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治理模式选择探讨论文

时间:2021-10-05 10:16:1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银保治理模式选择探讨论文

  一、银行保险的治理模式选择。

银保治理模式选择探讨论文

  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法国,之后的20多年里银行保险迅速的风靡全球。纵观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下两种基本的治理模式:

  (一)银行保险的市场治理模式。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基础是双方的代理协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和银行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由银行代为销售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相应手续费。并且在委托代理权限内,保险公司承担理赔、保全等因保险产品所带来的一切后续责任,而银行仅作为代理机构主要承担因误导、越权代理所带来的有限责任。这种模式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成为调节资源在银行保险公司间配置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因此也称为市场治理模式。目前中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属于典型的代理合作,所以市场治理也是中国银行保险现行的治理模式。

  (二)银行保险的企业治理模式。

  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交叉持股、相互收购的方式将二者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管理运作平台进行融合,最终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组织结构的融合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金融集团。按照《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Conglom—erates》(1999)的定义,多元化金融集团是指主要业务至少涉足银行、保险、证券当中的两个领域,并接受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满足不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集团。虽然不同的金融集团的银保一体化程度不同,但在同一个集团下的银行保险拥有了共同的品牌、共同的渠道、共同的技术后台、和共同的客户基础。这种模式下,市场被企业这只“看得见的手”取代,银行与保险公司间的资源配置被放在企业框架内不完成,所以这种模式称为企业治理模式。而事实上,理论界对于中国银行保险未来模式的选择也正是对于治理模式的选择,通常将现在银行保险的种种困境归结于低水平的代理合作,而解决方法就是实行一体化经营选择企业治理。作者看来市场与企业都是银行保险可以选择的治理模式,而这本身并无优劣可言。应该说二者各有千秋,比如,在市场治理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专业性;而在企业治理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产品的联合开发和创新不断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而达到提供“One stop shop for financia lservices”的目的。

  二、银行保险治理模式选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有效治理的传导机制———资产专用性市场与企业二者之间的选择。

  应该借用制度经济学尤其是威廉姆森的相关理论。因为,治理模式选择一直都是以科斯与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企业与市场二分法的研究内容。正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5)指出的:“经济组织中所采用的通常的研究方法可以简洁地总结如下:

  (1)市场和企业组织是完成一系列相关交易的选择性工具。

  (2)一系列的交易是应该在市场中进行还是应该在企业组织内部进行,都依赖于每种方式的相对效率。”新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认为资产专用性理论是联系交易成本与治理结构的纽带。威廉姆森(1987)更是将资产专业性与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定义为影响交易成本水平的三个因素之一。

  资产专用性是指一项资产可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他人使用而不损失资产价值的程度。如果初始交易夭折,该投资在另一最好用途上或由其他人使用时的机会成本会很高。资产专用性反映某种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即反映再配置己投入要素成本的高低)。并且随着资产专用性的增强,缔约后违约的风险就会加大。由于专用性较强的资产转移到其他用途的成本较高,资产所有者就有可能受到对方的要挟,被要求以较低的价格继续提供服务;反过来,专用资产的购买方也可能受到对方不继续提供服务的要挟———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锁定效应Lock—in”。所以资产专用性的大小同交易费用的高低密切相关。并且这些形式的资产专用性不仅可能引发复杂的事前的动力反应,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触发复杂的事后治理结构的反应。同样,资产专用性通过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银保治理模式的选择。

  (二)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考察及悖论。

  我们这里也沿用威廉姆森的新思想利用资产专用性来决定银行保险治理模式的选择。不过,首先需要考察一下银行保险所涉及的相关专用性问题。如何界定银行保险的资产专用性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我们这里先借用威廉姆森的定义。他认为资产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五类,即:

