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的作文

时间:2023-10-19 08:39:45 好文 我要投稿

离歌的作文(通用)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离歌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离歌的作文(通用)

离歌的作文1

  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我看过很多小说,都是这个开头,但是这个俗气的开头,来形容我,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是的,我的出生的确是个错误。

  我叫黎歌,准确来说,我叫楚黎歌,我是和妈妈姓的。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是混社会的`,而我的妈妈。是他曾经的一个女人,她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和妈妈有一个儿子,舅舅们说,哥哥和那个男人是一样的货色,外婆,并不喜欢我,反而总是打我,骂我,当妈妈怀上我的时候。舅舅们是非常反对生下我的,他们说,要是敢生下我这个野种,就打死妈妈,然后掐死我。妈妈经不住吓,离家出走了。在外面生下了我。舅舅们并没掐死我,只是打我骂我而已。我习惯了、小学的时候妈妈把我丢给了乡下的外婆。

  上了小学之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改了。不打我骂我了。邻居们都夸我是个乖孩子,以后有出息,我听老师的话。因为这样不会挨打,当班干部,成绩好,拿高分。他们都说我身上好像没有那个男人的血。哥哥不怎么回来。基本上两个月回来一次。他很宠我,每次回来。都带些钱给我花最少三百,但是大多数都是五六百的。他说,这是我的零花钱。谁都不要给。这件事情,外婆是知道的。她说,不要乱花,这是我的学费。她以后不管我了。学费自己交。她不管学费,她只管我的生活起居。我以前总是怀疑他哪里来这么多钱,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混社会的。哥哥每次回来都会给我描述。城市里多好玩,他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他说,我一定能走出大山。走出穷乡小镇。去繁华的大城市。我自己也相信我可以。我心里充满了希望。

  小学毕业后,舅舅们说,要我去大城市,好好读书。虽然那所中学对我是那么的高不可攀。但是对我一个乡下妞,已经是高不可攀了。我的表舅就是那个中学的老师。还能关照我。

  我忘不了,我去表舅家,他的妻子,那个打扮很洋气的女人,总是掸掸我身上的灰,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朝我背后喷空气清新器。他的女儿,看我的眼光充满的不屑。坐在沙发上,听着MP5。玩着手机。我每次靠近她,她总会巧妙的躲开。然后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我。

  我很喜欢新学校,但是新学校好像不怎么喜欢我。

离歌的作文2

  稀疏的几颗星挂在夜空上,散发着微弱的光。

  夜很静,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欢畅。刚转过弯,还没看见路灯那昏暗的光。便与一阵微风撞了个满怀,潮湿、但不寒冷。流动的风像是大地的深呼吸,只是这风像是……像是记忆中夏的味道,微微使人心动。

  我是喜欢夏天的,不仅仅又那“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地初夏之美令人留恋,更有那“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高贵品格让人心生敬意,更多的则是可以与小伙伴们一起下河摸鱼,在水里泡上三天三夜的欢天喜地,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的'一切也都不一样了。可能是因为我的逐渐成熟吧,那些记忆中喜欢在夏日里穿裙子的女孩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作为初三的我,是害怕夏天的。就像那不能听到祈雨的农夫,他们盼望雨水丰盈,而我却盼望夏来的慢点、再慢点吧。每日如同被拽直的弦,想如流水般冲向天空,却被人紧握在手中,动弹不得。我不敢、不敢看黑板上红色的倒计时牌,像是一道道催命般的音符,那是我跑得飞快也无法躲避的梦魇。

  闷热的夏,总不让人心里好过,有时妈妈会进来送杯带着夏天气息的温热牛奶,而我却有些像化学反应一样的炸开,毫无理由的冲她大吼,无视踏实眼神中无尽的关怀和落寞,直到她孤单的背影消失在我的眸中,我才感到一阵后悔,我忍住冲进她怀里撒娇的冲动,我没有放弃,我选择了直面困难。我知道,这夏、这风并不是我一个人承受,还有我身后的妈妈。

  我并不是个喜欢退缩的人,即使操场上播放《同桌的你》时,我也会热泪盈眶。但这不能改变我的信念,我要战胜这个夏天、享受这个夏天。透过湿热的夏天,我仿佛看见了那硕果累累的秋,那是金色的、灿烂的、令人向往的秋。

  挥手告别天边的云彩,迎接夏日的第一抹晨曦,我热情饱满,正如这阳光温暖的抚摸一样,心中微微一动。我并不会退缩,也不怕这别离。所有的别离都会是下一次相遇的开端,不是吗?

