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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评级业发展初探

时间:2021-10-01 17:05:07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我国债券评级业发展初探

  1998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首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机构———中国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成立。同时,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今后的金融监管工作中,将逐步利用证券评级。该公司的成立和央行有关负责人的发言无疑是给中国的信用评级业特别是债券评级工作注入了一针兴奋剂,对于不景气的中国债券评级行业的发展将起一个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

  

  1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债券评级源于本世纪初的美国,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在美国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并在保持金融制度的稳定中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在美国,债券评级是由民间自发而形成的,但它最终成为一项制度却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1)30年代的大危机证明了评级活动基本上反映了债券的偿还能力,这一事实增加了投资者对债券评级的信赖。(2)危机过后,美国当局公布了证券法,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实行了法律限制,禁止证券承购业者对有价证券进行评价,从此证券评估就转而由作为第三者的评级机构承担。(3)政府部门对评级结果的广泛利用。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定,有价证券发行计划书中记载的评级情况必须是SEC确认的评级机构所作的评级。

  

  因此,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债券评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中存在大量的信用形式,或者说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基本特征是偿还性,它的运动过程是借债和还债的统一。如果受信人的偿还能力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信用关系,如果整个社会的信用恶化,就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债券评级对债券偿还履约可能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可以推动信用关系的良好发展。

  

  2 发展债券市场的需要。中国的债券市场起步比股票市场要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1997年沪深两市总市值达17529亿元,占我国GDP的20%①左右。而1996年,企业债券的累积额仅为2063亿元,只占同期GDP的3%.由于政策上的原因,我国目前是“重股市,轻债市”,而在西方国家恰恰相反,它们的证券市场结构逐渐向债券市场倾斜。作为证券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的债券市场亟待发展,而其前提就是需要一些权威的评级机构对企业债券作出评级,以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投资者来讲,债券评级可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对象,以降低信息成本;对于企业来讲,债券评级可提高其知名度,同时根据“风险和报酬成正比”的原理,以确定其资金成本。

  

  二、我国债券评级现存的问题

  

  1 评级机构的设置不合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得不到体现。我国的证券评级业产生于80年代后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有40多家评级机构,在这些评级机构中,其中一部分是由地方省市人民银行组建的,一部分是由专业银行组建的,一部分是独立的评级机构(如远东资信评估公司,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除独立的评级机构之外,大部分评级机构在人员、资金、业务方面没有与挂靠单位彻底分离。尤其是人民银行系统的评级机构,由于人行同时主管债券的发行(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取得人民银行同意其发行债券的批文),这就使得证券评级的“客观、公正”原则难以真正实现。(2)评级机构的数量与债券市场的规模不相适应。我国的债券市场规模还相当狭小,评级机构已达到40多家,而在发达国家,加拿大的评级机构只有两家(CBRS①公司和DBRS②公司)。日本在1994年只有5家评级机构,即使在债券市场相当发达的美国也仅有5家评级机构被正式公认。如前所述,债券评级可起到降低信息成本的作用,但当众多的信息铺天盖地而来时,投资者很难作出选择。

  

  2 评级程序行政色彩浓厚。债券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债券的信用风险情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是为投资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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