  (1)地点的专用性。

  (2)有形资产用途的专用性。

  (3)以边干边学方式形成的人力资本用途的专用性。

  (4)奉献性资产(这是根据特定客户的紧急要求而在一般目的工厂中特意进行的投资)。

  (5)品牌资本等等。

  一般认为,现代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各种金融业务的生产要素专用性程度都很低:首先,场地的专用性主要是指办公处所、办公设备等的专用性,它们在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之间的通用性很强。所以场地专用性在银行保险中几乎不存在,因为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是银行保险的起点;而银行业与保险公司的通信设备、高性能的计算机、ATM设备及办公场所几乎没有任何区别,“银保通”的开通也说明二者之间具有良好的兼容性;由于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金融市场、金融人才的知识结构以及他们的专业技能往往是极为相似的,这使得使银行与保险公司中通过边干边学积累起来的人力资本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区别最大的往往体现在企业文化的差异上;并且银行与保险公司为满足特定客户对金融产品的期限结构或风险结构等的不同需求而进行的产品进行创新在技术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产品与服务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的品牌也有很多共同之处。

  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银行与保险业的范围经济的实现,以上的资产专用性有日趋降低的趋势。当然这些专用性的降低了资本在银行与保险业间流动的壁垒,为银行保险的一体化经营以及协同效应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但是根据威廉姆森的解释资产专用性的下降显然降低了银行保险的交易成本,因此银行保险不会朝一体化经营的方向发展。这个结论好像跟现实的情况有所出入,毕竟一体化经营已经成为银行保险发达国家的重要趋势。那么问题出在那里?是银行保险资产专用性讨论有误,还是威廉姆森的观点本身有问题?当然,首先有学者对威廉姆森的观点提出质疑,哈罗德?德姆塞茨指出,资产专用性不一定会导致纵向一体化,有时会导致相反的结果即纵向分立。他进一步认为与资产专用性相关至少可以区分出两类合作成本:一是机会主义带来的成本;二是有效实行知识结合所带来的成本。资产专用性增大第一类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第二类成本,所以只有当资产专用性使企业机会主义增大的成本超过知识结合所节约的成本时,资产专用性的增加才会导致纵向一体化治理的出现(哈罗德?德姆塞茨,1999)。不过作者认为机会主义增大的成本和知识结合所节约的成本很难衡量,所以打算从另一个角度继续沿着威廉姆森的思路来进行分析。

  (三)银行保险的“一体化经营”与“二维资产专用性”、“一体化经营”与“多元化经营”。

  如前所述,当银行与保险公司进行交融与整合,最终将各自业务纳入到企业治理的方式,也就称之为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我们注意到,当达到“一体化经营”时,银行保险的经营主体往往以混业经营集团的形式出现在世人面前,而此混业金融集团同时涉足了至少银行与保险业务,故我们称此金融集团实行了“多元化经营”战略。所谓“多元化经营”也成为多角化经营或多样化经营。Rumelt(1974)将多元化经营定义为:

  ①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旧多种独立业务领域。

  ②公司各种独立业务领域在经营强项、经营技巧及战略目标等各方面具有相关性的经营战略。

  1957年Ansoff在《哈弗商业评论》首次提出多元化经营时就将多元化经营分为水平多元化(horizontal diversification)、垂直多元化(verticalintegration)、集中多元化(concentricdiver—sification)和复合多元化(conglomerate diversifica—tion)。作者看来银行保险的一体化经营是包括水平多元化和垂直多元化的一种复合型战略。因为从银行保险产品的业务链整合上来看,银行与保险公司属于典型的上下游企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产品的生产、设计、后台管理等,而银行负责保险产品的销售。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一体化经营是由于上下游企业的功能耦合而产生的垂直一体化;而从宏观金融角度来看,银行保险的一体化经营又体现为银行与保险公司由于业务范围的扩张而形成的业务交叉,这就变为一种水平多元化。显然,纵向一体化与横向多元化统一于银行保险的一体化经营,二者的区别在往往又可以体现在银行保险的产生动因上:纵向一体化的银保模式往往是通过存在紧密业务联系的上下游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兼并收购的方式形成的,而横向多元化的银保模式往往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新进入对方领域时依靠新建或参股的形式达成的一体化经营。这时如果我们将银行保险的这种“一体化经营”同威廉姆森典型意义上的“一体化治理”比较会发现二者有很大的不同。