  夏日离歌轻轻唱响,让我们一起祈祷,希望下次相遇时,你我会更好!

  河南省沁阳市外国语中学初三闪晴

离歌的作文3

  世道蜿蜒,难眠的夜里,突兀的仰望星空,不觉间,勾画出心中的恐惧,疑似浮生,却无关风月。

  夏日的凉风,吹拂堤柳,烟波一绛,百转千折间幻化为泱泱池田昔日的荷莲。霓裳舞衣,笙歌纵酒,月半泠曲,又上九重霄。

  垂帘于惊世的长河中,幽幽唤起匆然而去的年华,荏苒转身间,此间阑珊早已千千百度。

  黯浊黄昏,老树寒鸦的呜咽,七重高阁半倚伊人半面妆,素净的指尖,零落的残叶独自舞蹈。

  烟花如雾,水月后虚幻的真实,将迷途的人沉醉其中,或许任何情感都难以被冠上永恒。

  青石没入弱水的厚重,泛不起点滴涟漪。

  宛若桃花,在初春是安然绽放,又黯然退去,没有长久的花期,却也绚烂,如此一瞬,终也值得一个冬季孤苦的等待。

  又是昙花,她心爱的人在日光中追逐永恒,却甘愿流连黑夜,将短暂的绽放,送给那人回首的惊鸿。

  竭力靠近,却最终被现实无情的刮伤,抖露出疑似绝望的意味,风花雪月中,将我带到轮回的边缘,伸手之处,恍然间,触摸不到阳光的温度,只有黑色的永夜,相伴于黄泉碧落。

  眼看一场场分离中,割舍不下的相思,昔昔难别的挽留。

  在愁苦中徘徊的行人,踌躇着接受誓言,接受信任,却又狠狠破碎,一如漫天梨雪纷飞,无尽仓惶,却也只能接受幻化为水光山色的结局。

  只是游走于灵魂之外,昙花一现,宛若七月红花的嫣然。却在回眸一眼中忘却,所有往事的缤纷。

  于是,成为所有人的过客。

  蝴蝶飞跃沧海,老者望尽阑珊,苦笑欢谈间早已勾勒出离别的样貌。

  仿佛纠葛于尘世,错综复杂的脉络,寻寻觅觅间,难以透过人群,寻找光芒的亘古。

  无法预测的结局,我们终是站在了生生的'两边。

  尘缘在教堂的庄严祈祷声中,一一如愿,继而破碎,留下阳光折射的弧度。

  无法再拥有,莲花落地,渲染一池怏然,倾世的女子,漠然独舞于莲花台上,恰似绵绵柔雨中转瞬回眸的笑靥?

  起身远走,无需再道珍重,麻木游走在城市的海口,兀自哀惋,愿怅然依旧,尘埃如初。

  如此,悲伤便会远走,绝望便会远走。

  渴望阳光拂过脸颊的触感,倾听风雪飘落人间的灵动,呼吸花田间弥漫的芬芳。

  所有的一切都停留在瞬间之后吧,只要这一个瞬间,回到曾经执手相依的岁月。所有的梦境都破碎在瞬间之后吧,只要这一个瞬间,留恋曾经埋下的暖阳。

  于是,再后来,你去追逐你的花儿吧。

  但愿,可以蜷缩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失去灵魂,随之不再哭泣,不再悲伤。

离歌的作文4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歌声从那只滑落的耳机中透出,那个女孩默默地伏在那个巨大的树墩上。嘀嗒,一颗晶莹剔透的泪水,滑过白皙的脸庞,与年轮一同,一圈一圈,晕染开来……

