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03 11:10:48 好文 我要投稿

那本书作文【通用】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本书作文【通用】

那本书作文1

  杜利特医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肥胖的身材,总是穿得彬彬有礼的,还戴着一顶又圆又高的礼帽。最让我怀念的还要数他和动物们之间的传奇了。

  你肯定会问,一个医生能和动物有什么传奇?那你就错了,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而是一个会动物语言的怪医生。他和动物一起闯荡生活,和动物一起生活,甚至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动物一起说话,这次,他们遇见了一只金丝雀,故事展开了?

  医生在一家动物商店,将金丝雀帕帕奈拉买回了家。这只叫帕帕奈拉的金丝是一只雌金丝雀,她可有一个女歌唱家的好嗓子。当她说到:“我的主人还没回来的。"时候,我的心怔了一下,这只和主人相依为命的金丝雀,面临独自一人挂在风车上遭受着风吹雨打的痛苦。唉,这只鸟真可怜,从出生到现在都一直被关在笼子里,自怎么可能经受得住这狂风暴雨呢?从来没离开过笼子的鸟儿就像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孩子,不可能一时间接受这残酷的世界。帕帕奈拉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的清洁工朋友。她没日没夜的在海面上飞行,夜以继日的找着她的朋友,终于不负她所望,找到了她的朋友。耶,帕帕奈拉终于找到了她的朋友,这只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了。我这个敏感的人对这个场面感动至极。两个分别多日的朋友终于团聚了。可没过多久,这只可怜的小鸟又被一个流浪汉给“拐”走了,她又和这个身无分文的流浪生活了些日子?

  这只可怜的金丝令我怀念,这个可怜的清洁工令我怀念,这两个可怜的人之间的友谊更令我怀念。

那本书作文2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一本使我陶醉其中的好书,《怎样考才能考好》。这本书至今令我过目不忘。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由于爸妈加班我只好被迫跟哥哥去图书馆里学习。哥哥骑上自行车,带我来到一个庞大的图书馆里,里面的书籍琳琅满目,一眼看不到边际。还未走几步哥哥就警告我说,到里面一定要保持安静,不能打扰别人学习。我听后点点头拉着哥哥的手就往里儿跑。这个书的海洋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我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内心只管往里儿跑。

  在哥哥的阻拦下我们就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哥哥去书架上找他需要的书,我坐在那里傻傻的发愣。我坐在那里看哥哥阅读书籍实在觉得无趣,倒头就睡。哥哥发现我睡着后就赶紧给我叫醒,并说:你实在觉得无聊就找本自己喜欢的书来看看。我听后就晃晃悠悠的到书架前,翻翻这本看看那本……忽然一本书映入我的眼帘,没错是它。《怎样考才能考得好》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内容,肯定是讲关于学习方面的内容。这就更增加了我的兴趣,我拿起书就开始翻着看过去。

  一页又一页的阅读,使我陶醉其中。我似乎感觉世界已停止运行,只有我翻书的声响。一个又一个的名人的成功事迹打动了我的内心,使我明白只有好的`学习方法,再加上努力,你的梦想就离你更近一步。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一直沉迷于其中。只有好的学习方法才能提高学习效率。只有后天辛勤的付出才能离成功更进一步。不知不觉,天色已晚了……

  坐在自行车上看着沿途的风景回想着书上的内容,使我更加的想去拥有他。至今我都难忘那本给我力量的书籍,就是因为有了他,我才重视自信,努力学习。

  正所谓“读一本好书,你将受益终生”。一本好多书籍,正如一位好的老师带领你上进进取。正是因为那本书,我才有了上进的自信和不懈的努力。

那本书作文3

  窗外几篇荒芜落幕,晚间余晖斜阳,晕染了绯红的轻云。微风习习,月上柳梢头;独上西楼,付一纸华章。轻启书页,像屹立在海边,惊心动魄的海洋忽然静止,奔流的溪涧停歇繁华寂灭,依旧墨迹未干的诗篇,转瞬读来竟都成言。风掠过纸间,留下的是错过的离别。

