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民族理论是否可能?
赫尔德说,乡愁是最高贵的痛苦。20世纪末对应于全球化浪潮,民族主义的兴起如压弯的树枝的反弹(伯林语)。而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在20世纪90年代也与国学、后现代主义、自由主义并起,成为90年代的四大主义之一。本文的目的在于初步提出问题:在中国问题的语境之中,自由的民族理论是否可能?而自由民族理论的建设,与中国宪政理论或政制理论的建设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一 民族、民族国家以及民族主义
民族、民族性,以及民族主义,某种意义上是现代性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人造物。“这些人造物之所以在18世纪末被创造出来,其实是从种种各自独立的历史力量复杂的‘交会’过程中自发地粹取提炼出来的一个结果;然而,一旦被创造出来,他们就会变的‘模式化’,在深浅不一的自觉状态下,他们可以被移植到许多形形色色的社会地域,可以吸纳同样多形形色色的各种政治和意识型态组合,也可以被这些力量吸收。”[1]民族“是一种想像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像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想像的共同体”是一种社会心理学上的“社会事实”。
中古之后,基督教信仰逐渐,各种思潮乃以其他符号或事物取代上帝的位置。自由主义是个人,社会主义是社会,民族主义则是以想象的共同体:民族取代上帝。民族本质上是一种现代的想像形式,它源於人类意识在现代性过程中的一次深刻变化。
使这种想像成为可能的有两个重要的历史条件,首先是认识论上的先决条件,即中世纪以来人们理解世界的方式所发生的“根本变化”。这种人类意识的变化表现在世界性宗教共同体,王朝,以及神谕式的时间观念的没落。这三者构成的“神圣的,层级的,与时间终始的同时性”旧世界观在人类心灵中丧失了霸权地位,人们于是开始想像“民族”这种“世俗的,水平的,横断时间的”的共同体。新的时间观即华特。班雅明所说的“同质的,空洞的时间”,而18世纪初兴起的两种想像形式:小说与报纸“为‘重现’民族这种想像共同体提供了技术的手段”,因为他们的叙述结构呈现出“一个社会学的有机体依循时历规定之节奏,穿越同质而空洞的时间的想法”,而这恰好是民族这个“被设想成在历史之中稳定地向下(或向上)运动的坚实的共同体”的准确类比。民族想像的另一个社会-结构上的先决条件,是“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与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者的重合”。这三个因素之间“半偶然的,但却富有爆炸性的相互作用”促成了拉丁文的没落与方言性的“印刷语言”的兴起,而以个别的印刷方言为基础而形成的特殊主义的方言-世俗语言共同体,是“民族”的原型。
民族具有两副面孔。由公民组成的民族是民族国家民主合法化的源泉,而由民众组成的天生的民族则致力于促使社会一体化。公民靠自身的力量建立自由而平等的政治共同体;而天生同源同宗的人们则置身于由共同的语言和历史而模铸的共同体中。民族国家概念包含着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之间的紧张,即平等主义的法律共同体与历史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紧张。[2] 民族国家的成就在于,它同时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即在一个新的合法化形态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3]
民族主义的经典定义是:“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是全等的”[4].伯林概括民族主义的四大特征是:坚信归属一个民族的压倒一切的要求;构成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员的有机的关系;保持某一种特殊的信仰、追求某一种特殊的政策、服务于某一种特殊的目的、维持某一种特殊生活的一个理由、或许是最有力的理由,就是这些目的、信仰、政策、生活是“民族的”;最后,在诸多争夺权威或忠诚的竞争者中,民族的诉求是至高无上的。[5]民族主义是一元论的,一种完备性学说。阿伦特认为民族主义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民族成员与公民,所以损害了多样性。
阿克顿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一种他称为“民主理论的产物”,另一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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