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虚假变更论文

时间:2023-04-27 22:36:08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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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虚假变更论文

  随着我国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财务信息的作用日趋明显。定期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对投资信贷以及经营决策的日益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和健康,政策选择则是影响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使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但会计政策的变更又是被允许的,条件是这种变更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真实性。然而,上市公司中利用会计政策变更来操纵利润的情况却屡见不鲜,这不仅误导了投资者,更不利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浅析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虚假变更论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对会计政策的定义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即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会计政策变更按变更是否自愿可以分为自发性变更和强制性变更,前者指企业不受外来干预而自愿作出的变更,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调整期初收益,但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后者指根据、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被强制作出的变更,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文就这两种会计政策变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真正动机。

  一、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

  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不受外来干预而自愿作出的变更。在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下,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变更方法有变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和变更存贷计价方法等。

  1、变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法是指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提得较多,在使用后期提较少,以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年限中尽快得到补偿。而直线法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标准来折旧费用,各期折旧额相等。变更折旧方法主要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折旧方法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这种变更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折旧费用降低,利润相应增加。例HNTZ公司从1995年起固定资产折旧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折旧方法变更后,年折旧率综合下降3%,税前利润增加了约966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制造电冰箱,电冰箱的升级换代较快,电冰箱生产线使用加速折旧法可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因此折旧方法变更的动机显然不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此外,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称:1995年退回2400万元销售收入未在当年入帐,虚增销售利润265万元。以上两项虚增利润之和1231万元,略大于当年利润总额1214万元。也就是说,HNTZ公司若在1995年不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将退回销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的话,公司1995年已经亏损,至1997年已连续三年亏损,按《公司法》规定早该暂停交易。由于该公司属制造业,制造业的资产构成中,固定资产比重较高,折旧费用在营业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降低折旧率对利润的影响较大。

  此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同样会导致当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以及利润的相应增加。一般而言,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提升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持久。例如SNGF公司1996年起,将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改为40年,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20年,将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由5年改为10年。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折旧年限的变更是否合理,但原先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变更后的使用年限竟然相差一倍,原来应提取的折旧额相应减少50%,这50%即成为虚增利润,不能不令人吃惊。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使当期利润增加了1067万元,而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为10247万元,虚增利润占利润总额的10、4%,该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为10、7%,若剔除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更而增加的利润,公司当期的净资产权收益率将下降至10%以下而失去配股资格。显然该公司采用了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方法,人为提高公司业绩,从而使公司享有配股资格。但由于广大投资者不完全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最终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2、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根据1993年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小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98年已改为20%)时,适合采用成本法记帐。当等于或超过25%时,适合采用权益法记帐。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占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由原来25%以下变为超过25%时,会计核算方法应由成本法记帐改为权益法记帐,这种变更使同样能使上市公司的利润由此增加。例FHYZ公司1996年起,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对7家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由于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当期增加投资收益19万元,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08%,若不发生上述变更,则该公司199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9、99%,变更的数目不大,变更的影响却不小。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和以后各期利润产生了积极影响。该公司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10、41%,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10、05%,会计方法变更产生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10%以上,从而为公司具备配股资格作出了贡献。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来无懈无击,只是该制度1993年就已开始实施,FHYZ公司直到1996年才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似乎很难说会计政策变更与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08%只是一种巧合。

  由于成本法是以股票投资的实际投入金额作为核算依据,“长期投资—股票投资”科目始终反映股票投资的实际成本,即无论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如何,净资产是否增减,投资企业均不改变股票投资帐面价值。而采用权益法时“长期投资—股票投资”科目始终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即投资额要随着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的每一增减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使长期股票投资的帐面价值始终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中所占有的实际份额,被投资企业获得净收益必然导致股东权益增加。因此,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当被投资企业赢利时,能增加投资企业当期利润。这种变更使投资企业即使红利分文未得,也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当期盈利,按照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计人投资企业当期利润总额。而税法则概括据投资企业是否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红利以及红利的多少来征税的。因此,在被股资企业赢利的情况下,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增加当期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可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总额有影响,但是对现金流量却无影响。

  3、其它会计政策变更方法。其他变更会计政策方法,如变更坏帐处理方法和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同样能使当期的利润有所增加。

  ①变更坏帐处理方法。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直接核销法是在某项应收帐款被确认确实无法收回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备抵法则是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定期对可能发生的坏帐作出估计,计提坏帐准备,坏帐确实发生时由坏帐准备冲减,不影响当期损益。坏帐核算方法由备抵法改为直接核销法,将虚计应收帐款价值,增加企业的利润。例如STZC公司1996年起不再计提应收帐款坏帐准备,用直接核销法将发生的坏帐计人当期管理费用,该公司没有披露坏帐处理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并宣称变更理由是公司经营跨行业较多,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已不能从汇总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众所周知,由于各行业经营性质不同,坏帐风险亦不相同,故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本属正常。至于不能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并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坏帐风险的判断,所以变更理由不符合逻辑。在应收帐款较高的情况下,不计提坏帐准备,反而使当期利润失去真实性和有用性。但这种变更使得收入与费用不相配比,坏帐损失的确认期间同相应的赊销收入确认期间不相一致,而且由于直接核销法不计提坏帐准备,应收帐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是按照全帐面价值而不是预期可变现净值列示,因此这种变更能使本期的利润有所增加。

