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惠子“濠梁之辩”主流看法辨正
摘 要:在对《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九年级下册课文)的解读上,现行主流观点似有舛误,并不符合人物性格形象,而在分析人物性格形象基础上,对文中隐而不显的意思作出阐发,才能对“濠梁之辩”进行更合理更完善的解读。 关键词:庄子;惠子;濠梁之辩;鱼之乐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32-0-01 对于“濠梁之辩”双方观点的阐述,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文末庄子有意曲解。惠子发问“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一句里,惠子是在质询“方式”,此处的“安”当作“怎么”解。然而文末庄子故意曲解为“哪里”(表地点),偷换概念,并以“我知之濠上也”回答和结束辩论。连人教版参考书都引用文章称“(1)从故事本身来看,庄子占了上风。结尾处,在惠子巧妙地援引庄子的反驳建立起符合逻辑的推理后,庄子似乎应该无言以对而就此认输了,可是他却又返回争论的起始,借偷换概念而避重就轻地将惠子的发难化解了。所谓偷换概念,指他把惠子说的“安知”,解释成“哪里知道”或“怎样知道”,而惠子的本意却是“怎么(能)知道”。(2)从逻辑上看,惠子是胜者。前面说过,庄子是靠故意曲解惠子的意思,才在争论中得以维持自己最初的判断,而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悖于逻辑判断规则的,所以说,惠子才是胜者。” 然而细细考察文意,发现这种主流看法经不起推敲。理由如下: 1、此说与人物性格严重冲突。文中的惠子,刨根究底,一辩再辩,试图辩倒庄子的观点。这与历史上的惠子性格形象也是吻合的。试想,这样一个强辩不止的惠子,面对庄子拙劣的偷换概念之举,无疑是觉得找到了大漏洞立刻加以反击,又怎会无言以对结束辩论?从这点看,惠子质询庄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安”作“怎么”(表方式)讲,而文末庄子回答时的“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的“安”同样应当作“怎么”(表方式)讲,而不是作“哪里”(表地点)讲,否则惠子一定不会罢休,辩论一定不会结束,反向推断同样可证明这一点。 2、依此说,则庄子的辩技近乎荒唐拙劣,与庄子的人物形象也明显冲突。庄子之辩,潇洒从容,抓住对手致命之处一举击破,又怎么会以这种偷换概念的末技来强词夺理? 3、实际上,这种偷换概念的行为也不可能在当时发生。还原当时情景,庄子与惠施以口语问答,意思无疑是清楚明了的,不会出现“安知鱼之乐”的可作多解的文言句子,庄子也无从得到偷换概念的机会。 事实上,将庄子的“安”解释成“哪里”,只能看到一个公然转移话题来诡辩,甚至显得耍无赖的庄子,这既与庄子形象不符,也不会让惠子信服,更不会让辩论就这样结束。主流观点并不能使人信服,文中的两个“安”都只能解释为“怎么”(表方式)。 那么,我们如何解读这场辩论? 我们先来看庄子第一句“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此句明白无误地体现出庄子的观点:人可知鱼乐。 再来看惠子的驳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惠子的观点也很明确:不同的个体无法相知,庄子无法知鱼乐。 惠子的观点看似合乎情理,然而惠子一旦开口就庄子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评判,就必然导致一个事实成立,那就是——惠子能明白庄子所言之物为何。也就是说,惠子能知庄子,所以他才能对庄子的观点进行分析评判。这个已经发生了的`事实也成了无法改变、无法回避的前提。 然而,惠子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到了下文,惠子又全然不顾这个前提,一开口便是“我非子,固不知子矣。”等于认定“惠子无法知庄子”,接着,他在“人与人不可相知”基础上引出“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的“人与鱼也不相知”的推论。此时的惠子也许正为自己逻辑之合理而自鸣得意,却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后文“人与人不相知”的前提本身就和之前的大前提完全冲突了,“人与人不相知”不成立,那推论“人与鱼也不相知”自然也不成立。 庄子显然洞悉惠子的致命漏洞。且看庄子的反驳: 庄子曰:“请循其本。” 这个“本”是什么?那就是“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 庄子接着说:“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这句话非常犀利且非常明白——你之前都说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样的话,说明你能知我,能认识、能理解我说的话的意思,能知道“我(庄子)知道鱼之乐”(且不论是否认同,仅仅是一种对他人观点的认知)。 庄子要惠子回到话题的最初,那就是惠子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一旦回到这个已经发生的根本前提上,惠子后面的辩驳立刻土崩瓦解不值一辩。 我们总结一下: 惠子认为自然界的两个个体,不管是人与人,还是人与鱼,都是不可相知的,所以“我非子,固不知子矣”,所以“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甚至人不知鱼,还以“人不知人”为先行。然而,既然自然界的两个个体不可相知,那他又凭什么能认识到庄子的言论,凭什么能理解庄子的意思呢?这个过程不就是“知”了吗?既然两个个体可相知,那么后面惠子又凭什么说“我不知你”和“你不知鱼”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所以,当庄子点中“既已知吾知之”的死穴,惠子的观点顷刻间土崩瓦解。 那么,这场辩论谁赢了呢?毫无疑问,庄子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他并没有偷换惠子的概念,而是犀利地抓住了惠子的致命前提来一举击破。不管是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庄子全胜。 而在主流看法里,认为“形式上庄子赢,因为惠子先无言以对;实质上惠子赢,因为庄子偷换概念。”这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参考文献: [1] (清)王先谦集解.庄子集解[M]. 上海书店, 1986 [2] (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M]. 中华书局, 2004 [3]曹础基著.庄子浅注[M]. 中华书局, 1982 [4]张岱年.庄惠濠梁之辩[J]. 群言. 1993(04) [5]翟廷瑨.庄惠“濠梁之辩”——两种思维的交叉[J]. 学术月刊. 1988(05) [6]羊涤生.庄子“濠梁之辩”与“辩无胜”[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02) [7]隋都华.庄子的物我关系思想简析[J]. 理论探讨. 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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