  小学六年,留给自己的,仍是破碎的画面,可拼凑在一起,竟是一段炽烈的回忆。我们是朋友,是对手,是朝夕相处的伙伴,在告别的那一刻,我紧紧攥着那本《童年》。

  从第一页的“在一个昏暗狭窄的房子里”开始,直至文章篇末,如同漫步于寂寞的雨巷,滂沱之后,心灵深处是一份空旷的`宁静,阅读了高尔基充满苦难的童年,我看到的是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形象。以前我不明白《童年》这部巨著为什么会是离别的无声赠言,我永远记得自己怀带着逐渐加深的暮色,目送缓缓行驶的末班车,目送友谊的六年沉淀渐行渐远。留下了《童年》,那些漂浮不定的云彩,终于随着等待汇入大海。

  书倦了。合上了书页,溪流继续奔流向大海,我也永远珍藏着《童年》,因为华丽的舞台正在拉开序幕,而我需要有足够的智慧,来决定,幕落的时间,

  读书,读的是心底的梦想,是自己给予自己的一缕光,这样,在漫长的黑夜里不会迷失方向,在坎坷的路途中就不会独自彷徨。烛火照亮了西窗,书卷沉醉了心情,透视黑暗的星光,淡了月亮,熄了辉煌,模糊了眼睛。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是啊,书本何须光彩多人的华丽,可是他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就像《童年》,偏偏那么平时普通的文字,却给人以那么大的震撼,如同墙角盛开的花朵,永远馥郁芬芳。

那本书作文4

  时光匆匆流过,生活就像一本书,字里行间书写着岁月的痕迹,一笔一画勾勒出青春的印记。书中,有人,有物,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生命中的一刹那,离开,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从生命的扉页开始,就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至今;有些人,虽然只有一瞬间的相遇,但却一直留在了心底,沉淀在那最美好的记忆深处。

  曾有过一段关于乡村的回忆,那里的夜晚,有数不清的繁星,还有那一盏同星光般明亮的夜灯。那个夜晚,与家人走散的我独自穿行在只有不到百米的村庄外围的田坂,年幼的我伴随着迷茫,就是走不出这小小的田野草墩堆砌的“城堡”,突然远处亮起了一盏“星星”,它是那么的明亮,照亮的村口的小亭子,还照亮了我的'心,在那亮光里,回荡的是那个守夜阿姨的微笑。那年,我五岁。

  一个陌生的校园,一群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空气中溶解着兴奋、快乐、惧怕和忧伤,唤醒了九月炎热的灵魂,烘烤着我幼小的心灵,一个人,不知所措。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人群中,她抓住我的手“新生吗?跟我走!”那一句温暖的话语,冲淡了各种情感,有的只是安全感,那只温暖柔和的手心,驱散了所有的嘈杂。那年,我六岁。

  餐厅中,人群来来往往,仿佛只剩下因缺少一块钱而满脸通红的我,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那么温暖,手心里,揣着一元钱。我回过头,希望看到他的脸,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在我眼前久久不能散去。那年,我十岁。

  生命在不断的流淌,那些人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好多的感动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人在变,天地在变,周围的一切都在变,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不变的温暖,一直回荡在心,不会消失,记忆的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那些人、那些事,书中那些不变的,心灵的触动。

那本书作文5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并且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同学们都是名著、科学这类书籍的忠实读者,而我不仅各类书“通吃”,更异常喜欢青春励志类的小说,家里这样的书已经有一书架了,我经常翻看,还不断添新书。

  在某本青春杂志里我看到了新书推荐,是韩十三老师新出的《左安的世界》,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狗。书的封面干净自然,清澈动人,十分漂亮,推荐语也瞬间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买这本书。

  正当寒假,我反正闲着没事,立即起身去了大街的读者图书超市。转悠了半天后,我问了工作人员姐姐。漂亮姐姐礼貌地回答:“我刚才问了,我们店里没有这本书,对不起啊,小姑娘。”

  我有点的失望,接着抓紧时间又跑了新华书店和钟楼书店,可店里都没有。我沮丧地走出来,看到书店外种的树,干枯的树枝张牙舞爪,僵硬地戳向天空。

  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大街后面还有两三家书店。虽然有些远,但我没有犹豫,立即兴奋地跑去,跑了半天终于到了一家书店门前,推门进去,张口就问:“叔叔,请问这里卖不卖《左安的.世界》这书?”