  ②变更存货计价。上市公司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个别认定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进行核算。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存货发出成本的核算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有高估本期利润的效果。例如NYSY公司1996年年报披露存货发出成本的核算使用加权平均法,1997年年报披露则使用先进先出法,这种变更无疑虚增了变更当期的利润。该公司1997年年报称:1997年年末存货数比1996年下降39、15%,主要转出1997年竣工销售的往年房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据1997年年末存货比1996年年末减少了5263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4884万元,减幅达47、43%,NYSY公司于政策变更的当期实现扭亏。当物价持续上涨时,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能减少存货发出的成本,增加利润;采用后进先出法则能减少当期利润;加权平均法则是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折中。因此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将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具有提高期末存货成本,从而达到虚增本期利润的效果。

  二、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

  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被强制作出的变更。为了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财政部于1999年底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A股公司和境外公司一样,必须提取坏帐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将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他应收款。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将公司年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才计提跌价准备。年末当公司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要求更严,其规定是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时,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补充规定的出台,是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计提资产损失准备进行“挤压水份”的合理处理,来与国际会计政策接轨。但是,1999年年报披露结果表明,四项准备的计提,不仅没有像他们原来预料的使公司当年业绩受损,反而成为1999年利润增长的来源。这些增长的利润主要是通过采用追溯调整法来实现的。例ABC公司按已确定的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1999年公司应计提1000万元坏帐准备,而按同样的方法和比例,该公司1998年应计提2000万元坏帐准备。这表明,该公司1998年的应收款项年末余额或帐龄长的应收款项比1999年的要多。换句话说,该公司1999年应收款项或者所有减少,或者帐龄长的应收款项被追回来不少(因为帐龄长的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相应较多)。这两种情况都说明公司的应收款项状况大大好转,既然公司1998年坏帐准备已提了2000万元,而1999年应收款项减少(减少意味着追回)或帐龄下降(意味着帐龄长的被追回),1998年多提的坏帐准备当然应该在1999年作为利润回冲进来。这样公司1999年虽然提了1000万元坏帐准备,但利润却增加了1000万元。同样的道理也存在于其他三项计提中。由此可知,四项计提政策执行后,上市公司所受损失会通过追溯调整法在往年分摊,并不是全部累计到1999年。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追溯调整法,故意把损失分摊到往年,到1999年再冲回一部分原先分摊的损失,以此来增加1999年的利润。另外“估计”也并非易事,根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将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存货和投资的可变现值,以及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都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都只是基于某种可能性而作出的估计,含有不确定性。另外,多数公司存货种类多、数量大、逐项认定存货的可变现值并非易事。又如长期股权投资未经严谨评估也难作定论,加之要追溯调整,还要求对过去某个时点上存货或投资的价值作出估计,这似乎难度更大。既然准确估计的难度比较大,且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在估计的过程中,就为人为的调节利润创造了空间。

  总之,四项准备的计提给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通过追溯调整法来调减以前年度的收益,增加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从而到该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一般来说其影响结果会使该指标“走高”。

  会计政策变更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恰当地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但从以上分析显示: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结果均导致当期利润增加,且多对利益攸关的敏感财务指标产生微妙的影响。据此可以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目标(避免亏损使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以满足政府对配股管制或者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或者以此来粉饰公司的会计报表,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零,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当期利润的行为就越多。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成果表明,操纵会计政策是一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因为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投资者很容易发现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所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的股价上升,董事会也会在经理人员与业绩挂钩的报酬时,扣除会计政策变更而增加的利润。这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在国外现在已越来越少见,为什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巧用会计政策来包装利润”会被列为首选呢?操纵利润的手法虽然很多,但许多“高级”手法不合法。会计政策变更虽然要在会计报表中公开披露,但只要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另一种会计政策;或者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制作出变更时选择有利的变更形式,其行为在法律上是无可指责的。现行法律、法规只是关注会计收益数据的计算是否合法,而对于合法而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却无权从法律上进行干预。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上市公司所处经济环境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区别。证券市场的正处于初级阶段,投资者还不十分成熟,特别是对于某些财务报告的阅读还不十分全面,比较偏重于一些最常见也最重要的指标,如每股净利润、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而对于会计报告的其他部分特别是附注部分不十分关注。所以利润操纵行为有“中国特色”也就不足为奇,这就需要国家、监督机构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虚假变更作出积极防范,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用性、可靠性、可比性。

  主要文献:

  [1]刘永泽,傅荣,崔风鸣。[N]、股份制企业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2]蒋义宏。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与动机[N]、中国证券报,1999年10月,1767期。

  [3]陈朝晖、李若山。四项计提准备为何对利润冲击不大[N]、上海证券报,1792期。

  [4]李旭。计提四项准备:不必谈虎变色[N]、中国证券报,2000年2月,1796期。

  [5]晓曲。既要规范也要周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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