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3-22 09:22:08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0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一天,我在柜子里翻我的《300字作文》,突然,在柜子里看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问妈妈:“妈妈,这本《雷锋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妈妈说:“我今天在红叶书社给你买卷子的时候,顺便翻了翻,就翻到了这本书。看看内容还可以。今天又是你的生日,就买来当成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了。”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书中所讲述的雷锋叔叔随时随地帮助别人的故事非常感人。从那天开始,我天天把《雷锋的故事》背在书包里。我们下课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都要把这本书拿出来看。有一天,天空中布满了乌云,刚放学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因为我的书包没有遮住,回到家,打开书包一看,我的《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已经被大雨淋湿成一团了。我钻进被窝里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见了,忙跑进来问:“怎么了?”我说:“《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被雨淋成一团了。”妈妈坐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再去给你买一本就是了。”我说:“可是意义不同啊!”妈妈问:“有什么不同的?”我说:“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买的。如果你再给我买一本,又不会回到我过生日的时候了。”

  从那以后,我就天天把那团破碎了的书拼完整了看。有时候我会哭。有时候我看见下雨了,就会对着天空大骂。有时候我也会到书店去看看有没有《雷锋的故事》……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动过,因为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本书是妈妈第一次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爱妈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最受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有许多书,也读了许多书,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就不会进步,没有书,我们就不会不会学到知识。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我最喜欢《三国演义》。”

  我佩服:关羽的义气,刘备的领兵能力,张飞的勇猛,诸葛亮的聪明机智,赵云的气势。如果你问我我是怎样读这本书的,我会回答:首先,我会查查字典,学学那些我不认识的字。然后,我会多读几遍,把这本书读通顺为止。我还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他们的心情又是怎么样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又会学学故事中的一些问题,再多读几遍,把这些问题的答案从书中找出来,最后我会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并把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

  因为这本书中有真正的汉子,叫我们怎么做真正的男人,我感受到作者是个讲义气之人,从这本书中我最大收获是朋友之间应该以和为贵,别人帮助你,你也要去帮他,这才是互帮互助的好朋友。

  有一天,我们正好大课间结束,忽然,沈栋摔倒了,我见了这个情况,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到了沈栋面前,把他拉了起来,我亲切的问:“沈栋你没事吧?”他点点头说:“嗯没事,以后你要是有困难尽管来找我,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在所不惜。”我笑着说:“没那么严重!”果然,我真的遇到困难了,我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沈栋,我说:“你可以借我一支笔吗?我的写不出来了。”他说:“可以。”说着便从笔袋了拿出了一只水笔递给了我。我说:“那就谢谢你了!”从那以后我和他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并且流传着一句话:朋友有难,拔刀相助。

  多读书,读好书,有句名言说得好: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当你不高兴的时候,你就津津有味的读一小会,就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看过许多书,有:《夏洛的网》《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和《绿野仙踪》....这些书我都很喜欢看,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夏洛的网》了。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认识了一只蜘蛛夏洛,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是做熏猪肉腿。夏洛用自己的丝拯救了威尔伯的命运,自己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威尔伯和夏洛朋友的精神使我感动。尤其是夏洛给威尔伯的命运改变时写的字,“好猪”我印象最为深刻。

  我有时候都比不上夏洛。就比如:那一次,上体育课时,小红因为没带跳绳二和我一起跑步,当他跑到第四圈时,她看到有些人跳完了,就去把跳绳借过来,跳了一百个,(因为要跳五百个,一百个跳绳是一圈)。而我却跑了五圈。到了下课,她说:“咱们一起上楼吧。”我说:“不要。”我轻蔑的瞟了一眼,“除非你给我道歉,我才原谅你。”“怎么了?我惹你了?”“你惹我了!我给你说,你要是不给我道歉,咱俩势不两立!哼!”我往后瞅了瞅,看见她在那里喃喃说道:“我怎么了....”到了楼上,她好像知道了原因,就向我道歉了。

  然而,我也很惭愧。那次,上语文课时,小明想我问了一道题。但是,我说:“我还得做作业呢,你去问别人吧。”我竟然说了这样的话,我有点不敢相信。这不仅让虚心好学的同学失望,我也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

  读了《夏洛的网》,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情感,是用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的。所以,让我们珍惜现在的友谊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丰富多彩的,它有许多类种,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乐趣、不同的感受。有的书让我回味已久;有的书让我受益无穷;有的书则让我记忆犹新。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为我呈上了历史的一面,所以我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皮是紫色的,底下的线条形成了波涛形状。左边则有几行字:汇集谋略思想的百科全书 饱含荡气回肠的英雄气概 表现悲壮恢弦的战争场面 启迪商业思维的经典教材封面上还有一幅插图插图就是张飞、关羽、刘备三人在大战吕布的场景,这幅插图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画中的马儿在愤怒的嘶叫着,激起一阵阵尘土,他们打得不可开交,给我的感觉是自己也在战斗场上,观看着这壮烈的激战,心里也跟着忽上忽下。在翻开书,这本书里面又是一些各种各样的、著名的、令人激动的无数大大小小的战争,也介绍了一些英雄豪杰的感人的,有趣的、新鲜的许许多多事情。为我讲述了及足智多谋有宽宏大量的诸葛亮、粗中有细的张飞、有远大志向的刘备、宁死不屈的关羽、心胸狭窄的周瑜、野心勃勃的曹操。这些人都用自己的性格,将这本书装饰得五彩缤纷,让人觉得生动无比。每当我读起这本书时,都会觉得身临其境,亲眼目睹了那残忍又壮观的血汗淋淋的战斗。这本书会让你了解历史的,了解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战斗场面,让我觉得自己也参与其中。你们喜不喜欢呢?快去看一看这战斗吧,感受一下士兵的英勇吧!这本书会给你一个战斗的地带,它好似是一台时光倒流机,会带你看见远古时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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