  我的好运气还没来,胖大叔肉乎乎地两颊抖了抖,说:“没有。”我还要再确认一下时,大叔已经不耐烦了,粗声粗气地撵人:“没有就是没有。”我失望又难过地离开了,胖大叔的态度我不在乎,可那本书……不知不觉,我的心里悄然滋生起什么。

  最终我还是发现了那本书,在一家书店的角落里,当时我欣喜若狂。为了买这本书跑遍了大街,终于拿着这本书回家了,为此花费了很长时间。但就是因为这书来之不易,我更加珍惜、爱护。后来我才明白,我搞混了买这本书的初衷或意义。这本书就像千万个可以追寻却又似乎遥远的事物,只有不放慢脚步,才能遇到,并拾起它。

那本书作文6

  你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吗?我就有了,为了那本书,我付出了很多。你想知道吗?那我就告诉你吧。有一次我在书店看见一本文章优美的书,很想拥有它。可是那本书需要二十多块,妈妈不许买,每当我看见别人有那本书时,是多么的羡慕啊!

  有一天,我放学后经过书店看到里面令人眼花缭乱的书,又使我想起了那本书,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来到那本书旁边,我翻开它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但是时间有限,我又舍不得放下它,怎么办?于是我心里想到了偷。那时还好没人看见,真是天助我也,刚伸出手我又犹豫了:如果偷了,妈妈发现就糟糕了,老师教育我们不能偷东西,这样会让人讨厌的,要是让同学知道了我的面子往哪搁?可是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冲我微笑,最后我还是下决心偷了。我向四周环视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本书取下书架,轻轻地放进了书包里,最不起眼的一层,那时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很害怕服务员发现。最终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出了书店。为了这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错误。从此,我特别珍惜那本书。

  有一天,吃过午饭后,妈妈上班了,我经过房时,看见那本书放在书桌上,咦,那本书好像在冲我笑呢,好像在说:“快来看我吧!我很好看的。”我被它那无形的魔力引了过去,坐在书桌旁,翻开了书。啊,那内容真精彩,我看得入了迷。过了一会儿,雨悄悄地下了起来,越下越大,我竟然忘了收衣服,阳台上的衣服已被雨淋湿了,我全然不知道。晚上妈妈回来了,她一进门就问:“刚才下雨,你收衣服了吗?”我有些莫名其妙说:“刚才下雨了?我没有收衣服,我一直在看书。”顿时妈妈的脸立刻沉了下来,生气地说:“你就知道看书!衣服湿了也不知道。”随后,她用那根可怕的`棒子打了我三下。那时我大哭了。

  为了那本书,我真的付出了很多,为了那本书,我犯下了一个令我终生后悔的事,为了那本书我被妈妈骂了。这是我第一次为了样东西而付出这么多的,我会永远记住的。

那本书作文7

  在人生中,在茫茫人海里,幸运的机遇有许多,而我则遇到了我初中时期盼的钟子期。

  早晨,天还没亮,天空中的云朵披了件银灰色的薄纱。

  出门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图书馆,我打开门,这么早人也这么多!我心想,我正犹豫要不要坐进去,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使劲地往里挪了挪,“喏,你坐这好了!”她指着空出来的座位,笑眯眯对我说。见她月牙般的眼睛如此透彻,我顿时晃了神,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了进去,车在缓缓地开着,她在看风景,我在看她。风缓缓吹着她的秀发,一股清新的风迎面扑来,这是她的气味。突然好想认识她,与她做知心的好友,一起坐窗边聊天、看书讨论,处在青春期的我美好地憧憬着。到了图书馆,我下了车走几步时,不自觉地回头一望,她正向我招手。我也招招手,车带她越行越远,面对着她的友好,我的心在雀跃。突然,我的书呢?糟糕,忘车上了!那是本人物传记与散文的书,价格昂贵,重要的是,那是我极其珍爱的书啊!一种愧疚感与悲伤的情感充满我的心,我在懊恼我的粗心。我想不起来那热情的笑脸,我想她也治愈不了我了。