  我是一棵树,一颗东陶村的老杨树。站在这个小院中,八十年还是九十年,我记不太清了。但我记得,我看着那对夫妇搬到这里,以及,他们的儿子、孙子、重孙子的成长……

  几十个春秋,无数个日夜,我看着那对夫妇从壮年成为老人,我看着他们的子女由孩童变为老人,看着他们的孙子从婴儿到青年,又看着这群孩子一个个离开这穷乡僻壤,带着他们的父母离开这偏远的农村,最后,又只剩下这夫妇二人,柴米油盐,过着如死水般宁静的日子,一天天,一年年……

  一年中,也总有那么几天是热闹的,热闹的让我记忆深刻,特别是这十几年。每次那个粉嘟嘟的女娃娃,带着稚嫩而灿烂的笑脸,飞奔进这充斥着土腥气的院子里,我都不曾忘记。

  那是xxxx年的隆冬,老夫妇的儿子孙子回来了,带着一个酣睡在厚厚的花襁褓中的小娃娃。大人的欢声笑语中,一阵阵响亮的啼哭声,让这个冬天有些不同。从那天起,那老妇戴上了顶针和老花镜,拿起了针线布剪,数着日子,凭借着经验和手掌,带着长辈的关爱,制出了一件件小衣服。那老夫,也带上了老花镜,拿出锥子楔子麻绳,凭借着记忆,刻出了一个又一个木雕。每当坐在我的'树荫下,互相展示自己的心血,便会心一笑,他们坚信,那娃娃会喜欢。

  那是xxxx年的春节,几近两年的分离,增添了相见时的欣喜。大年初一,当这对老夫妇听到那奶声奶气的“太爷爷、太奶奶,新年快乐”时,他们将两张红红的人民币,放进红红的红包里,塞在那个穿着红色花袄的小姑娘红红的手里,尽管他们并没有多少积蓄。看着那个可爱的女娃娃,在院中奔跑,在院中欢笑,在我脚旁的小沙堆上玩耍,老人笑了,风笑了,连同我也笑了。

  从那时起,每当春节来临时,那对老夫妇会骑着他们的电动三轮车,赶到集市上,买些果子、奶糖、饮料、水果,盘好鸡蛋韭菜饺子馅,切好番茄并撒上白糖,然后静静地坐在我脚旁,等待着一双小手推开破旧的木门,然后呼喊一声“太爷爷!太奶奶!”

  那是xxxx年的中秋,沉默许久的电话突然响起,打破了宁静,也惊醒了院中的我。

  那老爷爷接通电话后,满脸欣喜,走到院内,大声地告诉老奶奶:“他们一会儿都回来啦!”欣喜之余,是手忙脚乱,用已不再灵活的手脚,做出了一桌儿孙们喜欢的佳肴。他们记得,儿子不吃肉,孙子喜欢炒鸡蛋,孙女不吃茄子,重孙女钟爱糖拌西红柿。老夫蹒跚地跨过门槛,走进昏暗的屋子,打开了绕在我矮枝上的灯泡。待院门被推开,四世同堂,围坐在我脚边的餐桌旁,与圆月共度佳节。

  后来,儿孙们忙工作、忙学业,一年除了春节之外,似乎再也没有看见他们出现在这小院中。我所扎根的这一小片黄图上,依旧只有老夫妇二人。

  那是xxxx年,腊月的最后几天。那天,天色阴沉,寒风刺骨,我看着这对老夫妇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却没见带着年货的他们回来。我等了5天,等来的是黑色的灵棚和裹着孝衣的人,以及那个女娃娃,可她却再不是那般红润,而是惨白。

  她哭了,就在我的脚庞,在这被哀乐声包围的黑夜中,嚎啕大哭,却没有引起丝毫注意。她哭那自以为是的孝顺,哭那些被她丢弃的木雕,哭那个她今日才知道的名字,那位老爷爷的名字——陶丙寅,哭那位她始终不知道名字的太奶奶……

  灵车带走了那两口棺。又有人因为“风水”,砍走了我的上身,听说它被拉到了家具厂。那个女娃娃,哦不,是那个姑娘,静静地趴在我残体的表面,任由耳机中的嘶吼声穿出,她用手抚摸着我的残体,顺着我的年轮,一圈圈,一遍遍,不理会满脸的泪水。然后,她起身,跟着她的父母,走了……

