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师范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论文

时间:2021-09-01 19:24:39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最新师范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论文

  教育实践课程是师范生锻炼教育教学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前教师丰富实践经验的重要途径。2011年10月8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课程标准》中提出要“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完善教育实践课程管理,确保教育实践课程的时间和质量并在具体的课程设上规定,无论是幼儿园、小学还是中学,无论是专科还是木科,教育实践环节(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课时要达到18周。但是反观当前,“教育实践课程一般仅为8到10周,仅占全部课时总量的6%左右,课时比例严重失调”[2],这远远低于《课程标准》提出的18周的课时预期。一方面是教育部门强烈呼吁延长教育实践课的时间、提高教育实践课的质量,而另一方面则往往是教育实践课在现实流于形式。按道理说,师范生进行保质保量的教育实践,是师范院校培养教师人才必须幵设的实践课程,也是师范生提高自身教学技能的重要途径。但是,为何教育实践课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呢?我们不禁会担心,《课程标准》关于延长教育实践课时的设想能畓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呢?毋庸置疑,加强教育实践环节是培养合格教师的必然路径,但是应然与实然出现了矛盾,理想与现实发生了冲突,面对困境,教师教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己经迫在眉睫。教师教育政策是一个教育价值导向,而“价值分析的来源是利益分析,因为价值来自满足人的需求的客体即利益,利益是价值存在的基础,正是不同利益的存在,才产生不同的评判价值”教育实践课的实施过程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利益群体,木文试图对其中关涉的利益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寻求制度设计上的突破,以促成教育实践课的有效实施。

最新师范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论文

  一、利益视角中的教有实践课程问题的分析框架

  以利益的视角分析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概念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最初来于经济学领域,美国经济学家弗里的经典定义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标过程影响的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西方经济学家在研究公司管理时提出的一种主张,该理论认为:所有的受企业影响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利;因而,企业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考虑其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与整个社会的关系,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目标应是集体利益或企业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以上的分析,教育实践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可以理解为教育实践课程对其产生利益影响的所有人或群体。教育实践是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下,由师范院校安排师范生在实践单位实施的课程。所以,教育主管部、师范院校、师范生和实践单位是教育实践课设计、实施过程最密切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进而决定了各自在教育实践课程面前所采取的态度和行为。作为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考虑到每一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必要的政策措施使得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得到协调与和解,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二、教有实践课程实施的利益之维

  (一)教育主管部门的利益诉求

  教育主管部代表的是国家和社会,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即所有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提高。这是国家开设师范专业的宗旨,目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教育教学人才。因此要求保质保量地进行教育实践,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必然选择。特别是当前在中小学校中反映出的新入职的教师缺乏教育经验、教学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这就进一步迫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加大教育实践力度,以保障我国教师的基木水平。

  (二)师范生的利益诉求

  面对激烈的就业压力,谋得一份理想的工作可能是学生更为关切的利益,因此考研或者尽可能多地参加招聘活动对他们来说则显得更有吸引力。尤其是教育实践课往往集中安排在第七学期,此时正是考研复习的关键时期,也是就业招聘会集中的时期,学生要同时担负着教育实践课、考研、就业等多方面的任务,权衡之下,学生更多地会选择应付教育实践课,将更多的时闽和精力用在考研复习和求职之中。

  (三)实践单位的利益诉求

  教育实践课不仅要安排学生到中小学课堂中见习观摩,更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走上讲台进行教学的实习。由于师范生教学经验和能力的欠缺,他们常常会出现讲解不到位、甚至讲解错误的情况,这无疑会使实践单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受到负面影响。特別是一些重点学校的毕业班,对考试学科师范实习生更是谨愤对待,担心影响教学效果,进而影响到学校的升学率。为了学校身发展的利益,很多实践单位学校便会排斥安排师范生入校进行实践,即便安排,也很难会保证实践课程所要求的课时。另外,接收师范生进行教育实践,无形中会加大学校辅导教师的工作量,这也是实践单位学校选择扪斥的原因之一。

  (四)师范院校的利益诉求

  对师范院校来说,他们徘徊在私欲和公益之间。一方面,他们要求代表和实现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实践课程实施的有关规定,理所应当地维护师范教育、教师教育的科学化、正规化,労一方面,他们也很看重木校学生升学、就业的情况,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学校0身的声誉和自身的发肢。不难看出,师范院校处于左右为难的夹缝之中,是否真正保质保量地实施教育实践课程,对于他们来说着实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三、教有实践课程实施中的利益凼境

  与经济领域一样,教育政策的利益分析同样是从利益的视角叫答“利益如何分配、分配给谁等问题,根据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我们可以从公益——私益的向度对以上四个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归类,教育主管部门属于公益群体,师范生和实践单位属于私益群体,而师范院校则属于复合利益群体。他们相互之间甚至木身在面对教育实践课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进行着激烈的利益权衡,从而陷入困境。