  但,过了几个星期,我正打算以三本书的价格向图书馆赔罪时,我又幸运地遇见她,她正远远地望着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我跑来,那双灵动的眸离我很近,“你的书!”她递给我,“我在这等你两个星期了,但还好你来了,这本书我也花时间看了,充满了哲理与崇尚,不好意思!”她羞涩地挠头,“没……没事。很感谢你,真的`!”我颤抖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分别了,她依旧没看到我的脸,谁让这是个坏天气呢?我好想再见她,我有从未体验过的兴奋。初中开学了,我踏入新的门槛,我又在43个陌生的脸庞中认出了她,我还记得那颗要从胸膛蹦出来的心脏,我毫不犹豫与她做了同桌,坚决果断地说:“你好,我叫李芮茜。我们交个朋友吧。”

  只是因为那本书,让我获得了知心的伙伴,我会再把握每一个与她相处的时间,真心地与她相待。

那本书作文8

  国庆节前夕,我来到刚刚开业的沂蒙书社,看看有什么好书。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一本书上,啊,是《高山下的花环》!

  我揉了揉眼睛,凑过去,把身子压在柜台上,把鼻子贴在柜台的玻璃上,细细一看,只见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座巍峨的高山,四只白色天鹅拖着一个五彩缤纷的花环,向空中飞去。旁边写着六个字一一《高山下的花环》。啊哈卫一点不错,这正是我久已盼望得到的那本书。

  我高兴得直想大声欢呼,要知道,前两个月,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这篇小说,它如实地反映了部队的生活,写出了人民解放军保卫祖国的英雄事迹。我多么想再细细地看一看这本震撼人心的佳作啊。可是,跑遍书店都没买到,想不到今天碰见了。我恨不得立即买到手,可惜没带钱。时间已是下午五点多钟,书店快要下班了。我只好问了价钱,恋恋不舍地走出了书社。

  这一晚,我高兴得连觉也没睡好,脑海里老是出现梁三喜、赵蒙生、靳开来等英雄形象。我仿佛看到梁三喜正率领全连英勇杀敌,赵蒙生正抱着一捆手榴弹冲向敌洞。

  第二天一早,我冒着细雨骑车飞快地来到书社门前,锁好车,急步走进书社门市部,二话没说,掏出妈妈给我的.钱,迅速地把《高山下的花环》买到了手。

  从书社出来,见毛毛细雨下个不停,我急忙把书揣在怀里。这时,甭提多高兴了,周围的一切好象都在为我高兴,树上的叶子哗啦啦响着,好象拍手向我祝贺,街上的广播喇叭播送着动人的乐曲,好象也在为我欢呼。我觉得世界上的一切是那么美好,我真想高歌一曲。

那本书作文9

  只是因为那本书,我被家长批评了!

  那一天上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大清十二帝》,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我看到了天命汗努尔哈赤在率领自己的部队与九部之师作战,他用木桩把马匹绊倒,然后用巨石把敌兵砸得粉碎,最后对了暗号把伏兵叫出来切断敌人的后路,就这样把九部之师打得大败。我觉得自己也像努尔哈赤的士兵一样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用石头砸死了大批敌兵。