  而我,带着我的根和残体,在这静的可怕的小院中,慢慢腐烂。就像,那对老夫妇一样,慢慢腐烂……

离歌的作文5

  看那古道颓楼,瘦马长影,苍凉横世,多少流水人家,几处暮鸦,成了人们心中的无限感慨,望那一败落荒芜的古都宫殿,瓦棺篆鼎,多少丰功伟绩,化为尘土随大江滚滚而去。想当年,凤凰台上凤凰游,却如今只有朱雀大门空对日。历史的沧桑,朝代的兴衰交替,了断多少人的梦中之念,更那堪,西北塞外,四面边声了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白发将军征夫泪,苍凉的羌管调起霜满地。那红着眼的野犬吞噬着谁家的尸骨,又那古城传来多少啾啾的鬼魂魂唱。

  曾几何时,我们沐浴如水的月光,遥指昨夜一弯瘦镰;曾几何时,我们怅望流水落花,感叹光年已逝残红;曾几何时,我们拂去额上的尘埃,轻嗅各地飘来的幽香。

  把握生活,是我的傲慢,我的倔强,我的真诚,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紧握时光的纤绳,一切都为时不晚,来得及爱,来得及飞扬,来得及期许和低徊,给心情涂上颜色,一个跳跃的心灵,明朝的`舞台上依然有你独舞的幻影,明日书籍的某一页里有属于你的圈圈点点。

  无知是欲盖弥彰的影,惊艳是栉风沐雨的话,等待是极昼极夜的眠。如果我们一夜间就长大,就像跳房子般直达顶点,我的生活将会被一格一格的粉笔框束缚着,再也留不下微笑奠基我们的青春。如果时光能够倒退,就像蜂鸟可以倒着飞行,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减少一些遗憾,被刷新能够没有悔恨的历史,再也不会因为失去的东西而恸哭;如果只是沉溺,从中蔓延出单纯的美好,现实只是躲藏在深处的伤,我们清醒我们绚丽的假设……

  沧海无语,尚倚红日傲风云。残阳滴血,犹作清泓向碧心,入乎或出乎宇宙人生莫不如人生的入世与出世,入世,方可洞察人生百态,集历代五朝的辛酸,了然壮士之志;出世可谓羽化成仙,目睹庄周晓梦化蝶,听那从天而降的天籁薄暮中弹奏那清潭为之震荡的世间箴言,于天高风清之夜独登高楼,望尽天涯路。

  感受着生活的田园上纵横的阡陌,品位人生中无尽的甘与苦,我看见历史长河的白沫泛红,和当年湮没屈原的波涛一样汹涌;我看见闲适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看见豪放不羁的李白须发飘髥,伫立船头,高歌狂饮,泪洒江河……

  流年似水,往事如烟,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然掩埋,无数的生命在如歌的岁月中化作一缕轻烟,消失在历史深处。蓦然回首,我才看见一个个生命闪耀着夺目的光芒,抒写人生的真谛。

离歌的作文6

  有人说,成长是一幅画,炫丽的色彩却难以描尽它多姿的回忆;有人说,成长是一茗茶,甘甜的滋味后仍留下清新芬芳的余香。我说,成长,是一首离歌,淡淡的愁绪唱不尽它人生的悲欢离合。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竟流走了我小学六年的时光。这光阴,只如那手中的一把流沙,哪怕你紧紧握着,也会被风吹得一干二净。六年的同窗情谊,是那样美好。我想起曾经的我们在一起的天真,会因为谁的个子高,谁更聪明而争论不休;会一下课便冲出教室,飞奔向操场,比谁的速度更快;会在大雨天一群人挤在一把小伞下,一起笑着回家。然而成长,早在不知不觉间,褪去了我们稚嫩的外衣。我们更加成熟,更加坚强,更加懂得把握自己的情感,但是我们同样也面临着最后的离别。毕业以后,大家各奔东西。本来我也不是一个会挽留的人,于是到了今天,除了极少数的几位朋友,其余的.便是杳无音讯了。六年来的相伴成长,一朝的离别,从此形同陌路。他们亦或许只是我成长过程中的匆匆过客,匆匆到来,也是匆匆离去。我知道落雪无痕,许多人和事,便如同那飘落的雪,即便你抓住,它依然是会悄然融化,与你再无交集。人,都是会长大的吧,哪怕你不想;人,总是会离别的吧,哪怕你不愿。毕业的那天,大家都很失落,但我们都很坚强,没有人哭。因为我们明白:成长,你要渐渐学会承受离别。

