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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主校区、汉口校区、武昌校区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卫生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66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2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06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1人。有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12人,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8000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206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15年1月。
2. 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六)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中覆盖面最广、资助力度最大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金额为8000-12000元/年,覆盖面达100%;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表彰有突出科研能力或科研潜质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设立“校长奖学金”,用于表彰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包括“研究生标兵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公益活动奖”等,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人每年;企业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种专项奖学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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