在远一点的地方看了。

  过了一会儿,那狗妈妈看我没有伤害他宝宝的举动,就不在看着我,好像允许我能摸摸小狗狗了。欧耶!我在心里欢呼,然后我走到狗妈妈面前蹲下来,小狗狗看起来小小的,眼睛没有睁开,因为还没到时候。小狗狗有黄的,白的,还有一只是黑色毛的,此时它们都在吃奶呢!呀,那小黑爬来爬去都没能吃到奶,真可怜。我就伸手把她抱到有奶头的地方,小黑狗似乎感觉到前面有奶头,一下子就吮吸住了。

  有一次,我又去看小狗狗它们,发现狗妈妈不在,小狗狗们似乎是饿坏了,在地上乱爬想找狗妈妈。我抱起一只小狗,把手指头伸到小狗的嘴里,小狗一下子就吮吸着我的手指头,那一瞬间让我感觉到我就是狗妈妈了。

  渐渐的`,小狗的眼睛睁开了,也会走路啦,他们就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或者和其他小狗一起玩耍,那场面真的很和谐呢!

  现在家里没有养狗了,我真的很想念那时候有小狗的时光,我也会怀念那些曾经陪伴过我的狗狗们。

我的最爱作文15

  静夜,一切都困了。

  疲惫的月光仍在窗外沉闷的空气中小憩,只有点点余晖不情愿地洒在我的写字台上,静静的。

  忽然,一声打击乐似的声音响彻我的屋内,并冲向隔壁——这是我的喷嚏。

  声音刚落,从那边隐约传来拖鞋蹭地的嚓嚓声,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啪”的一声,门缝下挤进一丝灯光。门缓缓的`开了,大片的强光便迫不及待地闯进我的房间,我不得不捂上双眼,我还想睡呢!

  “冷了吧?盖好被子。”门口传来妈妈的声音,清晰而柔和。说完,她走到我的床前,为我掖好被子,从头到脚,就像土壤以身心呵护怀中的幼苗,轻得让我几乎没有察觉。

  我不由地想起,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睡的时候。那时的睡相并不怎么“优雅”,要么很舒服的把腿压在妈妈身上;要么左右翻来覆去的(妈妈说这是‘炒豆子’);再要么,夜里做梦忽然坐起来,又忽然倒到另一边去。早上起来,已是把床转了一个圈。每夜妈妈总会醒来好几次,帮我盖被子。就这样,在被子被我一次次的蹬掉,又一次次的被妈妈盖起来的时间里,已经过了十三年了。而妈妈每夜起来帮我盖被子的习惯也“戒”不掉了。尽管我有了自己的床和房间,妈妈还是习惯性的起来。

  “天凉,早上起来多穿点衣服。”妈妈说,“睡吧。”

  随着脚步声的远去,我转向门口,强忍着刺眼的光,发现妈妈只穿了一件衬衣,衣角还在瞬间抖动了一下,散发出冬夜缕缕的寒意。

  灯熄了。

  我的鼻子太不争气,又觉得痒痒的,第二个喷嚏如果冲出去,刚才的一幕一定会重演。

  我只好进行“气功”疗法,在黑暗中集中精力,紧闭双眼,捏着鼻子。功夫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忍住了这个喷嚏。

  “阿嚏——”静静的夜又一次冲出洪亮的声响,然而这次是妈妈的喷嚏声。

  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夺眶而出,打湿了暖暖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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