  童年,往事随风,悲凉的秋风吹落了这个季节最后一片的干枯落叶。他,也悄然离去,不顾我们频频的留恋与不舍,不顾我们的痛苦挽留,他还是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了。我望见旁边的大人们凝重的脸,多么悲伤,多么不舍。有人捂住了嘴,却掩饰不住低声啜泣;有人失声痛哭,崩溃地跪倒在地。我伤心,害怕,这样一位和我朝夕相处的老人,疼爱我的老人,一直陪伴着我成长的老人,竟会这样匆匆离世,如那秋风落叶,在一刹那间凋零,也如那天边划过的流星,就这样在我生命中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梦幻影。爷爷,我想起曾经的你,什么都总留下最好的给我;我想起曾经的你,大雨里背着发烧我四处求医。我想起我们的曾经,在我成长过程中与你的相伴点点滴滴。我记得最深刻的,是儿时所犯下的一次错误。那时,我和爷爷一起站在了老师的面前,低着头。老师手里是我前天晚上没有完成的作业,我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偷偷看了一眼爷爷,他的脸上充满了尴尬,犹如一名犯错的孩子,一脸沉默。回到家,爷爷却没有骂我,反而是笑着对奶奶说:“这辈子上过几天学,从没被老师罚站过,今天倒是被老师罚站了。”我惭愧得低下了头。然而现在,我却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伤心,泪流满面,灰暗的月光下,连泪,都没有了光芒!可我却只能坚强地接受:成长,你必须直面分离。

  岁月无情,成长无声。不经意间,我发现自己已经比父亲高了,不禁莞尔一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他,却是苦笑着,摇了摇头,说:“儿子长大了,开始嫌父亲矮了。唉,人老了,不中用了。”我愣住了,父亲老了吗?我忽然间记起,不知什么时候起,父亲每个月都要去理发店染黑头发;不知什么时候起,父亲也有了腰疼的毛病。我抬头望见父亲,发间竟隐隐约约泛出了一片片银白,我的心,不禁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感受。是啊!我一刻不停地成长,而父亲,却是一刻不停地老去。我难过,悲愤,也无能为力。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只能从现在开始珍惜,珍惜这份简单而又伟大的父爱。因为这便是成长:成长,你无法遏制分离。

  成长如歌,是一首离别的歌。但也正是这成长道路中的无数离别,让我渐渐地学会坚强,学会珍惜,珍惜身边的你,身边的他。

离歌的作文7

  七天前,我用依依不舍的目光望着爸爸远去的背影,而现在,我紧闭溢满泪水的双眼,去感受、去铭记周围的一切。离歌声声,始终在我的心头荡漾。

  七天的军训生活真的好快,似乎还没体会到它的艰辛,它就从我们眼前溜走了。七天前,我用依依不舍的目光望着爸爸远去的背影,而现在,我紧闭溢满泪水的双眼,去感受、去铭记周围的一切。离歌声声,始终在我的心头荡漾。

  依稀记得军训的第一天,教官的严厉让我们无法忍受。向来不受拘束的我们,稍微一动就要打报告,说真的,内心很不服气。晚上训练9点半结束,10点20就要熄灯。第一次体会到了洗澡洗不干净的痛苦,第一次在黑暗中打着手电筒洗衣服,那样的手忙脚乱,都是我第一次体会到。那天晚上,我很迟才睡着,因为想家了,想那舒适而不用烦心的家。

  两三天的军训下来,我们的任务渐渐轻了,我们与教官的距离拉近了,我也开始适应这独立在外的生活。我们的梁教官是所有教官中最年轻的,才21岁,上大三。只比我们打了四五岁,呵呵,代沟是肯定没有的。梁教官和我们说她上学时的趣事,同样的花季,与我们一样,有着调皮叛逆的一面。其实仔细看,我们八排的梁教官还蛮可爱的。

