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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地位的再认识论文
随着当今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生态危机的严峻化,环境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于世,“环境保护,教育为本”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环境伦理道德教育也因此而勃兴,并在绿色浪潮中发挥着愈益关键的作用。伴随21世纪生态文明的即将到来,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必将成为一支主导力量,活跃于推进人与自然共同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舞台。然而,目前我国对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地位之认识远没到位,基本还停留在传统的“公德”认识层次;整个环境教育似乎依然没有摆脱重知识、偏技能、轻道德的旧格局;而在实践领域,环境伦理道德意识更是难见其应有的位置。在行将迈进21世纪之时,面对未来生态文明之大势,面对世界环境保护之大潮,面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环境建设之高级难题,我们重新确认环境伦理道德教育之地位,进而大力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为此,本文就环境伦理道德教育的地位作一探析,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环境道德伦理教育,是人类环境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其意是指一定社会或阶级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公众施加系统的环境伦理道德影响活动。环境伦理道德教育,既非简单的传统道德教育的外推或演绎,也非环境与道德两者教育的简单相加或拼凑,而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综合性的有机系统工程。在此,我们将从道德教育、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伦理学四大视角,对环境伦理道德教育的地位进行再认识。
一、在现代人类道德教育中,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应与人际道德教育相并存
在传统的伦理学说和道德教育中,道德的范围仅限于人一人关系之中,因而道德的教育只是教化人们怎样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及社会关系,是纯粹的人际道德教育。所以,当人类行为指向自然客体并直接作用于生态环境时,当然也就认为不存在道德问题,人类因此也无须在自然面前进行道德他律和自律,无须承担任何道德责任。虽然在人际道德系统中确立过“环境美”、“不随便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等道德规范,但只是从“讲卫生”的角度提出的,它仅仅是作为社会公共场所中一般的公共生活准则,在整个传统道德教育中属于最低层次的道德品质要求。而且,“环境美”中的“环境”,主要指的是人居环境,涵盖面极小。而当今环境伦理学倡导的环境道德,则被当代人类公认为“高素质”、“高境界”之一。环境伦理道德中的“环境”主要指的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它涵盖整个广袤的自然界。
因此,我们认为,把环境伦理道德教育隶属于“社会公德教育”层次,显然是落后于人类新文明观的发展趋势,也是与当前日益高涨的环境建设事业是极不相称的。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因而再也不能被视为“社会公德”教育内涵的简单扩大,而应视作与人际道德教育相并列的全新的人自道德教育,它在现代人类道德教育中,应当二分天下有其一。若进一步而言,其具体理由有三:
其一,就人类道德体系而言,环境道德与传统道德分属于两个不同道德系统。我们认为,道德的主体只能是人,但道德的客体却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因为人本身既属于自然,又属于社会,是自然与社会的统一体。因此,人既要在社会领域中活动,遵循各种社会规则,协调人际关系以适应社会生存与发展,同时又要在自然领域中活动,遵循大自然的生态法则,和谐人自关系,以适应自然界的演替与进化。根据人类道德不同的直接指向对象即道德客体,我们将现代人类道德系统可概括为相并列的两大子系统,即人际道德系统和人自道德系统。前者侧重规范人的社会行为,后者侧重规范人的环境行为。因此,完善的现代人类道德教育,理应包括传统的人际道德教育和新型的环境道德教育。两者不可偏废,不可相互代替,而应同时并举,相互促进。
其二,就道德教育目的看,道德教育就是教人怎样做人,如何处事。而“做人”、“处事”的一个关键,就是怎样处置各种利益关系问题。利益关系,不仅仅体现在人与人的直接交往之中,而且也反映在以人与自然交往为中介的间接交往关系之中。环境问题的实质从根本上说是个利益问题,生态失衡、环境失调终究导源于人的心态失衡、行为失范和利益失调。因此,道德教育除了引导人们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社会的利益关系,摆正自己的社会位置,严格规范自身社会交往行为之外,还应当培育人们如何与自然友善交往、和谐相处,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正确规范自身的环境行为,养成良好的环境道德习惯。而且,由于在自然物的背后总会折射出人与人的关系,因此,环境道德教育无疑应当与人际道德教育同等视之,从而达到善待人类与善待地球相统一,人类与自然共繁荣、同发展。
其三,就人生道德修养看,“真、善、美”的统一与“人的全面发展”,历来被视为修养的最高境界。由于人处在自然与社会两界不能分离的大系统中,因而人对“真、善、美”与“全面发展”的追求,显然也应涵盖两大领域既应体现在社会交往行为中,也应贯彻在自然交往实践中,人际道德与环境道德由此共同组成了人生道德修养的内容。而且从境界角度看,环境道德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修养品位与文明程度。试想,一个对自然都能善待关怀、赋予爱意、承担责任的人,怎能不会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呢?反之,一个在社会领域品德真正高尚之人,怎能不关心人类的家园,怎能不爱护自然、与万物友善相处呢?正如古人所言::厚德载物”、“至德及禽兽”。一个高尚的道德必然对自然饱含深厚的情感,对万物给予尊重和关怀。
因此,环境伦理道德的高下,显然应是完美人生的衡量尺度之一,环境道德教育也就理应成为人生修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让世界充满爱”的道德誓言,不能仅仅停留在人的世界,为人独享,而且还应贯彻到人的另一实践对象自然这一新的道德客体上。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生态文明的21世纪的到来,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将在整个道德教育系统中占据日益突出的地位。
二、在环境教育中,环境伦理道德教育更关键
众所周知,环境道德教育是环境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英国的“卢卡斯模式”中“为了环境的教育”,实际上内涵了丰富的环境道德教育内容,如提出:环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人们保护环境的态度、价值观和积极的环境行为。各种国际环境教育会议也毫无例外地将“环境态度、环境价值观和环境义务观”视作环境教育的重要目标、内容。我国96年推出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也明确规定:“环境教育内容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应当说上述观念反映了人们对环境道德教育认识上的进步。但我们认为它们还没有将之提高到应有的地位上来。
