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简章

时间:2021-08-19 17:46:09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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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简章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代码1253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综合知识、英语 ,共两门。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简历证明。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学制两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2013级MPAcc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两年共10.8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2012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兰老师

电话:010-82509175、010-62516871、010-82501553(Fax)

咨询邮箱:mpacc@rbs.org.cn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网址:mpacc.rb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政编码:100872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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