  我从清朝第一位大汗——天命汗,一直看到了最后一位皇帝——溥仪,时间也从上午到了下午,我再好好写作业已经不可能了。这时奶奶走了过来,我急忙拿起笔装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奶奶说:“孩子真乖,还在写作业。”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虽然奶奶这个“鬼门关”过了可下一个“鬼门关”会更难啊!正在这时,爸爸回来了,爸爸问:“你的作业写完了吗?”我磕磕巴巴地说:“写……写完了。”知子莫若父啊!爸爸立刻看出了问题,声音高了八度又问了一遍:“到底写没写完?”我小声说:“真的'写完了。”爸爸说:“好,那把作业给我,我检查一下。”我知道瞒不住了,只好把事实告诉了爸爸。爸爸气得脸发青说我不分主次,看书也得先把作业写完啊!爸爸批评了我并把书没收了。那天爸爸陪我补完作业,看看时间已经是半夜11:30了。

  虽然那本书被没收了,但我爱看书的习惯并未改变,不过,从那以后我懂得了先写完作业在看课外书的道理,也明白了爸爸说的先主后次的道理,并养成了合理安排事情的好习惯。

  现在想来这件事仍然是记忆犹新,难忘那件事,难忘那本书。

那本书作文10

  女人的强大,有了男人在背后默默守护,才能撑起一片天空。

  ——题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心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中的书。而我心中的书,却是一把琴,它能拔动我的心弦,它就是《飘》。

  书韵“飘”香,悠悠然地“飘”进我的心房,在心头荡漾。

  《飘》是爱情的迷惘,是战争的可怕,是无助的呐喊,却也是透过黑暗的光明。

  率真坚强而又有心计的斯佳丽,深沉执着而又像谜一样的瑞特,善良如天使的'玫兰妮,高雅忧郁的阿希礼……在这些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斯佳丽。她有时让我爱,有时让我恨,有时让我同情,有时让我为她叹息,又有时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要流泪。

  一个强大的女人在逆境中抗争,对生活依旧充满希望。爱情的失意——追求阿希礼的失败,风云变幻的乱世——战争燃起的硝烟,亲人离作文散——家乡遭遇侵略,衣食无着——贫困的战争生活……所有的这些都没有打垮斯佳丽。每每遇到艰难困苦或天灾人祸,她不怨天尤人,不自暴自弃。“挑重担需要强壮的肩膀才行”,“这一切等我明天再考虑吧,到了明天我就能挺住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斯佳丽是这样对自己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面对爱情,她却是如此的曲折。她结了三次婚,前两次都是那么的糟糕,第一次为了出气结婚,第二次为了金钱结婚,独独第三次,或许她是为自己真正地结婚。“爱情会冲昏一个人的头脑,会让一个人胆大妄为……”这是爱的至意,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承诺。

  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让我们为斯佳丽加油!

  书是一把金钥匙,引领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视野;书是一叶扁舟,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书是良师益友,告诉我人生的真谛。书是一把琴,深深地拨动了我的心弦!

那本书作文11

  这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柜上静静地躺了两年了。对了,它的作者是刘慈欣,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作家。

  书皮还是未拆封的,但上面的膜却已经落了不少灰,与旁边那些旧到快翻烂的书相比,它不知有多么的显眼。

  不是书的内容无趣,也不是它的名气不大,但我就是对它提不起兴趣,无论有多少人向我夸它。

  哦,对了,它是《三体》。

  第一次见到它是小学,应该是生日那天同学送的。看了简介,发现里面有很多的物理知识,原本的兴趣降了一大半,毕竟那时候在我的眼里,物理枯燥乏味还难懂。

  还没拆开,便将它放在书柜最上方,每次取书看到它,也只是略带无趣与嫌弃的一瞥。

  这一放,便是两年。

  初一就这样来到了我的生活,偶尔听见同学讨论,心底也没有看它的欲望。一转眼,寒假来了。

  电影《流浪地球》的上映可谓是轰动一时,打听了一下,这个影片的编者也是刘慈欣啊。那本《三体》第一次就这样被我想了起来。看完《流浪地球》内心被精彩的剧情所折服,我开始想看《三体》了。

