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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详见《江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12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及复试日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勿装订,备查);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勿装订,备查)。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下旬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91363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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