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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的特征分析论文
一、发展阶段
自1995年我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以来,我国城商行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大致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空白阶段(1995.06—1997.12)
我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5年6月22日,此后各地的城市信用社纷纷整合组建为城市合作银行,并于1998年改为城市商业银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己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在此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已经进入实务操作范畴,外汇业务风险管理也逐渐开始被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所重视。但是,城商行是1997年12月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办理外汇业务的,因此在这一阶段,城商行的外汇业务并没有展开,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自然属于空白状态。
2起步阶段(1997.12—2005.07)
1997年12月,珠海市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成为我国首批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城商行之一。在这一阶段初期,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滞后、交易机制不完善、业务品种单一,尚处外汇业务探索阶段的城商行进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的动力严重不足。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对外经济交流活动的迅速发展、外汇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完善,为城商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利环境。这期间,银行业监管部门也陆续颁布一些与外汇业务相关的法规,对我国银行业进行监管。与此同时,城商行开始将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提上工作日程,但理论上对所面临的外汇业务风险认识程度不深,在实践中也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管理流程。
3提升阶段(2005.07—现在)
2005年7月以来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外汇市场的充分发展,使汇率风险更趋显性化和日常化,汇率风险成为我国银行业外汇业务中的主要风险之一。另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规定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于2005年开始实施,这也给城商行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一阶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指引性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推出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项下违反外汇管理行为有关处罚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4号)、《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应急预案》(汇综发[2008]123号)、《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2年)》(汇综发[2012]47号)等。
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出台为我国城商行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提供了依据,为城商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的法规基础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城商行按照银行业统一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开始逐步引进、研究和开发外汇业务风险的识别、计量、分析和控制方法,以规避外汇业务风险,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4创新阶段(将来)
据2012年6月的报道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时间将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同步。当前,巴塞尔协议Ⅱ在我国银行业的实施正在逐步展开,部分城商行在实施巴塞尔协议Ⅱ的过程中尚且存在一定困难。面对国际银行业监管规则的挑战,我国城商行意识到要结合国内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经验,根据自身外汇业务风险的特征以及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创新,提高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其创新趋势主要表现在: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将进一步为城商行所实践,并引领其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变革;外汇业务风险管理范围将由国内管理向国内管理与国外管理相结合转变,从国际角度对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统一衡量和防范;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方式将由直接管理向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对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业务将以间接管理为主;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技术将由定性分析向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并日趋精密化和科学化。
二、具体特征
我国城商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是在人民币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多数城商行的管理水平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大型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以下就城商行外汇业务、外汇业务风险、外汇业务风险管理以及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模式的特征分别与人民币业务以及大型银行进行对比分析:
1外汇业务的特征
2外汇业务风险的特征
3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的特征
我国大部分城商行开办外汇业务的初衷只是对现有本币业务的功能性补充,城商行国际业务部集外汇业务经营、营销、管理、风控等各项职能于一身。虽然城商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安排存在差异,风险管理水平不一,但由于外汇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出于城商行自身成本效益和效率的考虑,不同于人民币业务的风险管理部集权模式或矩阵模式,其风险管理大多独立于人民币业务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可归于事业部模式的范畴。在该模式下,经营管理外汇业务的国际业务部是一个单独的业务运营单位、风险管理单位和利润中心,具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银行总行不将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纳入风险管理部门,而是由国际业务部内部人员负责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分支机构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职责由所属层级的国际业务部的内部人员负责。这种在城商行外汇业务成立和经营初期便一直延用的风险管理模式虽然灵活,却缺乏监督制衡机制,未能有效融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不利于外汇业务的长远发展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有效管理的实践——J银行
J银行(Bank of Jinzhou)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由国内企业法人股以及部分个人股组成的国有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末,资产规模接近1100亿元,连续两年成为全国140余家城商行仅有的10家二级B类银行之一。J银行先后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风险管理年”、“合规建设年”等活动,全员风险意识持续强化,风险管控不断增强。J银行于2005年11月11日正式开办外汇业务,近年来发展态势良好,已经成为外汇业务发展最快的城商行之一,其在外汇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开始了一些成功的实践,并由提升阶段逐步向创新阶段过渡。J银行外汇业务风险管理实践及其给我国城商行的启示见表5。
参考文献:
[1]陈四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通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第一版
[2]张吉光。城市商业银行路在何方。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第一版
[3]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专题组。中国商业银行发展报告(2011)。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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