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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出路探微-读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

时间:2021-10-01 13:10:46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宪政出路探微-读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

  世纪之交,宪政话语重入中土,一时间成为汉语法学界、乃至整个学界炙手可热的课题,甚至成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学者以玩宪政于股掌为能事,后生在热选宪政为志业追求。想其缘由,必是二十几年经济改革、社会变革,发展之余,问题也出了“一箩筐”。归其症结是政治体制改革缺位,沿袭为法学界行业话语便是宪政建设窒息。

  什么是宪政?如何在当下中国建设宪政?成了政治家和学人共同关心的话语。一时间百年前的宪政热潮死灰复燃,只可惜世易时移,时境语境已非当年,卷土重来,犹有晚矣!各路豪杰不遗余力尽数宪政理念,从西语中找寻宪政精义,于古人间挖掘宪政源流,其用心良苦,尽职尽责。然终不过是一些“外国月亮最圆”的奴性心态与“我们先前也富过”的阿Q精神自救疗法。轰轰烈烈的话语潮流背后,是死寂的社会现实,是一重重改革的困境。追起缘由恐怕是各种关于宪政建设的招数,脱离中国实际,无用武之地。其水土不服、南橘北枳,西语与中土两相隔离,理论与实务互相指责,难以用计。孰不知“当代中国的法治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对西方法治的简单复制和照搬,不是某些崇高的理念的制度化演绎。” [1]虽宪政与本土资源均是学界时髦话语,然追寻的结果终不过是两张难以粘贴的皮。值此困境之中,远渡重洋的季卫东先生推出的 《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以其深邃的眼光,精练的笔法以及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中国时世的深刻洞察来解读中国的宪政建设。其“新”颖之处我想并不仅仅是站在世纪之交与全球化的平台上,而更多的是把西方的宪政话语体系与特色中国的本土资源杂相糅合,真正在把二者融为一体中试图寻出当下中国的宪政出路。现择取要者略述以下。

  一 法律信仰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 [2]

  现代法治的出路,归其根本须有对法律的信仰。我们在移植西方近现代的法制后,(这一作业尚未完成,但执意追求,想必不需时日)遇到的困境便是法律被闲置,形同虚设。其原由一方面是移植的法律与现实脱节,另一方面则是“在经过法律虚无主义洗礼之后的人们当中有那么一个信仰危机。”从立法者到执法者、司法者,有几人真真正正地把法律“当回事儿”呢?甚至有那么几个去认真对待法律的人却被社会大众誉为是“傻冒儿”。如此这般,法治从何谈起?而要在当下中国树立法律信仰,无疑是极其艰巨的作业。这既是对“有治人无治法”的历史传统的挑战,更是对“权大于法”的政治现实的挑战。“也许它(指法律信仰)是一场没有胜算的格斗。但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和职业法律家以及推动社会变革的一切人们都不应该回避这场竞技的格斗。或许可以说,无论胜负的结果如何都要依然决然地与法律虚无主义进行格斗,这种抉择本身就是法律信仰的一种实现方式。”[3] 但把如此艰巨又悠关国计民生的作业寄托在社会上为数极少的先知先觉者身上,无疑是危险的,也是难以成效的。怎样找出一条可行性路径才是根本。季文中有“法律信仰是与行为方式的反复出现所形成的习惯以及对于确实的结果的期待相联系的。”“如果法律是广泛施行而且是行之有效的,如果立法者、司法者至少自己都信奉法律,如果职业法律家具有充分的社会信誉,那么法律信仰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树立起来。”(第7页)苏力也曾坦言“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是在为了追求自我利益而遵循或诉诸法律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被卷进去的。” [4]职是之故,我们的努力方向便是以下作业:立法要反映人们真实的生活,以其能更好地被遵守;司法改革应朝向司法者严守法律,判决确定且能被执行等等,如此这般,先由“模范者”做示范,再深入民众做真正的“送法下乡”。这是一项艰巨又宏大的作业,但培植法律信仰“正是当今中国的宪政运动的出发点。”(第7页)其意义不容置疑。

  二 护宪

  百年中国宪政历程,名目繁多的各色宪法杂相登台,大显身手,终却被一场场热热闹闹的革命或改革换掉。经历腥风血雨的革命和忍受贫困艰辛后的国人醒悟到“稳定压倒一切”“一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