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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激励机制问题研究-经理股票期权再设计
引言
中国上市公司经历了控制权与经营权的改革后,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股东)和作为代理人的所有者(经理)利益是不一致的。委托人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他对经理能否以股东利益为决策出发点表示怀疑。委托人如何激励经理,使其从企业价值最大化出发进行经营决策,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经理股票期权(Executive Stock Option,简称ESO)是授予经理人未来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选择权,即在签订合同时,给予经理人在未来某特定日期签订合同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国内有关ESO的理论研究较多,例如,陈清泰、吴敬琏出版了《股票期权实证研究》、《美国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等书(陈清泰、吴敬琏,2002)。何雁明、孙金花研究了“完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的策略” (何雁明、孙金花,2002)。在理论的推动下,上海贝岭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在企业内部实行“虚拟股票赠与与持有”激励计划。该公司将每年的员工奖励基金转换为公司的“虚拟股票”,交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在规定的期限后,按照公司的真实股票市场价格以现金形式兑现。本文综合运用了国际国内前沿理论,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中国本土的ESO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1.抽象分析经理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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