  威廉姆森的一体化治理来源于存在交易关系的上下游企业的资产专用性的加深,当企业收购或控制其交易对手时便称作一体化治理取代了市场治理或双边治理。这里我们看到的一体化治理是典型的纵向一体化关系,波特更是将纵向一体化分为前向一体化和后向一体化,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纵向一体化仅存在于明显上下游关系的企业之间。所以可以认为本文所称银行保险一体化经营阶段,银行保险的经营主体所采用的多元化策略是比威廉姆森的纵向一体化拥有更丰富的内涵。2?银行保险的.二维资产专用性。其实,不仅银行保险一体化概念同威廉姆森的一体化概念有所区别,银行保险的专用性资产也比威廉姆森的专用性资产内涵更为丰富。威廉姆森将资产专用性界定为一项资产可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他人使用而不损失资产价值的程度。并且专用性资产的拥有人可能受到购买方的机会主义“要挟”,进而增大了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威廉姆森显然忽略了另外一种专用性资产———关系型投资。

  这里作者引用高乐咏(1999)的观点,将银行保险资产专用性所引致的交易成本分为两部分:

  (1)事前防范“不测”而付出的额外努力的资本化,是隐含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中的不确定性造成的。

  (2)资产专用性所引起的被迫调整过程发生所带来的事后的既定成本,是确切可知的沉没成本,主要指银行与保险行业之间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它直接制约了跨行业、领域的一体化活动。

  我们不难发现,目前交易成本理论对资产专用性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第一部分,而对第二部分交易成本的关注较少。而这部分的交易成本主要由关系型投资的专用性带来。青木昌彦(1997)将关系型投资(relationalfi—nancing)定义为出资者在一系列事先未明确的情况下,为了将来获得租金而不断增加对企业的融资。当关系型融资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成为自我实施、居主导地位的融资方式时,我们可以说关系型融资制度化了。制度化的关系型投资与一般的投资不同,它不可避免要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并把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纳入到统一的投资连接体制之中。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股权交融也就形成了关系型投资。而实践操作中,这种关系投资主要体现为二者之间的股权纽带。这种投资具有不同程度的排他性,而且只有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积极合作时,这种投资的效用或价值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显然这种关系型投资表现为沉没成本,并且关系型投资一旦做出,由于股东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资产在不同行业和业务之间进行转移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生产要素可能会被锁定(Lock—in)在相应的行业。因此,作者认为关系型投资具有专用性资产的性质,应该作为银行保险专用性资产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将银行保险的资产专用性分为金融要素的专用性和关系型投资的专用性两类。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由于要素专用性主要取决于功能性及技术因素,关系型投资专用性主要受社会文化、法律等因素及双方偏好的影响。其中,监管当局的政策规定对关系性投资的专用性影响最大,显然,监管政策越宽松越容易产生专用性关系性投资,反之,则越低。因此,银行保险的资产专用性就由威廉姆森传统意义上的要素性资产专用型转变为包含要素性专用性资产和关系性专用资产的二维资产专用性。并且影响两类专用性的因素的差异,可能会使要素的专用性与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变化节奏和方向出现不一致,这进一步增加了资产专用性对银保业务一体化与专业化决策的影响的复杂性。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银行与保险业的范围经济的实现,要素专用性有日趋降低的趋势,而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则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需要在下文联系银行保险发展的阶段对其进行具体分析。

  (四)二维资产专用性影响下的银行保险治理结构选择。

  下面我们仍然采用威廉姆森的分析范式,讨论银行保险要素专用性与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对纵向一体化和横向多元化的影响:

  1、银行保险关系型投资专用性与纵向一体化倾向。

  当我们从银行保险价值链角度出发,可以将保险公司与银行当作存在上下游纵向联系的企业。因为从银行保险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的价值链顺序来讲,银行与保险公司存在功能的自然耦合,所以存在彼此要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成本,显然这种成本属于上文提到的资产专用性所引致的第一类交易成本。并且这种交易成本同银行与保险公司对银保业务依赖程度呈正比例关系。当一方对银保业务产生高度依赖时,为了消除对方的要挟行为就会产生关系型投资需求,进而形成承担相互忠诚义务的契约安排。并且关系型投资的加大进一步加深了银保双方的资产专用性,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也就越有动力实现纵向一体化的一体化经营来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如图1所示,随着关系型投资专用性需求的提高,银行保险的纵向一体化的动力越大。