  记得军训第四天的时候,教官让我们休息,自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由于太无聊,口令员带着我们哼起了流行歌曲。后来,大家突发奇想,把歌词改成了与军训有关的。所谓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大家集思广益,不一会儿,就编好了四首歌。我们不停地大声唱这些歌,引来别的排许多教官羡慕的.眼神。那两天,我们一直沉浸在欢乐之中,总希望时间过得再慢一点,让快乐停留得多一点。

  十五排的陆教官,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教我们唱《军中绿花》吗?你唱得很深情,我们都被感动了。可你却嫌我们跟你唱时声音太小,只教了我们两遍。其实,不是我们激情不够,而是真的陶醉在那首歌的意境中了。抬头仰望夜空,似乎自己真的远离家乡守卫祖国,那满腔的情感我们只能用柔和的呜咽声来诠释。

  最后一天早晨,阅兵结束,我收拾好东西,在宿舍等待正在开家长会的妈妈。我们几个站在阳台上,看着对面那栋楼的教官陆陆续续地往车上走,那一张张熟悉而可爱的脸庞,即将远离我们而去……我们都没有说话,因为我们知道,无论怎样做,都是徒劳,注定无法挽回了,不是吗?

  “不要离别时两眼泪花……”教官、同学、宿舍、校园,我们真的分开了。你们都听到了吗?我心中的离歌声声。

离歌的作文8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李叔同的文字流淌的,是离别的愁绪万千,是情感的依依不舍,再读此篇,每每都有不一样的滋味与感受。当离歌响起,回荡在胸膛,贯彻于耳际,我那心中泛起到底是像李叔同那样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还是对前路的无限憧憬与期待?抑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占据内心而泛出涟漪呢......

  如果要说我听过最多遍的离歌,那便是故乡的离歌。早在初中,我就离开了故乡南阳城,去省会郑州求学。我走过最多的桥,是来往必经的白河大桥,白河是南阳城的母亲河。茫茫两岸的风景,是回家最美的见证。节目《朗读者》中作家余华讲到:离别,是为了看到自己没能看到过的东西,离开最熟悉的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故土有多么多的财富。主持人补充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离开成就了你。”听罢,我感触颇深。早在刚上初中,离开父母,心中挂念的只有悉心照料自己12年的`父母和生活了12年的故土,那时记忆里的离歌,便是父亲开车送我去学校,车里循环播放的那几首上世纪金曲,沧桑又伤感,有时会偷偷落泪,看着眼前的小城渐行渐远,连说再见的勇气也没有,怕这一声再见,便是再也不见。再大了一些,渐渐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就相信,每次汽车开往郑州,就是我冲锋的离歌,是我驶向未来的专车,每一次的别离,都是我学会知识,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开始。

  歌声匆匆,脚步匆匆,离开了故乡,去追随的是诗和远方,还有心中的理想。也许有的离歌是令人痛苦的,有时梦想摸不着边际,望望眼前的漫漫长路,害怕失去方向,害怕孤军奋战,只好作罢,与原先的梦想说再见。也许是难能可贵,也许是功夫白费,我更钦佩的大概是前者,只有拿得起,放得下,才能算吹响了梦想的离歌,它是舒坦的,如释重负的。历史上弃医从文的例子是不少的,鲁迅,郭沫若,金庸,欧亨利......也许,头脑一热时的灵光并不适合你一生去追求,真正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东西,自己想要的东西,才会觉得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孩提时向父母老师嚷叫着:“我想当医生,歌手,发明家,宇航员......”到头来,发现自己的梦想遥不可及,是否想过,唱一首离歌去走天涯?放下功利色彩去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是离歌更响亮,还是热情更奔放,由此决定自己一生的追求与梦想。

  离歌响起,不一定仅仅是分开,它一定代表着新的开始,让在旋律中找寻下一个方向,在节奏中走的更加沉稳笃定。

离歌的作文9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老习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

  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

  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

  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

  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

  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才是诗罢了。

离歌的作文10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那是多少年前的早晨,寒意未退,塞北的雨和关内的雨凉暖自知。那是出塞前的最后一道关卡了。元二前脚才离,王维便从后面匆匆赶上,撑着伞,举着一杯不甚甘醇的乡酿,时光流转,他期盼元二能喝下这口酒,带着朋友的祝福,踏上远方。