  随着物理预科班的学习进程,我开始对物理有了浓厚的兴趣,量子、质子、中子,这些专有名词不再只是无趣的词,更多的`还是一个有趣的朋友。

  我看《三体》的欲望彻底被点燃了。

  终于,在暑假的一天,《三体》结束了它的长休,那落满灰尘的膜被拆了下来,流露出来的是一个新奇而又未知的世界。

  翻开书本,一个明亮科幻的大门被打开了。

  一个又一个新奇的观点在书中展现出来,三体的世界不是乏味的,是充满色彩的。情节的跌宕起伏,事件的迷离扑朔,都牵动着我的心。慢慢的,这本书从书柜的最上面,搬到了我最爱的书的那一层,一部,二部,三部,书的精彩紧紧地吸引着我,它不再是那个被嫌弃,甚至被遗忘的书了。

  从嫌弃,遗忘,不在乎,到现在的喜爱,爱不释手,心心念念。

  这就是我和它的故事。

那本书作文12

  我已经记不清看过多少本书了,喜爱的书也有十多本,可从来也没有一本书能像那本书那样令我终生难忘了。

  记得二年级的一天下课的时候,我正在教室里看一本我非常喜爱的书。读着读着,“丁零零……”上课铃响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抽屉。

  这节课是英语测试。老师把一叠卷子发下来后,说:“我还要去开会,你们自己做吧。”

  我们点点头。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老师还没回来,于是教室里炸开了锅:有的人和自己的同桌讲着话、玩着游戏“石头剪子布”;有的人站起来,向远处的好友“打长途电话”;还有人竟然躺在地上……而我,却已经做完了卷子。

  我无所事事地坐着,心里想:接下来怎么办呢?我突然想到了我才看了一半的那本书。看书!我心里立刻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我就低着头,把书放在抽屉里,看起书来了。看着看着,我渐渐的进入了书的世界。我看的是一本冒险书,当书中的'主角步入危险时,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当主角顺利脱险时,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一会儿在桌上读,一会儿把书放到桌子底下;一会儿眼睛紧紧地盯住书上的文字,仿佛看不清似的;一会儿把书平摊在桌面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突然,我看到一段主角即将遇难的文字,我顿时心惊肉跳,仿佛我也跟着主角一起被抓住了,我的眉毛顿时皱了起来,双拳握紧,脚却不停地发抖,生怕主角遇难,书写完……

  突然,我听到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英语老师来了!我赶紧把书放到抽屉里,可是英语老师已经站在我面前了!

  “我……我……”我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已经下课了,接着看吧!”老师说。

  “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说的没错,我看的连铃声也听不见了,这本书和我的故事真是曲折啊!

那本书作文13

  书籍伴我成长,那迷人的油墨馨香,萦绕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一缕一缕,编织着我成长的脚步。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3天光明》,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海伦·凯勒,只需要短短的三天光明,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她的奢望实在是太过于平凡,生活中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看不到太阳、星星和月亮,也不知道天空蓝是什么蓝,小草绿是什么绿,在他们的眼前只有一片昏暗,他们看不到也听不到,更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诱人的光明。《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我们深切地明白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海伦·凯勒从小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她并没有被生活带给她的不公而击败,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用盲文学习了七国语言,还写了《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更多像她这样的人感悟到生活的希望,感受到光明,让更多的人像她一样:战胜困难、拥抱生活。

  我也要向海伦·作文凯勒学习,不被生活中的挫折打倒,要敢于面对生活给你的挑战,并且战胜它,让自己的生活精彩。

  读这本书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因海伦·凯勒的命运而有过会心的微笑,也有过感伤的泪水,我既为她的命运感到不平,也为她那超乎常人对抗命运的顽强毅力而感到慰籍。

  书,像一盏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像一首歌,一首动听的`歌,唤醒沉睡的智慧,给予我知识、力量和勇气。

