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欠发达地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补偿机制建设

时间:2023-04-30 00:42:23 经济贸易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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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欠发达地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补偿机制建设

我国的欠发达地区与生态脆弱地带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欠发达地区建立生态示范区,是欠发达地区实现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但欠发达地区在生态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生态环境还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缺乏合理的补偿机制,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必然不能很好地得到统一.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保证欠发达地区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实现脱贫致富.

作 者: 麻朝晖   作者单位: 浙江丽水师范专科学校,浙江,丽水,323000  刊 名: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ZHEJIANG SHUREN UNIVERSITY  年,卷(期): 2003 3(3)  分类号: F207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   生态示范区   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   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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