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申请的通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1)是国务院于1998年7月20日批准成立的国家级会计和经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学院成立以来,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审计及税务高级专业人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拥有一大批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师资队伍,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及丰富的图书和网络资源。
欢迎全国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更为有效的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从即日起,我院将为2016届预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开通预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院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硕士专业有: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税务(025300)。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科专业背景不限,欢迎跨学科申请。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9月20日,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11.71.36.110/zsgl/tmsgl/default.aspx),在线填写预报名申请。
2. 审核及复试
研究生部根据报名信息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向初审合格者发复试通知(复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复试时,申请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意向表》,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②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④ 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 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 近6个月内(2015年4—9月期间)的体检合格报告(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项目见《体检表》。
3. 研招网报名及确认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免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经我院复试合格且获得本科所在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等信息。同时,我院将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我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若本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奖助学金
我院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7200元/年(按600元/月发放)。优秀奖学金按年度评比发放,综合排名居前10%的学生可获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11%-25%可获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五、招生联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010)64505024、64505152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study/mpacc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邮政编码:1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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