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的个人主义精神

时间:2023-04-26 03:14:02 哲学宗教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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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秦儒家的个人主义精神

先秦儒家基于性善论,强调个体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意志不可剥夺,个人在精神上不必屈从于政治权威,个人自主决定自己的言行出处,并有权获得相应的个人利益.同时,个人需对自己的道德行为及其后果负责,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职责负责,对有相互关系的他人负责.我们可以把这些思想称之为"儒家个人主义".先秦儒家的"个人主义"精神对于塑造当代人的独立个体人格,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与法制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 者: 徐克谦 XU Ke-Qian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刊 名: 齐鲁学刊  PKU CSSCI 英文刊名: QILU JOURNAL  年,卷(期): 2005 ""(5)  分类号: B222  关键词: 先秦儒家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   儒家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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