  2、金融要素资产专用性与横向多元化倾向。

  当我们从宏观金融角度来看,银行保险的形成也是银行与保险业务范围的横向交叉,此时涉及的主要交易成本是资产专用性所引致的第二类交易成本,比如银行业与保险业彼此的进出壁垒。并且人们目前对银行保险的关注也更多的是从银行 与保险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的业务交叉的现象。人们也达成共识银行保险的横向多元化趋势是金融要素的资产专用性不断降低造成的。因为,随着金融要素专用性的上升(下降),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的市场壁垒会加强(减弱),再加上横向多元化所带来的范围经济会随着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提高(降低)而减少(增大),这就使得银行保险的横向多元化成本会随着金融要素资产专用性的提高(降低)而上升(下降)。随着金融要素专用性的降低,横向多元化的趋势显得越发明显。

  3、当我们将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和金融要素专用性。

  综合考虑时,可以对银行保险的治理模式归纳出如图3所示的四种基本情况:

  (1)关系型投资和金融要素专用性程度都很高。由于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很强,根据威廉姆森的理解,出于对市场机会主义的担心,银行与保险公司对纵向一体化的意愿很强。但由于同时金融要素的专用性也很强,金融要素很难在银行与保险公司间流动,因此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很难实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保险不具备发展的基本条件,可以认为早期银行保险出现之前的市场环境与此类似。

  (2)关系型投资专用性低而金融要素专用性高。由于金融要素专用性很强,银行与保险公司都被限制在各自的领域内,彼此行业壁垒很高,银行或保险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的成本很高,银行保险也很难产生明显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加之关系型投资专用性不高,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对银行保险都没有产生很大的依赖性,进行纵向一体化经营的意愿也不强。因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宁愿选择市场治理模式。而早期的代理合作阶段的市场环境与此类似。

  (3)金融要素专用性低而关系型投资专用性高。由于金融要素专用性低,金融要素可以在银行与保险业之间自由流动,保险与银行产品开始具有较强的替代性,与此同时,较高的关系型投资的专用性增大了机会主义对银行保险的风险。为了减少机会主义对关系型投资的冲击,银行和保险公司会出现实现纵向一体化经营的倾向。这种纵向一体化的实质就是将潜在或现实的竞争对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控制体系之中,实现业务链的整合并最终减少市场机会主义的威胁。一般来讲这种纵向一体化的整合虽不排除保险公司整合下游银行的可能,实际中多是由银行购并上游保险公司来完成的。如作者前面所说,银行保险关系型投资专用性要受到社会文化、法律等因素及双方偏好的影响。不同企业既使均处于金融要素专用性低而关系型投资专用性高的状态,不同的金融传统和金融监管法规的区别及双方偏好的不同也可能导致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

  (4)要素专用性低,关系型投资专用性低。在这种情况下,关系型投资专用性很低,纵向多元化的倾向不再存在;同时,金融要素专用性低下,银行也可以和保险业自由地交叉融合,银行保险的产业价值链可能以一种更灵活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并且此时银行与保险公司本身公司的概念被一个统一银行保险市场的范畴取代,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可能依据功能模块进行分解,然后银行保险的功能由对应的功能模块通过高度发达的银行保险市场交易来实现,这也就意味着银行保险模块化时代的到来。不难看出,这种市场环境下,银行保险仍然采用了市场治理的方式。

  目前,尚不存在任何国家的银保市场处于这种阶段,但可以说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保险模式是与之最为接近的一种状态。不同的是,美国关系性投资的专用性的降低是通过禁止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股权联系实现的,并通过金控公司模式仍然采用了一体化治理模式,但在同一个金控公司内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金融要素的交易采用了内部市场交易的方法。而作者看来,银行保险的模块化可能是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之外的另一个选择。

【银保治理模式选择探讨论文】相关文章:

养殖污染治理模式探讨论文04-21

养殖污染治理模式探讨01-10

公司治理与会计模式选择07-1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模式与选择论文06-12

农林复合模式探讨论文11-21

公共管理属性与治理模式论文11-14

试论国际工程项目组织的结构模式及选择探讨论文04-30

职业教育模式探讨与启迪论文01-19

公共气象服务模式探讨论文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