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3-04-28 13:40:27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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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新疆医科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1、推免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愿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学校评定的各类奖学金者优先推荐。

3、学习勤奋,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好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在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全年级同专业名列前茅,主要课程成绩必须在优良以上。

4、汉族推免生外语水平考试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自治区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民族推免生,外语课程成绩合格,汉语须通过MHK3级。

5、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申请材料

1、《新疆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一);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由毕业院校提供);

3、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最迟复试时提交);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各类获奖者证书复印件。

6、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或能够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2014年10月8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缴费后,填写志愿。

3、研究生院查看信息,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申请材料。

4、研究生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5、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推免成功。

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推免工作,未通过推免系统的推免生无效。

6、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学校在校内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录取。

7、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8、如在2015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新医路393号,邮政编码830011;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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