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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三体育中考的再思考论文
我市自08年开始将体育考试成绩正式纳入中考的总成绩。虽然所占分值不高,折30分,但这足以引起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重视。从最近两年的中考成绩来看,也足以说明体育成绩计入总分以后,整个中考体育成绩明显提高。我以为,这正是素质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
以前体育虽然也要考试,但只是资格分,即考生只要及格就行了,100分和60分没有什么区别。这样,许多学校就出现了“体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虽然我国的素质教育实行了很多年,可社会与上级部门评价学校的主要指标依然是升学率,学生和家长也只看考试的分数。相当一部分的学校依然在搞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或者流于形式而已。针对中学生体质逐步下降的情况,教育部及时把体育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总成绩,这一举措值得肯定,效果也很明显。事实证明,如果要真正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就目前情况来看,只有把体育也纳入中考,这样才能引起学校、学生及家长的重视。也就是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因此,笔者呼吁社会各界不要再争论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的好处与坏处了,不妨多一点儿去讨论研究一下如何改进目前的体育考试方法,以及如何才能使体育考试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一、体育中考的作用。
自08年开始体育计30分到中考成绩后,我市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明显比以前高。虽然他们有些可能是出于自愿有些是被迫的,(据调查,绝大多数学生特别是女生是迫于考试的压力,被迫出来参加体育锻炼的。)但只要能调动他们出来运动,学生的体质肯定就能得到某种程度的提高。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当前学生对升学要考什么科目,就努力学好什么科目。升学不考的科目,一般来说,是应付了之。学生如此,不少教育行政及教师也是如此。更何况体育课需要学生付出一定体力,才能取得理想成绩。如果中考不加体育,笔者发现,绝大多数学生特别是女生,对体育课上安排的那些枯燥的田径项目能不学就不学,能不练就不练的。所以,假如体育不考,或只考试而不计入升学总分,无论体育教师和学校怎么样重视和宣传,效果都不如人意。相反,自从体育纳入中考科目以来,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热情空前高涨,学校领导开始重视体育,运动场上学生进行运动的场面可谓壮观,毕业班的班主任亲自带领学生在运动场上运动,这在以前可是前所未有,现在已经是司空见惯了。这两年我市体育中考的成绩(按30分的总分计,08年市平均分是24.1分、09年市平均分26.9分)大幅度地提高,也足以证明,体育纳入中考科目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上体育课、参加体育锻炼、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学校体育的积极性,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相应地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反对体育成绩纳入初中毕业生升学成绩的原因分析
原因一:目前学生的负担很重,不少家长担心再增加体育考试,这不又使本来负担重的学生“雪上加霜”、“火上浇油”吗?因此,他们反对体育纳入中考成绩之内。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目前学生的负担重,主要来自文化科目的压力,懂体育的都知道,进行体育运动,锻炼身体不但不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相反是给负重的学生缓解和调节。
原因二:担心体育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于历史的原因,体育考试以前走过场,或者考试不规范的现象比较严重。因为以前体育考试只要求资格分,也就是及格,从而导致部分监考员思想上也不重视,行政监督不够严密,使得家长认为体育考试成绩存在一定的虚假成分,对绝大多数考生不公平。这种担心导致反对,表面上看似乎有一些道理,但深入分析也就站不住脚了。近几年来,特别是这两年开始,行政部门对体育考试加强了监督,考试的规则也不断完善,体育成绩当然也完全真实可靠了。
三、体育考试的改革。
目前的体育考试虽然对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其积极作用毫无疑问应得到肯定。可是笔者认为这几年的体育考试,还有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空间。比如09年开始我市实行的“1+1”的方式我认为比较好,这种考试方法在公平性方面提高了一大步。“1+1”就是每个考生考两项,其中一项是必考项目(我市是200米跑),另外一项可由考生在规定的几个项目(我市规定了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三项)中选择一项自己喜欢的或者自己擅长的。这样的做法,比以前全部由教育局规定所有考试项目更加科学与合理,它既有效地考查了学生的身体素质,也给了学生发展自己个性和特长的空间。在这种规定下,学生申请免考的人数少了,比如以前肥胖的同学,他可以不选择跳绳,而选择掷实心球,其所取得的成绩会远远超过他免考所得的60分,当然他们就会选择参加考试而不想免考了。
四、监考员的业务素质是影响中考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既然体育的分数要计入中考总成绩,其成绩的高低就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前途。但由于体育考试人数多,时间短,任务重,监考员还得忍受太阳暴晒、风吹甚至雨淋的艰苦的工作环境,工作的确很辛苦。而正因为如此,这更要求他们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通的业务水平,以便在艰苦的工作环境中依然中能做到细心、公平、公正。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比如在考跳绳时,由于客观原因,现在还是靠监考员自己来数。这项工作看似简单,其实非常容易出错。特别是考生开始跳的时候速度非常快,稍不留神就会漏数或者错数。虽然教育局规定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应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可笔者发现,这几年的考试,监考员基本上不会按要求当场宣布考生成绩,导致考生到最后才知道记录成绩与他实际考试成绩严重不符合的现象,但为时晚矣!因此,笔者建议考试主管部门一定要对监考员精心挑选,还要耐心培训,必要时可通过考试进行挑选,一定要达到标准的,才允许其担任监考员。这样才能保证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少出或者不出差错,对考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五、体育中考的发展方向。
计30分虽然能引起学校和家长们的重视,可相对690分的中考总分来说,我以为,还是显得比重小了些。建议提高到40~50为最佳。另外,笔者认为,以前的资格分也可同时套用,即在体育考试中,不及格的考生依然不能就读普通高中。这样,可以激励和帮助那些文化成绩特别好而体育成绩特别差的学生(他们可能不在乎这30分、打算放弃)重视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另外,体育考试的补考规则要进一步明确,防止个别考生钻空子。(据了解,有些考生在
200米考时,由于对自己的起跑不满意,就有意找借口不跑完,想让监考员安排他补考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既然体育也是一门考试科目,那就必须有严格的考场规则。比如,在
200米
跑的考试过程中学生摔倒的处理方法,笔者认为就该“一刀切”,这就好比文化考试中考生的失误,那是绝对不可能再让他补考的。这样就可杜绝上面说到的那种现象发生。再者,可供学生选择的考试项目能否适当地增加几项,比如,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跳高、跳远、男子
1500米
跑和女子
800米
跑等等。每年的必考项目变化一下,防止那种学校考什么项目练什么项目的应试现象。公布考试项目的时间定下来,就是每年体育考试前的三十天或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教育局集中各个学校的体育教师当场宣布,免得下面的体育教师总想早点知道今年体育考什么项目,这样对所有学校也公正、公平。
参考文献:何坚 《体育列入升学考试科目是提高民族身体素质的有力措施》 体育教学与训练 (1990年第一期、总第五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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