  海伦·凯勒与她的《假如给我3天光明》让我懂得:面对困难,永不言弃,不做碌碌无为的平庸之人。是的,只要你超越自我、不懈努力,一切困难、挫折就都迎刃而解。

  一路走来,书一直陪伴在我左右,那字里行间的情感、隽永悠长的意境,唤醒、滋润我幼稚的心灵。我愿与书籍用相伴,那缕缕沁人心脾的油墨清香,将永远伴随我左右。

  让书香伴我成长,让经典与我同行。

那本书作文14

  春夏秋冬,我唯爱绿树成荫的春天。当微风轻轻吹起,吹绿了小草树木,吹的花儿绽放了笑脸,我便翻开了那本破旧的书,满心欢喜的翻阅着读起来。因为这本书,我就爱上了这温暖的春天。它,就是储存在我记忆的那本书。

  这本纸张泛黄的书,是我年幼时母亲给我的。说实话,那时我并不喜欢它。灰灰的尘土布满在上面,虽然擦拭过,但依旧有岁月的痕迹。小时候,每个春天来临,母亲就打开那本破旧的'书,教我读那些古老的诗句,诗中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念,有“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悲哀,或是“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悠闲。在母亲温柔的声音中,这些诗句甩着飘逸的袖子,拽着美丽的裙摆,带我走进了最动人的诗的世界。母亲有深意的把那本书递给了我,让我认真背诵里面的诗句时,但我并没有接过来,这时我看到母亲脸上流露出一丝的失望。当时我心里还暗暗庆幸:终于不用再天天看这本破书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年幼的我真的好无知!

  那年夏天,我想散散步,偶然瞥见母亲的房间,依稀看到一个熟悉而又瘦小的身影,她坐在书桌前,不知在做些什么,织衣服?还是在泡茶?哦,原来母亲是在为我做书本的封面。破旧的封面,儿时的记忆,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奥,这就是您教我读诗的那本书!我躲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母亲的动作,剪纸时的认真,贴到书上时的小心翼翼。突然,母亲不小心剪到了手,手上渗出了血,我急忙的跑过去,拿起卷纸,擦拭着母亲手上流出的血,我没有说话,母亲也什么都没有说,我的心中涌动着一股股暖流。我明白了母亲的心意,母亲对我的爱,就像那本书里的内容一样丰富,就像母亲手上滴的血一样浓。

  直到今天,我依然完好无损的保留着那书,那是充满我儿时记忆的一本书,那是保留着母亲对我浓浓的爱意的一本书。愿幸福长相伴,愿时光不老去!

那本书作文15

  书,从造纸术发明之前的“韦编三绝”、“学富五车”,直至21世纪精美的印刷体,它一直被认作知识的载体与输送智慧的通道。它被人们所喜爱,所传颂。几千年前孔夫子的语录直至现在依然流芳,甚至连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有时还能来上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从最开始看的青少年版,直至后来厚厚一大本稍带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本,内容愈读愈难懂。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蒋勋说红楼梦》。

  好书不厌百回读,它让我感触倍发,久久难以忘怀。

  林语堂先生曾经阅读过《红楼梦》,他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蒋勋就说,在《红楼梦》中,没有最喜欢与最不喜欢。

  探春虽然是赵姨娘的女儿,却不似她那样善妒和刻薄尖酸,她反而聪明大气,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不同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在王熙凤卧病期间,将贾府打理得井井有条。林语堂先生深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而探春正是他所尊崇生命典范。

  而妙玉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不得不在贾家寺庙为尼。她孤傲,看不起世俗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却唯独钟爱宝玉,亲自给他挑选最好看的梅花,但她的爱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的孤芳自赏,也就变成了怕受伤的.保护。

  就像最柔软的蛤蜊,需要最坚硬的壳来防卫。

  我们能不喜欢她吗?能嘲笑她吗?

  《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

  面对堕落似薛蟠,沉沦似贾瑞,作者也只是叙述,没有轻蔑或批判,这就是平等,这就是智慧。

  蒋勋老师说:“世界文学名著中很少有一本书,像《红楼梦》一样,可以包容每一本书中即使最卑微的角色。”

  正如臧克家所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我的益友是令我难忘的,我会好好珍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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