正是由于对环境道德教育地位的认识不足,以致造成环境教育实践偏重于知识的教育和技能的传授,而环境道德教育却常置于被遗忘的角落。所以在一些中外学生共同参与的环保活动中,对我国学生所表现出的环境知识竞赛领先,而环境道德意识落后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中国中小学环境教育课题组,在其完成的两项子课题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仍需努力培养对环境友善的自觉行为,并指出教材内容偏重知识介绍,对于中小学生良好的环境保护行为习惯与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重视不够,在知识教育与行为培养上有些脱节。也正是上述的偏差和脱节,由此成为导致环境活动中“急功近利”的重要原因。人类种种失范的环境行为,如滥伐乱垦森林草地、滥捕乱挖濒危野生动植物、偷排污水废气等等,无一不与他们的环境道德意识贫乏、环境道德责任淡薄直接相关。或者说,环境活动中的无数“短期行为”,环境执法中的种种不严现象,从本质说,都可最终归因于他们低下的环境道德水准。
为此,环境教育在强调科学知识灌输和环保技能培养的同时,理所应当日益突出人类环境道德在整个社会和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事实上,环境教育中“知”的培育只是浅层的,唯有“德”的培养才是更根本、更深层。一切环境科学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只有通过环保主体确立了环境道德意识之后,方能转化为现实且富成效的环保功能。作为教人如何与自然相处,在大自然中怎样做人的环境道德教育,无疑要比一般的环境知识教育更重要。因为前者是目的,后者仅是手段;前者关系到行为方向的对和错,具有质的区别,后者只是涉及到知识的多寡和程度的高低,仅有量的差异。显然,任何形式的环境教育不能仅满足于“知”的传播,而应更致力于“德性”的培养。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环境教育重在立德。正是有鉴于此,1992年世界“首脑高峰会议”上通过的《21世纪行动议程》明确要求:加强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度、价值观念和行动,建议将环境教育重新定向,以适合可持续发展。可见,为了人类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突出培育与之相应的以环境态度、价值观等为内容的环境道德教育已势在必行。
三、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居“优先”地位
自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源于环保的“可持续发展”,业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所谓可持续发展,其最经典的定义便是《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指出的:“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表述所内涵的思想实质,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看,可以说就是要求人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眼前与长远、当代与后代利益相统一,效率与公平相兼顾、人与自然相协调的新型伦理思想。循此思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便是“完善并促进可持续生存发展的道德"也即“环境伦理道德”。
1992年6月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专为相聚于此的世界各国首脑提供的背景报告《保护地球一一可持续生存战略〉)鲜明地强调:“我们需要完善并促进一种可以持续生存的道德”。该报告开宗明义地指出:“《保护地球〉的目的就是帮助改善人类生存条件”。为此该报告提出了两项要求,其中之一便是“努力使一种新的道德标准得到广泛地传播和深刻地支持,并将其原则转化为行动”。并进而提出了“优先行动”的四个方面:
第一,“制定世界可持续生存的道德标准”;第二,“在国家一级宣传可持续生存的世界道德标准”;第三,“通过社会各部门的行动,实施可持续生存的世界道德准则”;第四,“建立一个世界性组织,以监督实施可持续生存的世界道德准则,并防止和克服在实施中的严重的违反行为”。
由上可见,这一“可持续生存道德”一“环境伦理道德”的制定、宣传和实施,在整个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何等重要的位置。“优先行动”之“优'无疑道出了环境伦理道德之“先,,的地位。一切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活动,无不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道德基础之上。可以设想,对一个缺乏环境道德的决策者,公众是难以指望他制定出一个符合“可持续发展”精神的良策的;一个环境伦理道德低下的管理者和执行者,也是难以真正走出“以牺牲环境而发展经济”的传统模式的;一个没有受过环境道德教育的公众当然也是难见其积极的环保精神的。甚至,他们反而有可能成为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阻力。据此我们可以说,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无可辩驳的主导地位。
四、在环境伦理学体系中,环境伦理道德教育是其关键环节
在环境伦理学中环境道德教育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它对于人们确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习惯,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伦理道德的培养,是公众形成和提高环境道德品质的关键阶段;是使环境伦理道德由理念形态转化为现实形态,由德的内化转向德的外化,由自发、被动的道德“他律”,上升为自觉、主动的道德“自律”的由此达彼的桥梁和绿色通道。环境道德教育在环境伦理学中,有着极为重要的由知到行的道德转换功能。如果人们对环境伦理道德的一切认知,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环保热情与行动,那么,任何绝妙的理论都将陷入“乌托邦”的境地。
综上所述,环境伦理道德教育,无论从人类道德领域,还是从环境教育领域分析,无论从可持续发展战略角度,还是从环境伦理学的理论体系角度透视,其重要地位是客观存在,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当前的环境伦理学研究中,应深入探讨环境道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途径与方法;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应大力加强环境道德素质的教育;在环境宣传教育中应突出环境道德培育力度;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积极促进广大公众参与环保,“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道德践行。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迎来良好的环境道德之风,人类才能从容迈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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