  (一)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私益与公益的冲突

  教育部门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教育实践课,木意

  是提升每个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而提升整体的教育质量。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就业压力甚大,对每个学生来说,更看重的是尽早地抢占有限的工作岗位,而保质保量的.进行教育实践,往往会耽误求职的机会;面对学校自身的生存压力,对于实践单位学校来说,更看重的是木校的升学率,而过多地为教育实践课提供场所,则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质量。一方面是国家公益,一方面是个体私益,两者孰轻孰重难以评判。而实际当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保证以及受到市场运行机制的影响,更为实惠的私益群体了上风,教育实践课只得流于形式。

  (二)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私益与私益的博弈

  从长远利益的角度来看,教育实践课按质按量的实施是为师范生和实践单位学校都能够接受的。对于师范生来说,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有助于谋得更好的职位,有助于今后更顺利地从事教育工作;对于实践单位学校来说,为师范生提供实践平台,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有益于学校在招聘教师时,面对水平更高的可待选择群体。但是两者都涉及到同级竞争,处于理性的选择,也就有了各自的利益分析。

  对于学生来说,我若此刻认真进行教育实践,而别人却奋斗在考研或者竞聘的关键期,那么无形当中,我便把稍纵即逝的机会让给了别人;但我若此刻放弃教育实践,那么至少我还是有机会去竞争深造或者就业的机会。因此,学生在与他人的升学和就业的竞争中往往会消极地对待教育实践。对于实践单位学校亦如此,在与其他学校升学率的比拼中往往也会尽可能地排斥师范生的教育实践。

  (三)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复合利益群休的自我权衡

  师范院校作为教育实践课实施中联系两端的利益复合体,既要考虑国家的公益,也要考虑到个体的私益,因此师范院校往往处于暧昧的观望与摇摆之中。表面上师范院校积极响应教育主管部的规炬,要求学生认真落实教育实践、努力联系和安排实践单位,但实际上,面对学生和实践单位的抱怨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別是木校学生考研与就业的状况直接与学校的声誉相关,而即便是严格规范教育实践也未必能换来实习学生和实践单位的一丝赞许。于是各师范院校更是为学生复习考研、竞聘工作大开绿灯,教育实践课也自然而然地形同虚设。

  四、教有实践课程实施中利益协调的制度创新

  教育实践课程实施中表现出的种种利益困境,症结在于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多元化的格局下,没有能够形成多元利益的协调。结果教育实践课程的命运则是:上面的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宣传得轰轰烈烈,下面的师范生和实践单位将其排斥得结结实实,而中问的师范院校则在两级徘徊中犹犹豫豫。因此,而对不同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争斗,教育政策不能以“规矩”或“禁令”的方式一刀切,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改变利益争夺的结构,实现教育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促成多元利益主体的相互信任与和解。

  (一)多方协商优化教育实践环节的课程结构

  教育实践课程流于形式的一个原因是课程木身存

  在着结构性问题,括见习课程与实习课程的比例如何、实践课程安排在哪一学期、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如何协调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教育和课程0身逻辑的科学性,也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密切关联。因此新的课程政策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优化课程结构。比如,适当地提前开设实践课程,或者像有些学者提出的那样,“将教育实习分为三个阶段,分別设置在第五学期、第六学期和第七学期%,让毕业生在最后一学年有充分的实践和精力准备考研或者就业;尽量避免选择实践单位学校的毕业班进行实习,可以通过见习的方式实践毕业班的教育教学活动等等。

  (二)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缓和支付结构

  师范教育就是要培养合格的教师,这也是教育实践课程实施的木意,从这一角度出发,就是向利益天平上的公益性一边倾斜。为了使各利益相关者愿意为落实教育实践课程这一目标服务,那么就需要在政策上对带有私益性的利益群体进行必要的补偿,以弥补他们在服务于公益性标时所支付的代价。比如,对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实践的师范院校、积极接收师范生进行实践的学校以及热心辅导师范生进行教育实践的一线教师进行表彰、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按质按量完成教育实践的师范生给予物质奖励测评加分,抑或在相应的工作招聘中帮助推荐等等。

  (三)通过政策的价值导向协调利益关系教育实践课程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往往更倾向于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具体利益出发,而忽视了个体长远的发展性利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除了应该在制度上有所规范,更关键的是要加强教育政策宣传和价值导向,让师范院校、师范生、实习单位学校考虑自身眼前利益的同时还要看到自身可持续发展之所需,更要顾及到国家培养合格教师的公共利益。通过政策的价值引领,让师范教育恢复其原有的使命,让教育实践课程踏踏实实地为师范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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