  如果千年前,没有这场浸透了悲伤的雨,没有那个出塞的游子,也不会有这样一段欣慰的别雨,多少年后,也不会有那样深情的咏叹调。许多人被这首诗深深吸引,极力感受着那场雨中的离别,可惜,除了元二,没有人能左肩担着风雨,右肩担着明媚的祝福行远。人说离别是一杯苦酒,然而我在王维的诗中却品尝到了暖暖的甜。有一份祝福在心中,无论在天涯经历着怎样的苦,在海角承受着怎样的痛,因为有暖心的祝福,人依然可以昂头挺胸,一路前行。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那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呀,灰蒙蒙的天空,夹着黄色的云,要下大雪了呀,天气极寒,而宫廷乐师董大要在这大雪之中远行。送行的人们默默无语,心中充满无尽的伤感,然而高适却在举起酒杯的那一刻,豪情万丈:没事,放心大胆地走,你董大无论到哪里都会有朋友的,这祝福一扫阴霾,让即将远行的董大唱即兴作曲高歌远行。这祝福没有儿女情长,有的.只是对朋友的无尽祝福,也许忘我忘情才是友谊的最高境界!

  远行的人啊,无论你走到哪里,请一定记得在你的身后有一双双注视的眼睛,那是朋友的祝福和思念,对你思念的情谊,就像那春天的花草,更行更远还生。”我愿是驿站外的一株柳,墙角的一束动人的枳花,亦或者,是一捧流水,注视着这一次次的离别。然而,那一次次的离别又何曾真正远去?蓦然回首,我们离那个浪漫的诗人的年代已经隔了一千多年。远离了一去不复返的栈道,迎来了车站,机场。物质的远方依旧那么遥远,精神的思念是那么浅近。时空的驿站上,唱起了一首悠悠的离歌。这歌声穿越千年,飘过万里,依旧回荡在离人的心间。

离歌的作文11

  从离开一个网站到离开这个世界,有别人的离开也有自己的离开。事无大小,其中必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情节与情感,对于难以启齿的感情,离歌成为了解决办法。

  离歌有时是为了他人,有时是为了自己,虽然事件不同但都是为了抒发心中的那份情感。

  离歌很早以前就已经产生,这当然要归功于当时不便的交通。那个时候如果相互分离,少则几个月,长则永世分别。在那个时候,后者的概率甚至大于前者,所以情感也往往在分别时涌现,这也是离歌感情饱满的原因之一。对于作者来说,离歌就好像遗书一般的存在,但却像死亡一样避不可避,所以作者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那不长的字里行间中如庖丁一样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尽情抒发感受。所以离歌文学价值也不容小觑,此后离歌就作为文学的`宝库留下来了。由此观之,离歌的出现是很合理的。

  离歌不仅作为文学作品很是重要,而且,它更是中国古代人民情怀的载体。所以,其中所包含的不仅仅有文学家对文字魔幻般的应用,往往也存在着复杂难懂的情感。古人深受孔孟文化的熏陶,对仁义礼智的理解甚至超过当代,总是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奈何力量微小,只好以以诗为翼纵情宣泄情感。屈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诗总是充满了离别之情,因为他的诗是写给帝王的,每每都要怀着一颗必死的决心。离歌一直与悲伤为友,也一直与伟大为伴。那年易水河畔;燕丹与荆轲;使命与离别,都交织于诗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字无情但人有情,读到这里我每次都会在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活灵活现的画面。

  离歌的价值不亚于莎翁,老舍笔下的哈姆雷特,茶馆,它包含的也是整个世界。

  离歌教会我们很多,它能让人们更加珍视眼前物。飞速发展的现代,不夸张的说,人们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可,也不用过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苦日子,所以大多数人都开始淡化了拥有的感情,就这样,无动于衷让失去的变得更多,最后只留下失去了最珍贵的人或物的悲伤与绝望。人们常说忆苦思甜,在离歌之中,大家一定能重拾那珍贵之物。所以望各位与李白为友,以屈原为伴,理解离歌,重视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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